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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

时间:2017-08-18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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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一):垃圾清运承包协议书

垃圾清运承包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 项目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1、项目名称: 垃圾清运服务

2、项目性质: 项目范围内生活垃圾清运承包

3、项目地址:

第二条、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项目范围内产生的各种生活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在产生其他垃圾量不多的情况下,乙方要负责无偿提供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尧塘集镇垃圾中转站。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在协议期内,将管理辖区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存放在辖区指定位置,以方便乙方清运。

(2)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确认或知晓乙方每日清运垃圾情况,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监督管理。

(3)甲方根据项目情况的要求,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检查时,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及时进行清运。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甲方项目辖区的全部生活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2)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人员,在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保险费、劳保福利、运输工具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日清运时间为日产日清,如遇特殊情况,须配合甲方按照项目要求的时间进行清运。

(4)乙方自行负责安排清运工具,清运车辆运行需作好封闭措施,避免垃圾沿路飘落,以保持沿路环境卫生。

(5)乙方工作行为以及运输工具应该符合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之规定,如有违反,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处罚,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所发生的任何事故责任(包括个人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

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7)乙方未及时清运垃圾,甲方接到业主的有效投诉一次,甲方有权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并责令其及时处理、解决。并在清运承包费中扣除5%—20%的承包费。若因乙方承包范围内垃圾清运服务质量不达标准,而被有关部门(爱卫会、环卫、城管、街道办事处等单位)予以处罚,所需罚金,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乙方的运输车辆在运输时要遵章守纪,若因乙方车辆清运过程中引发的各种事故,造成任何他人及其本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件,均由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赔偿,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

经双方协商,承包期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 元人民币,每季度结算一次(计 元、即: 元/月);

支付方式:每季度先按 元支付(即 元/月),其余 元(即 元/月)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的10天内一次性结清;

支付时间:分别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结算费用,逾期不支付,乙方有权停止服务。

第五条、合同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20天内,双方根据合作情况协商是否续签。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在合同期内,要遵循合同规定按时支付垃圾清运承包费,如延迟超过一个月,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否则乙方有权每天加收当季度承包费5‰的滞纳金。

2、乙方如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单方停止清运,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所有余款,同时乙方每拖延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履约金中扣除违约金。

3、乙方清运垃圾过程中出现清运不及时或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乙方并督促乙方在当日内处理,逾期未能处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扣减乙方当季度垃圾清运承包费用5%-10%。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协商,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一):厂区垃圾清运合同

垃圾清运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美化园区环境,确保园区内外整洁清新以及高标准的卫生环境,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厂区垃圾清运业务给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时间及费用:

1、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 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2、清运费每月_3000元,非整月的,费用按实际天数折算。

3、甲方每半年支付乙方清运费用,甲方应在协议时间起,于5号结算费用,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延后。但不得超过7日,未按时支付的,超出部分按5%交纳滞纳金。【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

二、垃圾清运工作范围与要求:

工作形式为每天一次(3立方),日产日清,由乙方提供清运所需垃圾厢一个,甲方负责装满。清运工作主要是园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包括建筑垃圾,如遇节假日,双方协调好工作时间。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运费用。

2.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乙方放在甲方的生产设备,如在园区内部造成的损毁,应有甲方按原价赔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按合同之规定,满足甲方园区内部垃圾清运工作,不得无故停工,如遇紧急情况,需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要认真完成合同规定之任务和目标,达到园方满意。

3.乙方自行提供清运工作所需的储存设备(3立方垃圾厢),垃圾厢要定期清洁,做到干净整洁。

4。乙方在工作中给甲方设施,设备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完成清运工作,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3个月违约金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一):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垃圾清运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确定由乙方承包甲方厂区区域内垃圾清运服务。为规范双方义务并保障双方权益,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管理事项

1、项目名称:垃圾清运

2、项目性质:厂区范围内垃圾清运

3、项目地址:第二条 合同规定服务事项

1、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其在合同期内就整个厂区范围内产生的各种垃圾交由乙方进行有偿清运。

2、乙方将垃圾运往市固体处理中心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在协议期内,将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和办公垃圾按照有毒有害、无毒无害、及可回收利用进行分类并装箱存放在厂区十四(包含港区内防腐项目部)个垃圾箱内,以方便乙方清运。

2)甲方对乙方清运工作有权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确认乙方每日清运垃圾车次,乙方须确保工作质量满足甲方要求,并服从甲方管理。

3)甲方如开展活动或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需要临时增加车辆,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安排时间和车辆。

2、乙方权利和责任。

1)乙方负责定期清理甲方已经收集集中在垃圾箱的全部垃圾,并做到车走场清。

2)乙方负责安排车辆和装卸垃圾工作人员,厂区垃圾清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费、车辆维修维护费等)由乙方承担。

3)乙方每周固定清运时间,冬春季为每周:00;

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一):垃圾清运承包协议(创新版)

垃圾清运承包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甲方办公区、生产区的环境卫生,以及生产安全,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清运甲方内的办公区、生产区的生产、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产垃圾的地址为:

2、清运频次:乙方每7天清运一次。如因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加频次的,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

3、清运范围:乙方负责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严禁清运甲方生产、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物资出明远集团大院、生产基地。

二、协议时间

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费用:依据双方协商,生产、生活垃圾,乙方按2000元/月向甲方缴取垃圾清运费。

