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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

时间:2016-07-31   来源:好词好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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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一):中止案件审理申请书

中止案件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被告):昆明台兴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龙泉路663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13187841065

申请事项:请求依法中止审理公司云南齿轮厂、

限公司诉昆明台兴精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申请理由:

一、云南齿轮厂的法人主体的资格尚待另案确认

2007年5月18

及法律规定,云南齿轮厂作为国有经济的法人主体资格已经消亡,南齿轮厂的净资产已全部出售,

制造有限公司。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与申请人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完成了对云南齿轮厂的收购工作。

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与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

购云南齿轮厂的合资合作合同》,该合同已实际履行至今,但由于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相关报批及工商手续,注销云南齿轮厂,导致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股东身份未能登记确认。2012年

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

影响到云南齿轮厂的法人主体资格及承继者。

诉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一案中,

南齿轮厂还是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齿轮厂现有的工商登记显示的法定代表人林开祥,厂长职务,显示的经济性质仍是国有经济,

状严重不符。

二、云南齿轮厂、

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合同关系及性质待另案确定

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被收购的资产重组成立云南云海机械12月11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企业出售合同纠纷,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昆明台兴精密机涉及的生产场地的使用, 2007年5、云南云南该案审理的结果将在云南齿轮厂早就被国资委免去 也不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日,云南齿轮厂就已经改制出售,按照改制要求云月10日,《关于收相应地,适格之原告究竟是云尚属不确定状态。且云南这与云南齿轮厂的客观现 实际上是

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美国云海投资公司之间《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协议》的履行,从2007年5月10日至今,在履行过程中还有大量的资金往来、机械互调、共同销售、收益分配等履约行为。现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要求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生产场地的使用费用,收回生产场地,实质是拒不履行《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协议》。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向昆明中院所提起的诉讼,就是为了确认和理顺双方之间的收购云南齿轮厂的合资合作行为,因此本案的合同性质和关系以及最终的处理,都有待于另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的审理结果。

综上,在云南齿轮厂、云南云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物权确认纠纷一案中,案件的起因是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美国云海投资公司《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合同关系所产生的,生产场地的提供是履行

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其中一部分。2012年12

【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

院开庭审理的两个案件,一是加工承揽合同纠纷,要求支付所谓的生产机床的零件费用;二是另案物权确认纠纷,要求支付使用加工机床的设备费用,返还加工机床的设备,以及在贵院尚未开庭的收回场地,支付场地租赁费用的纠纷,均表明美国云南投资公司、

制造有限公司联合已没有国有法人资格的云南齿轮厂拒不履行履行收购云南齿轮厂的实施方案,拒不履行《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将履行行为割裂,逃避《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违约责任。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即是《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的是否履行、如何履行应由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判,因此本案的合同关系、性质均应在中院另案裁判生效后,才能认定。

另由于云南齿轮厂的国有法人主体已经终止,云南齿轮厂的主体身份以及债权债务的归属均须在确认和理顺《关于收购云南齿轮厂合资合作合同》后才能确定。因此,本案中原告的主体是否适格、关系的性质及处理都有待于另案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云海投资公司(被告)、云南云南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第三人)企业出售合同纠纷的审理结果,因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云南 《关于收购11日在贵 合同月云南云海机械

十六条第(三)款“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款关于“本案必须以另一审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的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特申请中止审理本案,请求贵院批准,以维护审理程序的公正性,保护申请人的合法诉讼权益。

此致

昆明市五华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昆明台兴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附:

1、昆明市中级人民案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复印件)

0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二

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二):民事 18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

案件中止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张明灯,男,1963年6月18日出生,安徽金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住合肥市瑶海区土山路96号8栋1号,联系电话15805519830.

