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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时间:2017-10-10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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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第一篇_企业如何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

企业如何加强制度建设,提升制度执行力

上海海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冯思佳

企业制度是企业运作过程中赖以遵循的行为准则,制度建设关系到企业的基础管理能力。科学合理的制度能够促使企业不仅能使企业处于协调、稳定、和谐的状态,还能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从而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加强企业制度建设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绕不开的课题,现在的企业虽然明白制度建设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但在制度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需要克服的难题。制度建设工作之所以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主要问题可以归纳到两个层面,一是制度制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制订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的可操作性差。一是对制度的执行没有规定相应的保障条款。比如在公司管理条例中列明禁止事项,但是对于出现禁止行为后如何处理却没有明确的规定。二是制度表述不够明确。比如“表现优秀者要给予一定的奖励,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等条文,没有明确具体是怎样的奖励或者处罚,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难以落实。三是对制度的执行者缺乏必要的约束。比如规定对在施工场所不配戴安全帽者,发现一次罚款5元。如果管理者发现员工不戴安全帽却不进行处罚,就会导致这条规定形同虚设。然而规定并没有对管理者的行为进行约束,就会很大程度地削弱制度的实际操作性。

2、制度的制订者过于单一。企业制度的制订者往往是企业的管理者,企业的管理者在制订制度时容易过于强调机构的利益,希望员工规范言行,服从指挥,按照管理者的意志行事,很少考虑被管理者的立场和个体利益,这样的制度很难被大多数员工认同和接受。

3、制度更新速度过慢。制度建设的速度落后于企业发展的速度,许多制度存在的条件已经不存在,但制度却依然照旧,这样的现象并不少见。企业制度需要配合企业的发展不断修订,只有符合企业当前实际情况的制度才能切实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如果企业制度长期没有得到更新,很多制度早已不实行了却依然存在,这些过期的制度会影响到企业制度整体的权威,从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起到产生负面作用。因此,制度的制订工作绝不是一劳永逸的,还需要进行定期修订,才能始发挥长期作用。

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制度本身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而制度的实施行为是主观能动的,制度难以执行除了客观的因素外,也有其人为的主观原因。

1、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制度中的惩罚性条款往往很难得到落实,主要原因有三:一是制度执行者缺乏公心和责任感,或碍于情面,或存有心偏袒,对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二是执行制度不能持之以恒,热一阵,冷一阵,时间一长便对违规行为熟视无睹;三是制度的学习宣传不到位,甚至连执行者自己都很难把制度的详细规定说清楚,更何况是一般员工,早已将其抛之脑后。

2、制度执行缺乏权威性。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还容易出现“弹性过大、灵活性太多、原则性不够”的现象,对出现的问题自作主张、先斩后奏、明知故犯等行为。有观点认为制度遭到破坏,在多数情况下都是缘于领导者自己首先破坏制度。这一观点固然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作为普通的员工或者管理者,他们迫于压力一般不敢违反制度,而只有领导者有权超越、甚至改变制度,因为领导即使违反企业的内部制度往往并不会因此受到处罚。若要维护制度实施过程中的权威性,需要领导者严于律人,起到表率作用。

3、制度执行缺乏监督考核。有的企业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公司制度完成发布,通知各部门组织学习,就认为大功告成。事实上,制度的落实过程如果缺少监督,效果往往差强人意。制度的执行情况需要有专业部门去考核,做到责任明确。而且监督考核机制需要切实可行,否则会适得其反。

