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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议程

时间:2014-03-24   来源:主持词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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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代会议程(一):教代会议程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

(征求意见稿)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依

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

依法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建立和完善教代会制度。

第三条 教代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列

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认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教代会和教代会代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

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学校、集体与教职工之间的利益关系。

第五条 教代会在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的领导下开展

工作、行使职权。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二、教代会的主要职权

第六条 讨论建议权。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

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

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学校教代会议程】

第七条 讨论通过权。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

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教代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履行讨论通过权。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经过教代会票决通过;大会表决的方案或办法须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对未获得学校教代会通过的方案或办法,应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再次召开教代会讨论通过。不能以党政工联席会议、学校工会委员会、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大会主席团成员、执行委员会或专门委员会扩大会议等其它方式审议通过。

审议通过的方案或办法由校长颁布实施。

第八条 评议监督权。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

导干部;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学校与学校工会商定的其他事项。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应每年进行一次,形成制度,也可以

与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学校领导工作结合进行。评议以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评议的内容为德、能、勤、廉、绩等五个方面。

主要程序: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被评议领导干

部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经教代会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工作小组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写出评议意见报学校党组织;将评议意见与被评议领导干部见面;向教代表代表通报评议情况;向学校党组织提出对被评议领导干部的奖惩建议;学校党

组织将评议结果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三、教代会的代表

第九条 凡与学校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

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第十条 教代会代表以学院或系(所、年级)或室(组)等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学校教代会议程】

教代会代表可以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组),并推选出团(组)长。

【学校教代会议程】

第十一条 教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

教代会代表应按以下比例确定:教职工80 —200人者代表为35% —25%左右;教职工201—500人者代表为25% —20%;教职工501 —1000人者代表为20% —10%;教职工1001 —5000人者代表为10% —6%;教职工5000人以上者代表为8%—5%。

教代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代表;女教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教职工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民族地区学校,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十二条 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有关选举单位,以普通教职工身份参加选举,不能设“当然代表”。

教代会代表接受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

第十三条 教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三年或五年,与教代会的届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教代会代表实行替补制。代表若调离单位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动失效,缺额由所在单位另行补选。补选代表的条件和程序

与选举代表一致。

第十四条 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选举方案,对代表候选人名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 各选举单位将选举结果报告学校工会。由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和代表结构比例,其当选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代表经资格审查确认有效后,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教代会代表享有的权利是:在教代会上有选举

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享有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权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有权就学校工作向学校领导和学校有关机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因履行职责

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第十七条 教代会代表应当履行的义务是:努力学习并认真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选举单位教职工通报参加教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在任期内至少述职一次;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八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可邀

请学校有关未当选的领导干部、群团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离退休干部、教师代表参加教代会。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宜超过正式代表的十分之一。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与教代会代表的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代会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做出说明。

四、教代会的组织规则【学校教代会议程】

第二十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代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代会制度相同。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每三年或五年为一届,期满应当进行换届选举。

第二十二条 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经学校、学校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

第二十三条 教代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教代会代表中选举产生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可以由被选举为执行委员会委员的学校领导和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执行委员中,教师代表应占多数。

第二十四条 教代会专门委员会(或小组,下同)根据学校实际需要而定,一般可设提案工作委员会、教育教学工作委员会、干部评议与监督工作委员会和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等。其成员应在教职工代表中产生。

第二十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和有关提案的落实。

学校教代会议程(二):教代会大会议程

第一届教代会第四次会议

泽普县第三中学 2013年12月

泽普县第三中学第一届四次教代会议程

一、召开预备会 1、通过主席团成员名单 2、审查教代会代表资格 3、明确教代会的目的和意义 4. 审议教代会议程 二、召开正式会议 1、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 2、全体肃立,奏国歌

3、校领导致开幕词,并宣布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4、肖建寿同志作2013年学校工作报告 5、刘远平同志作2013年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6、阿布都赛买提·维力同志作2013年学校工会工作报告

7、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学校教代会议程】

8、介绍第一届四次工会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侯选人情况 9、选举开始,正式选举

10、宣布投票产生的新一届工会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当选人名单

11、发放征求意见表,汇总意见,形成提案

12、宣布通过一届四次教代会代表提出意见形成提案上交校工会,制定整改台账,设置时间表

13、校领导致闭幕词 14、齐唱校歌大会闭幕

泽普县第三中学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方案

一、预备会议

1、时间:2013年12月4日下午 地点: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肖建寿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 人,因病因事请假 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2、预备会议议程 ⑴、通过主席团成员名单

⑵、审查教代会代表资格 ⑶、明确教代会的目的和意义 ⑷. 审议教代会议程

二、泽普县第三中学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时间:2013年12月6日星期五下午3:40 地点:二楼会议室

主持人:买买提明·买合苏提

第一项议程: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本次大会应到代表 名,今天实际到会 名,因病、因事请假 名,符合法定人数,可以开会

第二项议程:全体肃立,奏国歌

第三项议程:校领导致开幕词,并宣布审议和通过的本次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泽普县第三中学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有:肖建寿、阿布都赛买提·维力、刘远平、张守保、买买提明·买合苏提、吐鲁洪·阿不都热西提、麦麦提吐尔荪·马木提【学校教代会议程】

第四项议程:请肖建寿同志作《泽普三中2013年学校工作报告》。 第五项议程:请刘远平同志作《泽普三中2013年财务工作报告》

第六项议程:请阿布都赛买提·维力同志作《泽普三中2013年工会工作报告》 第七项议程:通过大会选举办法,产生工会委员会委员、工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

