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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岗位职责

时间:2016-12-28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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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岗位职责(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职责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有关财政财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2、负责执行综合财政支出预算。办理部门和单位资金拨付、资金结算、会计核算。

3、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根据国库科批复的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4、管理和使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有关账户,包括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负责办理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开设、变更和撤销等事宜;

5、按照国库科批复的单位用款计划,及时向代理银行发送用款额度(包括纸质),定期与代理银行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6、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账务核算;定期与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安玉娟)

7、负责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资金清算工作。每日按规定填制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单,经国库科盖章后,送国库和预算外资金专户实现清算。

8、集中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使用的各种凭证和票据。

9、 负责单位财务报帐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10、 配合政府采购中心执行政府采购办法;配合财政行政事业性收费局,加强财政非税收入的管理。

11、定期反映和报告单位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配合财政局内设科室搞好支出方面的统计报表编制上报和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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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负责市级预算单位的工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乡镇教师工资的统一发放工作。 ⒉负责与编委、人事、代理银行等工资统一发放相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

⒊负责提供相关的工资统一发放信息。 ⒋负责对预算单位的工资统发业务培训工作。 ⒌负责工资统发相关信息资料的保管及归档工作。 6、负责汇总两个分中心的工资统一发放信息表。 7、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岗位责任 ⒈主管:

⑴做好与预算单位、财政所、人事局和财政局业务科室的沟通与联系工作,根据具体情况协

商确定工资统发实施进度。

⑵会同人事局做好预算单位工资统发的业务培训,着重做好工资统发软件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工作。

⑶每月8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完成工资统发数据分析报表,不定期出具书面汇报材料。每月4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完成教师工资统发数据分析报表。

⒉审核:

⑴负责预算单位、财政所工资数据材料的催报。

⑵做好工资数据的最后审核汇总工作,每月6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制作分银行工资汇总表,连同财政局业务科室提供的工资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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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并送交受理组。乡镇教师工资每月3日前直接送资金组,支付后转会计组记帐。

⑶经支付中心主任审签后资金组开具财政工资统发支付令,于每月6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统发工资数据盘和工资数据汇总书面材料送交各工资代发银行。并要求代发银行于每月8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实发工资额及时、准确划入个人工资账户,同时由支付中心将个人工资中的代扣款项及时分解并转到扣款单位。乡镇教师工资于每月3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统发工资数据盘和工资数据汇总书面材料送交各工资代发银行。并要求代发银行于每月4日前(遇节假日提前)将实发工资额及时、准确划入个人工资账户。

3、及时汇总两个分中心的工资统一发放信息表,15日前完成工资统发数据的其他分析工作。 七、综合组

㈠工作职责

⒈负责支付中心内部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包括:内部财务、公务接待、制定和修订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保卫及卫生管理、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以及宣传报道、信息调研等文秘工作,配合财政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中心做好支付中心的人事教育工作,协助检查内部事务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⒉协助领导做好支付中心内部各组间以及支付中心与财政局及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⒊负责办公用品、物资的购置、保管、领用工作,健全财产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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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配合领导做好支付中心内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⑸配合做好相关事务的督办工作。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 工作职责: 1、 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软、硬件和数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2、 负责落实和做好硬、软件防病毒工作等安全检测措施。 3、 负责督促和做好中心各项软件数据、资料的备份工作。 4、 负责督促和做好中心各种系统信息的保密工作。 5、 指导电脑操作人员正确操作和进行设施保养。 6、 对系统的升级、完善提出实施建议。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 1、 负责中心内部计算机管理制度的拟定。 2、 检查计算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每星期做一次杀毒软件反病毒库的升级。 4、

每星期检查一次机房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5、 当系统出现问题时,及时与硬、软件供应商联系解决。

商业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岗位职责(二):支付中心岗位职责

xx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职责

配合国库科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从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后的财政资金的审核、支付和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政支付机构和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及工资和津补贴财政统发业务,协助信息中心维护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其职责如下:

一、基本职责

(一)办理财政资金支付和核算。审核财政直接支付申请,核定财政直接支付金额,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指令;按用款计划下达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按期与国库科、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对账;进行有关收支信息统计分析。

