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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差报销制度

时间:2017-07-13   来源:人文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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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差报销制度(一):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2 第二章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 . . . . . . . . . . 2 第三章 借款标准及流程 . . . . . . . . . . . . . . .6 第四章 费用审批管理 . . . . . . . . . . . . . . . . 7 第五章 附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8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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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流程,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费用报销分为行车费、市内(郊县)差旅费、通讯费、住宿费、客情费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第四条:原始凭证有效性的规定

1、报销人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

(1)、有效发票至少需要印有两个章:国家或地方税务局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如少其中一个章,发票无效。

(2)、财政机关批准并统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据;

(3)、邮政、银行、铁路系统的各类带印戳的收据、支出证明单;

2、发票的真假辨别:发票章的单位名称需要和网上注册的名称一致,可以登录发票上提供的查询网址进行核实,但是在出差中也不太方便随时核对发票的信息,建议大家到正规的地方消费索取发票,避免出现假票现象。

3、经办人员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取得合法凭证时,允许以普通收据报销(总额不超过报销金额的5%);对于既没发票,也没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条: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 1、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2、业务员差旅费报销单与后面的原始凭证粘贴单须大小一致,各票据不得突出于报销单和粘贴单之外(票据过大时应按报销单大小折叠好);

3、各票据应均匀贴在报销单封面后的粘贴单上,整份报销单各部分厚度应尽量保持一致; 4、若报销票据面积大小相同或相似(如车票等),需有层次序列张贴;

5、报销单据金额、类型相同的(如车票等),应尽量粘贴在一块,并按金额大小排列; 6、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 7、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8、报销单椐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才有效;报销单据

不得涂改,粘贴好后请仔细核对金额,票据金额与填写金额不符,财务不予报销。 9、有实物的报销单据须由验收人验收后在发票背面签名确认,需入库的实物单据应附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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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出差期间招待客户需要事先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招待费,回来后补办申请手续。 2.3、出差时由对方单位提供餐饮、住宿及交通工具等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4、不同级别的人员一同出差所乘交通工具可享受最高级别所使用的工具。

2.5、部门经理以下(含部门经理)出差确需乘坐飞机的,一律先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2.6、到达目的地后,除总经理外其他员工原则上(市内)不得乘坐出租车,应乘坐公交汽车。因特殊原因等需乘坐出租车的,应在出租车票背面详细注明时间、起止地点及事由。 2.7、住宿费标准为一个标准间标准。同性两人一道出差可一同住宿的仅享受一个标准间住宿标准

2.8、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需附出差清单(注明出差日期、事由、地点、到达时间、报销金额),同时注明有无住宿费,贴上住宿票费用包干部分凭发票报销(发票金额大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标准报销,发票金额小于费用包干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2.9、报销差旅费必须在回公司3天内办理报销手续,缴还预支差旅费,否则作为挪用公款处理。

第十条:办公用费用管理

1、办公费用包括印刷各种帐表、打印纸、办公用品、笔墨、印制名片、邮寄、书报等费用。各部门总监对所属单位发生的办公费负责,经营管理部对整个公司发生的办公费用负有监管和控制责任。

2、办公用品采购和印刷各种帐表等由行政负责采购、印刷。

3、各部门工作所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广告公司印制。

4、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在每月5号前编写“办公用品计划书”,经部门和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由行政统一采购; 5、 各部门所需购置的办公用品,统一到行政部领用,并办理领用登记,同时记入部门费用; 6、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7、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工刃量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8、公司办公费用报销必须严格按公司费用审批程序执行,对各部门每月超出预算的所有办公费用将不予审批;

第十一条:业务招待费管理

1、招待费包括因公请客的餐费、礼品费、旅游费、赠送商品、赠送返利卡开支等。

2、各部门因公招待必须事先申请总监批准,如有特殊原因,必须事先电话请示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参与招待活动的人员中(总经理除外),以最高级别的人员为报 销申请人,不得指定下级人员提出申请并自已审批报销。

3、招待费发票日期栏必须填写清楚并说明招待事由,应详细注明招待时间、地点、对方人员、己方陪同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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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它非公招待客人一律个人承担 。 第十二条:交通费

1、市内办理业务人员原则上应尽量乘坐公交车,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必须事先取得部门经理的批准,报销凭证上需注明时间、路程起始点、外出工作内容。

