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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秩序

时间:2017-08-27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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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秩序(一):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实施方案

关于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重大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恶性伤医事件,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切实保障医院和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根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一下简称《通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按照《通告》要求,从全市社会稳定出发,结合实际,形成由司法、公安、行政为主,多部门介入、专业性调解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优化医疗事业发展环境,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依法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事件,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的极端行为和借医患纠纷进行打、砸、堵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组织领导

由综治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公安机关对 “医闹”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予以打击,对严重违法犯罪的案件,依法查处;司法部门指导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开展工作。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医患双方调解处理纠纷,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做好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卫生行政部门主动牵头医疗单位予以支持配合;宣传、民政等部门也要充分

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任务目标

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制度,通过落实打、防、整、建等整治措施,建立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长效机制,为创建“平安医院”打下坚实基础。

四、工作措施

(一)一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充分认识医疗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应当坚持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医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技术规范,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优化服务流程,增进医患沟通,积极预防化解医患矛盾。二是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取设立统一投诉窗口、公布投诉电话等形式接受患者投诉,并在显著位置公布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程序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构的职责、地址和联系方式,引导群众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三是医疗机构应当在本单位显著位置及医务、保卫等相关部门办公场所广泛张贴,要通过板报、宣传栏、宣传册、电子传媒及平面媒体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通告》,广泛宣传《通告》的主要内容,切实提高《通告》的社会知晓率。

(二)一是卫生行政部门要以《通告》的贯彻执行为契机,积极配合同级公安机关,指导辖区医疗机构按照《企事

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二是医疗机构要加强保卫机构和安全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加强相关人员保卫技能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三是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要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加大内部安全检查和巡查防范力度,严格昼夜巡查制度,要加大门急诊、病房巡视力度,增加巡视密度,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公安机关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医疗机构要提供办公场地(以便于和保卫工作联动协调为原则),安排常驻警务人员,明确警务室工作职责。继续完善医院警务室建设及“警院共建”工作机制。一是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医院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坚持做到“三优先”, 即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加大打击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坚持快速反应,先期处置,努力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极端事件。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处置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等执法活动,重点打击有组织的“医闹”等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对于发现有黑恶势力参与其中的,坚决依法予以铲除,保持强大的“严打”震慑力。三

【整治医疗秩序】

是对《通告》中所涉的“1、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摆放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的;2、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3、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的;4、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或者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5、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或者盗窃、抢夺公私财物的;6、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的;7、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行为。”七类违法犯罪行为,要用足用好现有法律法规,彰显执法权威。

(四)司法为主导,全面推进三调联动的综合整治措施。司法部门指导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医疗纠纷调处机构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建立健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引导医患双方调解处理纠纷,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同时,做好群众的法律援助工作。强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机制,着眼长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最终目的,是要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长效机制。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和氛围。宣传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剖析典型案例,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协同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将正常处理医疗纠纷的有关法律规定、基本程序和要求、理赔程序和标准等形成宣传方案,在医院广泛

宣传,提前告知,使患者和群众在医疗过程中也能接受必要的法律法规教育。同时,宣传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抓紧研究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处置办法和方案,把握宣传舆论的正确、真实的导向。二要建立联动机制,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派出所要根据公安部、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就应对医疗纠纷的程序、可能发生的情况、应对办法和处置手段、各自责任和相互配合等方面,研究具体的操作办法和应急反应机制。三要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加大教育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抓好规范服务,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医患和谐关系;建立迅速的信息反馈机制,实事求是,主动回应,让社会了解纠纷的真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加强督导,完善考核和问责机制。各有关部门都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切实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共同营造良好的医疗治安秩序。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事件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破坏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处置力度,严厉打击“医闹”等不良现象,对于处置不力的部门及个人,进行通报和问责;因医疗纠纷给造成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上访事件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各单位负责制订本单位内部医疗纠纷处理预案、问责制度并组织实施,

整治医疗秩序(一):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河东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全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3‟172号)的要求及会议精神,区卫生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职责明确

为了加强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河东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区新闻宣传中心等部门相关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的河东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定了工作内容和重点,明确了部门职责和分工。根据上级要求,将5项违法行为确定为打击对象。(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疗行为;(二)严厉打击欺骗患者的行为;(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行为;(四)严厉查处未取得卫生技术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服务行为;(五)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整治医疗秩序】

