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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时间:2017-10-11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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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一篇_个人绩效承诺书

个人绩效承诺

考核期: 年 月

1、结果目标:是指在本季度主要有哪些结果输出,通过结果目标的制定,明确任职者究竟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

2、执行目标:是指针对结果目标,需要采取相应的关键的、重要的(非所有措施)措施、策略,以保证目标的达成,是对工作执行过程的规范。目的在与引导员工用正确的方式把事做正确。执行目标一定是与结果目标相对应的。

3、团队目标:是指需要提供或获得其他同事、部门以及上级的支持与合作。团队目标与结果目标可能是对应的,也可能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二篇_绩效承诺书

***************酒店

绩效承诺书

姓名:

部门:

岗位: 承诺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承诺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 = 现行工资( 元) × % = 元。

2、承诺绩效评估方案

备注:绩效总权重为100%,按实际扣罚规则计算实际绩效得分率。

3、承诺绩效奖罚方案

3.1 实得绩效工资 = 应得绩效工资 × 实际绩效得分率。

3.2 当月绩效分数小于60分,行政上记过失一次。

3.3 连续三个月绩效分数小于60分,愿接受降职或调职或辞退处理。

绩效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三篇_工作绩效承诺书

番禺佳乐皮具制造有限公司

工作绩效承诺书

编号: 姓名: 部门:

岗位: 承诺周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承诺绩效工资

应得绩效工资 = 现有工资( ×

2、承诺绩效评估方案

备注:绩效总分满分为100分,按实际奖分与扣分规则计算实际绩效得分。

3、承诺绩效奖罚方案

3.1 实得绩效工资 = 应得绩效工资 ÷ 100 × 实际绩效得分。 3.2 当月绩效分数小于60分,行政上记大过一次(罚款90元)。

3.3 当月绩效分数大于或等于60分但小于70分,行政上记小过一次(罚款30元)。

3.4 当月绩效分数大于95分,将获得“当月优秀部门”或“当月优秀工作者”的称号,在宣传栏公布。 3.5 连续三个月或半年内四个月或一年内六个月的绩效分数小于60分,愿接受降职或调职或辞退处理。 3.6 一年内有五个月的绩效分数小于75分,本年度内自动放弃提升机会。 3.7 本年度调薪周期内的月平均绩效分数小于80分,自动放弃本年度调薪机会。

绩效承诺人: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主管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总经理确认:__________________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四篇_民政廉政承诺书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政局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把握和体现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狠抓反腐倡廉教育,严格制度执行,强化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具有民政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为顺利完成各项民政工作任务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特承诺如下:

一、加强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深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

2、按照“大宣教”工作格局要求,组织开展和参加廉政建设进机关活动、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3、积极开展“4·20”廉政文化节活动,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重点,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御各种腐败现象,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坚持局领导干部带头上廉政党课制度。坚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与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自身建设与环境建设相结合,大力弘扬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建立科学规范、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确保民政工作顺利实施的有效保障。要按照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相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民政系统廉政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行政执行制度和行政监督制度等基本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完善部门权力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年底有党政班子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报告,班子成员廉政述职报告。

2、坚持和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凡属重大政策、人事管理、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工程建设的规定,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和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执行和落实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公开权力运行制度建设。

4、强化检查考核。对党政班子成员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执行“十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局领导廉政建设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干部廉政建设考核由局纪检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和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规范社会组织服务收费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加强依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律,提高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方面的能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积极适应政府财政体制机制转变的新形势,强化资金预算约束,倡导勤俭节约风尚。

6、加强监督检查。

(1)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执行经济责任审计。

(2)加强对基层专项民政资金的审计检查。

7、完善和强化纪检机构全程介入机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党风廉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各类案件。

三、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1、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民政需要,深入开展“转变方式建两型,转变作风惠民生”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以“治假”、治浮、治庸、治懒、治散、治奢“为重点,深入开展“三联三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作风转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抓好勤政廉政建设,以勤政促廉政,以廉政推勤政,

