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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时间:2017-09-01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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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一篇_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下派责任书

人民医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 下派医务人员任期目标责任书

为达到《富源县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富政办法(2014)111号、《富源县卫生局于印发富源县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富卫字(2014)160号、《人民医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切实落实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体现目标管理的责任性特制订本目标责任书,特制定本责任书,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医务科保存,一份由下派科室保存,一份由下派医务人员保存。

目标责任:

1、下派科室要根据当地常见病、多发病的需求,调配人员、到被托管的卫生院开展诊疗服务,并以被托管卫生院根据当地疾病谱和被托管卫生院实际,研究设立或强化相关科室建设的措施开展工作,确保一段时期后被托管卫生院能独立开展适宜的新技术、新业务,并建设特色专科、重点专科,培养一批骨干人才和科室带头人。要附建设特色专科、重点专科规划及实施方案、阶段总结及评估等痕迹资料。

2、下派人员负责每月对被托管卫生院开展一次专题业务讲座。讲座要附讲义、签到表等痕迹资料。

3、下派科室每半年对被托管卫生院职工开展一次三基培训

并考试。培训要附培训搞、培训签到表、考试考题、考试成绩等痕迹资料。

3、手术科室每年在被托管卫生院开展手术示教不少于30次、教学查房不少于50次;非手术科室每年在被托管卫生院教学查房不少于50次。手术示教及教学查房要附痕迹资料。

5 被托管卫生院初诊后上转县医院至少30例,县医院下转到被托管卫生院康复治疗至少30例。转诊要附转诊申请单及转诊登记本等痕迹资料。

考核罚则:

严格按照《人民医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相关条款考核执行。

医务科签字:

下派科室主任签字: 下派医务人员签字;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二篇_市人民医院县乡一体化工作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楚雄市人民医院

市乡一体化工作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市乡医疗卫生资源统筹配置,提升市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更好为楚雄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社„2013‟3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14年县乡一体化工作总结及结合我愿实际,制定《楚雄市人民医院市乡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按照“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原则,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县乡卫生一体化工作综合管理为契机,促进我市人才、技术、信息和管理等医疗卫生资源城乡统筹配置,提升楚雄市人民医院、紫溪卫生院、东瓜卫生院、吕合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拓展楚雄市人民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水平,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格局,推进县乡纵向合作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县乡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实现“三升、三降、三满意”目标。即门诊、住院业务量提升、业务收入提升、

技术服务水平提升;医疗收费标准降低、平均就医费用降低、单病种费用降低和政府满意、医院满意、群众满意。

二、管理方式:

以业务技术支持为主要合作模式,紫溪卫生院、东瓜卫生院、吕合卫生院在市乡一体化工作中实行 “八个不变”。即:乡镇卫生院院长职权职责不变;乡镇卫生院所有制性质不变,乡镇卫生院人员身份不变,国家对乡镇卫生院投入和政府补助政策不变,国家对乡镇卫生人员的特殊照顾政策不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不变,乡镇卫生院职责任务不变,乡镇卫生院债权、债务不变。【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三、主要工作方式

(一)加强组织保障。

1.成立楚雄市人民医院县乡一体化领导小组,以楚雄市人民医院院长陈志坚为组长, 吴丰平、高树凯副组长,普永芬及三所卫生院院长为主要成员的县乡卫生一体化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普永芬兼任办公室主任,龚荣富 余青任办公室副主任,确保工作到位,结合实际,制定、调整实施细则,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负责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绩效工资的测算、发放,负责对县乡一体化工作的督导,保证县乡一体化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及医疗卫生工作正常开展。

2.成立楚雄市人民医院专家技术指导小组,落实具体职能科

室、临床科室人员到紫溪卫生院、东瓜卫生院、吕合卫生院开展

服务,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帮扶与被帮扶双方建立以技术业务指导、设备资源共享、双向转诊、会诊查房、信息互通为主要内容的协作机制。 推进临床检验、影像会诊、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帮扶内容