申请事项:请求裁定中止对本案的审理。

事实与理由:

原告叶秀云诉申请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因申请人并未殴打原告,现不服包公(淝)决字[2010]第06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已依法向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该案的处理结果直接影响本案的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的规定,特申请贵院中止审理该民事案件,望贵法院批准。

此致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10年7月1日 附: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收件说明》一份

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三):2016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法庭,法院实习日记

法院实习日记(一)

早晨八点半,校车载着我们一堆即将失业的准毕业生驶向出了校园,今天是我们实习的第一天。驶过三桥,便进入了高新区的繁华世界,三头两转,终于到了碉堡似的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下车的那一刻,我们都有一种缅怀革命先烈董存瑞的悲壮之情……

入了大门,穿过广场,来到大厅,几经周折始得入了那狭窄的小门,进入碉堡内部。与政治部的大姐开了个小会之后,我有幸分到了民三庭。

指导老师唐副庭长,没想到简单的介绍几下之后,庭长就立即给我发了个艰巨的任务:“这份判决书明天得宣判,我修改完了,你把它输进电脑吧。”我翻了一下就晕了,二十多页!!!但是为了好好表现,我也就安安静静的坐在电脑面前,一个一个字的打进去了。一直到中午下班,还没完成一半,庭长说:我先走了,我只有一片钥匙,你要吃饭的话得保证这办公室得有个人。我在想,这庭长也太抠了吧,第一次见面也不给个吃饭的时间给我指导指导。还幸亏雄哥他们来了个人替我守办公室,不然我连午饭都吃不了咯……

中午吃饭之后,由于想好好表现,所以中午就在办公室加班了,虽然这十多天一直这么困,但实在是第一天不能松懈啊,哪知道忙了一中午还是没搞完,庭长回来的时候问了我一句:搞完了没?我真要吐血了,费力没讨好啊,任务太重,手太生,想好好表现都没能力。庭长笑了笑:接着搞,明天三点之前搞完了就行了。谁知道临六点下班的时候,还有三页法条没改完,不是雄哥,硕哥,沙姐过来催我,估计我还不知要忙到什么时候去了。

在市中心陪硕哥转了半条街买衣服,我也试了几件,发现像我这种型男能穿得衣服还真不少,只是囊中羞涩啊,一个学期只买了一件t恤,哈哈哈……但我觉得倒挺骄傲的,最少我不觉得买衣服是件必需的事情,再说,我得为我的xz之旅考虑呢。回来之后已经是九点了,三人在堕落坑的小摊上吃了盒炒饭,再每人喝了瓶啤酒,酒意便渐渐涌上头了,实在想睡个大懒觉,但明早又得早起上班,在寝室漱洗毕,什么也不想干的就想睡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莫过于关于法律文书的知识吧,我始料未及的是法律文书的要求这么严格,严格到一个符号,一种字体,字体大小,字间间距,称呼,汉字数字,阿拉伯数字,空格等等一系列细枝末节的注意事项。我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做法官严肃形象与严格要求,每删改一个地方我都生怕会对当事人造成什么难以磨合的影响,每改变一句表达我都有一种掌握别人命运的沉重之感,虽然庭长始终对我说改错改对都不会追究我的责任,但我始终感觉在如履薄冰。所以一整天都没忙完这个判决。但总的来说来是收获蛮大的,最少学到了不少实用性的东西。这个暑假不虚度……

法院实习日记(二)

早上六点起床,勿忙洗漱完毕就背个包出门了,今天是实习的第二天,也是第一天正式上班,所以不能迟到。路上买了个馒头边啃边跑,到校门口时恰好赶上107路公车发动,幸运啊……

赶到碉堡中院的时候,才七点四十,总算没迟到啦,在电梯的镜子里竟然都发现自已的眼睛肿的像大哭过一场。一进门,发现庭长早已经安坐于办公椅了,庭长掏掏口袋拿出一片钥匙:诺,帮你配了一片钥匙,以后你就可以自由出入了。

上午的工作是接着昨天来的,还是昨天那份判决书,我花了一个小时的时间修改完打印出来之后,拿到庭长,庭长又检查了一遍,还是有不少错误,又拿给我去补正,补正之后又让他检查,如此往复,我修改了四遍,他检查了五遍,最后还是不敢肯定判决书没有错误了。

已经将近中午了,由于下午就要就本案进行最后一次调解,庭长本打算如果调解不成就直接当庭宣判,最后出于判决书还可能存在错误,庭长不得不只准备调解书了,于是我的工作又转向了制作调解书,还一份赔偿义务方的协议书。

由于下午英明的庭长要求我当书记员出庭作调解笔录,所以,我的午休时间又暴毙了,我查啊查,找啊找,发现调解笔录不是像个录音机一样每句话都录下来,而是简单的几句重点了,我有信心了,但还是没准备休息。