三、如何提升制度执行力

1、制度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是协调人与人关系的最有效手段,也是管理的最有效手段。所以企业制度不在于多,在于科学、规范,在于能够被更好地遵守执行。衡量的标准有四点:一是制订制度是否有明确标准;二是制度是否具有实用性;三是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四是与上级要求是否合拍。举个例子说明:假设三个人要分一块金币,如果由第一个人切金币并且又先挑金币,尽管你对切金币的人进行反复的思想道德教育,也很难保证他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如果我们从制度上这样规定,可以由你第一个切分金币,但是必须让其他两个人先挑。制度稍作调整,结果会怎样?他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尽量做到平均,因为一旦分得不均,吃亏的是他自己。检讨一下我们的工作方法,往往就像第一种分币法,热衷于把精力过多地放在空洞的说教和作指示上,对制度本身的缺陷却关注甚少,而这恰恰是制度难以真正落实的重要原因。

2、制度的制订程序要规范。既然是制度就必须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凌驾或超越国家法律法规。但如何保证实现上述目标?这就要规范制度的制订程序,企业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是直接面对广大企业员工,这些制度都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和经济效益,制度的发布更应规范、透明。应遵循以下程序:(1)企业基层管理人员、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共同制订制度初稿;(2)基层管理部门初审并修改;(3)专业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修【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改意见;(4)根据两级管理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初稿;(5)基层管理人员将修改后的制度报专业管理部门审批;(6)企业高级管理层审查,签署审批意见后的制度发布执行。只有按照规范的程序所制订规范的制度,才能规范各项管理工作,才能保护企业员工的切身利益,才能避免以上各种问题的出现和发生。

3、制度的内容要量化。管理是一门通过别人完成任务的艺术。管理者水平的高低,不在于能否让高素质的员工把事情办好,更重要的是让素质一般的员工把工作做好,让每一位员工在执行同一项命令时,能够按照管理者的意识,把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好。这里所说的 “保质、保量、按时”就是一个量化管理的概念。我们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制度的内容就要量化,要让企业员工知道去做什么,到哪做,什么时间做,怎么做或做到什么程度。这些内容都要在制度里明确量化,这样才能让企业的每一位员工知道工作怎么干,工作标准是什么。这样才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有的员工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订的太多,不利于员工个性的发展和创造性的发挥。企业十分赞赏有个性、有创造性特点的员工,企业的发展也需要许许多多有个性、有创造性特点的职工,企业才能健康地发展。但任何个性和创造性都必须有利于企业整体的利益,否则其个性越强,创造力越强,对企业利益的损害就越大。所以对于企业的所有员工,必须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制度来约束每一个人,只要你是企业的员工,你就必须接受,而且必须按现有制度来执行、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也就是说,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制度不管的人。制度的执行标准都一样,这也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一个保障。有了好的制度还要有规范的执行者,人的因素不可忽略,毕竟制度的执行、考核还是要由执行制度的人来完成,所以制度的执行者要一碗水端平,保证制度执行公平公正,才能真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4、制度的考核要严格。有两个著名的管理学定律——酒与污水定律和木桶定律。 酒与污水定律是指把一匙酒倒进一桶污水,得到的是一桶污水;如果把一匙污水倒进一桶酒,得到的还是一桶污水。污水和短木板像果箱里的烂苹果,如果不及时处理,它会迅速传染,把果箱里其他苹果也弄烂。烂苹果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惊人的破坏力。破坏总比建设容易,一个能工巧匠花费时间精心制作的陶瓷器,一头驴子一秒钟就能毁坏掉。如果一个组织里有这样的一头驴子,即使拥有再多的能工巧匠,也不会有多少像样的工作成果。水桶定律是讲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任何一个组织都可能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即构成组织的各个部分往往是优劣不齐的,而劣势部分往往决定整个组织的水平。如何提高一个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不是光有完善的制度就行了,还要有严格的考核,管理制度一经公布,就对企业组织内部任何人都具有约束力,人人都要严格遵守执行,领导也不例外。只有领导以身作则,一旦有违反行为,同样接

受处罚,坚决不搞特殊化,这样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制度建设才能真正得以贯彻实施与有效,企业的管理才能真正的提高。

