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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宁市教育局职称评聘文件

时间:2016-11-12   来源:好词好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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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宁市教育局职称评聘文件(一):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

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但在评定中也出现了个别学校政策解读和执行有偏差的问题,致使个别教师上访咨询。为规范职称评定工作,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扶余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相关同志于10月12日、13日到省市相关部门进行了政策咨询。根据上级答复意见,现将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关于竞聘条件

本次职称评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扶余市人社局、教育局联合转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办明电【2013】22号)》的通知(扶人社联字【2013】4号)执行。吉政明电【2013】22号文件中有关个人申报中明确规定:“竞聘高级教师及以下相应岗位,其竞聘条件应不低于我省新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在“标准条件”中,不仅包含基本条件,还包括业绩能力水平、任职资历条件和有关说明。只有完全符合这四部分中规定的所有条件,才有资格申报竞聘。

在“标准条件”的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是指直接为学生授课的教师。申报竞聘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一是目前必须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一线任教,不在教学一线任教的,不具备竞聘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二是在考核期内(最近三年即2012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直接为中小学生或幼儿授课的时数达不到本校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二分之一的教师以及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但授课、听评课时数达不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标准工作量二分之一的,均不具备申报竞聘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三是其它方面不符合“吉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也不具备申报竞聘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各校要将此紧急通知立即传达到学校评聘委员会所有成员及全体教师;要立即对原申报竞聘的人员重新进行审定。凡因政策把握不准致使不符合申报竞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申报竞聘的,要立即全部退出并向其本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读和思想工作,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和教师稳定。

三、各校校长及评聘委员会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扶人社联字【2013】4号文件,严格申报竞聘标准;要严格执行扶教字【2013】60号文件,严密评聘程序、办法和考核标准;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聘结果公平。凡因学校领导重视不够、组织不严密、操作不规范、弄虚作假、偏亲向友、思想工作不到位,导致学校评聘工作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5年济宁市教育局职称评聘文件(二):关于转发《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2015623112

吉人社办字[2015] 48号

关于转发《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市内非公经济组织: 现将《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6月10日

2015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

2015年是深化全省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年,全省职称评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人才工作的重要部署精神,按照全国和全省人社工作会议要求,立足服务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突出“人才优先”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主题,健全人才评价标准,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强化人才监管机制,大力深化职称制度分类改革,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升人才服务效能和自我监管水平,提高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效促进创新创业人才竞相涌现、基层一线人才合理配置、各类人才有序流动,努力为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重要的人才保障和支撑。

一、规范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一)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条件。按照国家和省职称制度分类改革要求,结合各行业发展实际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坚持“职业分类、企事分开”原则,突出“立足省情、创新突破,以用为本、注重实践,区别对待、突出重点,统放结合、强化服务”的思路,指导各级部门(行业)评委会办事机构深入实际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科学论证,集中精力做好职称评价标准和条件修订完善工作,努力提高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科学化、专业化水平。重新修订后的评

【2015年济宁市教育局职称评聘文件】

价标准和条件,须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规范整合职称评审权限和范围。按照行政授权、归口管理、权责明晰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级评委会职称评聘权限和范围,并对各级评委会中参评人员长期不足30人的系列(专业)评审权限进行统筹整合,确保全省职称专业评委会设置的唯一性和权威性。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权限和范围》(附件1)规定的权限和范围开展工作,不得越权评审,对越权评审取得的资格(职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律不予核准备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对违规评委会进行通报。

(三)调整优化高校、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为深入推进我省职称“评聘结合”改革,进一步规范我省“评聘结合”改革高校和中小学校及相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着力解决教育体制改革与人才体制改革不符合、不适应、不平衡的矛盾和问题,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关于调整吉林省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通知》(附件7)。调整后的比例控制标准,按照统筹调整和宏观调控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实行总量控制、统筹调整、动态管理,重点向教育优质学校和乡镇及以下一线学校倾斜。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结合

实际,按照因需设岗、优化结构、合理配置、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加强动态管理和宏观调控。各改革学校要以此为重要契机,加快建立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工作运行机制。