2、业务员自驾车因公外出办事,不得超过公司核定标准,超支部分自行承担; 第十三条:通讯费

1、员工因公发生的通信费用实行限额内实报实销制度:总经理及公司办公移动电话的通信【单位出差报销制度】

费用实行实报实销制;总监通信费用最高限额是300元/月;业务人员通信费最高限额是200元/月;后台主管通信费100元/月,其它后勤人员根据岗位需要报销标准50元/月,超出限额的部分一律自行承担;

2、报销人员在进行话费报销时,必须提供正规的、实名通信缴费发票,充值卡发票一律视为无效发票;

3、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办公室电话的使用情况,员工除了因公业务需要之外,不得使用公司电话另作他用。 第十四条:配送费用

1、配送费用包括:送货车辆的通行费、停车费、燃料费等;外叫人力车、机动车费用;雇佣搬运工人工费用以及其他有关仓储支出等。

2、由于配送费用受销售情况影响较大,公司对配送费用依据销售变化情况实行定率管理,计划物流负责管理所属配送费用,应提高效率,有效降低配送费用。

3、长期外叫车辆应签订合同,预收一定数量的押金,并交公司财务部备案。

4、自营货车、电瓶车以及外叫车辆的运费报销,附“配送费用明细表”、“送货单”和费用报销单,同时提供相应有效票据。

5、托运费报销,附上物流处托运登记表托运回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卖场原则上顾客自提和公司统一配送,确需导购自行送货的,需请示物流批准,同时备案后,方可报销送货费用;报销时需提供“配送费用明细表”、“送货单”;

7、计划物流因工作确需雇佣搬运工的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支出,按公司费用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六条:培训费

1.培训费用由行政部统一进行预算、统一管理、统一安排。

2.费用发生前使用部门应向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员工培训计划、培训时间、所需经费,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一份至财务部门。 3.费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在申请范围内使用费用。 第十七条:会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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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出差报销制度(二):《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目 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定义

4. 职责

5. 程序

5.1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报销规定

5.2 路途交通费开支标准

5.3 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

5.4 住宿费开支标准

5.5 出差补助标准

5.6 行李托运费报销标准

5.7 会务组考察费用

5.8 驻地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9 检修工程公司短期项目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5.10 物贸公司长期驻外人员费用报销标准

5.11 参加培训学习驻地市内交通费报销规定

5.12 参加学历教育人员报销规定

5.13 公司职工因病、工伤外出就医报销规定

5.14 公司职工探亲路费报销规定

5.15 公司职工疗养报销规定

5.16 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

5.17 其他

5.18 附则

6. 相关文件

7. 附件

8. 记录

【单位出差报销制度】

IMP-CW-014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保证出差工作人员工作和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职工差旅费、驻地市内交通费、参加培训学习、学历教育、职工因病、工伤外出就医、职工探亲路费及符合疗养条件的职工报销规定。

3. 定义

各单位负责人:指管理部室、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负责人。

4. 职责

见相关内容。

5. 程序

5.1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报销规定

5.1.1 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批准权限

5.1.1.1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是指,因联系技术和业务工作、工作调动、支援工作、参加各种会议、物品采购、走访、学习考察、参加对口专业的职称考试等。公司职工因工需要出差,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其批准权限为:

【单位出差报销制度】

a、各单位负责人出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总经理不在岗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到省外出差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到省内出差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出差,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

b、公司职工按规定参加专业对口的职称考试,需经本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

c、公司职工调动、学生分配、借调外单位(含到外单位支援工作和借工),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共同批准。

d、公司职工参加本专业岗位、技能培训,或参加本专业要求的取证培训班,由本

单位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批准。

e、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等人员需要报销差旅的,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5.1.1.2公司职工因公出差报销差旅费时,公司领导出差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报销,其他人员出差,根据5.1.1.1条规定的批准权限,由批准人签字报销。差旅费报销实行“一人一单”,两人及以上共同填写一张报销单的,财务不予报销。

5.2 路途交通费开支标准

5.2.1 乘坐飞机

5.2.1.1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出差,可以乘坐飞机,但只能乘座经济舱,其他人员出差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如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经有批准权限的领导签发“工作人员乘坐飞机通知单”(格式详见本办法IMP-CW-014表1)并送交财务部,报销时由批准人在飞机票上签字方可报销。批准权限为:工作人员出差需乘坐飞机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集团公司总经理不在岗时,由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