1. 请买买提明·买合苏提同志宣读选举办法

2. 工会副主席库地来提同志介绍第一届四次工会委员会委员、妇女工作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侯选人情况。

3. 请张守保宣布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4. 下面,举手表决,同意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的请举手,不同意的请举手 (没有) ,弃权的请举手(没有),一致通过。

5.下面,请工作人员发放选票,选举正式开始。

6.在计票期间由买买提明·买合苏提同志带领大家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 7.下面,请肖建寿公布选举结果。

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当选表示祝贺。

8.下面,由党总支书记肖建寿为工会组成人员进行分工。

9.下面,请阿布都赛买提主席代表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作表态发言。 第八项议程:发放征求意见表,汇总意见,形成提案

第九项议程:宣布通过一届四次教代会提出意见形成提案,上交学校工会,制定整改台账,设置时间表

第十项议程:校领导致闭幕词:泽普县第泽普三中学第一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现在结束,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

第十一项议程:齐唱《校歌》大会闭幕

学校教代会议程(三):2015教职工代表大会程序

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

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

1.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大会的主要议程;

3.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

4.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

5.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6.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

7.其它事项。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

1.教职工代表的组成。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2.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

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

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

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3.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

(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

(3)各选举单位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通过民主推荐,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再经无记名投票方式(或举手方式)选举产生。也可由教职工直接提名选举产生。选举会议需要有2/3以上教职工出席,方为有效。被选举人得票数超过应参加选举人数的1/2以上,方能当选。

(4)各选举单位将选出的教职工代表填写《教职工代表登记表》报学院教代会筹备小组,并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三、确定本次代表大会的主要议题

1.教职工代表大会议题,就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列入会议议程,提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2.确定大会议题应围绕以下几方面:

(1)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及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

(2)学院的各项改革;

(3)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

(4)学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财务收支状况;

(5)教职工生活福利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每次大会确定的议题不宜过多,应突出一、两个问题。

四、征集提案工作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是指教职工代表和群众对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职工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问题,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2.提案的内容

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可以列为提案:

(1)有关本院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有关学院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改革,教职工生活福利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教职工群众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不属于学院行政职权范围和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处理的问题,不按提案对待:

(1)纯属党务性质的问题和群众组织内部的问题;

(2)应按法律程序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起诉的问题;

(3)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或对个别领导者的批评意见。

3.征集提案程序

由院分工会或提案小组负责征集提案,一般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印发提案表进行征集。

五、提出大会主席团成员建议名单

1.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主席团人数可根据学院教职工代表人数多少自行确定,一般按代表总人数的10%至20%确定。主席团应由学院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学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应占较大比例。主席团成员必须是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学院党、政、工共同协商,并在征求代表们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主席团组成方案和人选建议名单。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须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选举通过(选举可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

3.大会主席团不是权力机构,是教职工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的会议组织领导核心。主席团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不能代替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

六、起草大会文件材料

1.开幕词;

2.领导讲话;

3.院长工作报告;

4.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文本;

——学院发展规划

——学院财务工作

——各项改革方案

——规章、条例、制度等方案和说明

5.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七、拟定大会日程、议程

1.安排大会日程。大会日程即大会自始至终每项活动的时间顺序安排,通常以表格形式列出。如:

日期

时间

活动

方式

内 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地点

2.拟定大会议程。分大会预备会议和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预备会议议程——

(1)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或代表增补情况说明;

(2)通过大会议程

(3)选举大会主席团

(4)通过或决定大会其他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议程——

1.致开幕词;

2.上级领导讲话;

3.院长作工作报告;

4.学院行政作有关专题报告;

5.分工会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6.分工会(或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报告;

7.大会有关选举工作;

8.通过大会决议、决定;

9.其他。

八、向学校党、政、工发出邀请和向教职工代表发出通知

第二阶段,会议期间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一、预备会议

1.预备会议,由学院分工会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全体教职工代表出席会议。

2.预备会议时间,根据会议内容来安排。一般情况可放在大会开幕式同一天提前半小时至一小时进行。

3.预备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第(七)项中的“预备会议议程”来安排。

4.预备会议表决形式,一般采用举手形式进行。

二、正式会议

1.正式会议,应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开几次全体代表会议。一般情况须召开两次全体代表会议,即开幕式暨第一次全体代表大会和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暨闭幕式。

2.正式会议主持人由主席团成员担任。主持人的确定和安排,须在主席团会议上通过。

3.出席正式会议的人员,除全体教职工代表外,邀请本院的不是教职工代表的有关人员,还邀请学校党、政、工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会议。

4.每次全体代表大会的会议时间,视会议内容定。

5.正式会议主要程序和内容。除开幕式应先唱(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和闭幕式最后唱(奏)歌曲(自定)外,其它会议程序和内容参考“准备工作的 程序和内容”中的第(七)项 的“正式会议议程”来安排。

6.正式会议表决形式,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

三、大会主席团会议

1.在正式会议召开期间,大会主席团应根据情况召开若干次会议。第一次主席团会议应在预备会议结束后召开,主要是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和主持人,讨论通过其他有关事项。其余主席团会议是在大会进行过程中召开。

2.主席团会议主持人可由分工会主席或者主席团推选某一成员主持。

3.主席团主要职责及会议内容:

(1)讨论审议提交大会的议题、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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