不断强化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弘扬民政系统爱民、为民、亲民、利民的优良传统,切实帮助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等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局机关和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和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效能建设的各项规定,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改进会风文风,提高文件和会议质量,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本单位的行政效能投诉,努力实现机关职能、作风和工作方式的“三个转变”。

4、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处理程序,畅通信访渠道。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规范服务为主线,受理和查纠各类损害民政形象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全面履行“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的职能。

承诺党组织(盖章) 党支部(总支)书记

2011年 月 日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五篇_2016民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民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一是局党组及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研究签署公开承诺工作,对于承诺的内容、标准及步骤都作了具体要求,公开承诺紧扣工作重点,承诺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坚决杜绝讲空话、说套话现象。

二是开展大讨论。党员结合岗位和本人实际,写下了个人“创先争优”的具体目标,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党的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带头弘扬孺子牛精神,树立良好的民政人形象;终身恪尽职守,爱岗敬业,任劳任怨,为群众办实事做出承诺。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大会和党员群众代表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力求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实在。

三是审核确定。局党组对承诺事项审核把关,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督促,加以完善。

四是严格公示。广大党员积极踊跃的在承诺书上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名字,承诺事项确定后,党组通过会议、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民政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过承诺书的签订,使广大党员更加明确党员的义务,深刻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体党员纷纷表示,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严肃学习纪律,端正学习态度,确保学习效果,慎重对待公开承诺,争取做到使“公开承诺”能践诺于民,以饱满的热情为民政对象服务。

在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后,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全程进行监督,年终评议时将由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评判小组,对每名党员进行创先争优评议,并将结果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内容。

民政科在职党员公开承诺

公开承诺事项及完成时限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转变工作作风,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2、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在民政工作中多为老百姓着想,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

3、认真落实区、街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批制度,规范记账保障,坚持民-主理财,坚持财务公开;

承诺人签字:

2016年8月日

民政党员公开承诺书

我是市民政局副巡视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承诺: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和党建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用科学理论和知识武装头脑,努力保持思想上先进性;认真学习社会组织管理等政策,提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2、带头争创佳绩。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重点,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力争在工作中作出优良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带头做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干干净净干事,踏踏实实做人。

5、带头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严于律己,情趣健康,公道正派。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用实际行动为两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市民政局党委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活动(10/18)

党员公开承诺是抓好创先争优活动的关键一环,公开承诺的好坏关系到活动能否取得群众满意的效果,能否推动当前各项工作和中心任务,对于改善机关作风、推动创先争优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近日,根据市委开展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系统积极开展党员签订公开承诺书活动。

一是动员部署。党委及所属支部分别召开会议,对于承诺的内容、标准及步骤都作了具体要求,公开承诺紧扣工作重点,承诺内容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坚决杜绝讲空话、说套话现象。

二是开展讨论。党员结合岗位和本人实际,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党员的义务,完成工作任务,树立良好形象等方面进行讨论分析。通过讨论,使每个党员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承诺的思路。

三是审核确定。各支部认真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重点看承诺事项是否体现岗位、职责特点,是否符合群众意愿,是否切实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指导督促,加以完善。对广大党员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后,及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每个党员的承诺书进行审定。

四是严格公示。广大党员的承诺事项确定后,各支部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民政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推行党员公开承诺制度后,市民政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进行监督,争取做到使每一个党员的“公开承诺”能践诺于民,以饱满的热情为民政对象服务。各支部在年终评议时将对每名党员进行创先争优评议,并将结果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内容。

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一、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政策

,从2016年1月份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13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平均每人每月45元,城市低保金发放标准为月发放,农村低保金发放标准为季度发放,发放方式全部为银行卡化发放。办理程序为城乡困难群众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居)委会进行审查后,报各乡镇(办)审核,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审批办理时限为即报、即核查、即审批,城乡低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扎实做好救灾工作

,做到查灾及时,报灾准确,救灾工作时限为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查灾、核灾、报灾、救灾,并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住所、不受冻。