5、制度的修改要及时。企业的制度建设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否则“污水和短木板”就会成为阻碍工作的瓶颈,妨碍企业的发展。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及生产环境的变化不断地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制度的修订要注意及时和定期。当设备更新改造了、当工艺流程发生变化了、当运行参数重新调整了,那么制度就要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就要及时修改,应急预案就要及时变动,巡回检查路线图就要及时重新制作,这就是制度的及时修订。总结一个阶段的工作时,就要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和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是执行力不够的要加强考核力度,是制度有缺陷、不完善的,要组织有关人员修订完善制度,这就是制度的定期修订。

科学、统一、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可以大大提高企业的管理效力与决策能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与生存能力。只有加强制度建设,克服企业制度在制订和实施过程中的难题,提高制度执行力,才能培养融洽、有序的工作环境,促使企业的健康发展与不断壮大。

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第二篇_制度执行——企业制度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重庆市涪陵区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同样,企业之事,不难于立制,而难于制之必行。“行”就是执行。执行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企业安全、健康、和谐发展。企业管理其实就是制度的建立与执行的过程,制度的建立、修订、完善是阶段性工作,也是与时俱进的,是企业管理的重点,而制度的贯彻、执行、落实是长期的,艰巨的,是企业管理的难点。下面就监理公司制度执行力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作一粗浅的剖析。

一、操作性不强,难执行

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公司制度在操作性上通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体系化。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习惯于开“应急药方。一些制度之间缺乏相互照应、相互配套,有些制度之间存在着相互不衔接的问题;二是重点不突出。有的把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削弱了重点制度,如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工作方面的制度反而成为空白;三是有些制度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有些滞后,有些制度本身条款模糊,不够严密。如长期不作修改、梳理和完善,制度成为一种摆设,将束缚企业的发展;四是有的制度颁发过于原则,没有制定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有的光有规范性制度,缺乏程序性制度支撑;五是一些制度草率地建与废,也导致人们对制度的不尊不畏。

解决办法及措施:制定制度要系统配套,言简意赅,具体明确,合理管用,能够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因此,要从以下三“点”入手加强制度建设的力度,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使所建制度切实可行。第一、制度建设的着眼点要立足于在出台有关制度时,广泛开展民意调查,征求职工意见,科学制定制度,使制度有较强的可操作性、适用性和针对性。诸如在哪些方面需要建立什么制度,要用制度约束、规范什么行为,某项制度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怎样等问题,都要深入调查分析,充分征求职工意见,负责制度建设的领导同志既要善于把职工中好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制度中来。使制度相互配套,相互衔接,系统、具体明确。第二、制度建设创新的立足点要与时俱进。要树立制度的改革精神,丰富、完善和发展制度,实现制度与时俱进。要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加强对权力的监督。要在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上创新,在适应新形势上进行制度创新。第三、制度建设的操作点要把握在制度的执行上。制度不是时尚,是规范、约束干部职工行为的一种刚性手段,制度一旦建立,就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就失去制度的严肃性,势必影响制度的执行力。要关注制度的实施情况,执行不了或难以执行的要找出原因,从根本上着力解决问题。