(1)确立帮扶项目。抽调中青年骨干对卫生院的急诊急救和住院部的管理、临床医学影像技术、检验技术进行定期指导和短期住进医院帮扶。

楚雄市人民医院与紫溪卫生院、东瓜卫生院、吕合卫生院形成业务协作管理体系,对卫生院在医疗技术、人员和设备上须予以支援帮助,若卫生院需要可委派1名业务骨干担任其业务副院长,负责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承担医疗服务业务,做好单位之间的对接协调,制定和实施培训、进修计划。同时,委派一定数量的卫技人员,参与卫生院的医疗机构管理、医疗、预防、居民体检、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技带教和教学等工作。乡镇卫生院须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工作,推进临床检验中心、影像会诊中心等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避免医疗资源的重复投资。楚雄市下派乡镇卫技人员交通、绩效等由楚雄市人民医院负责,检验、影像、消毒供应中心技术、设备、成本、结果上传下送等由楚雄市人民医院负责,并按比例返回乡镇卫生院业务收入。目前在政策允许下可进行的帮扶内容有:①派业务骨干定期进行临床查房;②下派专家在乡镇节假日坐诊;③下派专家进行临床知识、

操作技能培训;④下派专家开展新技术、新业务;⑤委派业务骨干协助卫生院院长进行医疗质量管理;⑥对卫生院仪器设备进行质控、维修;⑦派车接送双向转诊患者。

(2)完善基层医疗卫生补偿机制:切实发挥绩效工资杠杆作用,有效调动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积极性。乡镇卫生院院长肩付项目启动、管理、执行、协调、监管等工作,并承担卫生院内部绩效考核,确保乡镇卫生院内部有效调动职工积极性。考虑探索乡镇卫生院院长乡镇一体化工作绩效工资年薪制,以楚雄市人民医院及乡镇卫生院业务增长比例挂钩。

(3)楚雄市人民医院对卫生院的转诊病人凭转诊介绍单、健康档案优先诊治和住院。楚雄市人民医院对卫生院所在乡镇(街道)的住院病人和门诊经治疗后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及其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病人,及时做好转诊记录,安排车辆及医护人员转回卫生院,确保患者从就诊、诊断、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医疗卫生服务。积极探索建立乡级医院为楚雄市人民医院住院分部,按楚雄市人民医院标准管理,楚雄市医院医护人员参与诊疗,转回乡镇卫生院后业务收入为乡镇卫生院所有,申请楚雄市卫生局新农合办批准并免去患者因更换住院地点收取二次入院起付金。

(4)争取相关政策规定:下派带教帮扶人员在带教帮扶工作期间计算为支医时间,可作为县级医疗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必备条件。

(二)探索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机制建设。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在全面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的前提下,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和分工协作。

1、以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围绕预约诊疗、、规范上转、引导下、转等环节,建立楚雄市医院与卫生院分工协作机制。卫生院对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在诊疗范围以外和诊断及治疗困难的患者,及时转诊到楚雄市医院;楚雄市医院对卫生院所在乡镇(街道)的住院病人和门诊经治疗后的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及其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病人,及时做好转诊记录,转回卫生院。充分利用楚雄市医院医疗资源更为丰富,而卫生院对于病人出行康复更为便利的优势,突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确保患者从就诊、住院、康复得到不间断的、针对性更强的医疗卫生服务。同时,能更快速积累相关特色领域的医疗和管理经验,为今后的交流和进一步提高打下基础。

2、合理分配药物资源,国家基础药物处方实现异地共同管理比较好。针对一些慢性疾病的患者,出院后需要长期服用基础药物的的病患,为了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以及后续购药便利,出院后市级医院开具的处方,可到当地卫生院购买,让患者享受乡镇卫生院门诊处方减免政策,同时降低市级医院的药品比例,也带动了乡镇卫生院。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

1、医院不得截留资金,20万全部拨付给卫生院。为了有效防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三篇_乡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某某某镇中心卫生院

某某某镇中心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改精神,探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经验,促进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现就推进某某某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通过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设置,逐步形成机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工作格局,促进乡村两级协调发展;通过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全面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通过落实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增强乡村医生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标任务

2013年1月起,全面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强化我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村卫生室医疗行为,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工作计划

