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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时间:2017-10-15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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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第一篇_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社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

评估实施方案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积极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环境,确保全县大局持续和谐稳定,根据县委、政府和镇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在我社区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建设,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对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的调查、预测、分析和评估,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理措施,为顺利实施提供保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维稳指示和工作要求,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预防为主、重在化解、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预测、评估、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做到不评估不实施,不评估不立项,不评估不审批,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项实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

二、评估范围和评估内容

(二)评估主体

社区主要领导是本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

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成立社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党支部书记武建新同志任组长,下派工作组组长、审计局书记艾合麦提.沙吾提同志和交通路社区主任吐尼沙克孜.斯坎德尔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袁艺轩为办公室主任。各站室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做好本单位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评估范围

1、重大工作事项:党和国家政策方针的贯彻落实、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决定和部署的落实;机构、人员岗位设置和调整;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作事项。

2、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区域规划的编制或调整;涉及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规划选址、建设;社区权属范围内的重要审批事项及行政许可事项;社区监督等执法行为;发生的群众集体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故;突发性公共事件;重大疾病防控和强化免疫风险;社区机构改革等与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

3、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含专项)的组织和使用;工程质量及工程建设中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4、主办的重大活动:人员安全,活动环境,设备实施以及对公共安全的隐患。

(三)评估内容

1、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评估。是否遵循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进行了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2、对事项是否符合各方利益群体的合法诉求进行评估。可能涉及和影响到群众利益和群众承受程度的问题进行

充分预测,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前期调研,研判分析。能否依据法律、政策妥善解决,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对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是否有相应的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应急预案是否可行。

4、对群众纠纷是否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进行评估。

5、对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范围划分确定事件级别,实时启动预案,出动应急队伍。

三、评估程序

(一)深入调查,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为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组建专班,开展评估

明确专人,组建专班从事风险评估和化解工作。

党支部书记武建新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统领各项工作,社会服务站、计划生育服务站、宣传文体服务站、环卫服务站、劳动保障工作站等站长负责分管各自所涉及方面的评估工作,相互配合,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三)制定预案,落实措施

各专班对评估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要体现周密、具体、可行、高效。

(四)编制报送评估报告

风险评估办公室负责各项评估的日常工作,编制报告。包括:基本情况,风险预测评估情况,评估结果(同意、待整改、不同意)。

(五)建档,实行目标管理

领导小组对评估报告要进行审议,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加强动态追踪。

四、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和领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与意义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现阶段,社会矛盾凸显,社区工作进入攻坚期,群众生活需求提高,加之群众期望值与现代经济发展进程不平衡,造成各种矛盾频发。开展风险评估对深入推进社区工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施、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主,对重大决策进行有效评估

各专班要召集专家,进行评估,制定预案,组织群众座谈,充分论证,规范决策,接受各界监督,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落到实处。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第二篇_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XXX卫生院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为贯彻落实“平安医院”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医院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明确在我院建立和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基本要求、评估范围、责任主体、评估内容和工作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给医院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不和谐因素,保证医药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党支部、院领导、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应当进行评估的事项做到不评估不上会、不研究。在组织领导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同时,指导督促各科室落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院领导和各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对分管工作中涉及稳定的事项负直接领导责任,要结合分管工作,协调和督促分管部门和全院切实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分类指导,把握重点。医院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应当贯彻分类指导的原则。院党支部、院领导要侧重做好在作决策、定政策、促改革时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因

素。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要侧重做好涉及本科室、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医疗卫生行业作为高风险行业,医患纠纷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之一,应当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和强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医院要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应当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把公众参与和领导决策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使决策体现和反映人民群众的要求。

(四)形成机制,完善程序。医院各级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要以建立和完善卫生系统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实践,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水平。要逐步建立科学、全面、规范、有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程序,将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因地制宜,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五)条块结合,创新实践。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要在院党支部和院领导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处理好条块关系,把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本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要克服官僚主义、本本主义,通过广泛调研和深入征求群众意见,提高评估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使评估结果能够有效地应用于实践。要围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标创新方法,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评估,提高风险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二、评估工作的范围

(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执行经重大调整的医疗卫生政策,关系民生问题的政策性收费和价格调整。

(二)关系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疾病防控干预措施、药品安全和医疗安全管理与干预措施、医疗技术准入和医疗器械产品(装备)应用、药品和血液制品供应。

(三)涉及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的医药卫生工程项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工程选址等。

(四)医患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医疗机构的整顿与恢复运营。

(五)关系广大医务人员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与改革实施。国有、集体医疗卫生机构改制或改革,职工待遇调整,机构重组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六)其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国际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三、重点评估内容

(一)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党的政策和中央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精神,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报批程序。【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二)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经济

