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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奖金发放方案

时间:2017-08-24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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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奖金发放方案(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功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促进****事业创新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4、防止差距过大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在编(含非实名编)在岗的正式职工。 四、分配比例

1、我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市人社局、财政局核定,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年**月,经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并报**局批准,我**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根据国家统一的标准按月发放,我**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定标准,报**局审批后自主分配。

2、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

(1)绩效考评基金:根据市人社发〔**〕**号文件,每个岗位对应相应的系数,计算出部门职工总系数,根据部门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不合格共四个档次),对应相应的比例,处按照比例下拨绩效考核基金给部门,由各部门自主分配。**领导按照**局对处班子考评结果对应相应比例。 (2)综合奖励基金:扣除绩效考评基金后的剩余部分,纳入综合奖励基金(约占全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5-6%左右),由**统筹安排,用于奖励获得各种先进、节日加班、应急抢险值班、重要政治任务、重大工作项目做出贡献者。 五、兑现办法 (一)发放时间

根据上级人社和财政部门审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时间安排,一般每半年计发一次。上半年六个月(1-6月)采用预发的方式,预发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元,年末再按照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二)绩效考评基金兑现办法

1、计发系数:按照市人社局下发的岗位系数标准,部门总系数为本部门全部职工岗位系数之和。

2、计发基数:根据市人社局核算我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及我单位工作人员总系数确定,计算公式为:计发基数=单位绩效总额/单位总系数。

3、计发比例: 部门绩效总量为计发基数*部门总系数,考评为一等的部门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发给部门,二等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发给部门,三等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发给部门,不合格按本部门绩效总量的80%发给部门。

(三)综合奖励基金兑现办法

根据处年度评先、抗洪抢险、应急抢修等各项工作要求,各部门整理好本部门人员荣誉资料、参与值班、抢险记录等,年底报处审核,由**统一计发。 (四)部门考评及分配

各部门绩效考评工作按照每年**下发的考评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职工由部门自行考评,处只对部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将部门应得的绩效工资总量下发给部门,各部门自定分配方案,经本部门职工通过后执行,各部门在自定分配方案时要向工作量大、责任重、表现好的同志倾斜。各部门在对本部门人员绩效考评确定考评等级时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外借人员的考评工作,鼓励外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部门对职工考评结果报处备案。 六、奖惩规定

1、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全额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下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发给,不合格的,按**%发给。受记大过处分,处分期按**%发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年内,按**%发给,留党察看处分期按**%发给,开除党籍处分,两年内按**%发给。降职、撤职、缓刑期满重新安排工作的,按重新确定岗位的标准发给。立案审查未有结论的,暂不发给,待有结论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2、职工请年休假、晚婚假、丧假、探亲假、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夫妻请产假、护理假期间不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职工请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间按请假天数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一个月内请事假15天及以上的,扣发一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3、职工迟到、早退甚至旷工,或部门领导把关不严,达到相关标准,按**考勤制度,扣发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奖励性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直至开除。违反劳动纪律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根据责任大小和情节轻重,经***绩效考评领导小组研究,停发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在重大政治任务、防洪抢险、应急抢险等情况下,不服从工作安排或现场指挥,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根据情节由部门扣除一个月或一个月以上励性绩效工资,直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5、职工请假期间应扣绩效工资的,由各部门根据考勤扣除,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应扣绩效工资的,**在下拨给部门绩效总量前扣除。

七、本方案如有同上级部门新颁发的相关方案相抵触的条目,以上级部门规定为准。

八、今后在上级调整绩效工资标准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岗位系数标准,报职代会审批通过后执行。

九、***各部门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讨论本方案,并依据本分配方案制订本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获本部门职工通过,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十、本方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处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20***年**月

事业单位奖金发放方案(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市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市综合信息网控中心: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10〕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11〕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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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04〕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10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

第3页,共4页

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10〕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事业单位奖金发放方案】

本方案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奖励性 绩效工资 分配方案

抄 送: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漳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1月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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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奖金发放方案(一):单位奖励绩效分配办法

***市&&&&发展服务中心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草稿)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社发[2012]626号)、《转发省人力社保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社发[2013]474号)及***市&&&&局《关于印发〈***市&&&&局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杭交发[2012]178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现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一、分配的基本原则

(一)自主分配,总量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相关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突出绩效,兼顾公平。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重点岗位、业务骨干、技术带头人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提升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

(三)严格考核,民主公开。建立考勤和考核制度,民主公开,规范操作,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可信度与权威性。

二、总量确定和分配权重

上级主管部门对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控制。经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基础性绩效工资执行比例为50%,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比例为50%,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三、组织领导和分工

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主任温兴水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研究决定各类奖项的分配、领导考核等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具体工作。

四、分配项目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以落实岗位责任制,将中心总体目标与职工个人的绩效有机结合,建立以完成工作任务、提高管理水平、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为导向的考核分配体系,与《***市&&&&发展服务中心事业编制职工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杭中心***号)紧密结合,分别设置月度奖、阶段工作目标奖、年度综合目标奖三个分配项目。

各类奖励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实施分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

五、分配方式

月度奖、阶段工作目标奖和年度综合目标奖均结合绩效考核, 采用系数法的方式进行分配。

各岗位(职务)等级及系数(表一和表二) 表一:

表二:

(一)月度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40%,按各岗位(职务)等级系数,在完成月度目标任务后于次月发放。

其中:

当月婚、丧、产、探亲、计划生育假15天内(含)的全额发放,15天以上的全额扣除;

10天以上(含)病、哺乳假以及3天以上(含)事假全额扣除; 平时工作考核结果不称职的,全额扣除;有旷工情况的,全额扣

除。

(二)阶段工作目标奖。在月度奖和综合目标奖发放比重基础上,发放额度由领导小组根据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并按各岗位(职务)等级系数发放。一般在季度末进行;凡月度奖有扣发的,阶段工作目标奖仍将扣发相应部分。

(三)年度综合目标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在年度综合考核完成后发放。

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的个人,其综合目标奖在原基础上提高10%发放;良好等次的,其综合目标奖在原基础上提高5%发放。

年度综合考核基本合格等次的,综合目标奖减半发放;考核不合格等次的,取消综合目标奖发放。凡月度奖有扣发的,综合目标奖仍将扣发相应部分。

(四)年度优秀部门奖。本年度被评定为优秀部门的,给予一次性定额奖励;各处室制定分配办法后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发放。

六、其他事项

(一)对新进、调出、退休的各类人员奖项建立和发放范围明确如下:

1、外单位调入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职工,起薪当月聘用岗位(职务)明确的,可按所聘岗位(职务)建奖,岗位(职务)未明确的,按最低等级发放。

2、从社会招聘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职工,起薪前3个月各类奖项按所聘岗位(职务)减半发放,岗位(职务)未明确的,按最低等级发放。

3、属组织调动性质调出人员从次月起停发月度奖,年度综合目

标奖按在岗考核合格月数发放。

4、退休人员从享受退休待遇之月起停发月度奖,年度综合目标奖按在岗考核合格月数发放。

5、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大中专毕业生)起薪3个月以内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3个月以后按所聘岗位(职务)建奖,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第一个月只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第二个月起按所聘岗位(职务)建奖。

(二)职工受到警告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处分处罚期间扣发或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三)主管局绩效工资调控额,领导班子成员按市局规定执行,其他职工可分配总额由市局下达给单位后,按岗位(职务)等级系数分配。

事业单位奖金发放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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