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人文百科 >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时间:2017-10-2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www.gbppp.com--人文百科】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一篇_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背景 ................................................... 2

第二章 系统功能 ................................................... 2

2.1区域监控 ...................................................... 2

2.2警示告知 ...................................................... 3

2.3信息交互 ...................................................... 4

2.4 档案管理 ...................................................... 5

2.5 考核管理 ...................................................... 6

第三章 技术方案 ................................................... 7

3.1 手机+腕带标签方案 ............................................. 7

3.2 GSM腕带标签方案 .............................................. 8

3.3 RFID腕带标签+GSM读卡器 ...................................... 10

第一章 项目背景

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外服刑,一直通过司法人员、社区自愿者管理,人员缺乏,同时,矫正人员存在一定的流动性,无法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在流程、监督上存在管理难的问题。 如何行之有效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一直是司法部门研究的重要课题,北京创羿科技作为专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的提供商,针对目前司法部门在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本解决方案,以期为司法部门在社区矫正执法中提供方便。

为此,公司研究了三种解决方案,方案采用先进的RFID射频识别技术,结合GSM移动通信技术。实现了被矫正人员的实时监管, 提高了矫正管理的效率,使得管理更方便更人性化。

第二章 系统功能

2.1区域监控

● 实时位置查询:在设定的时间内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是否离

开安全活动范围,并提供考核依据。

● 随机查询功能:根据特别的授权可以对矫正对象进行随机

查询。【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2.2警示告知

●越界告警:当矫正人员超出安全活动区域,系统自动报警,自动备案,自动发送信息通知矫正管理人员。

●腕带拆卸报警:矫正对象佩戴的创羿腕带标签被非法拆卸时会自动发出报警信号。

●到期提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前7天,系统会自动发出警示,保证矫正对象能在规定的期限准时解矫。 ●审核提示: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前15天,系统会自动发出警示,提醒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期满鉴定表提交。 ●宣告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满前30天,系统会

自动发出警示,提醒工作人员对矫正对象解矫前资料整理。

2.3信息交互

●资料查询:矫正工作者、矫正对象均可通过手机查询每月的考核情况。

●信息传递:通过系统平台下发教育文件、教育通知等各类

信息。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二篇_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

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

司法局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整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全面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切实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

一是强基础,在信息化建设软硬件上下功夫。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需建立高效信息化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建立“一个平台、两套系统”:即社区矫正监管平台、远程监控指挥系统和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实现了“七大功能”,即通过互联网数据的自动生成、存储和传输,集合动态监管、视频指挥、应急处置、远程教育、指纹考勤等七大功能,发挥指挥中心信息中枢作用,满足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新需求。同时购置高清摄像头、指纹报到仪、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电子屏幕和电子腕表,设备配套至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和各司法所,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终端全覆盖。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使他们更新观念,提高意识,强化使用,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配备专职信息人员1名,各司法所各配备专职信息人员1名,专门负责通过信息监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二是重实用,在提升信息化建设效能上做文章。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操作规程的制定、细化和规范,最大化利用各项信息化设备功能,加大“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结合,实现社矫正管理智能化。开展集中训诫、教育学习同步视频活动,将社区服刑人员指纹报到、思想汇报、个别谈话、集中教育等情况通过视频方式实时传输到县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实现同步监控。各

个司法所要开展集中报到同步视频活动,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震慑力。给每名社区服刑人员佩戴电子腕表,防止人机分离,24小时实现实时追踪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每月报到、思想汇报、社区服务、集中教育、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使用指纹考勤管理,避免了假冒替代现象的发生。推行信息化核查日记制,由专职工作人员每日通过社区矫正管理平台,对停留超时、越界警告、关停机警告、轨迹异常、人机分离等社区服刑人员违反日常管理的情形进行信息化核查,并根据实时定位、轨迹研判等信息化核查手段判断、确认相关事实,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强化落实。从此通过信息监管平台掌握的事实证据,及时发现社区服刑人员有违纪行为,做出相对应处理。【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三是严考核,在坚持信息化建设长效上求突破。注重考核监督,将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纳入县局每月考核监督重点,每半年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组成检查组对各镇乡社区矫正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以考促管、以考促改、以考促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信息化运用的意识和能力。拓展考核监督方式,大力推行同步视频、指纹报到、定位抽查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杜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因碍于情面管理疏忽等原因产生的不规范管理现象。强化考核监督力度,每日例行核查、每月日常考核、每半年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范执法标准的行为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提升考核监督实效,依据考核监督结果,对各司法所信息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症下药,提高信息管理考核监督的有效性。县司法局对各司法所社区矫正信息监管要开展日常考核、集中检查、突击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到位。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三篇_社区矫正管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20150310