二、深化职称制度分类改革

(一)实施七项改革

1.继续深化中小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扩面试点改革。一是做好正高级教师推荐评聘工作。积极争取人社部支持,有序增加推荐评聘指标。根据国家改革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横向分类、纵向分层、体现人选差异性”的原则,采取答辩考核、业绩评审和现场公布结果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做好2015年人选的推荐评聘工作。二是做好特设岗位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组织开展首批正高级特设岗位教师聘中考核评估。探索中级以上特岗教师评聘交流工作机制,实行“岗位专设、职务特聘、待遇先兑、关系不动等激励政策,择优选拔一批优质学校中的优秀教师到基层基础教育薄弱学校开展教学服务,扩大教师校际之间竞聘交流,促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三是做好扩面改革系统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开展省、市、县三级中小学校校长职称改革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区、各学校坚持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核岗比例和工作程序,结合实际自主修

订条件、开展竞聘推荐和专家评审工作。对改革中遇到的新问题,须按照程序逐级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研究处理。

2.探索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和事业单位复合实用人才职称“双试点”改革。为促进各类人才合理顺畅流动,拓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今年,将探索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参评高教系列职称和高校、科研院所复合实用人才参评工程系列职称的“双试点”改革。凡在我省高等院校(含高职高专)、职业院校中兼职从事教学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可按照规定标准条件申评相应级别的高教系列职称;在我省企业及社会组织中兼职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高校教师、科研院所中的复合型科研人员,可按照相关工程系列(专业)标准条件申评相应级别职称。符合条件的以上两类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同行推荐的方式申评相应级别职称,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集中受理、统一组织、专门评审。通过人员取得的职称资格证书,可作为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依据。

3.启动部分医院、科研院所职称“评聘结合”试点改革。按照国家职称制度分类改革要求,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参照高校、中小学校职称改革模式,在卫生系统部分医院和科研院所中逐步推行职称“评聘结合”改革,赋予用人单位更多的选人用人自主权。经研究,确定延边大学附属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四平市结核病医院和梅河口市中心

2015年济宁市教育局职称评聘文件(三):2015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方案一: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由于我县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评推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完全符合当年上级职评文件规定的有关硬性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予推荐:

(1)严重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党政纪律,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者;

(2)近两年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当年被学校作试聘者;

(3)在各类考试中舞弊或参与舞弊者;

(4)体罚侮辱学生或违反规定向学生滥编发资料从中获利或有其他个人乱收费行为者;

(5)从事第二职业或未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外出兼课或私自办班者;

(6)在学校各类安全事故中负有较大责任或有其他严惩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

(7)其它有悖于教师形象,造成严惩后果者。

二、计分办法

1、近三年年度考核分(90分):三年中由近及远分别以40%、30%、20%计入总分,新调入教师不满三年的:两年分别以50%、40%计分;一年的以90%计分。(当年参加职评教师的年度考核分中,最高者的考核分为100分,其他教师的考核分按比例折算。)

2、民主测评(5分):列表交全校教师打分,满分为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3、校评审组测评(5分):校评审组给当年具备职评条件的对象评分,满分5分。(在3~5分之间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4、附加分(不封顶)

(1)教龄每年加0.1分。

(2)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以来,每超一年加3分。(“条件”指符合当年职评的所有条件)。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获一次“优秀”者,每年加0.5分。(近三年的年度考核除外)。

(4)任现职以来,评职教师在本校任班主任(含年级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0.5分。本年度担任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加1分。连续在本校任三年(含三年)以上班主任(仅限班主任)的另加1分。

(5)任现职以来,被评为县级全面先进(指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名师,春蚕奖,劳模,五一奖章,三八红旗手等)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以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先进折半加分。

(6)本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课题、指导学生获得的各类竞赛(教育教学论文、课题、各类竞赛是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其他在非法刊物或各类刊物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概不予承认。)。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8、0.5、0.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2、1、0.8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3分,在各类正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以相同级别三等奖加分。以其中一项计分。

三、附则

1、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所有加分证明材料均须由参评教师自行提供。在职评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本次参评资格。

2、若高级职评由县教育局联评,则按县教育局评审的结果决定;若指标分配到校,则按本办法执行。

3、符合破格条件且不占本校名额的情况不用本办法,学校将全额推荐。

4、学校根据教师职称评定考核方案考核结果,推荐名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上报教育局。

5、本办法自教全会(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校务

方案二: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镇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及全体教职工讨论,特制定我镇教师评聘方案。