1、从2012年12月启动试点工作,成立某某某镇乡村卫生服务一

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管理。

2、选择交通便利、条件成熟、乡村医生容易接受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作为试点。试点为青岭村委八冬村卫生室、牛辽村卫生室,木平村委卫生室。试点工作时间在2013年1月底前完成,包括成立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组织乡村医生报名、考核、公示、聘用、签订合同等,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做到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3、组织全镇村委卫生所参观学习试点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2013年3月底前各村委卫生所按照试点村卫生室做法,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4月底前全面铺开。

四、基本内容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现代化管理,政府投资建设的村卫生室即属国有资产,其房屋、人员、药品、设备等均归我院管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实行乡村医生“三制”。

1.实行乡村医生聘用制。根据工作需要和村医基本条件,每个行政村的乡村医生先由村民委员会推荐,卫生院考核,某某某卫生局批准,在不改变乡村医生身份的条件下,由我院聘用统一在政府的村卫生室执业,由我院统一管理,原则上每千人口配置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同时至少配备有一名女乡村医生。乡村医生聘用的基本程序:公

示任职基本条件→个人提出申请→资格审查→考核→公示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名单→报某某某卫生局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2.乡村医生实行绩效考核制。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纳入我卫生院管理,村卫生室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报酬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原则,卫生院可根据服务人口、服务质量等考核内容确定乡村医生补助,乡村医生补助经费可统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疗服务收入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给予解决。根据《广西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桂卫农卫[2011]52号)中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标和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细则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镇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和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办法,对乡村医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补助发放和乡村医生续出的主要依据。

3.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

①乡村医生按照个人自愿原则参加养老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卫生行政部门与人社部门沟通和协调,为乡村医生提供参保政策和信息。我院负责协助办理参保手续。

②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

(二)规范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行为,基本医疗服务工作要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首诊及复诊必须登记在册,项目规范齐全。

2.用药有处方。诊治病人开具合格处方,全镇村医使用的处方由卫生局统一制作。

3.诊疗收费有票据。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药品目录及价格上墙公示,统一使用自治区印制的村卫生室诊疗收费发票。按照卫生局制定的村卫生室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票据进行严格管理,

4.病人转诊有登记、记录。村卫生室要有病人转诊登记本,按照全镇统一制定的病人转诊办法对病人进行了转诊。

(三)强化乡村一体化管理,业务工作实行“五统一”。

1.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村卫生室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用药由我院按进价统一调拨并实行零差销售,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采购药品,村卫生室要在国家基本用药目录和广西增补基本药物内用药,做到规范用药,合理用药;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由我院统一采购、配备,纳入我院固定资产管理。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2.统一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任务由我院根据各村委卫生室的辖区人口、人员结构、村医个人能力等具体情况来统筹安排。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统一按《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建立,由我镇统一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财务收支纳入我院预算统一管理。我院对村卫生室统一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设立账簿。村村医生工资由我院统一发放。

4.统一人员调配。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

等方式择优聘用乡村医生,聘用的乡村医生可在本镇范围内实行统一调配,不服从统一调配的乡村医生不予执业。

5统一管理制度。某某某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等管理制度,明确行业规范和个人职责以及权利义务。我院统一制定我镇乡村医生的各项考核办法并负责考核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1月1月~1月15日)

召开全镇各村委卫生所动员大会,组织全体在职在岗和注册在职但不在岗的村医生及个体医生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以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的各项规定、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要让所有村级卫生工作人员充分理解乡村现代化工作的含义,正确理解各项规定的实质,领会各级文件精神,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强大的正面宣传保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1月16~2月28日)

1.报名申请。我院公布村医基本条件后,由应聘人员自愿填写个人申请表,由其所在村民委员会推荐,上报我院。

2.资格审查。我院接到个人申请后,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核。我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等几个方面展开,考核方式主要以谈话询问和发放调查问卷为主,抽样调查的人员要包括村民委员会的干部、本村群众及卫生院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等,考核情况及结果要如实记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四篇_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服务 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XX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服务

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根据我市卫生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厅<创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示范县(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通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促进我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管乡镇长任组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11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村卫生室为岙底村、里岙村、大丘田村等3个村,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12年底全面实施。

