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知识 > 作文大全 >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

时间:2017-01-22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www.gbppp.com--作文大全】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一):XX镇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

**镇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全镇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根据省市县相关制度、规定及有关法规,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监督检查,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注重时效的原则,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提高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满意度。

第三条监督检查的范围及对象:全镇各党(总)支部、村委会、各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重点是全镇各级领导干部。

第四条监督检查内容:全镇各党(总)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以及惩防体系建设情况;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参赌涉赌,违规收受红包的问题;自由散漫、违反工作纪律问题;对群众反映作风建设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重点检查在落实中央省市、县政策上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问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五条监督检查方式

(一)督促自查 督促各部门对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

(二)日常督查 统筹兼顾,整合力量和资源,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三)重点检查 在重大节点采取随机抽查、走访询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在全镇进行重点检查。

(四)明察暗访 明察暗访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有关部门和个人依法依纪进行巡查、询问、录音、录像。

(五)集中检查 将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的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六)社会监督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并定期通报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畅通信访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和及时办理作风方面信访举报。加强作风方面资料的收集和处置,完善群众反映问题的跟进调查机制,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处理结果。

第六条认真梳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分级负责、处置到位的原则,督促限期整改,将整改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效果不好的,责令重新整改。

第七条对违反中央、省、市、县、镇关于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对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的、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三查”。

第九条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速查速办,及时向群众反馈并适时选择典型问题进行剖析并通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带头执行相关规定,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擅自扩大和改变

监督检查范围,不得泄露监督柱查工作的有关内容,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和宴请。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二):栟茶镇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方案

栟茶镇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有效开展,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机制,增强工作人员效能和服务意识,规范工作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为栟茶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现就开展栟茶镇作风效能建设督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建立健全督查队伍

建立栟茶镇作风效能督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作风效能政法维稳工作中心,由顾国云主席人督查办主任,镇纪委书记刘秀萍、党委副书记符学斌、刘书华、政法委员兼人武部长李小军、民政助理季泓任副主任。

二、明确督查对象和内容

(一)督查对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聘任人员、全体村(居)干部。

(二)督查内容:

1、效能建设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组织机构、制定方案及工作进展情况。

2、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督查工作纪律、工作质量、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情况。

3、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承诺公示情况。

4、服务承诺践诺情况。重点督查窗口单位服务态度、服务效率及质量等情况。

5、群众投诉反映比较强烈的效能问题。

三、督查时间和方式:

督查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暗访督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适当采取座谈听取意见的方式进行督查。每月轮流由一名督查办成员带队,督查工作每月不少于2次。

督查工作从2012年1月底开始,活动贯穿全年,根据具体情况组织集中督查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引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完善部门(村居)工作制度,确实严格管理。各单位负责人要发挥示范作用,从自身做起,带头搞好学习,带头抓好整改,把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以表率作用推动我镇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的深入开展。

二是广泛发动宣传。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的工作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镇设立效能建设监督信箱,各村(社区)在公共服务中心设立监督信箱,加强群众监督力度。

三是切实加强整改。对各项督办工作未按期完成、办结质量差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规定予以处理和整改。

四是与年终考核挂钩。充分运用督查成果,将相关检查结果提供给镇组织部门,作为年终考评和考核的依据。凡督查事项未按时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全年问责追究累计超过两次的单位年终不得评先,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不得评优。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三):2016乡镇开展作风建设创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意见》,根据《县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石党办字[2016]57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开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创评活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目标,以加强苏区精神教育为基础,以深化“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推进县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干部队伍“治庸、治懒、治散”活动和优化发展环境、纠风治乱工作为抓手,大力弘扬“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政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的苏区精神,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争当务实拼搏的模范,争当清正廉洁的模范,以争创“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为载体,积极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全面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促进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优良的作风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模范单位(村)、模范个人创评活动要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紧扣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切实做到模范创评中心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开展、同步总结、同步考评。

(二)严格标准,开放评定。要严格按照创评标准,完善创评措施,坚持优中择优,按照自评、互评、群众参评、组织评定、结果公示的“四评一公开”程序,认真进行评定,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的公正性和群众的公认度。

(三)实事求是,动态管理。模范单位(村)、模范个人实行一年一评,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相应模范标准的,取消模范资格;对符合模范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评定确认,不搞“终身制”。

(四)逐步推进,注重统筹。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把模范创评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重点工作考核有机结合,确保模范创评科学合理,达到激励先进、推动工作的目的。

三、活动的内涵、范围和标准

在全乡各村镇、各单位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个人)创评活动,按照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三个类别进行评定。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具体评定标准参见附件。

