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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时间:2017-10-10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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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第一篇_新版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以下仅作参考,最终以劳动人事部门的文件和规定为准

见习阶段的岗位工资:

博士见习 845 博士见习岗位工资 硕士见习 770 硕士位研究生岗位工资

双学见习 710 双学位、非硕士研究生班岗位工资 本科见习 685 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 大专见习 655 大学专科见习岗位工资 中专见习 590 中专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高中见习 590 高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初中见习 570 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正式后的岗位级别工资:

薪级工资套改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事业单位普通工人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

一、基本政策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

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具体附件1、附件2、附件3,采用坐标法,横坐标是套改年限,竖坐标是岗位和任职年限,横竖坐标的焦点就是薪级等级,举例某教授,套改年限30年,任职年限10年,按表套结果就是38级,有了薪级再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的薪级工资标准就得出此人的薪级工资是多少了。)注意:找不到,向右靠(如果按某人的具体情况套不到标准,就在相同任职年限的统一行向右找,看到的第一个薪级等级就是他的薪级等级,例如某教授套改年限21年,任职年限11年,套下来这个地方是空白,怎么办,向右找右边第一个33级就是他的薪级等级,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碰见了就按这个办法套)

2.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如:某副教授,套改年限29年,任现职务4年,按现任职务套改薪级工资为28级643元,原任讲师13年(含副教授4年),可套改薪级工资29级673元。那么他的薪级等级就是29级,新级工资是673元。 二、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是2006年6月30日。 (一)套改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套改年限相关政策主要有:

(1)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为年—年+1,相关政策仍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一

般从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工作年限有间断的,间断的年限要扣除。如果是先工作后上学的,只要是连续的,中间没有间断的就一起算入工作年限里,不用再算学龄了,有间断的如辞职在家复习1年考研的,就要扣除1年)

(2)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通常我们都叫做学龄),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改,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凡非全日制教育的学习时间一律不得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3)在校的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计算办法为年—年

举例:某人90年9月起读本科,94年7月毕业,94年9月起读研究生,98年3月毕业,然后工作。他的学龄是7年,而不是8年。而如果他96年7月研究生就毕业了,那他的学龄就是6年。

注意:读博士起就算工龄,不要把读博士时间算入学龄。

(4)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为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学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同国内学习的一样) (5)套改年限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此次套改时,凡因产假(含哺乳假)以及经组织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其为参加考核的年限可计算为套改年限。经学校研究,绝症病人和办理了残疾人证的残疾职工未参加考核年限可计算为套改年限(残疾职工已取得残疾人证为准,未取得的要扣除)。

(6)93年以来从企业调入、部队转业(退伍)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进校前的年限视同考核合格。

(7)专转本的学习时间,不论是两年还是三年大专后转入本科学习的毕业生,只计算四年学龄。

(这是指没有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直接转本的人员,而大专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又读本科的就要分别计算。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一定要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上明确打了全日制字样的才能算。)

(二)任职年限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计算办法是年—年+1。 相关政策:

1.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是学校聘任了兑现了工资的职务岗位)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3.工作人员因调动等组织原因,任职时间有间断,但间断未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间断的时间,可视作原职务的任职年限,间断了7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出这次套改工作时的任职年限。

4.技术工人任职年限,从取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当年起计算;99年以前有我校考核认定的从我校认定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由较高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附件1【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套改表

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第二篇_事业单位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及套改表

见习阶段的岗位工资:

博士见习 845 博士见习岗位工资 硕士见习 770 硕士位研究生岗位工资

双学见习 710 双学位、非硕士研究生班岗位工资 本科见习 685 大学本科见习岗位工资 大专见习 655 大学专科见习岗位工资 中专见习 590 中专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高中见习 590 高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初中见习 570 初中毕业见习岗位工资 正式后的岗位级别工资:

薪级工资套改表: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事业单位普通工人薪级工资套改表.xls

各类岗位薪级工资套改政策和计算方法

一、基本政策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二、薪级工资的套改

1.工作人员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职年限和所聘岗位,结合工作表现,套改相应的薪级工资。

(具体附件1、附件2、附件3,采用坐标法,横坐标是套改年限,竖坐标是岗位和任职年限,横竖坐标的焦点就是薪级等级,举例某教授,套改年限30年,任职年限10年,按表套结果就是38级,有了薪级再对应专业技术人员的薪级工资标准就得出此人的薪级工资是多少了。)注意:找不到,向右靠(如果按某人的具体情况套不到标准,就在相同任职年限的统一行向右找,看到的第一个薪级等级就是他的薪级等级,例如某教授套改年限21年,任职年限11年,套下来这个地方是空白,怎么办,向右找右边第一个33级就是他的薪级等级,这种情况是极少数的,碰见了就按这个办法套)