社区矫正管理行业应用解决方案

河南信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一、系统简述

社区矫正工作是国际司法文明潮流的大势所趋,是对中国特色的刑罚制度的有益探索,彰显了刑罚的社会化、执法的人性化和矫正的文明化,是对传统的监狱内监禁式刑罚方式的重大变革,既可以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又能提高刑罚执行效率和提升罪犯的改造质量。是司法行政的一项新增工作职能。 社区矫正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基本依赖于人工管理、书面汇报、存在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量大、效率低,对社区服刑人员无法进行标准化、量化考核等问题;而且,在社区矫正工作执行过程中还存在强制力不够、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范围无法掌控等问题。为了更好地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合理化、人性化、智能化、效率化方向发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向信息化管理迈进,真正把社区矫正工作打造成为服务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为民工程”,我们根据矫正工作的特点,结合国际先进的声纹识别系统、手机定位技术、数据加密系统,自主研发出了一套数字化、智能化的自动化办公系统。 该系统通过手机定位技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为主的动态管理,通过声纹识别系统鉴别社区服刑人员规避人机分离的情况,同事具备完善的社区服刑人员电子档案、查询统计功能,并包含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是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中的一套集“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于一体的高效管理平台。

二、系统的主要特性

系统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的研发思路,充分考虑了系统的主要特性,突出了“全面性、安全性、兼容性、可操作性”的总构想和要求。

1. 全面性。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设计思路,做到横向能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等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流程,纵向能囊括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级矫正机构的具体工作。

2. 安全性。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具有一定的保密性,本系统在数据库中采用128位加密算法进行加密,在政务专网传输过程中通过非对称加密进行处理,对登陆用户采用身份认证技术,通过USB加密狗进行身份识别,最大限度防止账号被盗和数据泄密等问题。 西安南越延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机密

3. 兼容性。鉴于社区服刑人员使用的手机既有移动、电信,联通的状况,若系统只支持其中一种通讯运营商的服务,那就需要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的手机号码统一到其中某一通讯运营商的号码上,这对社区服刑人员而言不符合“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要求,工作人员而言又无形的增大了工作压力,所有必须要有一套能兼容通讯运营商的管理系统,无需更换手机号码就能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系统管理,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以人为本”。

4. 可操作性。各级用户可直接使用现有电脑设备,通过电子专网查询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前台操作,办理各项矫正业务到简便、快捷,从而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业务流程的统一性、规范性。

三、 系统主要特点

1. 系统使用电子政务专网,传输速度快、安全高效、保障充分;

2. 系统由省级社区矫正机构统一构建平台,无需重复构建各市、县(市、区)的独立系统,有效节省系统投入;

3. 各级用户可直接现有电脑设备,通过电子政务专网查询访问;

4. 系统具备完善的多部门协同无纸化网络办公功能,实现数据共享,横向涵盖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监狱等部门,纵向囊括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单位,流程开始于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终止于社区服刑人员解矫;

5. 系统具有月/季度报表数据自动整合上报功能,有效避免人工差错,不仅节省人力成本,同时提升管理效能;

6. 系统具备电子签名、签章功能,各项审批均可利用网络同时生成电子档案,大量节约办公成本;

7. 系统采用加密狗WEB身份认证方式登录,有效防止密码被盗出现的安全保密问题;

8. 系统通过构建数字化、网络化、统一化的社区服刑人员系统,大大提升了资料流转的时效性、可靠性。

四、系统功能模块介绍

中国移动社区矫正移动管理系统件是按照先进、可靠、保密性强,可长远发展的要求进行设计,充分体现模块化系统集成的设计思想。既满足数据和语音、无线,又满足手动和自动报警监控的功能要求,同时考虑系统自身安全和数据保密性,以建设一个高度统一、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人员定位监控服务网络系统为最终目标。整个系统包括定位监控系统、、社区矫正管理软件、声音识别系统、GPS/GIS/RS地理信息系统、移动信息交互系统、网上办公系统、接口管理系统等。 本次由杭州创盾提供的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三大块功能模块:

 社区矫正管理软件

 .LBS定位

 声音识别功能

其中社区矫正管理软件是系统的主要呈现模块,LBS和声音识别功能是系统的底层两个基础功能模块。

五、 系统主要功能

从方便工作出发,系统以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为导向,具有执行交付、对象接收、矫正措施、矫正终止、报表统计、档案管理、核对、心理测试、动态管理、声纹识别、审批评议、公文处理、工作提示、工作导航、工作检查“等15项主要功能。

(一)执行交付

执行交付是法院、监狱、看守所等部门登录系统,导入已出监所的五类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

文书及其他材料信息,社区服刑人员具有管辖权的司法所执行刑罚的一项功能流程。 西安南越延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机密

(二)对象接收

对象接收是基层司法所登录系统后,对法院、监狱、看守所部门交付的需由本单位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接收的一项功能。对象接收分为交付接收和自行接收,交付接收即由法院、监狱、看守所进行交付;自行交付是各基层司法所在收到外省法院、监狱,对社区服刑人员时办理入娇手续的通道,是对交付接收的一种补充。

(三)矫正措施

矫正措施是工作人员针对不同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具体管理措施,实施矫正工作的一项功能流程。具体分为:监管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和就业帮困。(1)监督管理。落实报到管理制度、报告管理制度、监督考察制度、外出迁居管理制度、分类管理制度。具体功能包括定期报到办理(系统提示)、思想汇报办理(系统提示)、请销假办理、迁居办理和走访情况登记等。(2)教育矫正。落实入矫教育制度、思想教育制度、心理矫正制度、个案矫正制度、公益劳动制度等。具体功能包括个别谈话教育登记、集体思想教育登记、公益劳动登记和心理矫正登记等。(3)考核奖惩。分为7大类考核,分别是登记报到考核、日常报告考核、学习教育考核、公益劳动考核、外出管理考核、迁居管理考核、会客管理考核。具体功能落实考核工作“日记载、周小结、月评议”,包括日考核明细、月考核评议、积极分子评选、处遇等级管理、奖惩一览等,具体考核工作由系统分析社区服刑人员表现情况给出评定,操作简便、结论科学。(4)就业帮困。落实社区矫正帮助服务制度,具体功能包括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困解难工作的登记统计和就业情况的登记统计。

(四)矫正终止

矫正终止是基层司法所对各类矫正期终止的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解矫手续的一项功能流程。本流程工作人员填入矫正终止数据,系统根据数据库中的数据自动生成相关表格和材料,并提交相应权限人办理审批。

(五)报表统计

西安南越延河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机密

报表统计是系统对各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的相应统计,包括月度报表、季度报表、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志愿者花名册、监护人花名册,以上各表均为自动生成。

(六)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是系统对各社区服刑人员在整个矫正期内产生档案进行电子归档整理的一项功能流程,本功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档案进行了规范化的整理,规范化、标准化的一人一档保存

于服务器内,也方便了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查询。

(七)核查核对

核查核对功能是检察、公安、司法行政三部门对各自掌握的社区服刑人员动态数据随时进行核查核对的处理平台。

(八)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功能是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时,工作人员通过该功能对其进行心理测试,系统自动给出心理状况评价,为制定个性化矫正档案提供依据。

(九)动态管理

动态管理功能是利用手机定位技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的一种技术手段。主要实现三大功能:即对社区服刑人员不假外出的监测;对社区服刑人员位置的实时查询;对社区服刑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轨迹分析反馈。

(十)声纹识别

声纹识别功能是一项根据语音波形反映说话人生理和行为特征的语音参数,能自动识别说话人身份,是检查社区服刑人员有无人逃离的一项重要手段。

(十一)审批评议

审批评议是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对系统提交的需审批事项并通过WEB签名、签章办理审批的平台。此项功能不仅大量缩短了审批期限,同时基层工作人员也可以直接利用网络报批,大量节约了成本。另外,系统提交的需审批事项均会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审批人。 (十二)公文处理

