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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

时间:2017-02-22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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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一):税务备案:不可忽视的程序

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二):财务制度国税备案

财 务 制 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

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经管理法规制度。

2.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

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 督财务纪律。

3. 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 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5. 合理核算公司收入和成本,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

管理费用。

6. 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会计主管、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 会计师工作台岗位职责

第五条 会计主管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

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 组织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 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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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2. 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3. 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4.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 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 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帐,不认白条抵充现金。

3. 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4. 严格支票管理制度,执行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

5. 积极配合会计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7. 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 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3. 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4. 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5. 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

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7. 完成总经理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三、 财务工作管理制度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 2

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

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

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主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

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台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

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或总会计师监交。

四、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

“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

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 已领用而未注销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

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 3

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

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生可先付款后补签字。

五、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 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 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 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帐支付。

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二十四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

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

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为3000元。超额部分应

存入银行。

第二十七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

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帐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八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

经会计主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超过还款期限应在当月工资级别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

等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主管审核,总经理秕准生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生,由会计负责审核,经手人 4

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

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

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六、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

季度、年度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则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 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

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有限公司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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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三):2015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1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税务备案担任多家公司的财务】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第2篇: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

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财务工作行为、完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上品公司总部和成员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工作组织体系

第三条公司财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员根据所担任的职务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第四条财务总监根据总经理授权组织、领导公司财务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公司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简称财务负责人)一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在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在公司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开展所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及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财务人员根据财务部门负责人安排(),在部门工作职责内具体负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所负责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具体责任。

第九条财务部在财务负责人的领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体系。

2、向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制定并优化财务人员岗位职责,组织财务人员日常考核工作,定期组织财务人员专业培训。

3、组织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并编制报送财务报告,负责检查、指导、考核各财务部门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

4、审核监督公司总部财务收支,参与审核公司重要经营决策方案、拟定重要财务事项实施方案、参与并监督重大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签订过程。

5、参与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对投资实施过程进行财务监控,向公司管理层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

6、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公司资金结算管理要求统筹调配公司资金;拟定公司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7、建立和完善公司预算管理体系,组织公司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跟踪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

8、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检查内控手册执行情况,根据管理要求和业务发展变化定期更新内控手册内容。

9、指导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参与审核集团成员公司重大财务事项。

10、推进并完善集团财务IT管理平台,实现集团范围内财务信息化管理。

11、组织财务部门配合审计监管部门的审计检查工作。

12、配合公司经营业绩指标的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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