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符合本系统的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过必备的公众参与程序。

(三)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周全,配套措施是否完备,资金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会导致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和群众健康权益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影响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环保配套措施;重大事项的制订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以及国际社会关注的事件。

(五)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影响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制订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四、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由政策的制订部门、改革的启动部门、决策事项的提出部门、重大项目的报建部门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

体,由其上一级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为审核责任主体。上一级行政机关和本级人民政府在审核后,对重大事项可作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向责任主体反馈。

重大疾病防控、药品安全和医疗安全措施与技术应用由决策提出部门负责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医患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医疗机构的整顿与恢复运营由申请部门负责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重大事项涉及多个科室的,由所涉及的科室共同完成(由上级组织决定的牵头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对评估结论负责。

五、评估工作的基本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订评估方案。凡涉及到有可能影响医院、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评估责任主体认为存在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的重大事项,应当将其确定为需要评估事项。对需要评估事项在作出决策前,按照“不评估不决策”的原则,组织好风险评估工作。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要制订详细的评估方案。

(二)广泛研究论证,准确识别风险。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抽样调查、实地踏勘、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准确掌握社情民意。根据收集掌握的情况,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特别要对评估事项启动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及涉及人员的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作出评估预测。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进行论证和听证。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第三篇_浅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浅谈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近年来,各地开展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还处于较为粗放的阶段,存在着评估流于形式、机制不够健全、发展不够平衡等问题,亟须进一步规范、完善。现就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谈些粗浅认识。

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含义及主要内容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指从降低社会稳定风险的目标出发,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出台和实施之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科学的研判、分析和评估,制定应对策略和预案,以便有效规避、预防、降低、控制和应对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确保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从而实现既定目标的机制。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主要内容:

界定评估范围。科学界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前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范围主要指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决策事项,具体包括涉及征地拆迁、农民负担、国有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社会保障、公益事业等方面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各地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当地特点进行合理界定,并适时调整。

确定评估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四个方面。合法性主要指是否享有相应的决策权并在权限范围内进行决策,决策内容和程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性主要指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并兼顾了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会不会给群众带来负担或造成不便,会不会引发其他攀比;是否尽最大可能维护了所涉及群众的合法权益;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界定是否准确,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可行性主要指是否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是否具备相应的实力,是否经过科学论证,出台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了群众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可控性主要指是否存在公共安全隐患,会不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社会负面舆论、恶意炒作以及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是否可控,是否制定了预防和化解措施以及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宣传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充分。

设定评估程序。一是制订评估方案。成立专门的评估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

估方案要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并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二是充分听取意见。通过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并注意对象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准确掌握握群众的真实情况和意见。三是全面分析论证。梳理各方意见和情况,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措施等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研究论证,对实施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确定等级,提出评估结论、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应急预案,形成评估报告。四是运用评估成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要作为重大事项是否实施的重要依据,要根据风险等级分别做出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决定。五是全程跟踪实施。对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坚持全程跟踪并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实施工作顺利推进。

二、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现实意义

当前,一些地方因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社会不稳定问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这些地方决策不科学,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所造成的。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切实尊重和保障群众的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制度保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

正确的政绩观,统筹抓好发展“硬道理”与稳定“硬任务”,在作出重大决策时,不仅要考虑最终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要充分考虑实施过程中对各利益主体的影响,从源头上防范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以稳定保发展,以发展促稳定,实现发展与稳定的相互促进、良性循环,从制度机制上保障经济发展的科学性、可持续性。

二是推进科学决策的必然要求和制度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要求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一定要关注民生、听取民声,全面了解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力求找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群体具体利益的结合点,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不断完善与改进决策方案,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建立在最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从制度机制上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保障决策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

三是加强科学管理的必然要求和制度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新时期面临的紧迫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重大事项实施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因决策不当损害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将社会稳定的风险消除在发生之前,有利于社会利益协调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的重心从事后处理前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上来,推动社会管理关口前移,从而推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实现从被动“保稳定”到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三、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应把握的基本要求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防范社会风险的重要制度性措施,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需认真把握其基本要求,不断推进机制的完善。

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只靠专家或职能部门搞小范围的 “闭门评估”,应充分征询民意。特别是对于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面对面广泛接触群众,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吸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量各方利益,防止因评估流于形式、评估报告做文字游戏、评估结果运用不到位而产生“决策一出台,问题跟着来”的现象。

坚持利于发展,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主线。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必须把促进发展特别是推进事关民生的重点项目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目标,要把重心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以保障决策的正确和顺利实施,而决不是给上项目、作决策增关卡、设门槛。要充分发挥风险评估的预测、预防功能,积极预防和化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第四篇_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日益突出,牵制了院党委、院领导班子大量工作精力。为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制约因素和稳定风险,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为推进“两创”总战略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我院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有效办法,于2012年开始推行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一、基本做法