约好三点开庭,结果被上诉人(被侵权人)三点半才来,调解进行了两个小时,双方就赔偿数额的问题进行了友好协商,各有苦衷,各作让步,十三万的赔偿额减少到了十二万,最后圆满达成协议。离分别之时还互换名片,这样的解决方式,我认为是最圆满不过了。

不过,让我困惑的地方也不在少数,首先是当事人包括法官都说的是湘潭话,我不仔细听的话基本上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另一个是,庭长在本案中确实起了一主持的作用,但是这种主持应该只限于引导他们谈话的重点和中心不会转移,而不应该是积极主动的去劝说应该赔多少,或少赔多少,但是庭长两方面的都做了。

调解中间,在双方僵持不下时,庭长单独将赔偿义务一方叫出庭外私自协商,侵权人回庭后的态度便稍有改变了,我不知道这在调解程序中是不是合法,但我应该能判断庭长对侵权人说了什么。鉴于我的实习身份,我也不好挑明。

然后就是庭长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就催促双方直接签定了调解书的送达回证,这在程序上是明显不合法的,虽然庭长这样做节省了人力物力,且有效的避免了双方反悔,但同时也剥夺了双方反悔权,是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

这一次的调解很容易让我联想到了“公正”与“效率”的对立统一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司法实践中,都普遍的认为公正第一,效率第二,即认为要让当事人获得正义,即使诉讼拖得太久也没关系,公正相比于效率要重要。但是不记得谁说过:迟到的正义为非正义,如果因为拖延诉讼,当事人的权益就得不到及时保障。或者双方因为无止尽的诉讼而陷入缠讼的地步,最后一方赔得更多,另一方则因拖延而花费更大的成本,这也是不合理的。

我认为,公正和效率也是统一的,考虑公正问题时不仅应当只考虑当事人的公正,还应该考虑司法公正和社会公正,这里的公正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反映的是“利益”层面。如果一味以当事人为重心而进行缠诉,不仅会浪费司法资源,同时对社会其他成员也是不公正的,因为司法资源的浪费也体现了对纳税人财政的浪费。所以公正和效率的问题不能分开谈的。

再就是,本次调解是十分成功的,当事人之间化干戈为玉帛,还成了朋友。而且都对赔偿的数额比较满意,至于具体的判决数额,基于国家秘密,我也不能表说,判决书也因调解成功而沦为一堆废纸 。

但是对于庭长的多处违反程序问题我认为也是无可厚非的。这里是不是也涉及一个法官自由裁量和良性违法的问题呢,因为如果法官只是坐在堂上板个脸只说这个不能讲那也不能讲,那法官还不如用个录音机把自已的话录下来,等到有必要了就按下播放键:这个不需再议……再说,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还是违法的呢,作为一个法官,良性违法也是情有可原的,只要双方当事人满意,只要争议能得到完美解决,手段的事情就不必考虑那么多了。

所以,对于这次调解我很满意,我也见识到了调解的魅力了,这是我今天的感受……

法院实习日记(三)

清晨一觉睡到九点半,嘿嘿……也得感谢siyb的同胞们让我请了这半天假,不然今早又得肿着个眼睛去碉堡法院啦,昨晚深夜两点被《岁月神偷》感动的稀里哗啦的,虽又有点熬夜之嫌,但毕竟心理有些安慰,至少睡到了九点嘛。

洗漱毕就去经管楼见了指导老师,一下子过去了半小时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烈日当空了,那个汗啊,跑了回了一趟宿舍,又跑了一趟法学校交任务,又跑回寝室准备大扫卫生的时候,s又打电话过来催吃饭了,在乐园的小窝里吃得汗流浃背,一上午的时间就全是与汗水相伴啦……

中午搞完卫生,已经是一点多了,于是,我又顶着个大太阳坐着摇摆的107回到了碉堡法院,上了一会儿网庭长大人就来了。

“庭长,下午有事嘛?”

