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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时间:2018-09-04   来源:思想汇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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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第一篇_预备党员发展条件

宁缺毋滥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工作或者学习上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经常向党支部书记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分析时事政治等等

3、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想党支部叫思想汇报

4、团结同学、团结同志建立良好的群众基础,尊重老师和领导,拉近与领导的关系,让党组织充分了解你的入党动机。

按照党章的规定,结合高校实际,学生党员发展的条件应该是:思想上积极、政治上成熟、纪律上严明,学业上优异,对党有坚定信念,群众基础扎实。这也是对党员的起码要求,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严抓培养发展程序,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发展能力。发展新党员,要经过三个阶段,个人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

坚持发展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这是在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我局党总支在研究确定发展对象时,认真贯彻这一指导思想,着眼于把保证质量放在首位,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否自觉遵守党的路线和纲领,是否在工作中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成绩。同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我们坚持“严格把关,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个别吸收的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情况出发,不主观确定数字,不盲目追求发展数量;既考虑各部门事业发展的需要,又考虑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现实状况;既注意宏观上把握党员的分布和构成,更注重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发展党员的标准和程序

1、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和组织考察,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在广泛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党支部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中关于党员条件的规定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必须在思想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入党动机纯正,态度端正,必须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能较好地完成学校规定的有关课程的学习,且成绩优良。全日制本专科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将作为是否发展的重要依据。

2、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党组织一般应将其列入下一年度发展计划,对特别优秀的发展对象,经院党委组织部同意,可补充列入当年发展计划。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一般应当由党支部在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年度计划发展党员工作报告,报党总支进行初审,并经汇总后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3、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简称政审)。政审的方式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对发展对象本人、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进行调查;发展对象撰写自传;党支部召开群众座谈会,并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党支部派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4、 发展对象通过政审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预审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

标准。审查通过后发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审查材料一般包括:

(一)入党申请书;

(二)本人自传;

(三)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四)外调证明材料(政审材料);

(五)院党校培训情况证明;

(六)近一年的学习成绩单;

(七)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材料;

(八)本人思想汇报

(九) “推优”入党材料;

(十)发展新党员审查表;

5、 发展对象经过审查后由各系党总支进行公示。

公示书的标题应为“关于拟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公示一般包括下列内容和程序:

(一)公布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反映意见的方式和受理部门;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五天);公示的党组织名称及日期等。

(二)各系党总支针对群众在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指定专人开展调查核实,在尚未调查清楚前一般应暂缓发展。

6、发展对象经公示后,由党支部为其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在下发《入党志愿书》的同时,应找入党对象谈话,同时将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作详细说明,进一步开展党的基本知识

和对党忠诚的教育。

7、入党手续一般包括:

(一)党支部给每位发展对象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党支部审查《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并准备向党支部大会介绍情况;

(四)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保证本支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到会,否则,支部大会应予改期。支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的党员,需事先提出书面表决意见,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做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此外,在时间上要求各党支部集中在每年的5月份和11月份召开接收新党员的党支部大会,并于该月底将党员材料送学院组织部审查。

(五)党支部书记填写支部大会关于接纳新党员的决议意见,填写后报党总支,直属支部直接上报党委组织部;

(六)上级党组织谈话。总支指定总支委员、直属支部由党委组织部指定人员与发展对象谈话。通过谈话进一步了解该同志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等情况,进一步确认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发展条件。由谈话人在《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谈话记录和对发展对象的入党意见;

(七)党总支审核。由党总支全体委员集体讨论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入党条件,集体形成决议由总支书记签名、盖上总支公章,报党

委组织部审批;

(八)党委组织部审查。党委组织部根据党总支(或直属支部)报送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送校党委审批;

(九)接收预备党员应由党委审批。党委审批同意后,党委组织部下发入党通知书;

(十)宣布入党通知。党支部以红榜形式公布入党人员名单及预备期;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一般为一年,自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十一)党支部举行入党宣誓仪式。发展对象被批准入党后,党支部适时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使预备党员充分体验入党这一时刻的庄严和神圣。同时要与预备党员正式谈话一次,了解本人思想,并提出入党后的要求与希望。

