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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管理办法

时间:2016-11-11   来源:好词好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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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管理办法(一):XX县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XX县干部教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规范我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按照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组部《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甘南州干部赴外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及省委、州委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培训,是指省级党政机关使用财政资金在县内、外举办的在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党政机关和各乡镇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第四条 党政机关举办培训应当坚持统一管理、实事求是,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保证质量、注重实效的原则,节约培训资源,提高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章 教育培训内容

第五条 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政治理论、政策法规、道德品行教育培训为重点,并注重业务知识、科学人文素养等方面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

第六条 政治理论教育重点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培训,加强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国情形式等教育培训,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增强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领。

对党员干部,必须加强党性教育,重点开展党章、党的宗旨、党规党纪、党的优良传统、党风廉政建设等教育培训,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关于担当。

第七条 业务知识培训应当根据干部岗位特点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地培训,加强各种新知识新技能地教育培训,帮助干部提高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章 教育培训方式方法

第八条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网络培训制度,建立兼容、开放、共享的干部网络培训体系。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和管理信息化水平,用好干部在线学习、微信公众平台、微官网、政务网等平台。

第九条 建立健全干部在职自学制度。

第十条 干部教育培训应当根据内容要求和干部特点,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研讨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

方法,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

第四章 教育培训程序

第十一条 建立教育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年度赴外教育培训计划,上报县委组织部分类汇总,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拟定全年度XX县教育培训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批;年度赴外教育培训计划经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报州委组织部,经州委、州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XX县教育培训方案和赴外教育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的调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确需实施计划外培训,县内培训由举办单位做出书面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经县委、县政府批复后实施,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赴外培训由举办单位做出书面报告报县委请县委书记审核签字,签字后由县委组织部报周围组织部审批,经州委、州政府批复后实施。

第十三条 实施年度计划内培训的单位,需在培训前15天(赴外培训为前20天),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培训方案或企划书后方可实施。

第十四条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场)年度培训计划于每年1月2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并在培训结束后5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报参训人员名单和培训总结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五条 干部教育培训各类费用标准按照《甘肃省省

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应当在开支范围内和标准内,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

第十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根据来源分类审批: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的重点培训,经费由县财政局核拨;县委组织部组织的培训,经费从专项培训经费中列支;各单位组织的培训,经费从主办单位预算培训费中列支。

第十八条 赴外培训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交通工具选择严格按照省州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培训住宿不安排高档宾馆,应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培训用餐应首选自助餐,不提供烟酒、水果,注意节俭、不得浪费。

第二十条 培训天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天,每期培训不得超过200人。组织培训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数的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差旅费。7日以内的培训不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第六章 报销结算

第二十一条 培训费报销,应当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

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第二十二条 讲课费以外的费用,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执行,采用直接支付、银行卡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第二十三条 培训费由培训举办单位承担。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

第七章 纪律要求

第二十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省委“双十条”和《甘南州干部教育培训“十严禁”》要求。

【干部学习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严禁违反课堂纪律和请销假规定;严禁他人代训或抄袭他人学习成果;严禁由旅行社组织和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严禁超标准安排食宿;严禁公款迎送和相互请吃;严禁培训期间聚众酗酒;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娱乐活动;严禁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严禁违反学员培训安全规定;严禁违反培训费用报销规定。

第二十六条 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后30日以内将培训项目,主要内容、培训对象及人数、经费开支情况在单位内部公式,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七条 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教育培训工作和培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

干部学习管理办法(二):干部在线学习管理办法

太原市干部在线学习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山西干部在线学院”服务我市先行先试、转型跨越发展和提升全市干部素质能力的作用,掀起全市干部在线学习的新高潮,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省委、市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干部学习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山西干部在线学院”作为广大干部学习成长的新平台、开阔视野的新窗口、提升能力的新途径,实现了干部教育培训模式的创新和突破,通过建设高质量大容量的课件资源,为注册学员免费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成为我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分级授权、分层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现对干部在线学习的过程记录、档案管理、结果排序、数据分析。

第二章 参学对象

第三条 参加在线学习的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参公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

第三章 学习方式

第四条 参加“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实行实名制,一名学员一个用户名。已注册学员继续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参加学习,新注册的学员由本单位联络员向“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申请开通学习身份。(本单位联络员调离或需变更的,及时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变更。)

第五条 参学干部可通过本单位联络员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址:

第六条 各县(市、区)、各单位可采取在线组班网上自学(从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专题中选)和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个人在线自学、座谈讨论等方式方法,扩大学习范围。参学干部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在保证学习时数的基础上,提高学习质量。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七条 市委组织部履行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的职责,定期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及参学人员在线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在线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对学时学分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规定学时学分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骗取学时学分的,按《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山西省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暂行办

