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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费

时间:2017-11-11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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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费 第一篇_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2013最新版)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2013年3月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

第9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2年12月17日市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 杨雄

2012年12月26日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2005年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农机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148件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根据2012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并重新公布)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绿化市容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绿化市容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商务、食品药品监督、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减量化和资源化)

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义务主体)

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产生申报)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收集要求)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本市鼓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处理装置。

第九条(自行收运和处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绿化市容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餐厨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收运单位)

经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收运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

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第十二条(收运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和处置单位等情况。

第十三条(处置单位)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由区(县)绿化市容部门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招标确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的名称、处置种类、经营场所等事项。

第十四条(处置要求)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并维护处置场所周围的市容环境卫生。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微生物菌剂处置餐厨垃圾的,应当按照《上海市微生物菌剂使用环境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取得环境安全许可证的微生物菌剂,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处置台帐)

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当建立处置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县)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处置的餐厨垃圾来源、种类、数量等情况。

第十六条(申报信息汇总)

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单位申报的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等情况汇总后,报送市绿化市容局。

第十七条(处理费用)

除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餐厨垃圾的情形外,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收运单位收运的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向所在地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指定的机构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的缴费标准和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另行制定。

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按照收运种类、数量,向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支付收运费用;按照招标处置的有关协议,向餐厨垃圾处置单位支付处置费用。 第十八条(禁止行为)

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二)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三)将餐厨垃圾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四)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五)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可以会同工商、环保、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联合查处。

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绝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条(投诉和举报)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投诉和举报。受理投诉或者举报后,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并在15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或者举报人。 第二十一条(监管档案和奖惩措施)

市绿化市容局和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单位和处置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建立相应的监管档案。

餐厨垃圾产生量连续3年低于同行业平均产生量的单位,由市绿化市容局公布其名单,并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的奖励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另行制定。

本市对违反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记分制度。对累计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市绿化市容局或者区(县)绿化市容部门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招标收运、处置协议;被解除协议的单位3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垃圾收运、处置的招标。具体的记分办法,由市绿化市容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

对经营性活动中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绿化市容部门或者城

管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办理申报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未设置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未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正常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规定,未建立收运、处置台帐或者未申报收运、处置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缴纳餐厨垃圾处理费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可以按照每吨(不满1吨的,以1吨计)500元处以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五)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非经营性活动中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由绿化市容部门或者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处理)

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有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行日期和废止事项)

本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80号发布的《上海市废弃食用油脂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餐厨垃圾处理费 第二篇_1、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区餐厨垃圾处理工作会议纪要

(征求意见稿)

6月7日上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涛根在区政府308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区餐厨垃圾处理工作会议。会议分析了区餐厨垃圾产生现状及规范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区餐厨垃圾一体化收运和处理项目筹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南海区餐厨垃圾处理项目,是我区一项关注民生的重大工程,已列入我区十五届人大议案(第11号)。餐厨垃圾有效处理,关系到广大市民群众的食品安全问题,区各职能部门及镇(街道)要统一思想,上下联动,全力配合支持此项工作,为确保此项目依法推进落实,建议区人大召开会议,通过此项目实施的有关决议。

二、会议要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要确保在2013年底前动工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前期工作中的环评方案、公众调查、环评审批及立项工作要尽快完成,狮山镇要全力配合环评的相关工作。

三、会议明确,要加快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整体研究,吸收国内其他城市同类项目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在设计工艺流 - 1 -

程、技术标准,处理要求上要进一步优化,要高标准规划和建设,项目处理效果要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费用,由区和镇(街道)共同负担,原则上镇(街道)出资部分不会少于50% 。

四、会议指出,餐厨垃圾处置的重点和关键问题是餐厨垃圾收集问题,要认真细化研究收集和运输系统的设置,做到企业愿意提供,收集运输顺利。项目的首期应以收集大中型餐饮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食堂、中小学校食堂、大型超市、大型企业员工食堂等部门和单位的餐厨垃圾为主。各镇(街道)及区相关职能部门要负责落实收集的任务。镇(街道)要开始研究如何从企业收集餐厨垃圾运往中转站的工作方案。