“怎么会没事,这里有三个判决书,你根椐这三篇判决书改成三篇审理报告书。”

一小时过去,任务圆满完成。

“庭长,还有事嘛?”【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

“没有了……”

“庭长,我不想老改法律文书,我想看看案卷。”

“那行啊,这有刚收到的三个案件,你看一下吧,根据这三个案子自已每个拟个审查报告出来……”

一个小时过去,两个小时过去,案子都没看完。雄哥,硕哥又准时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门口……

庭长发话了:四天后开庭,别急,带回去做……

暮色已沉沉了,似要下雨了,在市里买了套衣服,买回之后发现不想穿,真的要老啦,买衣服的心情都没有了……

今天收获最多的就是审理报告的格式吧,基本框架和术语都滥熟了,修改之后也是perfect了。下学期的法律文书课应该不会听得很晦涩了。

现在越来越觉得有必要端正自已的态度了,法律和经济都是很实用的学科,平时上课的时候还是少发呆的好,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现在想做的事情很多,但又总觉得时间不够去分配,而且每天都完不成任务,包括庭长布置的作业,所以总觉得有做不完的事,还是自已没分配好时间,没做好计划的原故吧,加油加油……

法院实习日记(四)

由于昨晚逛街回来的太晚,所以只写了篇昨天的日志就已经困得不行了。

今早在摇摆的107上匆匆的看了一份判决书,就到了碉堡中院了,以为自已要迟到了,没想到又是七点四十分,也以为今天没任务了(因为昨天的三份审理报告一份也没拟出来),没想到庭长说:十二号有66、67号案子开庭,你至少要在12号之前把两份调解协议的方案做出来。

干坐了一上午,看了一叠厚厚的案卷袋,还是没一点眉目,不是上诉请求会得不到支持,就是2b一审法院判的太离谱而自相矛盾,好不容易抓到一个一审法院的漏洞,又发现如果和当事人说明调解根据的话,就会有更大的纠纷。

中午睡的半小时是四天以来睡的第一个午觉,下午精神足足的又去见了一次当事人,不过,这次我是旁观者。看着书记员记录,听着不太懂的湘潭话,我也半朦半懂的明白了些谈话的内容。评审结束后庭长对我说:要做一名合格的法官,首先要做一个优秀的书记员。原来法官也是这么一级一级的爬上去的……

下午接着写调解协议,写了两小时初步算完成了一份了,但是赔偿数额是没有根据的。临下班时庭长还在催,我也就不好意思的请求再往后推啦。

出法院之后,一同学感慨一句:明天是星期六咯。我恍然大悟,原来可以休息啦,哈哈,这些天真的是忙晕了。虽然可能在别人看来我也没做多少事,而且我也觉得自已没做多少事,但是就是做不完,可能是个人能力问题吧。

【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

我真的不得不惊叹对法官的严格要求。一份文书改了又改,看了又看,稍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要不惜纸墨的再打印一遍。而且基层法官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的法律素质是相差悬殊的两个级别,基层法院的判决真的是漏洞百出。推开法律适用和认定事实不说,光就判决书的形式就是千疮百孔,格式不对,符号错误,有时自已认定的责任分配比例,却不按其判决,更甚的是,有判决书前面几点举证用阿拉伯数字,后面突然蹦出了罗马数字。有的还把原告的名字写错了,有的还竟然把审判长的名字和审判员的名字对调。作为中国最有受案最多,救济最多的基层法院怎么可以这么不严谨?

法院实习日记(五)

今天去报到,可以说是见习的第一天。因为是周五,院里也没什么事。所以,我报到后就回住处了,晚上整理了一下今后实习要注意的事项:

1、 要准时去,准时回。

2、 防止两周热的情绪病。

3、 要尊重工作人员。【请求中止审理,涉及刑事案件】

4、 要积极主动。

5、 重视看案卷——一部不说话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宁可在装订时慢一点,也要争取认认真真地看一回案卷。

6、 不要表现得很书生气,要表现得很老练,像出了社会的人。

7、 每天坚持写实习日记 ,见习完后提交专业实习报告。

法院实习日记(六)

匆忙洗完衣服,想洗个缓解疲劳的热水澡,于是借着烧水的空闲把今天的日志写了。

我总觉得第七天不是个好日子,因为上帝在第七天创造了人。由于人的存在,这世界所有的美好都会带有那么多的瑕眦和不完美。比如正义。

一条公路的弯道边堆了一堆沙子,农夫高高兴兴的骑着摩托载着自已妻子和岳母回家,绕过沙子的时候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三轮车相撞,农夫截肢,农妇十级伤残,岳母不幸死亡。这仅仅是一切不幸的开始……