8、党组织应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每位预备党员均应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对预备党员除应进一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外,还应着重开展党性分析,并对其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党风和党纪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党的先进性教育等。预备党员应结合自身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对当前重大问题的认识,入党后的心得体会等。党支部半年对预备党员全面考核一次,听取各方面意见,指出其今后的努力方向。

9、党组织要严把预备党员转正关。当预备期满时,预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简要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和履行党员义务等方面的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向党支部主动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递交的转正申请后,在认真听取党内外意

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第二篇_党员的基本条件和发展党员的程序 课堂笔记

一、党员的基本条件:根据党章第一天规定:

1、 年龄成分上: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

进分子。

一大:没有具体要求。 1977年十一大:年满十八岁、中国工人、贫中下农、革命军人和其他革命分子。

1997年十五大:年满十八岁、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十八大:同十七大

这也说明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入党成分有所不同的原因。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变化——共产党员成分的变化。

2、 政治思想方面的要求: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1) 最高纲领是实现共产主义。

(2) 基本纲领:坚持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基本目标和基本

政策构成的。

七大毛泽东提出基本纲领:实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3、 组织纪律上的要求: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不论职务高低,都

要参加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4、 执行党的决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会议作出决定就要坚决执行,有意见可以

保留,执行的前提下上上级党组织反映。

5、 缴纳党费的要求:无故连续六个月不交,则自行脱党。

*党章的第二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和工作职权意外,所有党员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1坚定共产主义信念○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3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即:○

二、发展党员的程序:

1、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于培训(个人提出申请——积极分子确定——培训考察——发

展对象确定)

2、 发展对象的确定于政审

3、 预备党员的接受

4、 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转正(接收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继续教育——转正)

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正式党员

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第三篇_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此方针的基本含义: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有利于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和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第一部分: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程序:

1. 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条件:年满十八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愿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 团委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①产生的过程首先是从每个班级里对写过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们中按一定比例召开全体团员大会进行不记名投票推选;

②由各班团支书将名单上交管理与经济学院团总支并附投票情况,团总支经过考核后向党组织进行推荐。

3.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上报

党支部针对推荐的人员,综合团总支意见,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确定他们能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指派联系人。

4.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①党支部根据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②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第1页,团支部填写“推优意见”,党支部填“培养人”相关信息及“列为积极分子时间”;

③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第二部分:成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程序

1.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定期考察

①积极分子应定期向自己所在专业的党员递交思想汇报,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②组织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

③本支部党员平时应注意了解学生群众对积极分子反映,及时做好谈心工作

2. 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并上报发展计划

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党支部根据积极分子在这半年里表现的实际情况,听取党内党员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向党总支提出意见,推荐出重点培养对象,同时上报发展计划,经党总支审查后再报组织部备案。

3. 党支部组织党员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入党调查,并向学生群体公示。

①党支部根据对象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至少七人)的原则,对重点培养对象所在班级的学生,包括辅导员、任课教师、班团干部和没有任职的学生及同宿舍室友,进行集体谈话,了解培养对象的真实情况。

②在适合场合公示重点培养对象的调查情况

③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征求群众意见及公示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意见”栏;

第三部分:成为预备党员的程序

1.党支部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政审

对重点培养对象所在家里的具体情况进行文件函调。

①政审内容: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即简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其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函调其父母情况)。

②政审的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 ③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党总支对培养对象材料进行初审

①党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考察发展对象情况,把发展对象的材料归入档案,包括:《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书、有关函(外)调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材料,思想汇报、自传。

②党总支初审材料是否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党支部。

3.党委组织部对培养对象材料进行预审

①组织部审查党总支上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合乎程序要求的予以登记,并下发《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②预审时间:一周内;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告知党总支。【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4. 党支部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①党支部确定重点培养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两名)。

②确定的程序:首先是培养对象所在班级的党员;其次是所在专业的党员;最后是所在学院的党员。

③申请人必须亲自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打印。

④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审阅通过方能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