五、会议要求,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产生餐厨垃圾的企业要支付相应的餐厨垃圾处理费,要制订相应的收费标准报政府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一些要求和办法,对餐饮企业进行有效监管,促使相关企业自觉配合和参与餐厨垃圾的收集工作。同时要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杜绝企业将餐厨垃圾交给无资质或提炼地沟油的企业进行处理的现象发生。

六、会议明确,餐厨垃圾处理厂的项目由区市政局负责牵头,做好统筹、协调、指导相关工作,各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区市政局可与绿电公司按城市经营项目的形式签订一份BOT框架 - 2 -

协议,项目的设计可考虑报区招标办或重点办后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明确设计单位。

参加会议人员:钟泽田(区人大常委会),金铎(区政协),杨浩(区府办),何锦珠、张建、金勇刚、游远荣、邓健华、黄文彬、陈长东(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谢鸥(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邓智敏(区公资办),关向雄、寇宁(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庄锦君(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何伟雄(九江镇),陈仲文(西樵镇),潘玉贞(大沥镇),李罕、汪平、潘炳新(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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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处理费 第三篇_佛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佛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12〕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现将《佛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建管理局反映。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佛山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从事餐饮服务(含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本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各区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五条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监管体制,加大对餐厨垃圾处理行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依法查处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活动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食品生产

加工活动中以餐厨垃圾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的违法行为;

水务部门负责下水道排放餐厨垃圾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将餐厨垃圾排入下水道或以其它方式随意排放的违法行为;

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或以餐厨垃圾为原料制作的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农业部门负责对牲畜饲养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以及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直接饲养禽畜的违法行为;

环保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产生和处理服务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对环境卫生和公共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通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收集、排放、运输、处置及回收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

规划国土部门负责餐厨垃圾转运及处置场地的选址和规划,并做好相关用地保障;

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发改、经贸、财政、税务等部门负责研究出台扶助餐厨垃圾处理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依法给予税收减免等各种优惠,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并支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自身的组织、协调和监管优势,协助有关行政部门开展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工作。

第六条 餐厨垃圾管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

第七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有偿服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规定交纳餐厨垃圾处理费。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区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餐厨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八条 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处置技术开发和设施建设,促进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对在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垃圾的方法,并将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

第十条 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应当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市、区餐厨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的决定,并向中标单位颁发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先报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凭变更后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与经审批许可的餐厨垃圾运输服务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并报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环保、质监、食品药品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将其纳入日常工作,并配合主管部门加强管理。 参与餐厨垃圾运输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取得相应餐厨垃圾运输许可证、配置规范的运输车辆,并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 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当建立联单台账

制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来源及去向等情况。

市、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台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餐厨垃圾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其他生活垃圾相混合;

(二)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垃圾,应设置具备提升结构和全市统一标识、颜色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三)餐厨垃圾收集点应采取通风、消毒、灭蝇、除臭等措施,做到密闭收集和存放,方便收运;

(四)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应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餐厨垃圾处理费】

(五)及时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许可的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做到日产日清;

(六)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 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配备密闭的,具备收运称重计量和条形码识别功能的,加装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仪的专用运输车辆及相关转运设施,并保持其完好和整洁;

(二)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转运期间不得裸露存放;

(三)每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运1次餐厨垃圾;

(四)将收集的餐厨垃圾及时运送至已取得餐厨垃圾处置许可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制定餐厨垃圾运输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六)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餐厨垃圾处理费 第四篇_我国餐厨垃圾现状及存在问题

【餐厨垃圾处理费】

腊月里年味渐浓,春节已然临近。“吃”自然是节日里少不了的主题,饭店也将迎来一年里的好时光。只是,在享受美味之余,有多少人关注过随之产生的大量餐厨垃圾去哪了?