二、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为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素质,区卫生局组织全体监督人员系统地认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

事故处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集中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我区在日常监管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进行了重点查处。采取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在辖区内加强了排查、摸底,准确掌握“黑诊所”的动态信息,及时准确地予以打击。自2013年11月8日至2014年8月30日共出检查医疗机构332家,查处非法行医69起,取缔无证行医67户,行政处罚69户,罚款金额29.5万元,没收药品29箱,拆除违规医疗广告86块,向司法机关移送29起,执法人员620人(次)、执法车辆160余台(次);二是进一步规范持证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积极开展对持证医疗机构,特别是对民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的打击,主要针对超范围执业、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抓好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对上级批办、转办以及本部门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都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反馈。切实做好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办、督办、转办、交办工作,认真核实案情,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到位,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创新宣传形式,助力“打非”行动

在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中,我区注重效果,通过多种形式,对医【整治医疗秩序】

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非法行医人员和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医,引导正确就医。一是通过媒体媒介广泛宣传。通过河东区电视台“健康人生”栏目滚动播放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活动,帮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非法行医的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和寻找合适的专家就医;二是边执法边宣传。卫生监督员在执法过程中,一边对非法行医业主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告知违法执业的后果的严重性,一边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并张贴《打击非法行医宣传资料》,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到无证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卫生、公安、检察部门配合,充分利用公安、检察部门的侦查监督作用,促进了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有效查处,截至目前,河东区卫生局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9起,有效打击了非法行医行为。

五、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此次专项行动净化了我区的医疗服务市场,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安全的就医环境,但在开展专项行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由于非法行医存在长期性、隐蔽性、流动性等诸多特性,逃避检查的方法也越来越多,无证行医基本不书写处方笺及病历本,收费不开具发票、收据,常拒不提供身份证等证件,查处时几乎找不到物证,执法人员对其制作询问笔录获取证据时拒不配合,造成非法行医的取证难,打击工作难度加大;二是容易出现死灰复燃的现象。由于非法行医经营场所的设施简陋,低成本运作和高额利润,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查封取缔后,容易出现转换地点后重新开张的情况;三是由于近年来流动人口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就医需求也不断增大,加之部分居民和流动人口对无证非法行医的危害认识不足,缺乏安全就医意识,片面相信虚假宣传,便给非法行医提供了需求市场。四是表现在卫生监督执法力量

薄弱,卫生执法经费、装备短缺,以致对非法行医的整治力度和频率都还不足。

六、完善监管措施,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本着坚持纠建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总结提炼前期打击非法行医中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并形成制度,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下一步将打击非法行医与加强医疗服务行业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医疗机构联络员制度和依法执业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推行大型医疗机构年度审查培训制度,在一级以下医疗机构建立依法执业公示台,规范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不良执业行为计分管理,与机构校验、人员晋级晋升挂钩。将继续推行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模式,建立横到边、竖到底、无缝衔接的打击非法行医网络。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监督发[2013]40号),加强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夯实基层监督网底,完善监管措施,逐步实现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七、打击非法行医的政策建议

1、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合理配臵医疗资源。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发展还很不平衡,农村地区明显滞后,一些基本保障制度覆盖面较窄,需要加快实施并且完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彻底解决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其次医疗机构设臵既要考虑当地户籍人口,又要顾及到所在地区的非户籍常驻人口和流动人口,充分考虑市民群众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医疗卫生需求,调整原有区域卫生规划,在无证非法行医较多的地区,适当增加有证医疗机构数量,科学设臵、布局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体诊所等各类医疗机构,方便市

民群众就医,同时改善医疗机构服务态度,降低医疗费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来吸引患者,加强宣传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使非法行医无可乘之机,促进医疗卫生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2、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加大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在新闻报纸等各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建立并完善投诉奖励办法,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行医的举报,同时加大基层、乡镇等末梢卫生监督力量的网络建设,比如加强对各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与学习,加大多乡镇非法行医的监督举报力度。

河东区卫生局

2014年9月3日

整治医疗秩序(一):县卫生局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县卫生局开展

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卫通【2012】7号)和全市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医疗市场秩序,强化医疗机构监管,根据《榆林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12年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2】61号)要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全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现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方面