公文处理是上级单位给下级单位发送文件、通知等信息,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报送工作信息、工作汇报等材料的一个通道。主要实现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上传下达功能。

(十三)工作提示

工作提示是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后,系统第一时间反馈给工作人员需办理事项的警示平台,它包括接收提示、解矫提示、报到提示、收文提示、审批提示等,涵盖社区矫正工作各个环节。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四篇_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五篇_2016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案

2016年,全县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稳定首位意识,规范基础管理工作,严格矫正执行,坚决遏制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略有增长态势,确保不发生恶劣社会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为服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社区矫正工作

㈠加强制度建设

1、根据修改后的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及时修订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衔接配合机制。

2、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落实调查评估、入矫宣告、集中学习、心理矫正、考核奖惩、事项审批等方面的工作制度,明确县级和基层司法所管理权限,统一社区矫正基本流程、档案台帐和执法文书格式,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3、根据省厅和市局的规定和要求,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完善请销假和居住地变更制度。

㈡加强督促检查

1、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实施办法、实施细则和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完善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涉及社区矫正人员死亡、违法犯罪、脱管漏管、重大责任事故、违法出境以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县局矫安股,切实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了。

2、建立执法督查制度。建立县级社区矫正执法督查队伍,从信息管理平台抽查和实地执法检查两方面加强执法活动督查,规范执法行为。县级每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定位1遍以上;司法所每半个月对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核查1遍以上,每日定位1遍以上。县级每周通报一次信息核查情况。开展执法督查活动,对辖区内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实地执法督查不少于30%。县局将分别于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基层司法所有关人员进行交叉检查。

3、建立矫情分析制度。建立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制度,县局每月召开1次,司法所长参加。社区矫正情况分析例会要有基本情况、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逐步形成规范,不走过场,不务虚功,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㈢加强监管措施

1、加强科技管理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人像识别系统,完善手机定位、轨迹跟踪,规范运用好司法部和省厅信息管理平台。

2、落实排查责任。继续抓好社区矫正人员排查走访工作,形成常态化排查机制,做到日常排查、节假日必查、重要敏感时期严查。

3、落实和改善分类管理措施。加强对职务犯罪、保外就医、严管等级等三类人员的监督管理,对职务、涉毒、暴力、诈骗犯罪以及涉外、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要重点监管、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严格执行报到、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制度。

5、及时开展集中教育、个别谈话、上门走访,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同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6、坚决落实惩戒措施。对不服从管理,屡教不改的社区矫正人员从严实施行政和司法惩处。

7、年内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0.5%。

㈣加强部门协作

1、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3、配合县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考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防止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加强与县级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完成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

5、认真落实龙司〔2016〕7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警务协作机制,将经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等工作落实到位。

6积极协调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团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予以社区矫正人员人性化帮扶。

㈤加强保障措施

完善县级社区矫正中心设施和管理制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所“三室”(即宣告室、咨询室、教育室)建设硬件水平。

㈥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各司法所要贯彻落实《县2016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责任状》精神,明确司法所长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执法责任,预防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现象。加强警示教育,增强执法人员廉政意识。

2、建立健全司法协理员和社会志愿者的聘用、管理、考核、激励机制。按照不低于15:1的比例要求配备司法协理员,逐步建立司法协理员工资动态增长机制,稳定工作队伍。提高志愿者组织化程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基本档案,完善其队伍建设和管理,拓宽其参与的深度与广度。

3、提升业务素质。县级举办一期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应知、应会、应做”教育,提升队伍的业务水平。

4、开展课题调研活动,摸清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寻找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矫情分析会,召开工作研讨会。组织外出学习考察活动,借鉴外地社区矫正工作先进经验。

二、安置帮教工作

1、健全完善基本信息核查机制。做细做实服刑在教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比对和核查工作,基本信息核实率达到98%以上。

2、加强人员衔接。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动员安置帮教责任单位、家庭成员和村(社区)代表开展分类衔接,确保重点帮教对象100%、一般帮教对象70%衔接到位。严格落实必接必送政策,完善衔接管理措施。

3、健全完善服务管理机制。贯彻落实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落实低保政策,对7类城镇户籍和4类农村户籍刑释人员优先推荐从事公益岗位。