为了给年产生量4000万吨以上的餐厨垃圾找个好去处,我国2010年启动了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陆续批复4批共计83个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试点进展如何,面临哪些亟待破题的现实困境?带着上述问题,记者专访了北京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任连海。他参与了国家餐厨废弃物试点城市的确定、项目评审等工作。

—新闻缘起—

试点城市在增加 工作进展较缓慢

2014年8月,随着衢州、西安等17个城市的加入,我国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总数已达83个。自首批33个试点城市名单发布以来,我国每年有10多个城市加入到这一试点名单中。

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技术工艺路线,形成合理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产业链,是我国启动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的目标之一。

尽管试点城市名单不断加长,但各地试点工作的进展却不尽如人意。任连海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指出:“截至目前,全国83个试点城市中,已经建成餐厨垃圾处理厂并正常运行的不超过10个,在建和建成的处理厂90%采用的都是厌氧发酵技术,技术路线相对比较单一。”【餐厨垃圾处理费】

那么问题来了,餐厨垃圾处理到底该找谁、

全国有大大小小几百家企业试图解决此类问题,但是福报牌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是能够有效、高效解决问题,带来效益的现代化设备。福报牌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是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货物供应商,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货物制造商。产品质量符合

GB/T19001-2008idt ISO9001:2008 标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阳环保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货物制造商拥有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的核心专利技术,开阳产品荣获9项国家专利,荣获全国质量信誉有保障供应商称号。

—核心关注—

处理技术较单一 各地观望情绪浓

在分析城市餐厨垃圾处理试点进展缓慢的原因时,任连海表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前端的审批手续需要很长的时间完成,比如土地的审批需要走很多程序,有些城市花一两年的时间都难以落实建厂的土地,另外,做环评需要的周期也很长。

“上述因素客观上导致了试点推进较慢,从主观角度而言,餐厨垃圾处理在中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技术路线还不清晰,什么样的路线能在实现无害化的过程中达到资源化程度最高还在探索之中,各地的观望情绪比较浓。”任连海说道。

餐厨垃圾处理主要有填埋、焚烧、堆肥、厌氧发酵等方式。经过预处理后,餐厨垃圾被分离成水、固性物和油脂3部分。水为高浓有机废液,可通过厌氧发酵技术产生沼气,用以发电或供热。固性物中分离出的营养物,可以加工成肥料或饲料,用于养殖微小动物如蝇蛆,养殖的微小动物再深加工出其他高品质蛋白产品等。油脂可以作为化工原料制成生物柴油、生物塑料等化工产品。

目前国内大多数餐厨垃圾处理厂采用的是厌氧发酵技术。在任连海看来,厌氧发酵技术产生的沼气出路主要

有3种:发电并网、车用燃气、压缩天然气。小型城市可以实现沼气发电并网,大城市实现较为困难;车用燃气纯度要求高,相应的沼气净化设施可能比较复杂;压缩天然气需要铺设管道,成本较高。“出路没理顺,一些处理厂生产的沼气只能用来‘烧火炬’,白白浪费掉了。”

理想的状态是能把餐厨垃圾处理后生成的水、固体、油脂三相物质都“吃干榨净”、变废为宝,但我国各地饮食习惯差异很大,不同地区的餐厨废弃物成分迥异,在制定具体技术路线时还需因地制宜。任连海举例道,一些西南地区的居民,如成都、重庆人爱吃火锅,其餐厨废弃物中的含油率就非常高,处理中脱油环节非常关键;而在一些沿海城市,像大连、青岛等,人们食物以贝壳类为主,油脂成分就少一些,处理过程中首先要考虑如何除砂。

盈利模式不清晰 市场运行不规范

与技术路线单一紧密相关的是盈利模式的不清晰。任连海坦言,有一部分餐厨垃圾处理企业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困难期,开始转让项目,甚至有些企业一进入这个行业就想先建再卖。

如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一面是餐厨垃圾处理企业通过完善技术路线实现高度资源化进而实现盈利;另一面,按照“产生