一是县政府成立了由主管县级领导任组长,卫生、宣传、政法、药监、监察、公安、工商、人口和计生、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绥德县2012年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时间、任务和重点,按照形成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巡查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结合的整治工作长效工作机制,规定了各职能部门在医疗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职责,确保实现专项整治目标。二是卫生局按照职能任务制定印发了《绥德县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卫生监督所形成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责任工作机制,对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摸底调查,确定了整

治工作对象。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各医院张贴打击非法无证行医宣传画和《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建立起20个乡镇监测哨点,实行动态监测辖区非法行医行为。设立了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开了投诉举报、受理承办、转办工作制度。

二、整治工作成效方面

(一)清理违规、惩治违法行为方面。

一是开展了学校医务室专项检查,共检查25户次,规范11户;二是对全县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和医疗废物处置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32户次;三是开展乡镇卫生院放射监测工作,共检测20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9户进行了规范;四是建立起全县医疗机构档案资料库,实行一户一档,建档率达到100%;五是组织开展实施医疗机构执业不良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根据医疗机构日常监督,全部实行量化考核记入档案,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作为重要依据。截止目前,共检查医疗机构67户次,取缔“黑诊所”7户,规范医疗机构56户,没收药品17箱(价值约1万元),立案3户,都已结案,罚款40户次,共处罚款30300元。特别是对绥德同心医院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和对外承包的妇科进行了取缔、查封、处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卫生局向全县各医疗单位通报了同心医院的违法情况,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鉴,卫生局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打重罚,决不姑息。

(二)医疗机构管理方面

一是加强医德医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卫生局制定了医德医风考评办法,年初与各医疗机构签订了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县医院结合干部作风整顿、解放思想大讨论、五个集中整治等活动,通过自查、发放调查问卷、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学习作风、生活作风等多方面寻找不足,积极整改。全院职工都做出了个人公开服务承诺及防范、抵制“五股歪风”的公开承诺。有效地加强了医德医风建设,督促了工作作风的转变,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对吃拿卡要、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及其他不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不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累计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者37人次,药占比超出规定者60余人次,均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了经济处罚并做出了全院通报批评。县中医医院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促进医德考评标准更加科学、程序更加规范、方式更加有效、结果更加真实、运用更加广泛,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每季度进行一次医德医风考评,与评先、晋升职称、工资晋级挂钩,真正建立起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三好一满

意”和“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县医院结合去年“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开展情况及医院的工作实际,制定了新的“三好一满意”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了活动再动员会,细化了要求,明确了任务,落实了责任,规范了各项诊疗行为。同时全面推广优质护理示范工程活动,新增设了五官科、妇产科两个科室为优质护理示【整治医疗秩序】

范病区,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已超过了80%。县中医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改善窗口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努力做到服务态度好,缩短收费、药房等窗口排队等候时间,方便病人就医。为患者积极提供温馨的就医环境。“平安医院”创建方面,各医院均能从从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就医环境、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医患关系等多方面入手,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对重要科室加强了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医院医护人员、患者及家属的人身与财产安全,加强了维护医疗秩序的治安力度,在医院醒目位置宣传张贴两部委《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知》,起到了警示作用。

三是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各医院均能严格执行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技术规范和诊疗常规。强化三级查房、业务查房、三查七对等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三基三严训练、院内感染控制管理、药品使用管理等,使各项诊疗行为更趋规范化、标准化、合理化。加强质控工作,贯彻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定期对住院病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项医疗工作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以及临床合理用药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季度对门诊处方、病历质量抽查,重点检查书写规范化、处方的合理用药等,并进行及时反馈。对不按时完成病历的医生进行处罚,基本杜绝残缺病历、丙级病历,使甲级病历达到90%以上。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无自采自供临床用血现象;各项相关制度完善,血液保存符合有关要求,各项记录规范完整。严格

执行用血登记制度和用血报批手续,以及输血前的检验和核对制度,坚持交叉配血及各项安全制度。临床科严格执行输血前后的检查、用血审批和知情同意制度。完善各科室常见急危重症救治方案,强化医护人员急救技术,抓好住院病人、危重病人的管理。坚持会诊制度,认真组织急危重症及疑难杂症讨论。手术病人严格遵守手术规范,认真开展术前讨论,严格施行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加强麻醉安全和围手术期管理,并做好毒麻药品管理等项工作。

四是四月份县政府成立了绥德县医疗卫生行业人民调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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