三、认真落实优抚政策

,及时拨转各类优抚资金。对乡镇(办)上报的伤残评定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审查、审批工作。伤残评定审批程序为伤残对象书面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民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上报所需的相关办理材料,乡镇民政办公室初申和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审批,市民政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审批工作。m

四、压缩审批时限

,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地名命名、更名审批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程序为登记对象执相关办理书面材料到市民政局进行申报,市民政局经过法定审验程序后,给予注册办理登记,办理过程中实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

五、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实行随到随办立等可取问责制,办理程序为凡符合条件和相关要求的登记对象,执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结(离)婚照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收费标准为每对9元。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做到婚姻登记不乱收费、不搭车收费。

六、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活动

,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对来办理相关事务的群众进行政策解答、领办、帮办,实行首问责任制,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六篇_2016民政个人承诺书

民政个人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5月22日通过,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洛阳市民政局优质服务公开承诺书

为加强民政系统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接受广大群众对我们的监督,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增强为民服务水平,充分履行民政职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灾民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实施防灾减灾工程、城乡福利机构建设工程,社区建设公共服务工程,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和专项社会事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提高依法服务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和馈赠,加强对救灾资金、优抚资金和城乡低保救助、社会捐赠等民政资金的监管,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加强监督,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63935093

襄阳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推进民政系统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转变作风、服务民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民政部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作用,持续改进机关和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推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襄阳市民政局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严格履行法律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坚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坚持以“创新务实现代民政建设”为导向,深化推进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度。严格贯彻各项民政惠民利民政策,确保各项民政资金足额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各类民政对象的合法利益。【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二、服务改善民生,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职能。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自然灾害灾情会商应对机制建设、市级居民家庭核对体系建设、社会化养老体系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落实民政重点工作精细化管理、养老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解决易旱地区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全面深化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社会化、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双拥优抚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的改革创新,促进民政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及时公布城乡低保、大病救助、救灾物资发放、彩票公益金使用等重要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三、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一条意见。

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机关精细化管理等相关制度,不断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逐步提高城乡低保、灾民救助、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城乡福利机构建设工程、社区公共服务站工程建设,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落实主体责任,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员制度,让监督员在民政系统重大事项决策、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中全程监督参与。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坚持以《廉政准则》为标准,对照“八个禁止、52项不准”,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大力营造“廉荣贪耻、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五、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要求,广泛深入地征求社会各界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扎扎实实整改。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通过”。通过整改落实,促使各项民政惠民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创新,努力打造一支“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

平乐县民政局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践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在此,民政局就2016年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秉公办事。

二、建立健全机关服务便民制度。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拖延刁难的行为发生,严格按办理时限进行办理;做到礼貌待人,耐心周到。

三、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公开民政政策,审批民政对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 、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承办人姓名职责、投诉电话“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走进农村街道进行走访调研,将惠民政策落实在一线。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工作中不吃拿卡要,杜绝乱收费、庸懒散等不良行为。

七、切实履行职责。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今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二是完成10个新建五保村的建设任务;三是加大光荣院、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切实发挥其服务作用;四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7882536。

角杯乡民政办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自觉把“为民解困”作为要事;把“与时俱进”作为主题;把“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认真履行职责。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所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和审批事项在民政政务公开栏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公布,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各项民政资金和项目的分配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三、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服务。我们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于事关人民群众生活安排的事项要优先落实,请示件、来函件和群众信访件15天内办复。

四、进一步加大对城乡低保金和救灾款物的发放、优待抚恤、五保供养等的监督管理,做到严把关、慎用钱,对群众反映的这些方面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给予及时、高效、妥善的答复和处理,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五、坚持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做到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推诿扯皮,凡涉及我单位工作员违规违法行政的投诉,一经查实,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投诉电话:4330304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第七篇_2016民政承诺书

民政承诺书

【民政,年度绩效承诺书】

一.工作制度

1.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积极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加强对民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其法制观念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3.认真践行三个服务:满腔热忱地为困难群众服务,热情受理广大群众的咨询、申诉,切实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