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考核结果,将于年底奖励表彰一批在线学习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第八条 干部在线学习实行学时学分制管理,处级以上干部(含处级)参加在线学习每月不低于5学分(或10学时),年度目标达到60学分(或120学时)以上,处级以下干部每月不低于4学分(或8学时),年度目标达到50学分(或100学时)以上。已注册的企事业管理人员和大学生村干部参照公务员、参公人员标准执行。学分根据必修课和选修课学时数折算,每45分钟为1个学时,必修课1学时计1学分,选修课1学时计0.5学分。达到所学课程总时长的90%即可获得相应学分,由系统自动记录(部分必修课在通过在线考试后才能获得学分)。重复学习一门课程的,只计一次学分。

第九条 建立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申报审批制度。采取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的,各县(市、区)、各单位填写《太原市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申报表》(另附),提前3个工作日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审批;组班学习期间要做好记录备案,组班学习结束后及时将有关学习情况及《参加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人员名单报送表》(另附)、《在线组班网下集中学习考核登记表》(另附)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并记入学时数。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干部在线学习在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组和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具体承办。

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开通干部在线学习的重大意义,把干部在线学习情况纳入本县(市、区)、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研究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和督学、促学考核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工作落实力度。

第十二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市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高度负责,精心组织,创造条件,加强服务,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在线学习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准确把握舆论导向和宣传重点,大力宣传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优势、特点和先进典型,为推进干部在线学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使参学干部尽快了解、掌握和接受新的学习方式。

第十四条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在线学习联络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切实做好登录用户名及密码发放及管理、学习操作指导、学员信息管理、沟通协调服

【干部学习管理办法】

务等保障工作。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各单位联络员要认真履行在线学院管理员职责,及时查看并传达在线学院上的公告通知精神,负责做好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日常服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反馈本单位干部在线学习有关情况,本县(市、区)、本单位参学人员发生变化后,应及时与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联系并变更。

第十六条 市委组织部将每季度向有关领导干部发送温馨提示,通报本人或本县(市、区)、本单位在线学习的有关情况。【干部学习管理办法】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干部学习管理办法(三):2016干部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工作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根据区、地工商局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结合“六五”普法和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为重点,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的培训,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把新出台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及运用法律手段研究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学习培训内容,除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外,重点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公司法》、新《广告法》、新《行政诉讼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自治区手机及关联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相关技能学习。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抓好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的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训,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的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努力培养守信念、重品行、有本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重点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食品安全、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培训。推动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广大干部履职尽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探索创新能力。

(三)行为规范。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公务礼仪》等,树立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教育培训的方式

总体上实行“一季一考”制度,坚持集中与分散、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在坚持周五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层干部能力强、经验足、资历深、办法多的优势,有计划地组织业务科长、所长走上讲台为大家授课,传授业务工作方法、经验体会、讲授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教育。每名业务科长每年至少要走上讲台上两次课为全局干部进行培训,各工商所所长负责本工商所内容干部日常培训,各业务科(所)长要提前做好授课准备,授课内容要丰富、信息量大、思想性和操作性要强,更主要的是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的实际备课(如执法办案过程总结的好经验、处理问题的好办法、如何规避容易发生的问题、如何提高执法、监管和服务质量、典型案例分析等),切忌从网上下载、照抄照搬内容空洞的文章、讲稿去应付。凡外出学习、考察人员,学习、考察结束后,都要上交一篇学习体会或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汇报交流。同时,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业务教育培训学习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室),负责业务学习的组织协调、集中学习、阶段培训、考试方案拟定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全年教育培训任务,对不按规定履行教育培训职责的单位或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认真开展集中培训和自学,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针对阶段性工作和执法办案的重点,及时组织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学习培训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如实记录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学习笔记、考试等情况,并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相结合,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6小时,每季度记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字,全年不少于20000字,且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季度对所属干部学习笔记审核签字,科所长的学习笔记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四)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将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干部学习管理办法(四):2015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第1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省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根据市直机关工委《20XX年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意见》(杭直委〔20XX〕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20XX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出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以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不断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建设,为全面提升价格工作水平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学习内容

1、继续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和深刻体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历史地位、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价格工作,推进价格工作。

2、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解决机关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价值观问题作为教育的重点,引导机关干部思行合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朽思想侵蚀,筑牢政治思想防线。认真组织开展“核心价值观是什么、为什么要树立核心价值观、怎样树立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对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机关党员干部成为“核心价值观”的忠实实践者、维护者和倡导者,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品质,提高执政为民的意识和工作效率。

3、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党的十八大将是我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读书会、培训辅导班等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形势的科学判断及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做好当前工作上来。

4、认真学习历史,加强文化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领导干部要读点历史》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读史可以明智、知古方能鉴今”的讲话精神实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读历史、谈体会活动,开展以“读史明志”为主题的读书征文活动。通过学习历史,从中获得精神鼓舞,升华思想境界,陶冶道德情操,完善优良品格,培养浩然正气,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名城文化强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加强机关文化建设。

5、继续深入开展执政为民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市委提出的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全面做好价格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贡献。以“进村入企、服务基层”大走访、“春风行动”、“结对帮扶”、“创先争优”、“公述民评”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宗旨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自觉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在价格工作实践中实现好、维护好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jy/286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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