①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 ②申请人介绍人必须到会;

③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概括支部大会对申请人的评价,注意应到会和实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④时间:支部会议材料必须在一周之内上报党总支。

⑤培养对象成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就是这个会议召开的日期开始算起

会议程序:

1、申请入党人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党支部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审议情况;

4、到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6.党总支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①指派两名同志(其中至少一名总支委员)与发展对象谈话,入党介绍人和所在支部书记应回避;

②党谈话前,党总支应仔细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及有关材料,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③谈话时,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向发展对象反馈群众意见,提出要求和希望;

④谈话后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7.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批

①审批时间:必须三个月内

②审批的原则是:1)没有1年以上培养、考察不批;2)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3)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4)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5)若有问题需调查而未能即使审批,时间超过六个月退回支部审议,重新履行一切手续。“五不批”

③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交给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并加盖总支印章。

8.组织部材料审查、盖授权章

①组织部审查《入党志愿书》时间:一周之内

②符合规范的加盖党委授权章,并登记入党时间和党总支审批时间;

9. 党支部公布与预备党员的谈话

①党总支及时领回党员材料,并通知党支部;

②党支部对新入党同志进行公布告示;

③党支部向预备党员介绍支部情况,并提出要求,开始参加组织活动。

第四部分:成为正式党员的程序

1.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

①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预备党员的考察人,通常就是之前确定的入党介绍人 ②预备党员必须每三个月一次,递交思想汇报

③党支部每三个月要讨论一次,认真听取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和考察人的考察意见, ④党支部及时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考察意见》,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2. 预备党员申请转正

①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时间:从成为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开始满一年的【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②预备党员以书面形式主动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转正申请书的内容包括: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做出全面的总结,说明成绩和不足之处,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的指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了没有;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

③转正申请内容要真实,超过转正时间提出申请的,党支部应对其加强党的观念的组织观念教育,超过一个月的支部要负责其写出检查。

④写转正申请书时间:应在预备期满前一周左右交给党支部。

3.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审查并提出意见

①支部党员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供党支部参考。

②审查中要重视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的“综合考察鉴定报告”,再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①会议召开时间:预备期满须及时召开(一般应在十五天内,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两个月),不得以预备党员本人未提出转正为由而长时间推迟讨论;

②会议程序: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支部介绍情况,提出意见;党员讨论;党员表决,支部作出决议;

③会后:将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会后一周内将转正材料上报党总支,材料内容有:《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登记表》、转正申请、思想汇报(4份)。

5.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批

①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审批时间:应在预备期满后三个月内;

②对审批同意转正的,应注明党龄开始计算的具体时间;对延长预备期的党员,填写时要明确延长预备期的其止时间,均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并交给总支书记签名盖章,并加盖总支印章;

6.组织部对党总支审批的材料进行审查、盖授权章

①审查完转正材料时间:一周内

②审查完转正材料,符合规范的加盖党委授权章,并登记转正时间、支部大会讨论和党总支审批时间;

7.党总支将党员材料归档

工作要求:

(1)各个专业的团支书和党员负责向班上每位同学传达发展党员的具体步骤,

让发展党员的程序公开化;

(2)每个专业同学所写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请上交到所在专业的党员,然后

再转交到党支部。

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第四篇_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含义

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对职工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其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他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正式党员的过程。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

1、经常性。党组织要保持活力和朝气,就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发展新生力量。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经常性的一项工作。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长期停顿,应经常性地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样,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要求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按党员的基本条件、义务、权利等严格要求和衡量,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个。在发展党员问题上马马虎虎,丧失原则,甚至搞照顾、送人情是决不充许的,而必须严肃认真,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3、规范性。要求入党人在具备党员条件后,必须严格

履行入党手续,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动。之所以按规定程序办事,是为了切实保证质量。

4、政策性。此项工作会遇到很多政策问题,如怎样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民主党派、外商代表能否入党,临时党支部能否发展党员等,党组织都需认真研究,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使发展党员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为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服务,这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一方针是我党根据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所提出来的。它的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同时,要注意逐步改善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处理需要和可能