2.工作人员按现聘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如低于按本人低一级岗位套改的薪级工资,可按低一级岗位进行套改,并将现岗位的任职年限与低一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例如:某副教授,套改年限29年,任现职务4年,按现任职务套改薪级工资为28级643元,原任讲师13年(含副教授4年),可套改薪级工资29级673元。那么他的薪级等级就是29级,新级工资是673元。 二、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是2006年6月30日。 (一)套改年限计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套改年限相关政策主要有:

(1)工作年限的计算办法为年—年+1,相关政策仍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从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工作年限有间断的,间断的年限要扣除。如果是先工作后上学的,只要是连续的,中间没有间断的就一起算入工作年限里,不用再算学龄了,有间断的如辞职在家复习1年考研的,就要扣除1年)

(2)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通常我们都叫做学龄),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改,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凡非全日制教育的学习时间一律不得与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

(3)在校的学习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计算办法为年—年

举例:某人90年9月起读本科,94年7月毕业,94年9月起读研究生,98年3月毕业,然后工作。他的学龄是7年,而不是8年。而如果他96年7月研究生就毕业了,那他的学龄就是6年。

注意:读博士起就算工龄,不要把读博士时间算入学龄。

(4)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为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学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具体计算办法同国内学习的一样)

(5)套改年限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此次套改时,凡因产假(含哺乳假)以及经组织批准参加培训、学习等原因未能参加考核的,其为参加考核的年限可计算为套改年限。经学校研究,绝症病人和办理了残疾人证的残疾职工未参加考核年限可计算为套改年限(残疾职工已取得残疾人证为准,未取得的要扣除)。

(6)93年以来从企业调入、部队转业(退伍)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其进校前的年限视同考核合格。 (7)专转本的学习时间,不论是两年还是三年大专后转入本科学习的毕业生,只计算四年学龄。

(这是指没有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直接转本的人员,而大专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后又读本科的就要分别计算。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一定要以毕业证书为准,证书上明确打了全日制字样的才能算。) (二)任职年限计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聘用到现岗位当年起计算的年限,计算办法是年—年+1。 相关政策:

1.工作人员所聘岗位是指2006年6月30日在聘(任)岗位。(是学校聘任了兑现了工资的职务岗位)

2.任职年限计算截止至2006年6月30日。

3.工作人员因调动等组织原因,任职时间有间断,但间断未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其间断的时间,可视作原职务的任职年限,间断了7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去中间,接两头”的办法计算出这次套改工作时的任职年限。

4.技术工人任职年限,从取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当年起计算;99年以前有我校考核认定的从我校认定当年起计算。 5.工作人员由较高岗位聘用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这次套改可将原聘岗位与现聘岗位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单位:元/月

附件1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

单位:元/月

┌────────┐ │ 岗位工资 │ ├───┬────┤ │岗位 │工资标准│ ├───┼────┤ │一级 │ 2800 │ ├───┼────┤ │二级 │ 1900 │ ├───┼────┤ │三级 │ 1630 │ ├───┼────┤ │四级 │ 1420 │ ├───┼────┤ │五级 │ 1180 │ ├───┼────┤ │六级 │ 1040 │ ├───┼────┤ │七级 │ 930 │ ├───┼────┤ │八级 │ 780 │ ├───┼────┤ │九级 │ 730 │ ├───┼────┤ │十级 │ 680 │ ├───┼────┤ │十一级│ 620 │ ├───┼────┤ │十二级│ 590 │ ├───┼────┤ │十三级│ 550 │ └───┴────┘