二、监督力不够,软执行

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企业往往是制度定了,上了墙、发了文,成了册就大功告成。对制度出台后如何执行,不执行怎么办,措施、惩戒、督察等都跟不上;制度落实督查往往分工不明,职责不清,部门和部门之间好象都管、又好象都不管。有时制度有明确要求,但操作起来有脱节或不严肃的现象,就是不按规定做也无大碍,对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缺少督查和惩戒办法。 企业中职能部门对制度执行监督不到位,主要有职责不明确、责任不明确和领导不支持监督的客观因素;也有职能部门本身存在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领导都不说我说了也没用,批评人总归要得罪人,还不如多种花少栽刺”等思想上种种影响监督作用发挥的主观因素,造成了责任性不强,监督不积极主动,对本应负的监督之责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态。监督的形式单一,办法较少,监督缺乏力度,往往是事后监督,被动监督。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完善,有的监督仅停留在理论上,实践中收效甚微,如对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对下级的监督也较少,掌握情况也不甚多,有的也只是走走形式而已。纪检监察部门主动掌握情况,主动监督也不够,热点工作过程监督参与较多,但在制定程序、考虑方案时参与较少。有的专项监督活动(如巡视督察)也是大而滑之,不具体不实际,没有促进作用。有些单位聘请的各种各样作风监督员几乎不开展活动,没有发挥其监督作用。有的监督部门人员不到位或兼职过多,造成监督缺位。还有目前体制设置不太科学,让单薄的监督部门站在风口浪尖上去监督领导班子、监督党员干部,而监督部门人员的人事、福利待遇,使用考核评议还都在被监督单位,监督难以开展,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承受的压力和心理负担是相当重的,有的缺乏所在单位领导的支持和理解。更主要的是长期以来多数国有企业都存在依靠权力来落实制度,在制度的执行上也靠领导讲话、领导指示、领导督查去落实情况,制度的执行力受制于执行者的利益和情绪。其原因主要是“家长式”管理在企业管理模式中根深蒂固,监督部门如同摆设,其他各种形式的监督流于形式。就是重视监督机构督查落实也存在专职监督力量不够的情况:一方面是配置不够,有的设置了专职监督机构,但人员少,有的机构都没有,配的是兼职监督人员,这样造成有制度无人去执行,或草率执行;另一方面是监督人员素质问题,从纪检监察角度来说,反腐倡廉工作是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既有坚强政治意识,又懂得讲究政策和策略,掌握经济、法

律、生产、管理等方面知识的综合型人才,说实话我们自身在素质方面存在很多欠缺。领导亲自督查落实效果会很好,但领导的精力、时间有限,不会对所有的制度都督查到位,且自己也是被督查对象。在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时,由于监督的弱化,制衡力、威慑力不够,制度执行就会打折扣,使制度得不到彻底执行。

解决办法及措施: “制度”二字从字面上看,“制”就是限制,“度”就是标准、尺度,组合在一起就是限制人们行为的尺度。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最终需要人去做,俗话说:“懒牛不打不踩沟”,人的鞭子就是对牛的监督,“沟”就是限制牛行为尺度,其实“惰性”也是人的天性,有些时候人和牛一样,在没有监督或监督失之于软时,是不会自觉或长期坚持踩在沟里的,在沟边踩是常有的事。因此,一要把监督工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建立制度落实情况评价机制,制定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奖惩挂钩,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追究责任,坚持违规必究,敢于碰硬,充分体现制度的刚性,树立制度的权威。二要坚决打破“家长式”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民主管理,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在凡事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人负责的情况下,确保凡事有人监督。企业的纪检监察及各职能部门要承担起制度执行的监督职责,在党委的领导下既要有所分工,又要共同合作,把监督制度执行的工作抓好抓实。三要明确督查职责,落实督查任务,改进督查方法,提高督查水平。要拓宽监督渠道,将监督从被动转主动,静态转动态,事后转全程。四要超前防范,从具体事抓起,早打招呼早提醒。要动态监督,对那些教育无效,视规章制度和严格管理而不顾,仍我行我素的,强行纠正他们的错误和问题,将其从违规违章的错误当中拉回来。五要提高监督的主动性,强化纠错的及时性,在制度执行的监督中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情况通报制度,督查奖惩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以有力的措施保证制度的执行。

