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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6-11-22   来源:作文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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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一):XX县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XX县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县综治委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平安XX建设,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群众平安期待为导向,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全面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平安XX建设,为“六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四个新XX”目标的实现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实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公众安全感指数排位明显前移、矛盾纠纷调处率及调处成功率明显上升的目标,有效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矛盾纠纷激化转化为重大刑事案件、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件、防止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防止发生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不到位引发重大刑事案件、防止发生大规模赴市以上集体访,争创全省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县。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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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动员、安排部署(5月1日-5月15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建设的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召开平安XX建设动员会,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工作方案和建设目标,分解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建设工作迅速开展。工作方案15日前报县综治办。【县安监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二)狠抓落实、全力开展(5月16日-10月30日)。各级、各部门全方位、多层次的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居、社区)、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市场、平安医院、平安工地、平安大道、平安边界等各类创建活动,通过抓乡(镇)带村组(居、社区),抓系统带单位,实现城乡互动、整体推进,努力实现社会和谐平安。

(三)自查自评、总结验收(11月1日-12月10日)。11月,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对照平安建设相关标准,对本乡(镇)、本单位及所辖村(居、社区)、所属基层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开展自查自评。12月上旬,县综治委将组织考核检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达到平安标准的进行命名,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报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果业生产服务管理、村级公益性公墓区(骨灰堂)建设、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控、权益证发放管理、重点行业及领域风险防范、安全隐患常态化治理、环境执法、行政执法 — 2 —

监督、重要敏感部位安全保卫、临时用工人员管理、村镇集中供水监督管理、建材加工市场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预防拖欠民工工资等方面源头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矛盾纠纷的发生。实施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调处机构项目建设,不断提高行业性、专业性调处中心的覆盖面和调处能力。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逐级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报告制度,对突出矛盾纠纷实行每月分析、预警、交办、督办、挂号处理。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上门走访、带案下访、主动约访等活动。完善维稳三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主动预警,妥善处置各类苗头隐患。(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委相关部门,县直、驻县相关单位)

(二)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按照“整体规划、政府推动、多方投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向乡(镇)、村(农户)、社区(居民)、单位、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领域延伸。建立县城城区、农村圩镇、社区治安巡防常态化机制,组织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加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建设,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建立看楼护院队、护厂护矿队;继续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年内实现公共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单位及社会视频监控资源全接入。建立健全“天网”工程正常运行使用保障机制,有效解决“天网”运行中设备老化、机器故障等问题,有效确保“天网”的运行质量和应用效果。(责任 — 3 —【县安监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单位:各乡镇,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电信分公司、县供电公司、县城管局及其他有关单位)

(三)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建立健全常态化、制度化的严打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扫黄打非、非法集资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金融电信诈骗、赌博及违法经营、违法建设、违法采矿、非法转让土地、妨害执行公务、缠访闹访等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民银行、县国土局、县矿管局、县征拆办、县信访局及其他相关单位)

(四)强化社会治安整治。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重点抓好学校及周边、公共复杂场所、娱乐休闲场所、居民住宅区、城乡结合部、建设工地、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排查整治,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依法打击、坚决取缔“黑网吧”、“黑校车”违法违规经(运)营活动。(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安监局、县文广局、县房管局、县城建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环保局及其他相关单位)

(五)强化安全监管。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金融单位、贵重物品经营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有毒有害物品的安全管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建筑安全、水上安全、环境安全的监管力度,各乡(镇)、相关单位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常 — 4 —

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严密防范案件和事故的发生。(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公安局、县交管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分局、县人民银行、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城建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及其他相关单位)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实现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全覆盖。实行刑释解教人员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进一步加大安置帮教力度。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将信息化监管平台延伸到所有乡(镇)、所有对象。加大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收治管控力度,建立以乡(镇)为单位的精神障碍患者档案,落实以患者家庭为主的监护责任,不断加大困难家庭关怀帮扶力度,严防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肇事肇祸行为。加强对不在学及无职业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儿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综治委实有人口专项组、特殊人群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各成员单位)

(七)加强法制建设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六五”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法律宣传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单位等法律“六进”活动,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基层干部和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提高基层依法管理能 — 5 —

县安监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二):2016衡阳市石鼓区创建安全生产示范街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湖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湘发[2016]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和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意见》(衡政办发[2016]8号),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强化主体、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乡、街道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宣传教育,大力整治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和改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搞好这次活动,成立石鼓区“创建安全示范乡(街)”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周楚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区长尹培国、副县级干部马玉衡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安监局局长朱永忠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177235)。

三、创建目标

今年创建1个“市级安全生产示范街道”,并申报1个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整治事故隐患、无较大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四、创建内容

按照创建要求,在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落实”上下功夫,认真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在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宣传发动、安全责任、工作制度、日常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整治、基础建设中成效明显。并注重示范创建的落脚点是为了更好地开展日常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五、创建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6年5月1日至5月30日)

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道)”活动的重要意义,做到家喻户晓。各乡、街摸清情况,道理顺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5月30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落实措施阶段(2016年6月至10月底)

各乡、街道要按照有关法规和创建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使示范乡(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有较大突破和明显成效,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初)

区安委会于2016年12月10日前对示范乡、街道进行初步验收和工作总结,验收合格的,申请市级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验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于2016年11-12月对申报单位组织验收。

创建活动基本要求、验收标准参照市安委办《转发〈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验收标准(修订)〉和〈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建设验收考核细则(修订)〉的通知》(衡安办[2016]46号)和省安委办《湖南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管理办法》(湘安办[2016]14号)。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道”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工作,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活动纳入各乡、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并进行重点考核。各乡、街道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务求实效。各级财政对创建活动要安排必要的经费,保障创建目标顺利完成。

2、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道”创建活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区安委办的安排,对口帮扶乡、街道创建省级、市级示范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对口帮扶工作要明确责任人,落实帮扶经费,并定期到对口乡、街道督促、帮助、指导创建工作。

3、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道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充分激发乡、街道安监人员的工作热情,把其他涉及生产安全的活动与“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道”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同时部署开展。各职能部门与乡、街道还要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对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4、学习借鉴,积累总结。有创建任务的各乡、街道要积极学习借鉴已创建成功的乡、街道的宝贵经验,启发思路,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创新工作特色。建立“安全生产示范乡、街道”创建活动报告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成功经验,通过示范作用带动其他乡、街道的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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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三):2015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第1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湖北省信访条例》以及镇委、镇政府《关于规范信访接待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第2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继续保持和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创建“法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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