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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时间:2017-10-24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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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第一篇_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事关政府和国家的形象,为了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取得新成效,根据县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一、 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以县政府、县食安委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准确把握食品安全当前形势,牢牢抓住食品药品安全主要矛盾,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的中心任务。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整顿,加紧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努力提升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重点

(一)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监管

重点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餐饮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加工各环节操作要求。对村民聚餐5-9桌必须经村委会批准,村级由村主任、村医生负责落实措施监管,上报镇安委会备案,10桌以上必须经镇安委会批准,未经批准聚餐造成食物中毒的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是否持合法证照经营,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购进原料索证索票以及台帐登记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合格调味品、劣质食用油等情况,软硬件是否达到相应的餐饮服务许可要求。 (二)加强药品质量监管

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监管。加大对镇区药品经营单位、镇卫生院等药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使用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行为。

(三)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现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接到有关举报的,严格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其操作手册规定,切实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准备好应急资源和力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 工作步骤。

今年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包括安排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一) 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5月—2012年8月)

1、 各村、各驻镇单位在认真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和

教训的基础上,按照方案标准,结合本镇区食品产业特点,制定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有力的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

2、 召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培训学习等方式,做好宣

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全面实施201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及任务。

3、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继续开展对添加剂和食用油专项整治

行动,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二)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8月—2011年12月)

1、 各村委会、各驻镇单位要按照有关部门的安排。组织实施,逐一分解落实任务。

2、 到2012年底,全镇各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社会监督网

覆盖率、食品药品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100%。

3、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将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和

产品质量监督抽检活动,年终对照年度建设目标进行全面考核,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以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顺利开展。

(三) 验收总结阶段(2012年12月)

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全面总结、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认真总结工作特点及工作经验,并及时将工作总结上报镇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 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又紧

迫的任务,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要高度重视,行动上扎实推进。把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推向高潮。

2、 加强宣传教育。各村委会和各驻镇单位要按照“三贴近”的

原则,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及时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动态和信息,按时上报工作情况,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第二篇_xx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政发[2011] 号

xx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方案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根据xx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订《 xx乡2011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负总责,部门负主责,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监管、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方针,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我乡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积极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按照《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xx县创建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实际,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工作目标,切实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 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餐饮服务企业和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整治和监督,落实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进一步完善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建设,充分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综合监督,督促辖区内餐饮服务和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各职能部门要强化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抽查。进一步加强食品餐饮消费、药品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严格餐饮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和监管,抓好农村群体性聚餐的管理。加强对学校、企业、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整治和监管。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的监管,继续推进医疗机构药房(库)管理规范化建设。

(二)普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活动。一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开展宣讲活动,深入到农村、建筑工地等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借助“大力发展农村文化事业”平台,在村委会和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或信息员的协助下,在全乡范围内向每个

村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提高农民健康饮食用药素质。三是充分利用农村固定宣传阵地。通过广播电视网,采取固定时段插播科学饮食、用药知识,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警示信息。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推进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橱窗建设。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企业活动。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监管,行业自律,市场运作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和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和信息平台,及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现状,评估和防范可能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保障经费,增加投入

食品药品安全是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要加强资金投入力度,保证经费,用于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信息体系、

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解决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为办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提供经费保障。

(三)强化责任,落实到位

各村委会、乡直部门单位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岗位,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帐;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委会创建活动,主动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职能,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实行群体性聚餐备案制;畜牧站、农技站、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部门要制定出诚信单位评定标准,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活动,同时要加强对示范村委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餐饮、使用单位的指导规范,加大对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规范意识和自律意识,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四)督导落实,确保实效

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要细化、量化各项工作目标,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把握工作进度;要强化督查,对工作进度快、成效显著的进行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每月3日前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报送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办公室于每月5日前向乡党委、政府做出书面报告。

xx乡人民政府

主题词:食品药品安全 工作方案 xx乡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日 通知 年5月2日印发 2011

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第三篇_[6号]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方案

资食药监函„2014‟6号

关于印发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 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机关各股室(队、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民生100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市局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为确保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了《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

资兴市2014年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14年“民生100工程”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巩固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成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下同)创建工作,为确保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着力改善民生,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全市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