三、有可行制度,不执行

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种各样的管理制度进行清理,在不断地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客观的说,企业的大部分制度是具有操作性的,是可行、能行的,但可行、能行的不是都能严格执行,主要表现在如下两方面:一是不知道不执行。新进企业人员或岗位变动后新到岗位人员对企业制度或新岗位要求不熟悉,或由于企业对规章制度宣传不到位,加上员工自觉学习不够等原因造成对制度不了解,或是对制度理解有偏差,或是工作交接时模糊不清等原因造成当事人不知道、不明白有相应制度不执行;二是明知道不执行。由于上级插手或在他人干扰等情况下,因为“人情因素”绕不开“潜规则”,绕不开人情,或利益梭使、个人观念等原因,知道有约束制度,不执行。如企业用工、用人都有完整的制度,如有他人干扰,制度执行就会走样,再如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也难执行,执行了申报数字也不实,原因:一是核查困难。通过工资表发放的工资奖金,上级或本单位明文发放的奖励金可查,但一些无记载金额又无签名的各种奖励或外出检查工作收到的酬金无法核查;二是心理抵触。出于种种考虑,会在心理上有一些抵触;三是稳定之忧。如果领导干部收入如实申报,公之于众,“老百姓会怎么想?”。

第一种情况,非主观故意不执行,只要通过对制度的宣传、讲解,通过学习,监督到位,工作责任心增强一点,会很快从未执行转变到严格执行。第二种情况,是主观故意的,危害性最大。若是领导者不执行,就会为普通职工起了不良示范作用,职工就会效之,最终制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但有的领导不自觉地游离于单位制度约束之外,制度成了对下的,把职务当特权,总认为制度是要求别人的,在制度面前,自己是“裁判”,不能混同于一般人,自己执不执行,总可找各种各样理由,有的领导在制定制度时符合胃口的就订,不符合胃口的就不订,执行时对我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充分体现;若是普通员工不执行,领导干部或监督机构不及时采取有力的措施制止,则其他人就会得到一种暗示性的纵容,久而久之,再完善的规章制度也将重蹈“空文”之辙。

解决办法及措施:首先,要知晓制度,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制度的宣传、讲解,使干部职工人人皆知,并理解制度。其次,要充分营造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努力创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第三,领导在维护、执行制度上起着重要的示范和督促作用,也是解决“制度不制”这一顽疾的关键,只要领导在执行制度上不含糊,普通职工中存在的软执行或不执行情况都会得到及时整改纠正。因此,各级领导一要正确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个人决不可以凌驾于制度之上,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时刻检点自己的行为是否在制度监督之下;二要正确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做到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认真虚心地听取群众意见,认真过好民主生活会,积极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要正确树立制度执行向我看齐,制度监督我有责任的观念。只有领导带头遵纪,严格执纪,以认真负责态度抓制度落实,才能保障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制度执行力建设中,除上述三种主要问题外,还存在“理解有偏差,乱执行;责任心不强,错执行”等情况。执行力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提高执行力建设绝非一日之功。因此,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抓起,创新执行模式,提

高执行能力,从而达到:在执行态度上,实现由被动执行向主动执行转变;在执行动机上,实现由本位主义向整体利益转变;在执行方式上,实现由常规执行向创新执行转变。

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第三篇_制度建设计划

******制度建设计划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我单位由办公室牵头,各股室积极参加,对近年来制定的制度进行了清理,其中修订完善制度13项,新建制度5项,废止制度1项。近期,我们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于整章建制的要求,提出以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区委六项规定,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构建内容协调、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把握制度建设的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把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环保的理念、改革的办法建章立制,切实通过加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用制度机制巩固作风建设建设成果,实现反对“四风”、改进作风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建设原则

一是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坚持问题导向,贯彻整风精神,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政策坚持走民主程序,切实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抓紧修订完善

已有制度,建立健全反对“四风”问题、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的相关制度。

二是规范具体,简便易行。结合环保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实际,在对已有制度全面梳理的基础上,着眼明确、具体、可供操作的要求,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确保制度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序进行。认真梳理、筛查原有制度,注重制度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简便易行。

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的原则,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热切关注的各类问题,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构建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长效机制。

四是改革创新,务实管用。结合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制度建设计划,推进建章立制工作,不搞假、大、空。以狠抓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精神,革新除弊、真改真建,以制度建设推进“四风”顽疾的长效整改。