一、职称兑现人员任教学校及参与支教分值(支教每年加5分)

1、任教于中心校、南洪得1分,任教于三十埠、新民、华城、龙岗、黄浦、张庙、土山、油坊得2分;任教于牛寨、斗镇、青岭、四十埠得3分;

2、支教对象为完小教师数在9人以上(不含9人、班级数乘以1.5人)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自愿参加人员。支教一年得5分(职称兑现后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根据工作需要,有需要支教的,中心校直接安排支教)。

二、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

1.思想政治表现

(1)近五年来,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扣5分,年度考核优秀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考核办法,查阅证件。

(2)出勤情况。一学年出满勤记5分,旷一节课扣1分,事假一天扣0.1分,病假一天扣0.05分,重大病或住院经县局批准请假后不扣分。考核办法,所在学校证明,考核组抽查学校日志。

2.资历条件:教龄每年按1分累积计算。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

(1)工作量(10分):教师每周任教课时必须得到16节(含16节),校长、教导主任及相关人员课时参照“绩效工资考核办法”,不足16节,一节扣0.5分,超出部分不加分。考核办法,查阅教师课表、学校总课表。

(2)获奖情况:

A近五年个人获奖: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片级镇级1.5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如某一层次获奖分名次,市级及以上每低一等次减1分,县级每低一等次减0.5分,片级镇级二、三名为1分)(以上获奖必须是通过中心校及教育体育局上报)。

B指导学生获奖同前A(指导教师有文或有证);

C任现职以来论文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2分、1.5分、1分,市级2.5分、2分、1.5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分)及CN刊物发表文章的记3分;国家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5分;在《xx教研》上发表文章的记1分,多篇累加不超过1.5分;xx教育网发表论文的记0.5分每次,累积得分不超过1分。市、县级论文多篇累加不超过3分(同级只记最高奖一次);省级及CN刊物累加分数不超过3.5分;国家级多篇累加不超过4分(相关研究所等获奖论文以省级记分),(所有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当年兑现资格)。

(3)近五年获得:

县级教学能手加2分,市级教学能手加3分。

县级骨干教师加2分,市级骨干教师加3分。

县级学科带头人加3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5分。

本项记最高得分项,不累计加分。

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直接兑现(无第四大项情况)。

(4)评小高资格年限:每年记1分(评审年限取整数,只进不舍)。

三、教育教学成绩

(1)考核近两学年教学成绩(两学年均分)。以每学期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及教育教学检查为准。期末文化素质检测全镇第一名12分,每降一名减少1分(记前八名),两学期相加除以2(同时任教两个及以上学科均为前八名,以高者为准;其中一科不在前八名,取均分。中途接班教师上一学年检测非后三名,名次照常,后三名,每升2个档次加1分。),(检测倒数三名分别扣1.5分、1分、0.5分);教学检查以检查教师作业、备课为准,第一名4分,每降一名减少0.25分,近一学年的成绩相加除以次数为得分(未抽查到教师分值取参与评聘教师分值的平均分)。教师此项成绩得分为以上两项得分之和。

(2)近两学年,全镇综合评估前六名,校长加分,第一名加6分,每降一名减少0.5分,两学年均分(副校长及学校中层此项分值是校长的一半)。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家长索取钱物的;

2.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3.未经学校同意在校外兼职的;

4.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5.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6.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7.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

8.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五、评聘方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评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

4.张榜公示:初录结果公示五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

六、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

七、适用对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2015年1月1日前xx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八、职称评聘领导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x

成员:xx

办公室:xx

(当年参加评聘人员不得进入评审小组)

九、方案解释权在xx镇中心学校办公室。

方案三:20xx年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工作,在全体教师中形成“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局面,根据省、市、县人事局及教育局有关精神,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教师讨论并修正,特制定我校教师职称评聘方案(试行)。

一、成立职称评聘领导小组:

学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由职称评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火龙

副组长:林美泗吴奋勇

成员:行政人员和教研组长

办公室:吴奋勇李贵川

(说明:当年参评人员不能进入评审小组。)

二、适用对象:本校符合晋升、聘任基本条件的人员。

【2015年济宁市教育局职称评聘文件】

三、评聘条件与考核分值(总分120分):

1、思想政治表现条件(20分)

