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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时间:2017-11-09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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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篇_XX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XX社区居务公开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推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理社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促进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居务公开制度如下:

一、居务公开内容

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公经费及社区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流动人口管理情况公开;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事项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居民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居委会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公开。

二、居务公开程序

(一)广泛听取和收集居民的意见,详细列出公开项目,由当事人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二)业务责任人负责审核整理,拿出明细的汇总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依据等;

(三)社区居委会审查确定公开的内容;

(四)交社区综合党委审核通过;

(五)社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开,公开内容存档备查;

(六)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进行整改。

三、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一)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度,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一般情况下,社区居委会发展规划、社区居委会干部现任目标、社区居委会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每季度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每月公开一次;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二)居务公开可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四、居务公开的管理与监督

(一)社区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综合党委领导居务公开工作。

(二)居务公开接受全体居民和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三)居务公开接受街道党工委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四)在居务公开中弄虚作假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不按规定进行居务公开,造成群众集体上访,产生恶劣影响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本制度由居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社区居委会

一○一二年七月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第二篇_社区居委会工作学习制度

1、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构指导下,组织社区居委会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带领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整体素质。

3、自觉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班子团结,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密切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及时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要求,为社区居民服务。

社区居委会工作学习制度

工 作 制 度

1、按时上下班,有事向主任请假。

2、热情接待来会办事人员。

3、社区干部参加例会时,不得迟到早退。

4、每周召开社区干部例会,研究布置工作。

学 习 制 度

社区居委会要坚持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建立学习日制度。

1、召集社区干部每周一次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每月一次针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及新问题进行学习、讨论。

2、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及居民小组长等每月一次学习时事政治。

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依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和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管理。

3、协助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做好与社区居民有关的社区服务、社区文化、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社区环境、计划生育等项工作。4、向人民政府或它的派出机构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务公开制度

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定期将本社区的政务、事务、收支活动情况通过居务公开栏向社区居民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监督。财务收支按季公布,重要居务随时公布。【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居务公开内容:

1、社区居委会办事程序;

2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3、社区建设重大事项、重大活动等落实情况;

4、年度计划落实情况;

5、社区居委会干部分工情况;

6、最低生活保障、计生指标;

7社区服务项目及市民求助公示情况;

8、各项资金收支情况(包括上级拨款和社区服务收入;向社会筹资、接受社会捐助的

情况;社区居委会干部的补贴、福利等;办公经费)。

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制度

1、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是社区成员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社区自治权力机构,是全体社区成员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表。

2、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利益。

3、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业务指导。

4、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居民代表、居委会成员、驻区单位代表参加。

5、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6、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议程必须包括会议筹备报告、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对各种制度的修订。

7、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须二分之一以上代表出席方能生效。有三分之一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社区代表大会会议。

8、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一般提前三天把会议内容告诉代表,让代表征求社区居民的意见。

9、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要有会议记录,工作报告、会议议题、讨论情况、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决议、决定等要单独立卷存档。

社区居民公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了加强社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公民,根据本社区实际,特制订如下居民公约: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区,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守本《居民公约》,依法享受居民应有的权利,依法履行居民应尽的义务。

三、积极协助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大力兴办便民利民事业,搞好社区服务和建设。

四、自觉遵纪守法,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发生民事纠纷要及时调解,促进安定团结。五、积极开展敬老爱幼、拥军优属和创建文明楼(庭院)、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活动,发扬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互爱的新风尚,人人争创文明居民。

六、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楼、院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美化环境,爱护花木,不乱倒垃圾,污水污物,不养家禽家畜。

七、努力学习科技和文化知识,争当学习标兵,营造浓厚学习氛围,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做到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实行火葬入公墓,严禁任何方式的赌博。

八、大力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在不同岗位上为国家、为集体创造财富,为子孙后代谋幸福。

九、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共建,努力完成上级和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各项任务。

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职责

1、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宣传和动员社区单位和居民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社区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为社区居委会出谋划策,共同为社区发展作贡献;

2、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对社区建设有调研权、协调权和民主监督权,社区居委会贯彻社区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解决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还可以根据社区代表大会的授权和社区党组织的委托,在社区就某个问题开展专项调查;