(二)办理财政统发工资、津补贴及国家助学金业务。负责津补贴资金的归集和拨付;汇总工资、津补贴和国家助学金发放数据,并向统发银行传送工资、津补贴和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与代理银行协调除网络技术服务外的工资、津补贴及国库助学金发放工作。

(三)监管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组织招标确定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签订代理银行协议,监督代理银行执行代理协议,对代理银行代理业务进行综合考评,结算代理银行业务代理手续费。

(四)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账户。负责市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特设账户开设、变更、撤销和印鉴预留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办理津补贴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财政专户的资金拨付和会计核算。

(五)内部监督检查。制定支付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对财政支付机构和支付系统内部进行监督检查;受理预算单位及相关部门投诉;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监测并对疑点问题进行核查。

(六)配合国库科研究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配合国库科制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推进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商业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岗位职责】

(七)配合信息中心建设和维护国库管理信息系统。配合信息中心建设和完善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系统管理;负责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网页的更新和维护。

(八)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支付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主持支付中心全面工作;

(二)分管中心账户、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协调支付中心对内、对外的各项工作和联系;

(四)组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布置、检查落实;

(五)负责抓好支付中心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组织支付中心政治、业务学习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实施,贯彻传达上级批示及精神;

(六)审批50万元以上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专户拨付业务;

(七)审批支付中心各项文件材料,保管中心公章;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支付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一)协助主任分管支付中心行政、业务、信息工作;

(二)负责草拟支付中心重要文件材料及制度;

(三)协助主任抓好支付中心各内设岗位职责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

(四)协助主任做好支付中心对外接待、联络、协调等工作;

(五)负责银行余额对账单的签证;

(六)完成支付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内设岗位及职责

根据支付中心的职责和业务要求,内设审核岗、支付岗、会计岗、稽核岗、综合岗、信息岗等6个岗位。

(一)审核岗:

1、审核一岗

①划转相关单位实有资金明细指标;

②负责通知相关代理银行接收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并开具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

③受理并审核相关单位提交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④负责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的确认登记; ⑤负责审核相关代理银行的财政支出日报;

⑥负责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回单的整理归档;

⑦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执行集中支付系统岗位操作人员实名制; ⑧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审核二岗

①划转相关单位实有资金明细指标;

②负责通知相关代理银行接收财政下达的授权支付额度,并开具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

③受理并审核相关单位提交的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

④负责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单的确认登记; ⑤负责审核相关代理银行的财政支出日报;

⑥负责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回单的整理归档;

⑦负责督促相关单位执行集中支付系统岗位操作人员实名制; ⑧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支付岗

1、支付一岗

①审核下达相关单位实有资金明细指标;

②复核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财政支出日报表;

③复核相关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保管财政直接支付拨款章;

④开具专户资金拨付凭证,并登记专户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定期存单密码;

⑤建立《票据传递签收登记簿》,负责与有关代理银行和专户银行间的票据传递;

⑥负责财政资金定期存单的保管,建立并登记《财政资金定期存

单登记簿》;

⑦负责中心财政专户的开设、变更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设、变更和预留印鉴等事宜,监管各类账户使用范围;

⑧负责建立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信息管理档案,〃维护银行账户禁用系统;

⑨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2、支付二岗

①审核下达相关单位实有资金明细指标;

②复核相关代理银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财政支出日报表;

③复核相关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并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和《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

④负责将《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送国库科审核盖章;

⑤建立《票据传递签收登记簿》,负责与人民银行国库科、有关代理银行间凭证资料的传递,联系人民银行国库并协调有关工作;

⑥负责支付中心财产物资采购、领用、保管;

⑦负责支付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并协助局财务室建立中心辅助账;

⑧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岗

1、会计一岗

①审核政府采购资金到位情况;

②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记账;

③负责与人民银行国库科、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对账;

④编制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月报,编写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情况分析,并向相关业务科提供预算执行情况查询;

⑤负责国库集中支付资金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

⑥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账及年初建账;

⑦负责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的清理核实以及年终结余汇总工作; ⑧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2、会计二岗

①负责汇总工资、津补贴和助学金发放数据,并提交工资支出直接支付申请和填制《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发放审批表(分单位)》;

