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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税证明单

时间:2018-10-17   来源:写作模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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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税证明单 第一篇_丢失已抄报税发票证明单

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NO.

注:本表一式三联:

抄报税证明单 第二篇_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No.

注:本证明单一式三份,第一联,销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留存;第二联,交销货单位;第三联,购货单位主管国税机关留存。

抄报税证明单 第三篇_丢失发票已抄报税证明单

【抄报税证明单】

表格编号 010008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填表日期【抄报税证明单】

【抄报税证明单】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NO.

注:本证明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销售方留存;第三联,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抄报税证明单 第四篇_已报税证明

已报税证明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2、办理单位:国家税务局

3、办理窗口:纳税申报(国税)

4、承诺时限(工作日):2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二、法定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

三、办理程序

纳税人携带书面申请到申报窗口申请查询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已抄报税,已报税的当场开具证明单返还纳税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

四、前置条件

五、申报材料

书面申请

六、备注事项

我司(销售方)遗失10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要求已经在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发现声明上多注明“作废”字样,毕竟我们不是要作废,不知道税局会不会以“作废”不能通过?“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本地税局审核后,还须购方税局审核吗?本地税局人员建议一张发票填一张证明单,不填单价与数量!不知道这样的填写对于购方税局能易于通过吗?或有什么更好的填写?

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是不可以写“作废”2字的,因为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了也可以抵税的。

我单位(销货方)2011年1月19日开具可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邮寄出去,购货方(客户)收到并签收,可过了一段时间,购货方称自己把发票丢失,要我方去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我知道要跟税局说丢票对我们单位不太好,可该怎么说啊?怎么申请?我让购货方出具一份他们丢失票据的证明,他们也不肯,我该怎么办?马上要过抵扣期了,如果真过了,他们还没有认证,会不会影响到我们?

你们是销货方 发票是购货方丢失的且没有认证 ,你只要去税务局开具已抄报税证明单给对方就可以了,你就和税务局据实说就是了,没有什么问题,然后把这个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加公章给对方去抵扣就是了。购买方准备(1)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3份 +公章

(2)已抄税报税证明单原件

有些地方税务局要求有罚款 ,200元一张发票,你可以让弄丢失的一方承担就可以了。

抄报税证明单 第五篇_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NO.【抄报税证明单】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使用说明

一、本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设置。

二、本表由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 三、填表说明:

(一)销售方和购买方的名称:均按一般纳税人的全称填写; (二)销售方和购买方的税务登记代码:均按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填写;

(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均按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实际开具的内容填写;

(四)报税及纳税申报情况: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税及申报的时间情况填写。

四、本表一式三份,销售方、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销售方各存留一份。

注释:

一、文书设立的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

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抄报税证明单】

二、文书的概念、功能和用法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记录了购买方一般纳税人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填开内容及报税情况,表格式文书的填写和使用比较简单,按照表格内容及使用说明要求即可。

三、制作和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本表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可靠。

抄报税证明单 第六篇_已抄报税证明准备材料

已抄报税证明(松江)

1、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2、丢失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进行会计处理的记账凭证复印件;

3、销方的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4、发票汇总单和明细加盖公章;

5、办税员联系卡;

6、公章;

地址:园中路2号大厅(松江第一税务所(兢利))

抄报税证明单 第七篇_发票丢失打抄报税证明

证 明

本单位于~~年~~月~~日开给XXX有限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份,发票号:~~~~~,开具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税额:~~~~~~~~~。

合计开票金额~~~~~,合计税额~~~~~,价税合计~~~~~元。该发票有快递公司寄给客户,但客户反映未收到此份发票。造成此发票在运输途中遗失,该发票客户未认证未抵扣,我单位已于~~~~~年~~~~~月份申报期内作抄报税作业,税款均已入库。

特此说明。

XXX公司

2012年~月~日

发票丢失打抄报税证明所需相关资料提供税务局

1、发票记帐联复印件二份盖好公章

2、证明(情况说明)-见样本

3、税务部门罚款(1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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