3、按照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内部规范管理上做到“六统一”: 一是统一标识。二是统一装修。三是统一监督。四是统一医疗文书。五是统一设备。六是统一要求。【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5、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八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保证资料规范整齐、统一有序。

2、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责任书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人员、财务、药品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把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六统一

1、建设统一管理。村卫生室应当纳入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村卫生室选址原则上选在新农村建设点、村委会办公地点或人口居住密集区,要保证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村卫生室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要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值班室,五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管理;要配备与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健康档案管理、疫情报告、新农合报销、财务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理相适应的器械和设备。

2、人员统一管理。聘用的乡村医生必须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村卫生室实行所长负责制,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村卫生室所长由村民委员会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任命。乡村医生由村民委员会

推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两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3、业务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业务有考核和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4、药品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待条件成熟后,药品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送到各村卫生室,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药品销售规定私自加价的,一经发

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5、财务统一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河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6、绩效统一考核。县卫生局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人员积极性,促进乡、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的转变。县卫生局要定期组织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业务档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卫生局的统一组织下,做好对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的考核结果作为公共卫生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五、保障措施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五篇_2016医疗卫生服务监督情况报告

根据县政协第十二届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县政协社发委于4月16日―18日,组织20名政协委员分成6个小组,由副主席带领,对全县25所公立医疗机构和部分村卫生所(室)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研、监督。调研组召开座谈会32个、走访960户村民、抽查病历1400多份,广泛听取了群众对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卫生系统作为服务窗口行业,高度重视行风建设,近年来,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重点解决行业不正之风和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纪律建设,医疗机构的总体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缓解。

(一)不断完善三级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全覆盖,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全面实施,服务模式逐步改变且不断提升。2016年开展“光明·微笑”工程和儿童两病救治,累计为2265名白内障患者、74名唇腭裂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治疗。共筛查和105例初诊先天性心脏病疑似患儿、24名先心病患儿、4名白血病患儿赴省内外定点医院进行治疗。为农村居民建立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224510份,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55%。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二级综合医院服务项目开展率达到95%,重点建设科室达标率达到70%。“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50%。

(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巩固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补偿等相关政策。二是进一步健全新农合制度,巩固新农合参合率在95%以上,三是逐步建立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机制,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住院补偿封顶线提高到年人均5万元,提高了新农合保障水平。三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制度,落实医保支付政策,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三)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建立健全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长效机制,杜绝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杜绝吃、拿、卡、要、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21所乡镇卫生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2016年我县乡镇卫生院门诊均次费用出现了明显的“两增两降”现象,即门诊均次费用为20.5元,住院病人均次费用257.7元,同比分别下降10.09%、24.4%;门诊病人数增加6.2%,住院病人数增加6.88%,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医改带来的实惠。落实群众满意度调查制度,每年卫生局都要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廉洁行医等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2016年调查总体满意度评价平均在98.83%,群众的满意度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认为,虽然我县医疗机构在服务态度的改善和服务质量上的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没能从根本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还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卫生资源分布不均。一是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县城。全县医疗机构固定资产78%以上集中在县级医院,乡镇固定资产量不足全县总量的20%,全县最先进的医疗资源集中在县城三所医院,乡村两级医疗资源依然薄弱。二是人员、床位分布不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21人,其中乡镇在编432人,而实际在岗只有321人,高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49名,有42名在县级医院,乡镇只占14.3%;全县编制床位1594张,乡镇卫生院床位520张,仅占到全县医疗机构总床位的32.6%。三是业务收入差距较大。2016年全县医疗机构业务收入1.6亿元,而21所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只有1670万元。

调研中发现,县级医院人满为患,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而有部分乡镇卫生院冷冷清清,大小病源都集中到了县级医院,乡镇服务人群萎缩。

(二)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在1998年至2016年间,卫生系统只补充卫生专业人员23名,致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断层、青黄不接的现象比较严重。自2016年县卫生局在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三支一扶”人员录用省招执业医师等方式,共补充卫生技术人才258人,人才短缺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未得到根本解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与需求比配相差很大。比如县人民医院现在编制699个,实际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46人,根据岗位需求急需补充70余人,其中护理人员44人。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差欠现象更加突出,有的卫生院只有一两个执业医师,医技人员稀少、护理人员不足,造成有编制有岗位有设备无人员的“三有一无”现象,严重影响了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的提升。