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模范单位(村)、站办所、个人。①班子不团结,长期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的;②单位干部职工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查处的;③在行政许可审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两个集中”工作不到位的;④在省、市、县明察暗访中发现有违纪违规问题的。

四、评选、命名和表彰

全乡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评选工作,由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原则上在每年年底至次年元月底前组织开展。

(一)公开承诺。每年年初,各村、各单位要通过本单位公开栏,分别就拟争创目标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个人要先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审定后作风承诺。

(二)评选办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村)由乡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按评定标准进行评选。

(三)考核评定和命名表彰。每年年底,将根据创评标准、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评选“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乡镇)”、“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个人”各一个,由乡党委、政府进行命名表彰。并将每一名的单位、第一名的村向县委、县政府推荐,由县委、县政府命名表彰。

五、实施步骤

模范单位(个人)创评活动实施步骤分组织准备、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从8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

每一阶段:组织准备(8月份)

(一)部署安排。召开乡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贯彻今年8月初全市作风整治活动调度会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县”意见。

(二)制定方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结合我乡创评活动,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尤其要结合各自工作业务的不同要求,制定较为详细的模范创评标准。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9月份)

各乡镇、各单位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搅动思想,统一认识,明确目的。

第三阶段:工作实施(10月—12月)

(一)制定评选办法。各村、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本项活动要求,制定详细的包括自我申报、内部评议、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的评选办法。

(二)组织申报和评选。各村、各单位要根据股室、干部职工个人的自我申报情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集体研究、审批确定。同时做好县级模范股室、个人的推荐工作。

(三)建立档案。各村和单位对模范单位、股室、个人的申报材料和内部评议、民意测评的情况进行梳理汇总,造册建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16年元月)

各单位对开展的模范创评活动进行工作总结,乡里将组织检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创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模范单位、股室、个人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作风建设模范单位(个人)创评活动,是创建作风建设模范乡活动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村和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创评活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工作目标,硬化工作措施,把这项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做到责任强化、目标量化、督查有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和单位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开展模范创评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把模范创评活动与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并以此为契机,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大力推进全乡干部作风建设,形成你追我赶、奋力争先的争创氛围。

(三)严格要求,务求实施。模范创评活动始终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切忌形式主义,严禁弄虚作假。实行模范创评结果奖惩制度,全乡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先进单位必须是作风建设模范单位。因此,一方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创新的工作精神,把模范创评活动工作做好;另一方面要以模范创评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同,以高质量的工作效果来检验模范创评活动的开展。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四):2016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有效利用社会管理创新的现有平台,不断扩大社区群众对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管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深入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增进干群关系,提高党委、政府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九项规定”和县委“七项规定”以及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为目标,依托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凝聚社会监督力量,既关注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又关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深入推进全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群众联防、社会联督和家庭联控”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干部形象的行为,实现“四个前移”。即实现监督工作重心前移,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更贴近群众;实现管理职能前移,使廉政文化进社区、进网格,着力夯实反腐倡廉组织基础;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使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形成反腐倡廉监督合力;实现监督预警前移,使网络舆情监控与倾听基层信息相结合,建立干群互动的信息沟通平台,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促进领导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监督对象

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四、监督内容

围绕领导干部“四圈”开展监督。社交圈:是否有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制造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和行为;是否有参加国家明令禁止的传销、邪教组织或封建迷信等活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能否敢于制止,伸张正义;生活圈:是否有搞“小圈子”及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频繁来往的情况;有无媚上压下,搞不正之风的行为;能否摆正自己的位置,坚持党性原则,自觉抵制腐败现象的侵蚀;有无接受不正当宴请,用公款支付酒店、歌舞厅等吃喝玩乐费用;有无沾染黄、赌、毒等不良习气和不健康的生活习惯。家庭圈:是否孝敬父母及对亲属子女严格管理教育;有无对身边工作人员、亲朋好友提出过分要求;有无影响工作决策和丧失原则等问题。公益圈:是否带头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公益性活动;是否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宣传、服务等工作;是否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维护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倡导文明新风;是否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积极向社区党组织建言献策,配合社区党组织搞好工作,维护社区集体利益。

五、监督措施

采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家庭监督等“四位一体”的监督方式,以开展“三亮三比”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一)开展“亮身份、比形象”活动。社区党组织和网格监督小组将干部身份(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在网格内进行公开,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比领导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是否转变、是否廉洁,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是否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谦虚谨慎,品行端正;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散布、传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一致的言论;是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模范遵守社区管理规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是否参加积极向上、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二)开展“亮承诺、比贡献”活动。领导干部以个人承诺方式在社区党务、政务公开栏,网格内居民集中区域或小区、楼栋等进行公开。半年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公开“践诺”推进会,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工作。年底,组织网格内“两代表一委员”、普通群众和服务对象,对领导干部承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比领导干部为基层党组织、社区群众、服务单位和服务企业做了哪些贡献。