②对未及时提交工资数据、未按规定缴纳津补贴资金的单位进行网上通报;

③负责招标确定财政统发工资、津补贴和助学金银行,签订代理服务协议,监督统发银行履行代理协议;

④复核专户资金拨付凭证,保管专户拨款专用章和银行保管箱匙;

⑤导入单位实有资金总指标;

⑥负责专户资金记账,编制专户收支情况表;

⑦负责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核对专户明细对账单,与预算单位对账;

⑧负责专户资金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

⑨负责预算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业务的付款确认;

⑩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它事项。

【商业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岗位职责】

(四)稽核、综合、信息岗

1、稽核岗

①复核财政直接支付凭证、专户资金拨付凭证和《财政直接(授权)清算额度汇总通知书》,保管局和支付中心法人印鉴章;

②对会计岗填制的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和记账;

③负责核对代理银行余额对账单;

④按季对财政专户进行实地对账,对定期存单进行盘点;

⑤负责财政国库资金动态监控管理及核查工作,编写国库集中支付监控信息报告和情况通报;

⑥负责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考评;

⑦监督代理银行履行代理协议,对代理银行代理业务进行综合考评,结算代理银行业务代理手续费;

⑧汇总登记和处理预算单位、代理银行和收款人的投诉;

⑨监督发卡银行和预算单位按规定办理公务卡;

⑩完成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业银行国库集中支付岗位职责(三):2015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第1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指政府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预算部门每年给预算单位下达预算指标,并审批预算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委托支付中心办理具体的支付手续。

按照这种资金管理方式,政府财政资金支付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下统一进行,财政预算部门还要在商业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并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通过零余额账户,对政府财政资金采取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是按照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根据用款单位申请,由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根据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确定的资金用途和用款进度,由预算单位自行开出支付令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商业银行代理支付的财政资金,每日与财政部门开设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涵义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是相对于财政国库资金分散支付而言的。国库资金分散支付制度下,财政资金拨付是由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上报用款计划,再由财政按下达的预算,将资金从国库拨付到一级单位,一级单位按照预算级次层层下拨到基层单位,基层单位再根据有关规定及业务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形成财政资金实际支出。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就是改变现行的财政资金层层拨付程序,由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在指定银行开设国库集中支付专户,单位在需要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款项时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审核后,将资金直接从集中支付专户支付给收款人。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主要控制目标和依据是财政预算指标,没有功能强大、快速的财政预算管理和信息反馈系统是无法实现的。另外,还要求有一个准确、及时的银行结算系统作保障。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立国库支付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政府采购部门有机结合的支付体系,确立预算审核、资金支付、监督管理为一体的预算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

三、具体来说,1、在财政资金使用上缺乏对预算单位的事前监督和事中控制。由于预算单位重复和分散设置帐户,财政资金流经环节过多,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全过程有效的监督。单位自行管理银行帐户的使用,并拥有资金实际支配的决定权,导致支出行为随意性较大,资金在使用中被各种挤占、截流、挪用财政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财政部门只能依赖各支出部门的财务报告进行事后审查监督,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支出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2、资金分散支付和存储,容易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滞留在预算单位帐户上,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变相加大政府运行成本。由于各单位资金都有逐渐支付的过程,预算资金按期拨付,在各单位分散保存的情况下,必然会使大量财政资金分散在各单位形成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并在银行低息存储。而财政部门加快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往往缺少资金,却反过来还向银行高息借贷,加大了政府的运行成本。

3、财政资金运行的信息反馈迟缓,支付过程不透明,支出信息只能事后只能经过层层汇总后得来、难以及时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准确依据。我国一直缺乏一个类似于发达国家的集中性会计与报告系统。尽管从形式上看,我国有一个由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构成的较为完整的预算会计体系,然而该系统无法适时为核心部门———财政、预算、国库部门提供预算单位发生的大量财政交易信息,因此无法履行财政监督、预算评估和其他重要的财政管理职能。此外,会计与报告系统是分离的:通过国库会计核算预算收支,通过单位会计核算实际收支,预算外的实际收支又通过单独的账户进行核算,而这些彼此分离的账户系统提供的信息又是财政管理报告(包括月报和年报)的基础。由此,预算会计系统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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