5.2.1.2出差城市有高铁或动车到达的,工作人员出差不得乘坐飞机。

5.2.1.3新疆区域工作人员春节探亲假自行乘坐飞机的,按照航线非折扣全价机票款的50%予以报销;其他出差自行乘坐飞机的,按照直线火车硬卧价款予以报销。

5.2.1.4工作人员境外出差乘座飞机的,据实报销。

5.2.2 乘坐轮船

5.2.2.1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出差,最高可乘坐二等舱。

5.2.2.2其他人员出差一律控制在三等舱以下,超出乘坐标准乘船的,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5.2.3 乘坐道路交通工具(汽车)

不分职级,均可选乘舒适、快捷的客车。

5.2.4 乘坐火车

5.2.4.1集团公司领导、管理部室主要负责人及子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出差、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出差,可乘坐普通火车软座、软卧;其他人员出差可乘坐普通火车硬座,如乘坐火车从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十小时的,可购买硬席卧铺票。

5.2.4.2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均可乘坐动车或高铁的一等软座或二等软座,不得购买商务座,如自行购买商务座,按照一等软座价款予以报销。

5.2.5公司职工出差,符合以上乘坐标准的车船票,据实报销,超出乘坐标准的,超过部分自行负担。需代订车票的,订票手续费每张车票按不高于10元标准,凭票报销。

5.2.6公司职工趁出差之便,外出旅游或回家探亲等,其绕道车、船费,按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报销(直线车船费按本人符合乘坐的普快火车软、硬卧或轮船舱别计算),超支部分自理。如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可凭票据据实报销。但旅游和在家期间,不计发出差伙食补助。

5.3 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

5.3.1工作人员出差一般乘坐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因工作时间等特殊情况要求,出发点与目的地或中转城市之间,每趟出差可报销不超过两次出租车票,出租车票必须真实有效,时间地点与出差内容一致,每次在30元以内凭据报销。

5.3.2因出差乘坐公共汽车、公共轮渡、地铁、城铁等公共交通费用,可凭单据报销。除长期驻外人员(一个月以上)可报销一次充值多次往返的公共交通费用外,其他人员不得报销公共交通充值费用。

5.3.3出差人员的市内交通车票时间与行程或工作内容必须真实一致,否则不予报销。

5.4 住宿费开支标准

5.4.1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控制标准如下:

5.4.1.1一般地区: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天300元;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26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160元。

5.4.1.2计划单列市及省会城市: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天400元;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每人每天34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240元。

5.4.1.3直辖市及经济特区: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每人每天600元;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的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500元;一般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上述计划单列市包括:大连、青岛、宁波;经济特区包括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岛;上述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直辖市、经济特区标准适用于其所辖区,其下辖县和县级市适用一般地区标准。

5.4.2一般职工住宿费控制在上述保准内报销,超支部分自理,不超支的按照节约金额的50%加发伙食补助;公司内聘以上中层干部及年龄在45周岁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人

员在开支保准内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集团公司领导住宿费据实报销。

5.4.3公司司机随同集团公司领导出差的,住宿费据实报销;公司司机随同其他工作人员出差或单独出差的,按照上述住宿报销规定执行。

5.4.4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要在安全、卫生、方便的前提下,厉行节约。出差人员要按照各自姓名单独开具发票报销,并注明住宿天数,住宿天数没有注明的,按照实际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平均住宿费。对超支住宿费的,不得由公司领导单独签字报销。

5.4.5集团公司总部工作人员到一公司或公司项目部出差,项目部设立招待所的,必须在项目部招待所住宿,发生的住宿费据实报销。

5.4.6经公司批准,参加各种类型会议的,报销时附会议通知,根据会议承办单位会议通知,会议期间收取会务费或统一安排住宿的,会务费或住宿费经批准人签字,据实报销,不统一安排住宿的,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单位出差报销制度】

5.5 出差补助标准

5.5.1公司职工离开驻地因公出差的,以城市间交通费、路桥通行费或住宿费为凭据,按照实际出差天数计算(当天来回的,按照一天计算),不分途中和住勤,实行定额包干,不再凭据报销。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

5.5.1.1公司职工在驻地所属行政区内,因公出差无法回驻地就餐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0元。集团公司总部人员到章丘市出差的,不予补贴,在章丘外、济南市内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10元。

5.5.1.2离开驻地所在行政区到其他地区出差的,每人每天补助30元。出差天数超过30天的,30天以内含30天的天数按照每人每天补助30元,超过的天数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发放出差补助。

5.5.1.3职工出差乘坐火车的,当日伙食补助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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