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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

时间:2017-01-10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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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一):2015依法行政要点

老鹰镇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导向和坚实的法制保障,根据县依法行政工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2015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障法律法规执行为着力点,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我镇和谐、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改进行政执法,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1、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促进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执法不到位问题。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应当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加强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纠错力度,探索建立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制度。

2、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以及约束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的重点,各执法岗位要进一步细化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明确好、落实好合理的处罚尺度,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把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建设,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培训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法律知识、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执法技巧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组建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必须依法受理。积极探索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的新方式、新举措。对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实现年度行政复议结案率100%。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岗,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重大具体行政行备案等途径,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岗的职能作用,发挥好层级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维护行政执法的客观公正。

(三)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信息公开

1、规范、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合法的基础上,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除依法应保密的外,均应向社会公示和听证,充分吸收和采纳公众意见。

2、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及各村要及时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执法依据、程序和

收费标准、办事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同时要拓宽公众意见反映和诉求渠道,建立便民和服务交流平台,方便群众通过互联网查询信息、办事和提意见建议,重视网络舆情的应对和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及时回应民声民意。

(四)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充分发挥我镇司法部门的作用,认真做好维护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工作。加强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的深入研究,找准法律规范与工作实际的最佳结合点,使各项法制工作更加贴近经济、服务经济。

2、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发挥行政机关、基层自治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纠纷中的作用,积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探索解决各类纠纷的新机制,把纠纷妥善化解在基层,坚持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行政职能,遵循自愿、合法原则进行调解,及时调处民事纠纷。

(五)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定期开展领导和干部集体学法活动,把法律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的总体计划,适时组织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培训;二是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人员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明确培训内容、学时和考试标准,做好今年对我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坚持学用一致、分级分类的原则,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深入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镇各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针对性,注重学习效果,并组织好本单位的学法活动。

2、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将普法宣传活动作为重要普法工作内容,采取开辟法制专栏、学习辅导、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重点抓好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1、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制定规范性文件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按照《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确保依法行政。

2、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商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管理规定》,加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好依法行政工作职责,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考评、督促全镇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组织开展全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等。镇政府各执法部门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严肃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对本年度工作任务,镇各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三落实”。负有牵头责任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对于落实工作不力的,将严肃纪律,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镇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二):XXX镇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镇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豫发„2006‟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07‟28号)精神,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 县 行政机关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纲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构建和谐 陕县 提供法制保障。

二、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

自2008年至2010年,围绕《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创 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我 县 行政机关基本符合依法行

政的要求,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示范单位基本要求

1.行政首长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深刻,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2.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了不同阶段的目标,并提出了工作进度要求。

3.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操作水平、执行水平较高。

4.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较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较高。

5.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

6.加强对本系统、下级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系统、下级组织严格依法行政。

三、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

1.分级负责,分别指导。 县 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由 县 政府法制办会同 县 依法治 县 办公室审定后报 县 政府确定 。县 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范围是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乡(镇)政府。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示范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影响经验推广的,应当停止示范单位资格。

3.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坚持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4.相互交流,提高质量。适时组织示范单位与其他单位进行联系,坚持定期开展情况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提高我市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标准。

(二)步骤

全 县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围绕贯彻《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第一阶段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3.总结评比阶段: 县 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 依法治 县 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 县 政府审定后进行命名表彰。2008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颁发牌匾和证书; 10 月开始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2008年至2010年,在每年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镇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克服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 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对全 县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创建

活动的实施,切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始终围绕“依法行政,执政 为民”这一主题,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与“廉政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本单位的创建活动,做到总体有方案,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创建有标准,推广有典型,工作有实效。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镇依法行政阶段性部署(三):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增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阶段性工作目标,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体制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且规范运行;健全、资源有效整合的行政监督机制正常运转且效能明显;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创建成为市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并建成一批全国示范乡镇(街道)。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

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推进以“世代服务”为品牌,融宣传教育、行政服务、技术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受理行政法规事项、办理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等各事项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提供方式,深化便民维权,增强依法履职、优质服务、社会自治功能,提升“世代服务”中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运作和服务能力。加强政策法规语音咨询热线电话的规范管理,并协助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拓展成集咨询、查询、倡导、告知、预约、随访、调查、投诉为一体的便民维权信息服务平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再生育审批、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行政处罚等程序和行为。开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合同等制度。

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证明办证验证、法定奖励扶助政策待遇落实等各项事务,都要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公共服务查询制度,扩大网上查询、办证、求助等服务事项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和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先由法制机构审查,发现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等情况的,应当据实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性文件实施满1年,应当开展执法情况检查。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和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一般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依法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听证。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跟踪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等要求,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增强职权法定意识,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执法活动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及行政决定,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征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方式的改革创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为手段,推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质量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探索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知、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上级对下级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上级行政部门对影响重大和跨行政区域案件的协调和督办。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的申请、审理、决定和执行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我纠错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重大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创新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政风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行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全面、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网络和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全面提升应对网络和新闻媒体舆情的能力。

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到2016年底全市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全面落实法定奖励和扶助优惠规定,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贯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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