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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机制

时间:2017-02-05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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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机制(一):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我公司特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系指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公共设施等存在的可以导致事故的隐患。

按事故危害程度可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特别重大隐患。

按事故隐患种类:

地面分为:火灾、爆炸、危房、倒塌、滑坡、交通、泄露、中毒隐患等。

矿井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和其它。

一、 事故隐患的排查及要求

为了及时准确地发现事故隐患,制定出处理隐患的方法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1、安监部要建立事故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要有针对性,突出重点,做到全面、细致。

检查人员安排:

日常检查:安监员、瓦斯员;

安全大检查:安监、通风、技术、机电、运输、项目部负责人。

检查内容:

参照安监工管理制度中所规定的条款。

检查方法:

安监工班检、安监干部按所管盘区旬检,每月6日、26日组织全公司安全大检查。

2、加强日常作业现场和安全检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监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人员到位、检查到位、汇报及时,有效制止事故的发生。

3、检查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落实整改。

4、在检查中按照有关规定,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排除,要立即排除,不能拖延;不能立即排除的,要限期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三、隐患等级的评估及确定

为了引起单位及负责人的重视,及时上报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各级事故隐患逐级落实、逐级处理,应当对事故隐患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分级。

1、评估分级的主要依据是隐患的严重性、易发性及解决的难易程度。需要把隐患的严重性和隐患的易发性结合起来考虑,进行分析研究。

2、对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程度小,由区队可以直接处理的隐患确定为C级。

3、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程度较大,区

队不易解决,需矿解决的事故隐患确定为B级,报安监部备案。

4、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危险程度大,本矿难以解决,需集团公司协助解决的事故初步确定为A级,报集团公司安监部。

5、成立隐患评估小组:

组 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矿长 安全副总

成 员:通风区长、安监部长、机电部长、技术部长、调度主任

评估小组对隐患进行评估分级时要现场调查,开会研究,逐条处理。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1)、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方案进行治理,并对安全隐患内容进行公示,系统相关部门进行督促指导。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施分级挂牌督办责任制,由专业组明确一名副总工程师为挂牌督办责任人。并将挂牌督办责任人名单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领导组。

1、按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跟踪落实治理进度,确保各项措施的现场落实到位,并对隐患治理期间的安全负责。

2、安全生产隐患在治理前,由挂牌督办责任人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预案培训和演练,并告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时,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防止间外事故发生。

3、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停止作业。

4、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在井口警示牌上进行公示,对排查结果跟踪督办。

(3)、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后,由专业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治理方案和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治理结果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领导组报告注销。、

五、事故隐患排查的监督管理

1、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小组

组 长:董事长

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 各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监部 通风部 技术部 机电部 调度室

主要职责:

(1)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发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2)制定应急计划和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3)组织人员对事故隐患的排查监督、检查。

2、各职能部门对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及记录。

3、安监部负责收集整理事故隐患的各种报表、记录、整改措施等资料,并建档保存。

4、安监部对事故隐患的排查进行督促、检查、复查、记录备案,并上报集团公司、地煤矿安监部。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闭合式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和发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创建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场、零事故环境”,依据国务院《特别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以“人人都是通风员”安全理念为指导,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激励机制、治理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努力构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

第三条 认真实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想长远、看当前、干眼下”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七个抓手”功效,形成安全隐患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治理工作格局。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矿井下一、二线单位、地面生产辅助单位和各职能部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第五条 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温泽民

常务副组长:冯补章

副 组 长:韩荣仕 于涛 苏凤瑞 杨忠生 杨继明

成 员:各副总工程师、技术部、通风区、机电部、安监部、调度室 供应部、综治办等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职 责:

1、全面领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建立完善安全生

排查机制(二):安全排查机制

新民中学校园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是学生们经常活动和聚集的地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尤为重要。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学生安全、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做好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二、建全机构,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要进一步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责任制、值周校级领导责任制、班主任责任制、科任教师责任制、安全检查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充分发动学生会、团组织、少先队、学生干部等作用,协助学校作好安全工作。学校的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将责任落实到教育教学、后勤设施管理等各个方面。学校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个人,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责任追究制。具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领导及全体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责任领导小组。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统筹与协调,保证学校安全工作的顺利、正常进行。

(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各部门要明确本部门的安全责任范围,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具体为:总务处检查学校住宿楼、教学楼及其它建筑(构筑)物的安全,调查了解学校周边是否有安全隐患,保证楼道照明设施正常运转,如有隐患要及时报告校长;校医也是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学校卫生室负责检查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卫科负责检查进出学校人员,防

止非本校人员无正当理由进入,建立夜巡制度;德育处负责学生日常行车、乘车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师负责学生上下楼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二是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对存在或发现的安全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三是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四是学校设备管理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是食堂管理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排除。六是卫生保健老师要随时关注学生的安危,对卫生安全多强调、指点,防微杜渐,把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七是值周教师要尽职尽责,做好值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日志记录。八是强化学校家庭对子女人身保险意识,尽量要参加校园平安保险和学生医保。

(三)建立反馈和预警机制。

各部门、值日老师发现问题后要及时报告行政值周处理,行政值周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校长处理。建立防范安全事故的长效预警机制,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预案,各项制度预案要宣传到位,并上墙公布。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学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认真进行检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决的立即解决;学校自行解决不了的按分级管理的归属,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尽快解决;在尚未解决之前,应先采取力所能及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种不安全事故发生。对涉及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要进行认真地清理检查。凡没有建章立制的部门,要责成其迅速制定;凡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凡对规章制度执行不力的,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找有关责任人谈话落实。

三、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机制

学校领导建立一个排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了解学校中的不稳定因素及矛盾纠纷的排查,并及时调解化解学校各类矛盾,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一)排查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教室、学生宿舍等门窗是否及时开关,课桌椅、床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学校食堂、饮食店用电是否规范,开关是否损坏;学校班级用水是否卫生;食堂的门窗、防蝇纱窗是否及时关闭。

(三)排查学校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排查学生路途安全隐患。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学校班级是否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五)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四、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进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与督查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自防自救整体素质。要坚持安全教育与教育教学活动相结合原则,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资料及课本中的安全知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场所和设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从当前全国发生的学生楼道拥挤伤亡、饮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冲走、服毒自杀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认真研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五、安全隐患的处理与上报

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事故隐患集中处理和上报。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险。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年段处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学校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除

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师生安全的,应立即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对暂时停止使用的相关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封存。

新民中学

2013.3

排查机制(三):2015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第1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居民小组、中心户三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居民小组、中心户报送的需要村调委会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切实达到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有效化解的目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排查机制】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1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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