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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时间:2016-12-03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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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构建基层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平安四方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镇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构设置

镇要建立健全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四位一体”调解中心主任由政法委书记兼任,专职信访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人口和计生、林业、土管以及工、青、妇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和原调解中心四部门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信访维稳调处中心”办公室),作为“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常设机构,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配齐配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等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位一体”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四位一体”办公室主要职责

“四位一体”办公室在调解中心领导下,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控辖区内的排查调处情况;

统一受理由信访部门移交和村调委会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的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督查督办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及时组织回访;推动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检查指导各单位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搞好分析预测,制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 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于受理的民间纠纷、 行政纠纷和涉法纠纷案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调解中心主任签批处理意见,需调解中心调解的,调解中心直接进行调解;需部门调解的,根据纠纷性质和工作职能,分流有关部门调解,并检查调度办理结果。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协 议的,要填写调解协议书,并加盖镇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人员要定期进行回访;对调解不成功的,要及时引导进行诉讼,防止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调处完毕的纠纷要及时整卷归档。

(二)联合接访。“四位一体”办公室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岗位,根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接待群众来访。除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外,需分流的案件均给当事人填写《受理回执单》,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联合排查。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四位一体”办公室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每半月召开一次社区调解、治保、信访负责人例会,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排查,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共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四)联合调处。“四位一体”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调度会,统一安排处理受理和排查出的案件。对性质单一、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调处中心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由“四位一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需出具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制作。

四、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进行定期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分类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要报告案由和处置经过,做到一事一报。发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的,要在报告镇党委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

部门。

(三)案件分流制度。凡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应填写《受理案件回执单》。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结。对于重大、疑难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四位一体”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调处。

(四)调处反馈制度。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应在10日内处结;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跨区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应在30日 内处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调处时间的,应在60日内处结。责任单位要按时调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四位一体”办公室反馈调处情况。

(五)督查通报制度。随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度,了解调处结果。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分析形势,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工作协作。

(六)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对村委会调解不了的,以及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对案件的分流责任单位、调处时间、调处结果等,要做好记录,为动态分析矛盾纠纷、查究责任提供准确依据。

(七) 值班制度。实行轮流值班制(信访、综治办、司法所)。值班人员实行8小时坐班和24小时负责制,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及时接待来电来访,准确解答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接班人员到位时才能离岗。交

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的咨询、接案及其他情况交代清楚,明确责任。

(八)责任查究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激化责任查究制度。调解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预测活动,亲自督查督办重大疑难纠纷和分流纠纷。凡因排查调处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发生凶杀、爆炸、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越级上访等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对个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

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中心的办公用房不少于1间,档案存放、调处矛盾纠纷,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话、微机、照相机、交通工具、工作经费到位。

六、考核与管理

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完善保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三):201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建设,化解国土资源民间纠纷、降低信访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排查、教育疏导、依法处置、防止激化的原则,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排调合力,促进排调工作运行机制科学规范高效,实现“三不出、四提高、一转好”的工作目标。“三不出”为:“小纠纷不出村居、大纠纷不出镇街、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县”。“四提高”为:基层排查矛盾纠纷的能力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提高,行政诉讼案件、民事诉讼案件调解成功率提高,群众对党委、政府重视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公信度提高。“一好转”为:全县稳定形势进一步好转,排调工作位于市前列。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经研究成立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工作职责

1、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范围: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安置异议等。

2、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调解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县党委、政府对调解工作的指示、要求、工作安排部署等。

3、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充分发挥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辖区国土资源纠纷信息,按属地管理原则调查核实纠纷情况,组织开展基层调解工作;向上级报告国土资源纠纷调解工作情况和纠纷信息等。

四、工作重点

专项活动中,具体把握三个方面重点:一是重点地区,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调处工作。二是重点对象,对土地权属纠纷、相邻权纠纷、征地补偿安置等可能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彻底排查、调处。三是重点时段,特别突出重大活动、元旦、春节前后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

五、工作步骤

1、排查梳理阶段(2016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0日)。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动员部署。并联合镇村力量深入到村企,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和梳理,把国土资源各种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线。排查调处情况要填写《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表》,做到一案一档,及时汇总《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

2、组织实施阶段(1月20日至2月20日)。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大会战,确保纠纷调处结案率达到100%以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探索长效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整合调处工作资源,提高调处能力。

3、总结巩固阶段(2月21日至2月28日)。局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和各国土资源所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找出具有国土特点的工作亮点。同时,对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及时制定防控措施,防止重新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对确实难以在短期解决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制,防止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同时统一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在整个活动中,应将调处化解作为中心环节贯穿始终,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边稳控,重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

六、工作措施

1、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

要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处的力度,充分发挥基层调解、行政复议、诉讼调解的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在排查的基础上,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多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基层开展调解工作。群众有疑问的要做好法律解释说明工作,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的方式处理矛盾纠纷案件。

2、加强预防,减少各类矛盾纠纷发生。

加强源头治理,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规律。深入分析社情民意、群众信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对政策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加以综合分析,从中找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和化解工作的有效对策,早发现、早解决。高度重视群众初信初访,努力下工夫一次性彻底解决信访问题,减少重信重访。逐步完善信息、预警、排查、调处等工作机制,努力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探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各相关科室和国土资源所应各负其责,认真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组织开展专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开展。工作中要强化信息报送,严格执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国土资源所请认真填写《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表》、《县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汇总表》,并将表格与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于2月25日前上报至局执法科。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四):2016畜牧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解决当前影响我中心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市农牧局统一部署,中心决定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农牧局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范治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集中化解影响中心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任务

矛盾纠纷调处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其中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矛盾化解

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对“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动员部署,研究制定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活动。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7月中旬至7月底)。采取集中排查、日常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排查本单位影响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切实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高度关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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