三、时限要求

1.制定计划(2014年5月—2014年6月)

【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根据现有制度,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制度规范,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单位制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制度建设的方向、目标、名称、完成时限等内容。

2.拟定计划(2014年6月—2014年7月)

根据制度属性的不同,由各相关股室进行具体拟定。拟定的- 2 -

相关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又要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明确具体,务实管用。

3.制定审核(2014年7月—2014年8月)

由各股室拟定的制度草稿,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反复审定,经多次修改完善后,报主要领导进行审核把关,最后提交局务会议研究确定。

4.制度发布执行(2014年8月—2014年9月)

各项制度经局务会议研究确定后,由各股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发布,切实做到“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并做好相互之间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四、具体步骤

1.认真梳理已有制度。根据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要求,对我局成立以来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查、清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单位现行的93项制度进行了认真梳理。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集中清理、做好废、改、立工作的基础上,对照上级文件要求,紧扣为民务实清廉,彻底解决好“四风”突出问题、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制定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其中:“四风”方面共5项 ;民生方面共1项;管理服务方面共7项。

3.及时进行补充完善。根据中央、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新建制度5项,废止制度1项。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要加大执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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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补充完善。进一步畅通监督投诉渠道,落实群众监督,确保制度务实管用高效。

五、标准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将制度建设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摆在突出位置。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安排专人具体抓,做到内容符合中央、省、市、区委的相关要求,确保按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做好制度草拟工作。

2.加强协调,有序衔接。加大协调力度,加强与省市环保部门制定有关制度的衔接,防止和避免制度重复建设。强化制度整合,防止和克服制度建设形式主义,做到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制定的联合制定,力争做到文字简练,语言精简,切实管用。

3.强化执行,常抓不懈。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项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规范工作行为的硬标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切实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4.内容明确,操作性强。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更加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保证执行过程不出偏差。切合实际建立既有实践的可能或必要,又有实践的成效或结果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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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第四篇_制度建设计划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制度建设计划

(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和部署,为推进 “四风”方面问题的整改,加强我县制度建设工作,落实好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结合《xxx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认真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形成便于遵循、便于落实、便于检查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和完善党员干部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长效机制,努力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和制度成果。

二、基本原则

1、聚焦“四风”,注重维护群众利益。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把维护全县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度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

2、科学整合,注重制度有序衔接。加强与中央和省市委及有关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的有关制度衔接,对同一方面需要制

定出台的制度尽量进行整合,不搞多头发文、重复发文,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

3、立足实际,注重制度执行到位。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三、主要任务

1、认真梳理已有制度。按照《关于全面梳理排查反对“四风”、改进作风有关制度规定的通知》要求,对197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制定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查、集中清理。按照“谁起草、谁提出清理意见”原则,讲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查,逐一甄别哪些应该长期坚持、哪些需要修订完善、哪些可以取消废止,列出梳理清单,作出重申、废止、修订的相应处理。

2、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反对形式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健全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达标活动、调查研究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在反对官僚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以及服务窗口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制度。在反对享乐主义方面,重点建立完善公务接待制度,细化接待标准,严格审批管理,强化监督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严格任务审批,严肃外事纪律。

在反对奢靡之风方面,重点建立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规定;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控制预算总量,严格审批程序,增强刚性约束。

3、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考核奖惩,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四、方法步骤 1、制定计划(8月中旬)。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依照市委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规范,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制度建设计划表,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制度名称、完成时限等。

2、拟定制度(8月下旬)。由各责任部门牵头,草拟相关制度,既要注重制度的系统性,使各项制度相互衔接、系统配套,又要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各项制度明确具体,务实管用。

3、制度审核(9月上旬)。各责任部门拟定制度初稿经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分管县级领导把关、提交县委审核研究。是法规性文件的,报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廉洁性评估。