4、加强基地建设。进一步规范提升依托企业建立的3个安置基地,规范安置基地管理。

5、年内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三、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县司法局力争在省、市级媒体有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各3次以上的宣传报道,加强先进典型的培植力度。各司法所每月须向县局综合股报送一条以上有关社区矫正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六篇_2016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进“法治”、“平安”、“和谐”建设,拟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开展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四项规范”为抓手,通过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严格教育管理,从灵魂深处触动和教育转化社区矫正人员,使其认真改造顺利回归社会,实现社区矫正人员无漏管、无脱管、无重新犯罪、无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和悔罪自新的目标,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走在乃至全省、全国同等县市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凝聚和谐正能量。

二、具体措施

(一)规范矫正衔接

1、严格审前评估。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收到委托机关的调查函后,迅速组织司法所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估意见,按时提交委托机关。

2、及时登记接收。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负责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登记接收手续,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3、规范档案管理。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执行档案,司法所建立工作档案。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指导,确保档案收集及整理规范无遗漏。

4、定期研判情况。建立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行信息共享,无缝对接。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每季度开展一次联合检查活动,每年组织一次联合考评总结。通过会议、检查和考评方式,定期研判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规范监督管理

1、建立“三包”制度。将全市10个镇(办事处)划分为5个片区,实行市司法局班子领导包片区,局科室负责人包重点对象,司法所包辖区的管理制度。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村(社区)及家庭,通过走访、问卷、谈心等方式,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管控教育。

2、培养社会意识。教育和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交通文明劝导、社区公益劳动等“讲文明树新风”社会化服务活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回报社会、服务社会”意识。确定每月16日为社区服务劳动日,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就近到社区服务基地进行公益劳动,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3、实行多方监管。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志愿者以及社区矫正人员家属在管理教育中的监督作用,发挥以“司法E通”为核心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信息化系统作用,实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远程监控和智能管理,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矫正轨道、再次违法犯罪。

4、加强应急处置。市司法局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制定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突发事件防范力度。社区矫正人员一旦发生脱离监管、参与群体性事件、实施犯罪、非正常死亡等情形,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响应,确保对突发事件处置及时,应对有效。

5、强化执行监督。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等机关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执法监督,对不服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和收监处理。

(三)规范教育矫正

1、开展多种形式教育。司法所要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纳入重点工作范畴,每月组织开展8小时以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围绕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公民准则、心理健康和时事政治等内容开展专题教育,做到有教育计划、有教学备课、有学习笔记、有心得体会、有考试测试、有交流园地,并注重培养和宣传矫正改造积极分子。

2、把握教育关键环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做到社区矫正人员入矫时必访,了解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在重大节日和敏感节点必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及现实表现、思想动态;在矫正对象遇到重大困难或发生纠纷时必访,帮助其解决困难和纠纷,体现党委和政府温暖;在解矫时必访,宣告解除矫正,进行解矫教育。

3、建立健全教育阵地。在市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室、谈话室、心理咨询室等,对社区矫正人员普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有需求的进行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康复心理,健全人格,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要加强心理咨询室规范化建设,争创省级示范心理咨询室。

(四)规范帮扶措施

1、开展帮扶活动。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扶心、扶智、扶困、扶技、扶业”五扶活动,即加强正面教育、情绪疏导,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健全人格,培养健康心理;关注社区矫正人员或其子女学业,给予必要帮助,促进成长;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日常生产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加强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定专业技术;适时提供相关的就业岗位,安置矫正人员就业。各镇(办事处)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2项以上帮扶内容,并常年开展帮扶活动。

2、建立联动机制。市司法局要积极加强同民政、财政、教育、人社、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有针对性地出台优惠政策,帮助解决社区矫正人员的就业、就学问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和企业减免税费等政策,镇(办事处)要力所能及为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要广泛动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力量,因地制宜发挥帮扶作用,努力形成社会联动合力,提高帮扶效果。