资兴市2014年建成唐洞街道、东江街道、程水镇、黄草镇、蓼江镇、州门司镇6个乡镇(街道)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通过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使全市乡镇实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无食品安全事故、无药害事件的工作目标,形成运转有序、效果明显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创建工作采取先点后面、分步实施的方式进行,到2015年,全市所 - 1 -

有乡镇全部建成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

三、创建标准

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应当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1、有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稳定的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应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法定常设机构,并有独立的办公场所、齐备的办公设施、明确的工作职责、完善的工作制度、完整的工作资料;乡镇政府明确2-3名食品药品监管员,监管员应为乡镇政府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专人专用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2、有保证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经费。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经费纳入乡镇预算管理,全年不低于3万元;

3、有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设有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专栏,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农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普遍提高;

4、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乡镇监管机构对辖区监管对象的监管覆盖面100%,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符合相关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医疗机构药房符合规范药房建设标准,辖区内没有无证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和违法生产经营假劣药品、医疗器械情况;餐饮单位、学校食堂持证率100%,量化分级率95%以上,农村集体聚餐纳入规范管理。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餐饮食品、药品、- 2 -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故;

5、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制和诚信机制健全完善;

6、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四、考核方式

对乡镇(街道)考核及验收评估

由市相关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14年郴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验收标准》(附件1)对乡镇进行考核及现场验收评估,根据现场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依分数高低进行排名,考核结果报市政府为民办实事考核办公室。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15日)。制定下发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方案、建设标准和相关考核细则,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具体内容和任务要求,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实施阶段(6月15日-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按照创建标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完善创建工作资料,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日常督查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1月1日)。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站整理创建工作资料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 - 3 -

办,创建办组织人员对各地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进行现场核查验收,10月底前将验收结果报郴州市局创建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列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综合绩效考核体系,专题研究部署,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资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戴忠诚任组长,工会主席袁癸怀为常务副组长,纪检组长胡积良、副局长王中辉、许先福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药品市场监督股,由邓华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市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调度和督查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创建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工作经费,乡镇财政要将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经费纳入预算管理,每个乡镇(街道)不低于3万元,确保专项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做好舆论宣传。要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普及食品- 4 -

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第四篇_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新城子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普及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树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贴近公众、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根据金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金食药监[2014]5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普及公众药品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及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知识,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宣传阵地和宣传渠道,深入镇区、村、学校等场所,面向群众广泛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构建安全用药长效机制,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二、活动时间

2014年6月-8月

三、宣传重点内容

(一)宣传与群众安全用药密切相关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的相关知识和政府监管的主要措施,以及公民在药品消费中的权利和义务。

(二)介绍药品之间可能产生的相互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等常识,使公众了解“是药三分毒”的道理,养成严格遵医嘱和按药品说明书用药的习惯。

(三)介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现状和有关规定,增强公众对不良反应报告的参与意识。【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四)介绍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实施进展情况;普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知识,使公众了解滥用抗菌药物的严重危害。

(五)介绍我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关常识,使公众了解药品生产和经营管理有着严格的许可条件和管理规定。

(六)介绍出现假、劣药品的成因, 使公众了解药品市场现状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充分认识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长期性和艰巨性。

四、活动安排

(一)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把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作为科普宣传工作长期有效的品牌和载体,结合实际,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编写的讲座资料和自行编写的补充资料,组【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织相关人员到乡村、学校、机关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座,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1、“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乡村

进乡村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联合镇卫生院义诊、送药下乡、送法下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提供讲座材料及相关宣传册等。

2、“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学校

全镇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树立“食品药品安全从娃娃抓起”的理念,邀请我局执法人员担任讲解员,到中小学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并向学校赠送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

3、“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机关

为进一步提高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和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牵头,组织全镇驻镇单位干部、乡镇食品药品分管领导、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

4、“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企业

联合有关医疗机构,深入企业,组织企业员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并开展义诊、赠药,展牌展览、

真假药品对比识别等活动,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5、“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进工地

结合对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根据建筑工人的工作生活特点和饮食用药特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活动,向他们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购买食品药品须知、假劣食品药品识别等有关知识,并现场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和夏季防暑降温知识,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等资料。

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第五篇_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食品药品安全建设方案】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药械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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