(三)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疗机构的管理人才短缺,管理理念滞后,普遍存在未系统学习过现代医院管理知识,多数管理干部来源于技术骨干或学科带头人,缺乏管理知识的培训。少数医院管理水平较低,个别医院内部管理松懈,医疗服务行为不规范,存在滥用抗生素、开大处方、滥检查等行为。乡镇卫生院人员工资财政全额拨付后,由于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加之实行绩效工资制,有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有所下降,缺乏竞争意识,“等、靠、要”思想、新的“大锅饭”和推托病人的现象客观存在,在患者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有些卫生院由于管理松散,少数医务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操作规程不严,病历书写不规范,有的甚至不写病历;个别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吃请,收受“红包”,对患者态度生硬,极个别服务态度恶劣,影响了医务人员的整体形象。

(四)医疗环境不容乐观。2016年全县发生大小医疗纠纷37起,其中28起医院无过错,患者家属无理取闹,辱骂甚至殴打医务人员,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造成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思想包袱重,工作积极性下降。也造成乡镇卫生院怕出现医疗纠纷而不敢接收病人、推诿病人的现象。在医疗纠纷期间中,家属恶意损害公共卫生设施,造成国家财产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医闹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关系紧张。

三、原因分析:

1、财政投入不足。县医院、中医院实行财政定额补贴,增人不增资,2016年县医院补贴138万元,还不足离退休人员工资。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年人均15600元,财政预算补助人均8400元,余额则由单位承担,影响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人才流失严重。由于城乡生活、工作条件、环境和收入的差异,导致乡镇专业技术人才流失,加上考研、外出、自然减员等多方原因,造成半数乡镇卫生院常规检查科目都无法开展,部分医疗设备闲置浪费,基层卫生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不到位,病源萎缩,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也相对下降,容易形成医、患互不信任的不良循环。

3、行业监管不到位。卫生执法人员少、执法设备简陋,监管不到位。

四、几点建议

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一是引进人才,实现基层医疗卫生队伍的良性发展。建议县政府制定《县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加快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医疗机构的岗位需求,从社会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补充到基层卫生院工作,同时用人单位到大专院校自主招聘或引进高、尖、精人才,带动全县整体卫生队伍的提升。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建议县级医院每年有计划地选派学科带头人到省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提高,学科带头人要以“传、帮、带”的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层层提高技术水平,补充专业需要。乡镇卫生院重点加强全科医生的转岗培训,加强以全科医师为重点的基层卫生队伍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采取开展在职学历教育、离职进修、转岗培训等形式,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有一名全科医生,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三是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建议尝试以“定向培养、定期服务、增加津贴、政策倾斜”的方式留住有经验懂技术的成熟医务人员,对长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聘任、业务培养、待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解决城里挤、乡镇缺、流向不合理的问题。

2、完善卫生服务网络,夯实医疗卫生服务基础。一是加大投入。一方面财政足额拨付医务人员工资,落实医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大乡镇基层设施建设投入,一些边远山区的基础设施不健全,如中村、三坊、君埠、龙冈等乡镇卫生院用房严重不足,没有辅助用房,难以合理设置业务科室,一些医疗设备因无房摆放而闲置,检验设备不齐全,基本常规检查无法开展。二是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把城市卫生投入重点转向乡镇、村级卫生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网底”薄弱问题,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使基层医疗机构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三是简化流程,尽快实施新农合补偿“一卡通”,方便群众就医和及时得到补偿。四是建立医疗资源共享制度。建议120急救中心、县级医院的诊断结果等共享,县级医疗机构加强交流,开展疑难病症会诊,整体提高诊疗水平和治愈水平,造福群众。