3、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要动员社区单位及居民积极支持社区居委会工作,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逐步形成社区事务共管、社区资源共享、各方优势互补、精神文明建设共建的良好氛围,推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

4、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主任在会前要广泛听取社区各方面的反映,注意收集信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并对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有关问题归纳整理,以便在会议中充分讨论,提出协调方案;

5、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可应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邀请,列席社区党组织有关会议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会议;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可根据需要列席社区居委会组成人员会议。

社区服务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服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2、建立社区服务站,积极开展社会福利性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化服务。

3、发展家政服务。建立便民利民服务、家政服务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开展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

4、开展法律服务,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5、推行社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完善服务管理网络。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6、对贫困救济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本社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社会保障工作。

社区治安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社区治安工作法规和条例,向居民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

2、及时掌握辖区的治安情况,向居民进行防盗、防火教育。

3、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治。进行邻里互助、值班巡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教育居民遵纪守法,揭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发现犯罪分子和治安案件时,要迅速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做好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失足青少年和劳教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

6、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和了解居民家中外来人员的情况,配合做好暂住人口教育工作。

7、依法调解本辖区内的民事纠纷,防止矛盾激化。8、向有关部门及时反映居民群众对社区治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区文化教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结合本社区实际,制定、实施社区文化、体育、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搞好社区文化阵地建设,开展内容健康、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3、对社区文化体育设施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社区环境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责

1、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环境卫生规划及年度计划。

2、宣传国家关于环境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环境、卫生科普知识,使社区居民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3、开展社区环境卫生工作,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灾情和疫情,建立群众性的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组织群众搞好环境保护和爱国卫生运动。

4、发动群众搞好社区环境卫生,搞好绿化、美化,保护花草、树木和绿地。

5、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卫生、环境状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社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面向群众进行以传播新的婚育观念、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科学知识为重点的宣传;

2、负责对居住本区域内的育龄妇女进行管理服务;

3、及时采集、变更、核定和上报已婚育龄妇女信息。

4、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兑现省《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政策;

5、受街道办事处委托,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实施合同,并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6、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义务的职责。

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思想作风建设

行为准则

团结不内耗

分工不分家

为民不谋私

创新不守旧

实干不怕苦

奉献不计酬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第三篇_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建新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管 理 制 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居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社区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考核奖惩制度

16、考核奖惩制度按照《社区工作者目标管理考核制》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17、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18、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1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包括宣传政策法规,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公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包括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包括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2、加强与驻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定期组织召开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本社区党建工作情况,探索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交流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

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重视和加强对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5、对社区在职党员分类登记,进行微机化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社区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本社区居委会工作,教育督促其它成员正常开展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处理好日常事务;

2、带领社区居委会全体成员,居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负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贯彻实施;

3、在乡镇(街道)的指导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所担负的职责,密切与辖区各单位的联系,对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负责,自觉接受社区共建理事委员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

4、以身作则,模范遵守社区各项规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的各项决定,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管理好社区的各项社会事务;

5、协调社区单位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和发挥各工作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小组长的作用,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管理好社区居委会的固定资产及财务帐目,定期向共建理事委员会及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7、经常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开展政策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 ,提高社区居委会整体素质。

社区纪检小组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本社区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纪法规的情况,监督社区党员干部特别是“两委”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

2、协助本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配合乡镇(街道)党(工)委和纪委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3、对党员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党员和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

4、协助乡镇(街道)纪委接受党员的控告、申诉,以及对党员违纪行为的检举,并及时向上级纪检小组报告,保证党员的权利;

5、协调参与对本社区居务、财务及资产、资源处理和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监督;

6、协助和参与上级纪检小组对本社区党员信访举报的调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收集本社区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矛盾,解决苗头性问题;

7、承办所在社区党组织和乡镇(街道)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民兵连工作职责

1、民兵连在上级军事部门和本级党组织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各项民兵活动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工作。

3、抓好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和兵役工作。

4、加强民兵政治思想工作,搞好民兵政审工作,落实四课政治教育内容,增强民兵的国防意识和战备观念。

5、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和地方党政机关下达的军事训练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6、搞好“民兵之家”建设,不断巩固民兵活动阵地。