4.自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到廉洁从政、秉公执法,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基层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乱摊派、乱收费,谋取团体和个人利益。

5.民政工作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做到职责范围公开,审批许可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公开,执法人员工作纪律、守则公开。

6.民政工作坚决按政策、法律、法规办事,不办人情证,人情案,不收人情费,不接受可能影响执法的宴请、礼品。

7.严禁贪污、截留、挤占或挪用优待抚恤款、救灾救济款、“星光计划”项目款和低保资金等民政专项款。

8.严禁违反规定办理评残批烈,安置退役士兵、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等手续。

9.民政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修炼法-轮-功等有损民政工作形象的活动。

10.欢迎社会各界积极监督民政工作,监督电话:6889369

二.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批示和本乡实际制定部署双扶、救灾救济、社会福利、基层政权建设、优抚、婚姻、地名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查灾、核灾、慰问灾民、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负责救灾款物的发放,负责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以及全乡社会特困户的救济工作。负责五保户的审定落实情况。

2.助乡人大搞好乡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两委搞好组织建设和充实各项规章制度。

3.落实实施优抚法规:评残追烈、革命烈士事迹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优抚标准的提高和落实,负责退伍军人定期定量不住的审批和发放。上报各类伤残军人的定期抚恤,负责收集整理优抚档案,协助双拥办搞好双拥工作。

4.全乡农村医疗救助,审核上报和发放文件。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法》

《农村五保供给工作条例》

《山西省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通知》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别管理的规定》

《殡葬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边界争议处理的条例》

《革命烈士褒物条例》

《军人抚恤优待安置条例》

《中国人民解放军志愿兵推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山西省义务兵征集和优待安置条例》

《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山西省规程设立罚款限额暂行规定》

四. 工作程序

1、救灾救济

救灾款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使用范围为:1 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衣食住医等生困难;紧急抢救转移就和安置灾民;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加工及储运救灾物资。发放救灾物资是要切实做到“三公开”:公开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公开上级拨来救灾款的数额;公开救助户的名单和金额。五保户的供养内容为:供给粮油和燃料;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指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者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的:无劳动能力的;无生活来源的。我国的救灾方针是: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

2.低保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民代表会评议

(3)村委公示

(4)乡政府审核

(5)乡政府公示

(6)上报县民政局审批

(7)所需材料

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

②.家庭成员户口复印件。

③.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④.入户调查表一份。

⑤.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⑥.变动调整审批表。

⑦.大病家庭成员的诊断证明复印件(县级以上)。

⑧.重残人的残疾证复印件。

⑨.离异家庭的离婚证复印件。

⑩.村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复印件。

3.医疗救助

(1).本人申请

(2).乡政府审核

(3)报县民政局审批

(4)乡民政所发放

(5)所需材料:

①本人申请书

②.村委会证明

③住院药费统一收据复印件

④.合作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补偿审核单

⑤.出院证复印件

⑥本人户口本复印件

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⑧填写医疗救助审批表

4.优抚安置

新兵入伍后,由民政局通过乡(镇)政府或城-管委,通知家属由军人家属凭“入伍通知”“户口薄”“身份证”等证件到县民政局办理“优待安置证”,年终农村户口义务兵由乡(镇)政府给予优待,城镇户口义务兵由民政局给予优待。农村入伍的并经审核领取“优待安置证”的,每年优待金标准为1906元。入伍时从户口地办理入伍手续,未占当地新兵征集指标入伍的,根据政策规定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不予优待。现役军人家属根据有关规定要享受优待最多为两年。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其他优抚对象生活困难的,可申请当地人民政府,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照顾,并未制定标准范围。申请办理定期抚恤人员需经省民政厅、部队团以上机关文件(通知)办理有关手续:申请享受定期补助人员,需退伍证件办理享受定期补助手续。

5.村委会选举

(1)准备工作:加强党的领导,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和筹措选举经费:制定选举方案:进行选举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试点并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宣传发动并对选民进行选前教育。