【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4、制度发布执行(9月中、下旬)。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进行。

五、工作要求

1、落实领导责任。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对“四风”问题、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举措,作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硬任务、硬要求,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强化顶层设计,坚持标本兼治,以边学边改边建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各乡镇、部门“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力量抓紧做好相关制度起草工作。

2、坚持开门建制。注重拓宽群众参与渠道,采取调研座谈、网络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多种方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或经过群众讨论,确保制定出台的每一项制度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及时公布制度建设成果,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强化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定期调度、重点问题会商等制度,跟踪掌握进展情况,加强具体指导。县委各督导组切实履行指导、把关职责,帮助指出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对于制度建设缺项,不认真、不落实、应付了事的,返工重来,确保制度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第五篇_2016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建设学习计划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建章立制的要求和部署,紧密结合镇党政班子查摆的突出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拟定如下制度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为指导,认真落实加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把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完善机制贯穿活动始终,逐步健全完善促进镇党政班子自觉贯彻“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的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推进各项工作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聚焦“四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及县委十项规定为着力点,针对“四风”突出问题开展建章立制工作,着力构建反对“四风”长效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和管人的目标。

(二)坚持边建边改。把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班子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便民利民服务体制不健全的问题,切切实实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推动作风建设长效化、常态化。

(三)坚持综合配套。防止重复建制度、以数量代替质量,又要防止制度相互“打架”、政策规定不一致甚至出现矛盾的现象,努力形成内容协调、程序严密、上下配套、完备统一的制度体系。

(四)坚持群众参与。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群众参与贯穿制度建设始终,切实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群众满意、推动发展为检验标准。

三、工作任务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密切联系群众方面

1.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2.健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3.健全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4.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二)厉行节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5.关于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

6.会议分类管理工作制度。

7.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8.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经费管理办法。

9.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整顿的实施意见。

10.机关内务管理实施细则。

(三)规范权力运行方面

11.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办法。

12.党政领导班子加强自身建设的意见。

13.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意见。

14.议定事项跟踪落实制度。

15.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制度。

16.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

17.关于规范招商引资工作管理的通知。

18.关于规范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

19.关于规范工作人员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滥用职权的实施意见。

20.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职务调整工作交接有关事项的规定。

21.关于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

22.深化“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驻村干部管理办法。

2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24.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25.安委会定期联席会议制度。

26.信访维稳联席制度。

(四)干部监督管理方面

27.镇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约谈村(社区)三职干部、机关干部、镇属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办法。

四、方法步骤

在贯彻好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已出台的制度办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宣布废止、继续适用、修订完善、研究制定的处理原则迅速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

(一)制定工作方案(7月中旬)。镇教育实践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制度建设方向、建设目标、工作内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等。

(二)拟定制度内容(7月下旬—8月上旬)。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对现有制度中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要予以重申,着力抓好落实;对不适应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规制度相抵触、不一致的,予以废止;对与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不相适应的,要修订完善;对于制度缺位的,要抓紧研究建立新制度。

(三)制度审核把关(8月中旬—9月中旬)。各责任单位拟定制度内容初稿后,报镇教育实践办分别进行文字审核、合法性审查、风险性评估,按照相应制定程序提交镇党委会审议通过。

(四)制度发布执行(9月下旬—12月底)。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执行一个”的原则进行。加强跟踪督查和责任追究;对新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效果评估,对效果不佳、执行不畅的部分及时进行微调或修订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党委书记同志牵头抓总,镇长同志、纪委书记同志协助配合,其余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制度建设的具体落实。党政办、群教办牵头揽总,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内容要求与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紧密结合实际,采取调研座谈、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集思广益,确保制定出台的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防止和克服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合力推进,确保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引导。坚持开门建制,让各村(社区)干部和群众都参与进来。抓好制度建设的宣传引导,让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让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各项制度真正成为联系服务群众、规范领导干部行为的硬标准。