(1)近三年来,以每期综合考核中师德得分1.5﹪累加记分,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一次不合格者扣5分,得优秀者每次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该项11分封顶)

(2)出勤情况(10分):近三年来出勤记10分,旷一节课扣2分,事假一天扣0.2分(法定假日除外),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3分,病假一天扣0.1分(含会议、校级活动)。重大病及住院的,经校长认定者不扣。(该项扣分封顶)

2、学历、资历条件(25分)

(1)学历(10分):研究生学历每年2分,本科每年1.5分,大专每年1分;(分段累加,不叠加)(该项不封顶)

(2)教龄(10分):每年按1分计算。(该项不封顶)

(3)校龄(5分):新调入教师必须从正式编制核定我校之日起24个月后才可参加聘任,在我校工作每一年加0.5分。(该项不封顶)

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条件(35分)

(1)工作量(10分):任现职以来,近六个学期每期都带足平均课时得10分,超过部分,每期每标准课时加0.1分,不足每期每标准扣0.15分。(该项不封顶)

(2)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3分):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3分,县级2分,只以最高级别记一次。(以颁发的证件为准)(该项5分封顶)

(3)任现职(以聘任证为准)年限(19分):每月记0.5分。(该项不封顶)

(4)职务(3分):近三来,担任中层及以上干部和班主任每年加1分;教研组长每年0.5分;任多个职务以最高职务为准,不重复计算。(该项3分封顶)

4、业绩条件(40分)

(1)教绩(32分):近三年教学成绩,以每期末教绩考核分(650分)的0.8﹪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2)获奖(3分):近三年以每期综合考核分的奖励分的0.5﹪累加记分。(该项不封顶)

(3)中考贡献(5分):近三年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选取最好一年加分,以当年获奖最高教师(得5分)为参照按比例记分。(该项5分封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允许申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职业道德差、乱收费、乱摊派、向学生和家长索取钱物的;

(2)学生或家长评教50%以上不满的;

(3)在五年之内违反计划生育的;

(4)未经学校同意而校外兼职的;

(5)因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当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7)近三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或病假累计超过半年以上;

(8)评聘前一年旷课达3节及3节以上或任现职以来旷工累计达到2天以上;(9)不服从学校工作调配的;(10)近三年中,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

四、评聘办法:

1、书面申报:凡符合条件者,均可向学校评聘领导小组送交书面申请,未交书面申请者,按自愿弃权处理。

2、组织考核:由职聘领导小组按本方案集体考核打分。

3、初录推荐:按积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初录选取。(相互之间可以核对评分结果)

4、张榜公示:将初录结果予以公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

5、上报审批:由评聘领导小组将择录的候选人上报教育及人事部门审批。

6、凡参加晋升、聘任的有关领导,不参与评审打分。

五、说明:以上职称评聘试行方案从20xx年10月起开始实施。

方案四:新林中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依据市人事局、市教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通知》(京人发〔20xx〕37号)和市人事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精神,依据《关于印发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开展20xx年度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职称评聘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职称评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主、专业发 展,为学生健康发展,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贯彻国家、市区教育改革发展 规划纲精神,落实“内涵发展,人才强教”发展策略,依据市区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要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 作,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团结协作,支持共赢,积极向上教师发展团队,满足和引导社会对优质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需求,为学生健康发 展,学校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促进学校办学品质的不断提高。

二、工作思路及工作原则

(一)工作思路

进 一步贯彻国家、市区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人为本,以教师持续专业发展为引领,立足学校教师队伍实际,开展20xx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依据市区 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文件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订专项工作方案,严格申报条件要求和工作程序,引导教师规范、有序、自 主、专业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学生健康发展和学校和谐发展提供人才基础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2、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3、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4、民主性原则。尊重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权利,加强民主监督,保障工作全过程一线教师参与,促进职称评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开展。

5、稳定性原则。职称评聘工作是学校常规工作,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6、自主性原则。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是自主性原则,通过职称评聘提高教师自主发展意识,促进教师自主、持续、专业发展。

7、引导性原则。发挥职称评聘工作导向性,引导和保障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稳中有进”。

三、工作程序及推荐小组

(一)工作程序

1、组建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小组。

2、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职评相关文件。

3、组织拟晋升教师职务人员进行个人申报。

4、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资格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初步审核。在推荐过程中,应依据文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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