7、大力开展争创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达标单位和争当“优秀民兵”活动。

8、充分发挥民兵队伍的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

社区工会联合会工作职责

1、组织职责。指导辖区内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组建工会,建会率达到100%。做好会员发展工作,职工入会率达到100%。做好外出人员会籍接转工作。

2、调解职责。企业工会出现难以调解的劳动争议时,社区工会代行调解职责,作到一般劳动争议就地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及时上报。

3、保护责任。搞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参与职工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积极参加“三同时”(新建、扩建、技术改造过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审查验收工作,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4、服务职能。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加强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工作,为遇到困难的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5、培训职责。积极协调师资力量,帮助辖区内企业对职工(农民工)开展劳动技能、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

6、宣传教育职责。配合社区党组织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文化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社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第四篇_推行社区居务监督 创新民主管理模式

北关街道推行

社区居务监督 创新民主管理模式

近年来,北关街道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

主题,以推进基层民主监督为重点,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深入开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为加强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创造了公正高效的社会环境,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

首先以提高认识为切入点,进一步强化基层民主监督。提出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点面结合,全面推行”的工作思路,做到“三个结合”:把建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与和谐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整体推进;把建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区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分类指导;把建立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与社区反腐倡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其次以规范选举为根本,确保监督机构按章成立。通过规范机构设置、召开公开、公正的选举大会、完善工作制度等相关程序,我辖区31个社区均召开了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大会,共4870名居民代表参加了选举,每个社区都选出了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2名。

然后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水平。一是明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二是深化居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三是强化民主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发挥

宣传引导作用。

最后以创新为突破口,不断发挥基层网络作用。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后,我街道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社区监督委员会、纠风三级网络和纪检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实现了“三位一体”的基层监督管理模式。利用已有的社区监督委员会队伍、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队伍、纠风三级网络队伍,安好基层监督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和谐新型街道、实现街道经济赶超发展、提速进位提供坚强保障。

今年,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和监督辖区2012年各季度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和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工作。经过认真审查,分别对不符合条件的93户家庭不予办理低保申请、65户家庭不予办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申请。在做好纠风工作的同时,社区纠风监督员还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一些业务外问题进行调解和处理,深入群众了解民情,发现不稳定情况及时反映和解决。截止目前,辖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数12次30件,化解群众矛盾52件,起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社区组织学习社区居务公开监督管理制度 第五篇_2015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订的《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以及区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我街道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面推动居务公开、财务公开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改革、稳定和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居务公开工作,我街道决定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钟健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周海峰(组织部部长)

彭奕文(街道党工委委员)

组 员:文凤英(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满真(计生卫生办主任)

文伟雄(财政办主任)

蔡辉成(审计办主任)

文耀坤(农林水办主任)

赖宝才(城建办主任)

黄巧玲(纪工委副主任科员)

强庆晴(组织部科员)

文学新(社会事务办科员)

李 敏(社会事务办职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电话:27097393)具体负责居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文凤英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纪检、组织、财政、审计、农办、计生等有关部门抽调。

三、居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涉及居民的各项政策和法规。

2、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计划和上级下达各项任务的实施情况。

3、社区居委会成员的依法撤换、罢免和补选情况。

4、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和计划生育费的征、管、用情况。如年度人口计划、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计划外怀孕、生育、超生子女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以及相关的办理手续。

5、优抚、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情况。包括优抚、救济政策及其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款物的发放对象、条件、数额以及相应的办理手续。

6、社区居委会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包括社区居委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和居民公约,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岗位责任制,完成年度目标的重要措施及落实情况。

7、其它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资产及负债情况,收益分配计划等。

2、各项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上级部门拨款、自筹经费、接受捐助及赞助情况;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资、补贴、福利情况;公务活动招待费支出、办公经费、电话费、车辆使用管理情况;慰问、救济等专项收支及其他收支情况。

3、房地产基建、宅基地管理、房屋出租、社区物业承包租赁经营项目等情况。

四、居务公开的程序、范围、形式和时间

(一)公开的程序

1、按公开的内容准备好公开资料;