3、发挥基地作用。整合资源,兴建一个集学习、劳动、就业等一体的市级过渡性安置基地。各镇(办事处)要至少确定一个辖区企业作为本地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基地,并每年至少安置一人到市级或镇级基地就业,让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通过基地就业修复社会关系,培养集体观念、劳动观念和纪律意识,逐步增强社会责任感。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提高对社区矫正“铸魂工程”建设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活动开展与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特殊人群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铸魂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分步实施。要周密部署,确保利用两年半的时间,完成“铸魂工程”建设任务。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制定下发方案,组织学习动员,明确工作重点,及时部署实施。二是全面落实阶段(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公益劳动、规范管理、帮扶活动、争创示范等工作。三是总结验收阶段(2017年3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适时召开经验交流会,对在活动中组织得力、工作规范、社会效果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社区矫正管理局全力抓、司法所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充分利用宣传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宣传报道,切实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认同度,让社会更加了解、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第七篇_2015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丽政发[20xx]35号)的精神,丽江市旅游局印发了《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我市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2号),和《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丽旅标办发[20xx]3号)。我酒店被确定为丽江市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丽江市旅游局的要求,为顺利推进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机构,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计划步骤、时间进度、阶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丽江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丽江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成立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沈亮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

副组长:段永红丽江观光酒店副总经理

李学耿丽江观光酒店总经理助理

成员:郭瑛肖帆和继红何祎平赵红明段树荣曹双勤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丽江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联系电话:13908xx,E.mail:15xxxx@qq.com.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开展试点工作的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确定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组织编制试点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试点工作的规划计划、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协调部门分工,分解目标和任务,督促任务落实;组织标准的宣传培训,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总结各阶段工作。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积极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建立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建议,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进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创建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符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积极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进、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五、试点内容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市旅游局下发《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创建、自检工作。并通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丽江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丽江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通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方案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关于在部分县(市、区)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陕组通字〔20xx〕29号)文件要求和《汉阴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方法步骤,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县法院、县检察院系统开展以“四步差额遴选”为主要内容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中央《规划纲要》和陕西省《实施意见》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以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目标,改革创新,统筹推进,积极深化干部初始提名方式改革,探索干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新机制,初步形成一套知人善任、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为实现汉阴科学发展、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职位设置

(一)县法院(共6个)

1、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执行局局长1名;

2、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审委会专职委员2名、汉阳法庭庭长1名;

3、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行政审判庭庭长1名、审判监督庭庭长1名。

(二)县检察院(共5个)

1、副科级领导职位(3个):检委会专职委员2名、县反渎职侵权局局长1名;

2、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2个):控申科科长1名、监所检察科科长1名。

三、人选条件

县法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法院系统的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法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县检察院的职位仅限于县检察院在编在岗人员,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检察官法》规定的相应岗位人选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具有改革创新和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意识和道德品质,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抵御各种风险、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有较宽的知识面,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具有运用理论和有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中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具有较好群众基础。

3、正科级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身体健康;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现任副科级或享受副科级待遇的领导干部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四、实施步骤

1、公布信息。召开法、检系统全体干部动员大会,宣布实施方案、空缺岗位、人选条件和工作程序等。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我推荐、干部群众推荐、组织推荐和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县法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正科级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5;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

(2)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由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通过人选相关情况进行公示,确定参加竞职演讲人员。

2、干部群众差额“海选”推荐。抽调干部考察员组成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组,分别到县法院、县检察院召开民主推荐工作大会,开展“海选”民主推荐工作。参会范围: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按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20%左右确定熟悉法检系统工作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

(1)演讲与答辩。采取多种方式全面介绍竞职演讲人员基本情况,由竞职演讲人员向全体参会人员进行演讲,并回答与会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服务对象的现场提问;

(2)民主测评及推荐。在演讲与答辩的基础上,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进行“海选”民主推荐。

3、党组织差额“比选”提名。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汇总“海选”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照正科级单个职位1:4、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职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党组织差额“比选”人员名单。坚持优先考虑后备干部、优先考虑“上培下派”干部、优先考虑基层一线干部的原则,由县委干部推荐工作组分别主持召开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扩大(扩大至曾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现在编在岗的转任非领导职务干部)会议,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进行票决推荐、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进行二次“比选”票决推荐提名。【社区矫正系统方案】

4、组织部门差额“精选”考察。由县委干部考察组汇总党组织推荐结果,以得推荐票多少为序排列,按正科级单个职位1:3、副科级(含享受副科级待遇)比同级职位总数多3人的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主要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领导科学发展和促进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6902/

推荐访问:社区矫正管理系统 社区矫正系统平台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