(一)深入开展调研。2012年初,我院把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作为一项重要课题列入年度调研计划,由院领导牵头组织维稳办有关负责同志,对全院稳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调研。在深入调研基础上,院领导班子研究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方案,多次召集相关部门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崇寿镇卫生院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并于2012年3月正式组织实施。

二、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特成立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 员:XXX XXX XXX XXX

领导小组在院领导下组织开展工作,将风险评估结果报XXX

政府决定是否实施重大事项。各有关成员单位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下,按照各自职能和权限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一)强化责任落实。《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医院领导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列为维稳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制定相应责任追究办法,对贯彻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力、酿成重大不稳定事件的,按照《XXX省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由上一级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玩忽职守、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科学实施评估。

1、明确评估内容,实施科学评估。在全院建设发展中,凡需经医院领导决定的,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较大范围群众切身利益调整的重大政策,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关系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改革、服务收费调整等敏感问题,都属于应当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

2、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采取分级评估。对情况复杂、易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经领导小组指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估。对存在风险、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其它重大事项,由风险评估责任主体自行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合法性评估、可行性评估和可控性评估。

合法性评估:主要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是否有充足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的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可行性评估:主要由领导小组牵头,会同重大事项涉及的各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主要分析评价该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正确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兼顾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批、核准、备案的法定程序;是否进行严谨周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编制的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相应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基本具备;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并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

可控性评估:主要由风险评估责任主体牵头,会同应公安派出所、环保、安监等部门对该事项是否会引发较大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是否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群众有何较强烈的要求;是否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隐患进行评估。同时对重大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进行预测,对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具体,是否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是否能保证切实有效地处置群体性事件进行评估。

2、规范评估程序,细化评估措施。在评估程序上分为5个环节:

1)确定评估事项。需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由风

险评估责任主体按照规定的评估范围确定,或由院领导指定,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决定重大事项进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后,风险评估责任主体着重了解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制定评估方案,报领导小组同意后,适时组织评估。

3)组织开展评估。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及部门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他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情况,收集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后,认真全面分析评估,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评估时间一般为1个月,涉及事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可按要求另行确定时限

4)作出评估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及部门汇总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情况及各职能部门的评估意见,深入讨论、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提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据评估结果,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的决定,报领导小组审定。对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将听证结果报慈溪卫生局、崇寿镇镇政府统筹决定,同时将有关评估资料一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落实维稳措施。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后,重大事项所涉部门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评估认定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及时研究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的具体措施;对存在较大矛盾和不稳定隐患的,经评估认定暂缓实施和暂不实施的重大项目,及时研究对策,化解矛盾,

待时机成熟后实施;对符合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亟需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冲突的重大事项,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涉稳重大事件发生。

3、落实动态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按照“所属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信息情报上,主管或实施部门设立信息直报点和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灵敏、畅通,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超前防范、迅速处置。监督管理上,由领导小组、维稳办督促重大事项责任部门及时研究制定评估对象的维稳措施,切实抓好落实,促进源头防范工作取得实效。

三、成效评价

(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把重大事项晾晒在最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项目审批管理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所涉及的医疗服务、社会保障等各项政策,维护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合法利益。

(二)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评估过程中,通过广泛征集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心,在决策层和普通民众之间搭起一个立体的互动桥梁,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了政策透明度,提升了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三)增强了维护稳定的工作实效。对重大事项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工作,及时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预测评估,并采取了相应措施,有效避免和解决了事项开展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切实增强了维稳工作的实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措施 第五篇_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

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2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新卫发[20XX]2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保证我院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维吾尔医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决策:

组 长:艾尼瓦.买买提

副组长:高建平、夏同德

成 员:阿米娜.阿不列孜、阿地里.赛买提、买买提.霍吉、李淑芳、阿孜古丽.依米提、李忠林

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阿米娜.阿不列孜负责。

二、评估工作范围:

1、风险评估范围:

1)事关医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2)事关医院长远发展工作方针的制定、落实;

3)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的采购、工程选址;

4)关系医院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科室的整顿与恢复等;

5)关系广大医护人员切实利益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职工待遇的调整、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6)其他设计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2、评估工作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等。

2)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可续发展观、是否符合医院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与医院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等。

4)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性事件。

5)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3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3、撰写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综合分析报告,召开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对本项重大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决定。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会诊工作法”,把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2、搞好责任落实和协作配合及跟踪督导。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将立项项目上报至镇委领导小组,成立以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业务能手进行评估决策,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4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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