(2)选民登记: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规定选民条件;选民登记;选民资格的审核与确认;

(3)候选人的产生: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和步骤。

(4)选举程序:组织准备工作;选举形式的确定;举行选举大会;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日的确定;另行选举候选人的确定;另行选举结果的认定。

(5)选举产生村委会下属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的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

(6)罢免和补选:①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确定罢免的类型:确定罢免的方法和步骤:②村民委员会的补选:做好补选前的准备工作;候选人的产生;举行补选会议。

(7)选举争议和违法查处①选举中违法行为的认定②选举违法行为的处理③选举争议的处理

6.老龄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与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特殊需要。五个老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凡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0周岁以上蓝色底板,70周岁以上红色底板和四元工本费到老龄办随时办理。《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已由山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5月22日通过,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以上承诺望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村委会予以监督。

黄冈市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枝江市民政局2016年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枝江市民政局(移民局)郑重承诺:

一、做好十件实事。一是集中收治100名困难家庭中的重度精神病患者,并免费提供一年的门诊用药。二是对全市所有录取高等院校的低保家庭子女,每人给予2000元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入学。三是在全市确定10个贫困村,对其中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中肇事肇祸的重度精神病、痴呆傻、肢体重度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和居住危房的对象,城乡低保、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困难优抚对象中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的特殊困难对象和当地政府确定的其他符合“救急难”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四是筹集30万元资金,选送100名患病的重点优抚对象免费到宜昌市优抚医院疗养治病,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五是多方筹集资金,帮扶20户住房困难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新建或改善住房条件,每户帮扶资金原则上不少于5000元。六是在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为抗战老兵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七是对失学、辍学、精神疾病、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子女、服刑人员子女和无人监护的困境未成年人实施救助。八是募集款物,资助特别困难群众就医。九是筹资30万元,开办“慈善阳光班”3个,资助150名困难学子完成学业。十是在全市兴办慈善超市2-3家,募集款物1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000人次。

二、严格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各项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民政部门行政权力清单。依法管理社会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事务,严肃查处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含公墓经营服务)违规收费、搭车收费等执法不公不严的问题。加强民政执法,定期不定期开展低保核查、老年权益保障、殡葬改革、信访举报投诉等民政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民政政策规定、救助标准、办事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

三、打造阳光低保。全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对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政策全面实行备案制,所有低保对象在村(居)固定公示栏进行及时常年公示,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查处“关系保”、“人情保”、“骗保”和“群体保”,及时纠正“错保”、“漏保”,强化责任追究。

四、强化民政惠民。调整公布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得到有效解决。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机制,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严格按政策落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严格按政策安置退役士兵,及时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着力解决优抚对象“三难”问题。把安全责任放在首位,落实城乡福利机构、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工作规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专项方案,扎实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殡葬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社会救助资金滞留、挤占、挪用、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优亲厚友等问题。加快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成8个城乡养老服务中心、1个农村幸福院、2所农村福利院、4个城乡社区服务站、100户移民危房改造、25个移民后扶项目、市社会福利院后续建设和火化车间维修改造等任务。

五、转变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及宜昌市民政局党组“十个严禁”要求,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浮定神、治拖增效,切实转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狠刹“四风”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争当为民务实清廉典范活动,争做“五好”、“四有”、“两为”民政干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三万”、“走访慰问送温暖”和“结对帮扶”、“情暖特殊困难群众行”等活动,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围绕“三抓一争一促”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效能建设制度,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并实施追责问责,对民政窗口单位工作职责、办事流程、服务标准“三公开”,努力构建方便、快捷、高效、为民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践行市纪委“十个严禁、十个必须”。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开展纪律制度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明查暗访。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民政项目、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七、切实整改问题。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信访机制,实施“阳光信访”工程,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切实做到真公开、真承诺、真兑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政风督查员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真心实意纳谏,努力改进工作。对收集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县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着力服务改善民生。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方便困难群众求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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