2、结算时间:2017年1月31日前,甲方将垃圾清运款一次性转账给乙方,乙方负责开具发票,不得拖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在乙方无违约的前提下,甲方确保本协议下的生产、生活垃圾由乙方清运。

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产、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的生产、生活垃圾一律投放到指定地点。

4、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乙方须配合甲方适当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协议期间,乙方须无条件的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要求。

2、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应做到垃圾每7天清理一次,不干扰甲方正常生产。

3、乙方进入甲方生产区、办公区,不得在清运车内装载与甲方无关的垃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产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派人到现场检查、督促清运到位。

4、乙方应指派专人检查、督促甲方现场的生产、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及时收集甲方的反馈意见。

5、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或损坏甲、乙方财产、产品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乙方进入甲方办公区、生产区必须空车,不应携带物资进出,更不应将不属于甲方的废物、垃圾丢弃在甲方区域内,如发现须当天清理完毕,若再次发现类似情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不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续签与变更: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乙方终止协议。

2、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3、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签申请,甲方审查同意后通知乙方续签。如若甲方未通知乙方,协议有效期顺延直至签订新协议。如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7天内未与甲方续签本协议,视为本协议终止。

七、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垃圾清运年终总结(一):2016个人年终总结开头语

范文一:司法所个人年终工作总结开头语

开头语:一年来,马安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局和马安镇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第一职责,以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第一目标,以人民满意为第一标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副主任”、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做法和成效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把执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

(一)抓好“五学五看”。一是学习理论,看思想武装强不强,通过开展学习教育,领会党的群众路线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二是学党章,看履行义务好不好。通过研读党章,进一步明确党员应尽的义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学党史,看立场信仰牢不牢。通过区党史专家授课学习党史,不断增强贯彻群众路线教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四是学党纪,看执行规定严不严。通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心灵受震撼、认识得到提高。五是学典型,看联系群众紧不紧。通过学习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教育党员干部照镜子,寻差距、改作风。

(二)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一是下发征求意见表,就“四风”突出问题和加强作风建设,统一征求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对司法所的意见。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之间采取谈心活动、个别访谈党员群众、到田间地头等方式听取意见。

(三)注重实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上级机关需要配合落实的整改任务特别是专项整治任务和已经查摆出来的具体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从一开始就干起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通过学习理论、听取群众意见、确实改进“四风”突出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思想得到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二、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今年是“六五”普法第四年,马安司法所创新载体,不断拓宽普法宣传面,采用多媒体视频、普法宣传车、户外广告等新方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普法禁毒、打黄扫非、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围绕全镇禁毒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新一轮禁毒工作,全面宣传贯彻实施《禁毒法》,按照上级禁毒部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2016年6月25日,利用马安镇群众赶集民众相对集中这一优势,我所联合安全办、执法队、交警、关工委、信访办、计生办、农业办、工青妇、综治办、劳动站、科技、文化站、卫生等部门在马安市场顺安街开展禁毒宣传活动。这次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300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群众100余人次,前来观看图展的群众达2000多人。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普遍知道毒品的危害,特别是对新型毒品的危害有所认识,提高了广大群众识毒、防毒和拒毒的能力,为禁毒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6月23—25日,马安司法所联合安监、交通、消防等部门相继在兴昂制革、胜华电子等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活动。在企业活动现场,来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排开一字型队型,现场设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发放《扫黄打非》、《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建设绿色生态惠城,提高环保法制意识》宣传折页9500多份。在活动现场还摆放着许多宣传挂图,展示着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知识,吸引了众多员工前来观看。此次法律宣传活动极大普及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营造平安和谐的节日氛围。通过宣传,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使广大企业员工防微杜渐,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鉴于今年5、6月份期间,新楼村的承包户反映,有个别村民到承包户种植的玉米地偷摘玉米,当承包户上前制止时,个别村民不以为然,说自己只是来摘玉米、捡玉米的,不是偷,也不是抢,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违法,更谈不上犯罪。针对这种情况,我所立即于7月3日在新楼村开展了村民普法知识培训大会,村民小组长、村民户代表400多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大会。此次普法培训大会由司法所所长授课,授课内容主要是针对前段时间该村村民到承包户田里偷抢摘玉米的违反行为作出法律探讨,以案说法,让村民知道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使村民更能理解在生活中较常接触的捡、偷、抢行为的区别。题材生动活泼,深受村民喜欢。普法培训大会结束后,在活动现场还摆放着许多宣传挂图,展示着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禁毒、食品安全、邪教知识,吸引了众多村民前来观看。活动中,发放《扫黄打非》、《依法禁毒,构建和谐》、《建设绿色生态惠城,提高环保法制意识》宣传折页3500多份。

从8月份开始,在我镇各村(居)委会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法制讲座,主要由驻村法制副主任授课。9月29日我镇在镇府迎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了马安镇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法制宣传讲座。镇府干部、职工,各村(居)委会,部门负责人共300多人参加了此次讲座,讲座由镇党委员林惠权主持,马安司法所所长邓启英主讲。讲座会上,邓启英所长主要讲解了《广东省信访条例》意义、内容、新亮点以及信访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当前群众在上访过程所涉及的实际问题逐一解释阐明,使参加讲座学习的人员懂得,良好的信访秩序,不仅是确保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权益的需要。

11月份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开展送法制读本,共发放《乐乐的成长故事》1300多本。

按惠城普法办[2016]9号文件规定于12月1日至12月15日进行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全镇共有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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