的关系,把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要求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各种结构,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各条战线的作用。如发展党员要考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状况、区队班组党员结构及分布等。 “慎重发展”是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禁止突击发展,又反对关门主义。对违反手续或手续不完备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发展党员工作要切实做到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齐全。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以下制度“五级把关”制度、坚持“十不发展”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度等。

1、“五级把关”制度。即实行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组织部门和党委五级各尽其责,共同把关。入党介绍人把好政治条件关,党小组把好推荐关,党支部把好程序关和材料关,组织部门把好预审关,党委把好审批关。

2、“十不发展”制度。即(1)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发展;(2)政审不清楚的不能发展;(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发展;(4)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

【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训的不能发展;(5)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不能发展;

(6)28岁以下团员青年没有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不能发展;

(7)在职干部、工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评为矿处级以上先进的不能发展;(8)突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其它材料的不能发展;(9)有来信来访,问题没有落实清楚的不能发展;(10)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不能发展。

3、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范围。原则上在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范围内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公示。

(2)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有关内容。

(3)公示时间。自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至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10日前。

(4)公示期限。10天。

(5)公示程序。

1、对经党组织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党支部讨论同意的党员发展对象,由所在党支部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其它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开栏或召开群众大会等有效方式进行公示。

2、各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任组长的举报

受理小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发布公示公告,受理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来信来访,并认真汇总,分析公示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

4、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的问题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对党员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其它各方面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

5、党支部收到反映后,要将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6)公示结果的应用。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良好无异议的,或虽有反面意见,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展;

2、如无职工举报,则可经所在党委(总支)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

3、如有职工群众举报,由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对举报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定性分析,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结论。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严重的,经调查属实,一律不予发展;属于举报不实、非原则性的、不影响发展入党的问题,可不再进行调查,但要向职工群众解释清楚;不成熟的暂缓发展;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

4、对在公示中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陷他人的,

党员条件和发展党员 第五篇_党员发展工作细则试题及答案

2014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知识答题

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的。

2、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 、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4、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是按照 控制总量 、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

5、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 政治标准 放在首位。

6、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慎重发展、 均衡发展 ,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7、发展党员工作应坚持 入党自愿 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8、发展党员工作禁止突击发展,反对 “关门主义” 。

9、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 入党积极分子 队伍。

10、年满 十八岁 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11、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 居住地 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2、流动人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 流动党员 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13、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 一个月 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14、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

群团组织 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

15、入党积极分子由 支部委员会 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16、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 正式党员 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17、 入党介绍人 的主要任务是: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18、党组织应当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体系教育。

19、党组织应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 义务和权利 ,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0、党支部每 半年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21、基层党委每 年 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22、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 原单位(居住地) 党组织。

2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可 连续 计算。

24、对经过 一年 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5、发展对象应当有 两名 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26、入党介绍人一般由 培养联系人 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27、受 留党察看 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8、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 入党动机 、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9、入党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30、 政治审查 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1、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 函调或外调 。

32、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 居住地 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33、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 结论性材料 。

34、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 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不能发展入党。

35、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 短期集中培训 。

36、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三天(或24个学时) 。

37、培训时主要学习 党章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

38、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 《入党教材》 ,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39、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 党章 规定的程序办理。

40、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 基层党委 预审。

4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

42、发展对象未来 三个月 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43、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 支部 大会讨论。

44、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

45、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 入党动机 、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46、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 无记名投票 方式进行表决。

47、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 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48、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时,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 书面 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49、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 逐个 讨论和表决。

50、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 上级党委 审批。

51、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 支部书记 签名。

52、预备党员必须由 党委 审批。

53、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 基层党委 ,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54、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 支部大会 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55、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 预备党员 。

56、党组不能审批 预备 党员。

57、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 党委委员 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

58、党委审批前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上,并向党委汇报。

5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 集体 讨论和表决。

60、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入党手续 是否完备。

61、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 党支部 。

62、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 党支部 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63、党委会审批 两个以上 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64、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 三个月 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65、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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