者付费”原则,作为垃圾的产生者——餐饮企业、机关团体的食堂等如果能付出一定的处理费用,将为餐厨垃圾处理厂长效运转提供保障。“事实上,国外的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常运转主要靠产生者付费。完善的技术、低廉的价格一直是开阳人的不懈追求。 然而,目前向餐饮企业等收取餐厨垃圾处理费还不现实。任连海指出,长期以来,餐厨垃圾主要通过民间渠道消纳,垃圾收取者要向餐饮企业付费。现在,政府是免费收集餐厨垃圾,但非正规的渠道依然存在。“对餐饮企业而言,从原先的收费者到付费者的转变,有个接受的过程,另外,需要权威部门出台文件将餐饮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和营业过程产生的餐厨垃圾界定清楚,餐饮行业的餐厨垃圾已缴排污费,排放餐厨垃圾另缴费需要法律依据。此过程可以按步骤从免费收集、象征性地收取排污费,再逐渐过渡到„产生者付费‟。当然,最终这部分费用将转嫁给消费者,由此引发餐饮业涨价会否造成社会影响,这些问题都需要考虑。”

非正规回收渠道的存在,导致了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吃不饱”和“消化不良”。品质好的餐厨垃圾更多地流向非正规渠道,品质差的餐厨垃圾一方面可利用程度低,同时利用难度大,给垃圾处理厂带来很大压力。“因此,迫切需要出台国家层面的餐厨垃圾管理条例,从源头上理顺餐厨垃圾产生、回收、处理的关系。”任连海说。 —专家建言—

行业标准很欠缺 需完善标准体系

在餐厨垃圾处理领域,目前仅有一项作为行业标准的《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该规范由城市建设研究院牵头编写,经国家住建部批准,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技术标准、规范的不足制约了餐厨垃圾处理行业的标准化进程。

任连海指出,对于餐厨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所生产的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废气、废水如何处置等,都需要制订出台专门的标准来加以规范。“仅有一项行业标准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

2014年12月,“城镇粪便、餐厨垃圾处理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成立。该联盟理事长王绍康表示,推动城镇粪便、餐厨垃圾处理产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是联盟的工作重心。联盟将致力于实现成员单位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逐步建立产业内相应的国家标准。【餐厨垃圾处理费】

事实上,早在2009年,任连海就参与过一项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这项标准在征求部委意见时,因遭到某部委的反对被搁置了。该部委反对的理由是,标准中提到餐厨垃圾处理后可大规模用作动物饲料的原料,而这一点存在潜在的安全风险,一旦出现安全问题,无法追溯到具体生产企业。该部委认为,如果餐厨垃圾处理后作为饲料原料,只能小规模应用,必须由餐厨垃圾处理企业负责后续的饲

餐厨垃圾处理费 第五篇_2016餐厨废弃物管理调查报告

近年来,餐饮服务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丰富了饮食文化、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需求。与此同时,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服务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废弃食用油脂(包括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的产生量持续增加和管理不善,已成为困扰城市发展、污染市容环境和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餐厨废弃物的有效处置和利用已成为政府及各部门迫切需要做的民生工程和发展要务。我局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者,经过调查研究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提出一些思路、措施和建议。

一、外地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典型经验

1、市。市自2016年开始了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于2016年7月被确定为全国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目前已形成了“属地化两级政府协调管理、收运处一体化市场运作”的模式。其做法特点:一是创新运行模式,提高收运质量。即创新性地建立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运行模式。由政府委托一家公司完成,减少管理的环节、对象,提高餐厨废弃物收运质量。二是财政合理补贴,引导源头管理。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运环节进行合理补贴(118.8元/吨),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暂免收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引导餐饮企业将餐厨废弃物交有资质的企业来处置。三是属地协同负责,部门联动配合。建立属地化两级政府管理体系,县级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发改委、公安、财政、水利、农业、商务、卫生、环保、食药监、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发挥联动优势,对非法收运进行了集中整治,没收非法收运黑车,迫使餐饮企业不得不配合环卫部门寻求地沟油和泔水的出路。四是技术处理先进,资源利用充分。通过产学研结合,利用国家及省级科研项目,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为全国领先,饲料原料转化达10%,油脂提取率达90%,实现了资源化技术集成。五是效益实现平衡,避免终端再补。通过技术创新,市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能够实现经济的基本平衡,在终端处置环节上不需要政府再进行补贴。