(三)开展“亮标准、比满意”活动。结合领导干部服务公开承诺,将监督标准和行为规范在社区网格、小区或楼栋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区群众监督。年底,以社区党组织为单位,召开网格群众代表评议大会,对领导干部在服务社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和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把民主测评结果亮出来,比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满意度。

六、工作步骤

(一)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干部监督档案,掌握干部动态。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表现档案。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活页式的领导干部监督进社区、进网格表现档案;各乡(镇)社区(网格)要建立干部监督工作登记册,记载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生活作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社会公德,参加社区公益活动以及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评价意见等。二是制发领导干部网格监督卡。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发《县领导干部社区网格表现情况监督卡》,监督员根据监督内容实施监督检查。普通居民群众可直接向网格监督员及社区党组织反映领导干部社会交际和个人生活等方面异常情况;实行信息月报送制度,监督员每月收集领导干部网格表现信息。各乡镇纪委每月5日前向县纪委报送《县社区网格干部监督信息报告表》,重要事项随时报送。三是建立社区网格监督小组。镇、广顺镇和威远镇按照社区划分网格,其他乡镇按照政府所在地的村建立一个网格,社区在每个网格成立监督小组,组长由网格长兼任,副组长一名(指定驻在网格的干部担任),每个网格选配1-5名监督员。县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联系对应乡镇网格,每个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县城社区1个网格,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网格监督小组要通过定期走访、记录民情日记等方式多渠道广泛收集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领导干部的反映,及时反馈领导干部在社区网格的情况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建立网格化管理预警机制。按照“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各乡镇、社区负责收集、整理、处置干部监督信息。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网格干部廉情分析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领导干部存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将以书面形式预警示警,对接到一次预警书的,由本单位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累计接到3次以上预警书的,单位“一把手”向县纪委写出书面说明,累计达5次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依托社区网格,建立“双管双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内以公务员身份隶属本单位党委(组)管理,“八小时”之外以社区群众、家庭成员接受网格监督管理,形成党组织、社区网格监督管理模式。乡镇干部无论家住县城还是乡镇,都要在乡镇开展“三比三亮”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双向考评”制度。领导干部不仅要参加所在单位的考评,还要参与住在社区网格的民评,真正把领导干部满意度的评判权交给群众,并将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评先选优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三)依托社区网格,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按照廉政文化“六进六增”的标准和要求,各乡镇要因地制宜,采取有效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设廉政文化专栏、廉政文化橱窗和廉政文化长廊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央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精神,有效提高群众知晓率,不断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让更多老百姓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取得的成果。要正确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监督合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托社区网格,创新干部管理方法,发挥网格作用。各乡镇党委要积极探索“乡镇管事、社区议事、网格理事、群众监督、代表评事”的工作制度,充分依靠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创新监督方式,讲究工作方法和工作策略,把干部监督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中,真正实现监督职能下移,使领导干部服务下沉。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协同推进。按照“县委统筹、纪委主抓,部门负责、社区落实、网格管理”的原则,县委将成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统筹、规划、指导;县纪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和总结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协助、配合乡(镇)社区开展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

(二)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是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组织广大干部学习“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参照《县镇社区网格划分表》(附件二),收集、填报本单位领导干部职工对应的信息,在2016年12月10日前将附件一、三、四、五报送县纪委。【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

(三)明确任务,形成合力。县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搞好顶层设计和尊重基层首创相结合的原则,抓好工作统筹,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任务和领导小组及监督员的职责、纪律要求等;各乡(镇)、社区要强化工作措施,制定领导干部网格管理制度,建立网格监督小组,选配好网格监督员,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正确引导群众参与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督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社区网格开展督促检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县纪委、组织、宣传和政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干部思想认识。要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和《今日》开设专栏,适时发布相关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信息,在网格内悬挂“监督信箱”和公布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乡镇作风建设检查方案(五):2015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乡镇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大足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20XX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足府办发[20XX]87号),现提出我镇20XX年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XX年,珠溪镇纠风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纠建并举,以解决社会关注程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纠风专项治理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一)扎实开展“解决侵占惠民资金的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结合“三项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的方式和行为,确保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加大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307392/

推荐访问:乡镇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作风建设工作方案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