伤者因医疗费,伤残赔偿等总损失达到30万,虽说对于一死两残的受害方30万元可能弥补不了什么,但是这三十万对于同样出生农民的三轮车司机来说同样是个巨大数字,一审法院虽然认定原告负65%的责任,三轮司机负20%的责任,堆放沙子的老农负15%的责任,但都是在交强险之外的余额的比例分担,所以,被告的赔偿的数额仍然将近十三万。堆沙子的老农也要负担4万块钱的赔偿。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今天上午审的就是这个案子,二审审了将近三个小时,最后法院依法进行调解,但当事人坚决一致的不同意调解。休庭之后,庭长私下又单独一个一个的进行了调解,左边放个棉花糖,右边放个烟雾弹,左右各糊弄一翻,最后伤者一方好不容易答应少赔付4.7万时,三轮司机和老农又不答应,坚持认为自已没过错,还倔着说就算告到最高法也要告。

调解不成了,我辛苦了三天的三个调解方案也泡汤了,但我心有感触的不是这个,我之前一直挺反感庭长这样糊弄人,有时还为了效率而违反程序。但是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调解具有的魅力,在于它所具有的效率以及他解决纠纷的相对彻底性。我不管庭长做出什么带有欺骗性质的劝解,只要能让当事人心安理得的接受,只要能彻底解决纠纷,就无可厚非了。

而对于三方当事人,都是生活在最底层的农民,到了二审他们都已经没钱请律师了,穿着个拖鞋,披着满是汗渍黄斑的衬衣。从他们脸上的皱纹你就能感受到他们所经历的沧桑以及无奈。所以,你也能体会到他们为什么都只能站在自已的立场考虑自已的利益。中国的农民都是简朴的,这种简朴往丑了讲就是自私,可是你能怪他们吗?你能怪一辆无证无照,逃避修检,只为谋求最低生活标准的司机没交强制保险费吗?

这种自私就往往表现出一种接近极端的自我防卫,也往往是这种自我的固执会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损用,一个律师都请不起了,还想申诉?还想不惜代价告到最高法院?

其实这场案子无论怎么判下来都安慰不了任何人,而只有通过调解才能有所缓解,也就是一个人情的问题。

我觉得法治其实在很多涉及人情因素的纠纷上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承认法治,但我也支持人治。

真的无法表达自已的心情,法律解决不了所有的问题,一个人可能有责任,但并不是一个人要承担责任就说明他错了,当我们不能从当事人的角度去得到正义时,我们只能回头看看是不是社会错了,是不是法律错了……

接下来两天又得做一个案子的调解方案,然后庭长又出乎意料的让我去主持调解,不管怎样,我都得感谢庭长让我做了这么多事,学了这么多实用的东西,加油吧,只要自已努力了,就不要在乎自已能不能调解成功……

法院实习日记(七)

今天一整天就专门研究后天我要主持调解的案子,总算有点眉目了,今晚就能做出来了吧。

上班不久后就陪着庭长又做了一份申诉笔录,这次庭长查都不查一下,就直接让我打印了出来。看来庭长对我现在是比较放心的。

中午在书记员的办公室睡了一觉,倒还舒服,就是没庭长办公室的沙发大 ,作了个荒诞不经的梦,估计是永州那个案子太深刻了。所以下午状态并不比上午精神,但总算把案子里来历不明的数字与不太明确的表述弄懂了。今晚再加一下班,估计方案的事情就解决了,就那去怎么调解了。

回来的时候下起了雨,下车后,和哥们开了句玩笑,没想到他会生那么大气,一路上闷不坑声的自走前头,我是没想去计较什么了。看了这么多天案子,也旁听了这么多次庭审,我真的觉得有时候在生活中我们计较的东西太多了,当你看不到受害者斑驳苍老的皱纹里横流的老泪,听不到伤者在病床上看到自已残缺的大腿而撕心裂肺,听不到伤者的亲属因忍受的痛苦而发出声声沉沉的叹息时,你就不会明白生活赐予了我们多少喜乐。

我们的生活都太安稳了,所以才会对发生在身边的事情这么耿耿于怀。在小的时候我们都会想,要是哪一天爸爸妈妈突然离开我们了怎么办?然后越想越执著,越想越伤心,最后把头蒙在被子里偷偷的哭。而这一切也终于没发生,我们也大了,也就觉得想这些东西很无聊,最后这样想的念头也没有了。

可是现在我要问:如果你爸爸妈妈,或者你身边的人,或者你爱的亲人,或者最爱的恋人在某一天突然离你而去,你考虑过那一天吗?

那一天,你可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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