2、市。市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引导、法制管理、集中收运、专业处置、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为特色的餐厨垃圾处置模式。其特点为①建章立制,依法管理。该市颁布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了市区联动、目标考评与考核激励等相关机制;制订了收运车辆和收集容器配置要求、收运处理作业及管理考核办法等规范;建立了处理企业资格行政许可和自行收运备案制度,对处理企业实施在线监控,用制度规范相关各方的行为。②强化服务,严格监管。一方面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合同配送制度,积极引导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尤其是新设立的,配合做好餐厨垃圾收运工作。通过上门签订合同,发放餐厨垃圾专用桶,配置收运车,对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实行“三位一体”收运模式,切实做好收运服务。另一方面积极做好重点企业工作,将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合同作为国家等级酒店考核的必备条件,特别是对部分签订收运合同抵触情绪比较严重的产生单位进行耐心劝导,对任意倾倒餐厨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③培育市场,循环利用。该市已初步形成了餐厨垃圾由4家企业收运、厨余垃圾由开诚生态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由3家企业处理的格局。该市2400多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已签订收运合同,签约率为80%;餐厨垃圾日均收运174吨,占预计产生量的87%。自《办法》正式实施起到目前,累计收运餐厨垃圾14万吨,制成饲料原料7600吨、不饱和润滑剂2600多吨,沼气18万方。

3、市。市餐厨废弃物产量每天约1165吨,主要来源于餐企、公共食堂和餐厅。因现有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少数不法商贩非法炼取“地沟油”、“潲水油”,使部分餐厨废弃物重新流入餐桌,危害市民健康。目前,作为国家首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之一,市出台《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其特点是①由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对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作出餐厨废弃物处置许可的决定,向中标人颁发处置服务许可证;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使用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存放,及时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经营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收运;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每日使用专用车辆密闭化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清运,且双方都要建立台账,登记数量、流向等;④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标准,实施无害化处置,不得接收、处置未取得餐厨废弃物收运许可的单位和个人运送的餐厨废弃物;⑤征收餐饮餐位产生餐厨废弃物处理费;⑥实行定位定向控管。对餐馆发放装有芯片的垃圾桶,对餐厨垃圾运送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对车辆进行全程跟踪,严防出现餐厨废弃物非法交易。

各地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其具体运作方式虽不尽相同,但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政府唱主角;二是城管部门负责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三是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许可(备案)制度;四是对餐厨垃圾进行综合利用,达到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二、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现状问题

随着我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餐饮示范先锋,引领着我市餐饮业的发展。目前我市共有餐饮单位2315家,其中餐馆类973户(特大型餐馆2户、大型餐馆27户、中型餐馆76户、小型餐馆868户),快餐店类712户,小吃店类319户,饮品店类67户,食堂类244户(学校食堂81户、幼儿园食堂113户、企事业机关单位食堂46户、工地食堂4户);餐饮废弃物排放每户在10-300公斤/日左右,餐厨垃圾平均日产出量估计在24吨。

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尚处于不规范的自由流动状态,没有对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与回收。据调查,主要流向有三个渠道:一是大部分被有偿或无偿收集作为喂养禽畜的饲料,用于养猪场的情况较为普遍;二是通过地沟流入污水管网或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进行处理;三是被非法回收后去向不明。

这些处理方式存在着极大隐患:其一,餐厨余物含水率高达80%~90%,其渗沥水极易通过渗透作用污染地下水,泔水中富含的有机物在温度较高时,则很快会发酵而变质,产生出大肠杆菌等病原微生物,直接危害人体健康。若用其饲养家畜如作为猪饲料,各种病原菌就会扩散到猪身上,同时腐败过程中产生的刺激性气体,对家畜的呼吸系统、消化系统产生强烈刺激,引发各种疾病。最终这些患病的家畜会进入到农产品市场,被居民消费,身体健康危害不可小视。其二,直接排入下水道后进入城市污水管网,加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担,深度长远污染不能小看。其三,餐厨废弃物被非法收购后被提炼成“地沟油”回流餐桌危害人体健康,其食品安全隐患不容小觑。