制度建设,可操作性 第六篇_2015完善制度建设

第1篇: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力度

制度建设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过程。制度的制定和制度的执行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去制定制度,执行就没有依据;没有执行力,制定的制度就没有生命力,就失去了存在价值。可以说,反腐倡廉工作的成效取决于制度的制定,更取决于制度的执行。

制定出好的制度是制度建设的前提。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首先需要在建章立制和制度创新上下功夫,着力提高制度制定的科学化水平。这主要体现在“三性”上:一是全面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各项制度,力求覆盖反腐倡廉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构筑全方位的制度防线。二是针对性。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呼声最高、最为关切的地方抓起,从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环节突破,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这个核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着力降低权力集中和垄断造成的风险。三是可操作性。杜绝软话、活话,尽量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严防制度之间相互掣肘;不仅健全实体性制度,而且健全程序性制度;不仅明确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明确规定违反了怎么处理;不仅做到反腐倡廉的各项制度相配套,而且做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与其他方面的改革相配套,确保制度可行、管用。

执行好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着眼点。离开了执行,再好的制度也没有意义。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在于提升制度的执行力。为此,需要夯实“三大基础”。首先,夯实思想基础。广泛宣传制度,深入学习制度,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制度、崇尚制度、遵守制度,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转化为行为准则、自觉行动。其次,夯实群众基础。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执行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以遵守制度为荣、以违反制度为耻的浓厚社会氛围。再次,夯实作风基础。以求真务实的作风狠抓制度的执行,敢于碰硬,勇于较真,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以及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的好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文件代替贯彻、以会议代替落实、把制度停留在纸上嘴上的形式主义;处处、时时、事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做到有法有纪必依、执法执纪必严、违法违纪必究,毫不妥协地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绝不放过,形成“正气存内,邪不可干”的良好局面。

提升制度的执行力,关键在领导。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来说,提升制度执行力也有一个“两手抓”的问题:一手抓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执行制度成效的责任制和问责制,确保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一手抓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的发挥,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务求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2篇: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向全国检察机关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检察日报》11月28日一版曾报道),对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了明确规定。为有助于读者了解《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局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这些年来一直在做,为什么选择这个时机发布新的规定?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经过。

答:近年来,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出部署。2015年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并在北京市召开全国现场会,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高检院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要把检察人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研究,积极推进。2015年至2015年,高检院先后在北京市原崇文区、山东省青岛市、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会议,有条不紊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级检察机关也按照中央要求和高检院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目前,高检院机关有8个内设机构开展试点工作,全国有30个省级检察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20个省全面推行,10个省开展试点工作,21个省出台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呈现出内容不断深化、领域不断拓展、覆盖面逐步扩大、成效逐步显现的良好发展态势。为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场会精神和中央纪委《指导意见》,规范和推进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高检院认为有必要制定《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部署,高检院纪检组监察局将调研起草《实施意见》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为保证起草工作顺利开展,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包括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反腐倡廉、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部署和中纪委《指导意见》的精神,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系统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刑诉法、民诉法修订的新情况,成文后反复推敲,几易其稿,先后两次下发各省级检察院征求意见。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又按照十八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作了进一步修改,经高检院党组审议通过,最终形成了《实施意见》。

问:下这样大的功夫制定《实施意见》,说明这项工作非常重要(

答: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的重要措施。十八大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坚持预防为主、防范在先,分析、研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腐败风险,化解和消除容易诱发腐败的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发生,实现预防腐败的目标。二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加强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纯洁性建设的迫切需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检察人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三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健全完善具有检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核心是防范,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有利于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四是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促进检察权正确运行的制度保障。将“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引入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工作实践,加强对多发易发问题的重点人员、核心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把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到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体现了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正确理念,为检察权正确行使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实施意见》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答:关于指导思想,《实施意见》明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六观”,准确把握“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82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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