3、深化医疗卫生改革,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议扩大病种报销范围和用药范围,切实降低群众就医成本。二是大力推行全员聘用制、院长竞聘制、绩效工资制、岗位责任制等管理模式,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三是推进中医药发展,加强重点专科和中医科室建设,完善中医药网络,合理配置人员,提高农村中医药水平,普及中医“治未病”工程,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4、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社会公信度。一是切实加强行业管理。加大医疗环境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规诊疗行为,对无证无照、不具备条件的社区、个体诊所依法进行取缔。二是规范医疗服务和医疗收费行为,制定医疗卫生定期检查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以及医生药品使用量、抗菌素使用量、住院自费药品使用量评估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解决好县级医院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住院的问题。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套取、骗取新农合、农保、医保资金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对医疗服务中的大检查、大处方等违规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自费药品使用比例超标、次均住院费用居高不下的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三是建立医疗质量督导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卫生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和医疗质量的监督检查,推进医德考评制度,建立医德医风奖惩机制,建议医务人员以所服务的人数和服务质量作为考核依据。强化投诉问责制度,对违规违纪违法的医务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四是优化医疗环境。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强化公益服务理念,坚持救死扶伤的医德操守,加强医患沟通,改善服务态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建议成立第三方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负责受理和调解医疗纠纷,规范医疗纠纷处理流程,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尊重患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六篇_201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区建立起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预期达到五个具体目标:

1.健全三级防保网,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基本健康需求。

2.理顺卫生资源配置,理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所的关系,确保二者协调发展,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

3.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4.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乱收费、乱用药行为的发生,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使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5.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实现在农村“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目标,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

三、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实行“两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的规范化管理。

1.两制:人员聘任制、浮动工资制。

(1)人员聘任制:根据既定编制名额,结合本村人口状况、卫生所规模大小、经营情况,确定招聘人员职数。以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为基础,对全体乡村医生重新考核聘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拟聘任的乡村医生必须获得《乡村医生》,对原在岗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考核过渡,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村卫生所不得擅自招聘人员。聘用的乡村医生应当在其执业的村卫生所执业,不得从事个体执业活动,一经发现乡村医生在规定的执业地点以外诊治病人(常规出诊和应急救援除外),将根据《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非法行医处理,并注销其执业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以及主动退出的,予以解聘,并报请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个人收入与任务考核、单位效益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村卫生所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②根据乡村医生出勤天数,将可分配收入的50%平均发放,作为保底工资;③根据乡村医生的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防保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将可分配收入的50%作为绩效工资再分配;④村卫生所主任享受岗位补助,金额为50—100元,在绩效工资中支取。村卫生所工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乡村医生讨论,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可根据情况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五有

村卫生所是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所管理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导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收费有票据。其门诊日志、处方和记录本和票据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印制。

----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应认真填写疾病情况,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尤其要认真填写传染性疾病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为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备上级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和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对难以处理的病人要及时转诊,并填写详细的转诊记录。

----收费有票据: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必须出具收据,让群众明白消费,这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帐,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3.五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所的设置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村委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所,卫生所名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拟定不得随意更改。达到治疗室、观察室、诊断室、资料室、值班室和药房6室分开。

(2)统一业务管理:

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标准化村卫生所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积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安全的综合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和后备力量储备。

(3)财务统一管理:

被聘任的乡村医生上岗前每人缴纳风险集资款10000-20000元(具体数额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所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作为村卫生所流动资金。村卫生所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分别建账,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拨明细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总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账目健全,帐钱分管,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建立分账,村卫生所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村卫生所每月25日截账,30日前必须把当月收入报表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钱帐相符后,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方能发放乡村医生工资。

(4)统一药械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药品、器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库”,坚持“国营主渠道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就近购药、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管理,按批发价调拨,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制售和外购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药库”必须设置辅助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药品,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内的药品,按《基本用药目录》由卫生局组织实行集中竞价、统一配送,由中标单位对卫生院直接配送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用药情况合理进药,定期结帐。村卫生所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按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统一人员准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两独立

(1)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2)财务独立核算 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召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所清产核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头,抽调财物、防保人员组成工作队,协助村卫生所对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同时清退不合格人员,办理已到年龄乡村医生的离岗手续,审批新增加人员,选定卫生所地址,任命卫生所主任,取缔变相个体开业医疗点,健全和完善村卫生所管理制度。对拒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卫生院及时上报区卫生局核实后,由区卫生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督察验收阶段 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2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7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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