2、经群众监督小组审核;

3、以公开栏形式或其他形式公开;

4、在公开过程中注意收集群众意见;

5、认真处理群众反馈的意见;

6、公开后资料建档保存备查。

(二)公开范围:办事程序、社会承诺必须向社会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向所属内部人员公开;带有商业秘密性质的必须向班子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置居务公开栏。在室外公众位置设立6×2米的居务公开栏。

2、设置电子触摸屏。有条件的社区在社区居委会服务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将应公开的内容和居民最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通过电子触摸屏向居民公布。可建立社区信息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居务公开。

3、通过设立业主信箱、派发宣传资料的形式公开居务。

4、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公布需要全体居民知道或参与的居务大事。

(四)公开的时间

财务收支情况每月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完成工作目标情况每季度公开;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经居民会议讨论决定实行全过程公开;居民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随时公开。

五、时间安排

(一)6月底以前,街道成立居务公开协调小组,设立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居务公开的日常指导工作,落实居务公开各级责任制。各社区居委会相应成立居务公开工作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居务公开工作方案,报街道居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7月份,选择1-2个社区居委会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试点工作。8-10月份,全面铺开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三)11月份,接受区居务公开工作检查组对我街道各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社区居委会责成其整改,确保2015年底全街道的社区居委会100%实现居务公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从构建“平安松岗、和谐松岗、繁荣松岗”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要把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街道、社区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和奖惩的依据。

(二)建立规章,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各社区居委会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社区成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街道领导挂点社区指导居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议事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居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避免居务公开走过场;三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做到“十个防止”,即防止公开内容不具体、不真实、重点不突出、形式不规范、制度不完善、档案不健全、公开“重事后,轻事前”、“重公开、轻反馈”、公开不及时、公开不持久。对没有实行居务公开的社区居委会要通报批评,责成整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真实的社区居委会,不能参加平安和谐社区的评比,社区居委会成员也不能参加优秀(先进)称号评选;对在居务公开中有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居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针对居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实际,加强分类指导,提高居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选取一部分居务公开工作做得比较好的社区居委会,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典型带动整体。二是对处于中间状态的,针对不同的薄弱环节,帮助改进,逐步完善。三是对居务公开工作做得不好的,查找其存在的问题,制定帮扶措施,进行重点整改。

第2篇:社区居务公开实施方案

根据办事处党工委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为了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能积极稳妥、全面深入地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党务、居务公开的重要意义

推行党务、居务公开,是增强党的工作透明度,是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关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是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县直机关各党组织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推行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把握推行党务、居务公开的基本要求,积极实践,大胆探索,切实抓紧抓好,使党务、居务公开工作成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制度。

二、党务、居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推行党务、居务公开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不断增强县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创新、富裕、生态、和谐型清新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推行党务、居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良好环境,确保党务、居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坚持依法依纪、有序推进的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党纪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务、居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党务公、居务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要坚持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将激励、约束与监督相结合,将党员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坚持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的原则,规范党务公开内容,突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十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公开,突出党内外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处理情况的公开;要坚持积极稳妥、适当公开的原则,既要大胆探索,又要慎重稳妥,正确处理好公开党内事务与保守党内秘密的关系。

(三)工作目标。通过推行党务、居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得到加强,党内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三、党务、居务公开的内容、类型、形式、程序和时间

党务、居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全面、真实、具体,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精神,凡属本单位、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都应当最大限度地向全体

(一)公开内容。1、执行县委决议、决定的情况;2、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3、工作思路、目标和完成情况;4、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民主集中制的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述职述廉情况;5、组织设置、领导分工、落实联系点制度、招商引资责任制、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等情况;6、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7、干部奖惩、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等情况;8、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选举、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党员、党员转正、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9、其它需要公开的党内事务。10、各工作口工作相关事宜。

(二)党务公开的类型。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法定公开是指凡属党内规定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主动公开是指对本级党组织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对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为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根据公开内容的不同,可按固定公开、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三种情况进行。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公开栏。各单位都必须制作党务、居务公开栏,党务、居务公开应以固定的公开栏形式和公示牌为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9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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