┌──────────────────────────────────────────────┐ │ 薪级工资 │ ├────┬────┬───┬────┬───┬────┬────┬────┬───┬────┤ │薪级 │工资标准│薪级 │工资标准│薪级 │工资标准│薪级 │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标准│ ├────┼────┼───┼────┼───┼────┼────┼────┼───┼────┤ │ 1 │ 80 │ 14│ 273 │ 27│ 613 │ 40 │ 1064 │ 53│ 1720│ ├────┼────┼───┼────┼───┼────┼────┼────┼───┼────┤ │ 2 │ 91 │ 15│ 295 │ 28│ 643 │ 41 │ 1109│ 54│ 1785│ ├────┼────┼───┼────┼───┼────┼────┼────┼───┼────┤ │ 3 │ 102 │ 16│ 317 │ 29│ 673 │ 42 │ 1154│ 55│ 1850│ ├────┼────┼───┼────┼───┼────┼────┼────┼───┼────┤ │ 4 │ 113 │ 17│ 341 │ 30│ 703 │ 43 │ 1199│ 56│ 1920│ ├────┼────┼───┼────┼───┼────┼────┼────┼───┼────┤ │ 5 │ 125 │ 18│ 365 │ 31│ 735 │ 44 │ 1244 │ 57│ 1990│ ├────┼────┼───┼────┼───┼────┼────┼────┼───┼────┤ │ 6 │ 137 │ 19│ 391 │ 32│ 767 │ 45 │ 1289│ 58│ 2060│ ├────┼────┼───┼────┼───┼────┼────┼────┼───┼────┤ │ 7 │ 151 │ 20│ 417 │ 33│ 799 │ 46 │ 1334│ 59│ 2130│ ├────┼────┼───┼────┼───┼────┼────┼────┼───┼────┤ │ 8 │ 165 │ 21│ 443 │ 34│ 834 │ 47 │ 1384│ 60│ 2200│ ├────┼────┼───┼────┼───┼────┼────┼────┼───┼────┤ │ 9 │ 181 │ 22│ 471 │ 35│ 869 │ 48 │ 1434│ 61│ 2280│ ├────┼────┼───┼────┼───┼────┼────┼────┼───┼────┤ │ 10 │ 197 │ 23│ 499 │ 36│ 904 │ 49 │ 1484│ 62│ 2360│ ├────┼────┼───┼────┼───┼────┼────┼────┼───┼────┤ │ 11 │ 215 │ 24│ 527 │ 37│ 944 │ 50 │ 1534│ 63│ 2440│ ├────┼────┼───┼────┼───┼────┼────┼────┼───┼────┤ │ 12 │ 233 │ 25│ 555 │ 38│ 984 │ 51 │ 1590│ 64│ 2520│ ├────┼────┼───┼────┼───┼────┼────┼────┼───┼────┤ │ 13 │ 253 │ 26│ 583 │ 39│ 1024│ 52 │ 1655│ 65│ 2600│ └────┴────┴───┴────┴───┴────┴────┴────┴───┴────┘

说明:各专业技术岗位的起点薪级分别为: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

岗位1级。

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第三篇_2015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图】

中公教育官方资料,严谨非法盈利行为!

2015吉林省考学习群③:172042912

2015吉林国考学习群③:54449699【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2015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表【图】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

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

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

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

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

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

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五)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量力而行,准确把

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先行解决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统一的突出矛盾,再结合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坚持精算平衡,逐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二、改革的范围。本决定适用于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

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三、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

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个人缴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工作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

率计算利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详见附件)。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

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本决定实施前已经退休的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基本养老金,同时

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离休费,并调整相关待遇。

五、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

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六、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

先实行省级基金调剂制度,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基金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依法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七、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

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八、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当为其工作人

员建立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的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制定。

九、建立健全确保养老金发放的筹资机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足

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各级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应切实加强基金征缴,做到应收尽收。各级政府应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十、逐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提高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普遍

发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行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为退休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一、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水平。各地要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的实际需要,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充实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服务设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管理工作,同时集中受托管理其职业年金基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京外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等工作。要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业务经办流程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数据资源,实现规范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直接关系广大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准确解读改革的目标和政策,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此项改革顺利进行。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决定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办法,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后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贯彻本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对改革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本决定的贯彻实施。

本决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已有规定与本决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决定执行。

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 中公教育·给人改变未来的力量

国务院

2015年1月3日

长春分校:

吉林市分校:

通化分校:

延边分校:

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第四篇_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5工资套改表

2015年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5工资套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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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新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津补贴

事业单位岗位工资,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

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

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是将劳动组织和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是一个岗位一个工资标准,有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差别的岗位,则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资标准。

1、岗位工资的套改

中学高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套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即930元。

中学一级职称(或其他同级职称)一律套十级岗位,即680元。

【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中学二级教师(或其他同级职称)套十二级岗位,即590元。

不分获得职称先后。 2、薪级工资的套改

根据“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套改表》,得到薪级工资级别,再对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得到薪级工资。

3、套改年限【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见习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4、本次工改增加额

本次工改增加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改前职务工资+津贴)—工 改前职务工资*10%。

以李**为例: 1996年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2001年获得中学一级教师职称。期间工作时间没有间断,他的工作年限是11年,套改年限为15年,任职年限5年。按一级教师职称套改十级岗位(680元),按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套 17级薪级工资(341元)。因为是中小学教师,按规定享受提高10%。他的工改前职务工资为535元,津贴为229.3元,本次净增额为(680+341)+(680+341)*10%—(535+229.3)—535*10%=305.2 元。

管理人员、工人及其他人员的岗位工资

正处级干部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按五级即1045元标准,主任科员按《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表》正科级干部标准,即七级720元,副主任科员按八级640元;高级工按《事业单位工人基本工资标准表》定技术三级即615元。

中小学教师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不享受提高10%待遇。

5、本次工改退休、退职界限

指2006年7月1日以前退休、退职的人员。

6、正常调整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1级薪级工资,在下一年一月兑现。以后,将废除提前晋升工资,取消第13月工资年终奖励。

7、原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保留,但要保证资金来源合法,用途正当.

(本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人员2015工资如何计算 第五篇_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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