市食药安委办公室针对餐饮业餐厨废弃物流向问题实施了源头管控,要求餐饮单位建立台账,登记收运人的信息及餐厨废弃物收运量等,但餐厨废弃物流向不明的情况仍大量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餐饮业主有利益驱动,利用餐厨垃圾变卖增加收益。据调查,一方面我市中小型餐饮每年出售“泔水”收入平均为一万元左右,大型餐饮多达几万元,同时收运人还免费提供清洁及收运生活垃圾的服务。这些“甜头”的吸引无疑使餐饮业主不顾道德,利欲熏心。另一方面,收运餐厨废弃物的不法人员,也是不顾食品安全,不管环境污染,不顾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择手段,追求暴利,将餐厨废弃物用于养殖畜禽,或生产“地沟油”或让其流入其他非法渠道。

三、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措施建议

我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助于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生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问题,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餐厨垃圾不同于一般的生活垃圾,具有其自身特点,随着对城市管理的提升,对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收集和处置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一)落实管理责任,实施餐厨废弃物的社会综合管理。

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为主、社区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模式。

市政府出台《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明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处置管理规范,从法制层面完善对餐厨垃圾处置的监管。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处理(含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体制机制改革理顺职能以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食品生产单位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负责依法查处销售废弃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农业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牲畜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处理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

(二)规范处置程序,实现餐厨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市食药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引进或建设能对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统一管理的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实行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备案制度。

目前,市住建委正在加紧垃圾处理厂(站)的建设,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能力基本具备。城市管理部门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企业(企业要有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有资金投入实力),同时对相关企业实行许可备案制度,加强资质监管,保障合法合规经营。目前,荆州市兰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递交申请,计划在市免费为餐饮企业安装油水分离器,并在我市投资建立一个油水处理中转站,再将经过处理的油水混合物交给有环保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进行处理。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存放于城管部门专门配备的垃圾桶内,交由取得备案资格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收运;市食品监管部门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建立台帐,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并加强日常监管。

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要每日进行清运,使用专用车辆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与处理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收运前后要将餐厨废弃物种类和数量与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及处置单位共同确认。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生产的油脂作为工业油脂的生产原料(生产皂化剂和生物柴油),其余食物渣部份要进一步进行科学处理,加工成饲料、肥料,用于发展养殖业或种植业。处理餐厨废弃物时,要遵循国家和我市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处置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再次污染,市环保部门要定期对其进行评估检测。

(三)加强部门监管,防止餐厨垃圾流入非法渠道。

涉及餐厨垃圾处置的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的监管:一是城管部门加强对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的分类收集监管,防止餐厨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直接排入下水管网。二是交通部门要加强运输环节的监管。餐厨垃圾的运输必须实行密闭化运输,对运输工具建立明显的标识。凡未使用有标识的专用运输工具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城管部门定期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台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各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的打击力度,严防餐厨垃圾非法收运、非法加工,消除餐厨垃圾再利用危害。

(四)落实政策扶持,保障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有效有序运行。

餐厨垃圾处置工作需要政府的扶持。一是对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和个人,从收取的垃圾处理费中给予资金补助。目前我市餐饮单位按照每桌8元的标准将一般垃圾交由城管部门收运,而这些费用远远不够收运工作的运作。建议实施初期对餐厨废弃物的收运环节进行合理补贴,并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暂免收餐厨废弃物处理费,减轻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抵触情绪及保障收运垃圾的正常运作。二是对餐厨垃圾处置企业的用地和税收给予优惠政策;对同时发展种植、养殖业的,给予项目扶持。三是制订财政补贴政策。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的协议制订标准进行财政补贴,目前市已确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环节的财政补贴标准,为90元/吨。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全社会监督综合作用。

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应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餐厨垃圾管理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规定;宣传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意义;宣传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贮存、无害化处理、运输等管理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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