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bppp.com--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等,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山“阳光半岛”住宅项目ST型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中山市沙溪镇
二、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量:47000平方米
承包形式:施工总承包
三、工期:
1、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合同总工期为 工作日。期间如遇连续大雨等无法抗拒的特殊天气,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四、质量标准采用下列:
1、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奖;
2、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
3、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4、双方约定的标准、具体为: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价款结算采用下列 种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总价的固定价格方式,总价为 ,如今后涉及工程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实结算。若变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内,双方不再签订补充协议,若变更增加工程量超过5%的,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算。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 工程预算价: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
工程单价: (含外运等其他一切费用)
(2)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江苏省有关工程定额标准计算,由乙方报决算价,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后,由会计事务所或 进行审计确认。
(3)所有工程量必须在每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统计报表或已完工程量报告,须经监理及甲方审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变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须经甲方项目负责人下达指令,变更签证除应由监理方签字外,还须由甲方工程部和有关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在实际发生日的十五日内报甲方计财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由甲方分管领导签字,以及最终由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认可。
(5)变更工程量在总承包价5%以内,无需追加合同,超过5%,须另订合同。
(6)取费标准及说明:土石方量测量执行省市有关土石方验收标准,土方量按实结算。
(7)工程量核算确认方式说明: 完成合格工作量上报甲方审核报批,并编制统计报表上报监理,取得监理、甲方的确认后方可。
(8)合同协议一经签字,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合同及协议约定标准进行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预算款为: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方式为: 2、工程款按 方式支付,具体为: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经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
(3)
(4)
(5)总工程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无质量问题及其它违约情形, 后支付给乙方。相反,如存在质量问题及出现其它违约情形,甲方有权直接扣付乙方质保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质保金数额,乙方对超出部分仍应予赔偿。
七、材料、设备供应:
八、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标准,并按现行国家验收规范执行。质量保证期 年,如工程内容涉及主体结构的,应终身质保。
2、项目经理须持有省建委核发的岗位证书,且在建工程不得超过两个,项目经理在现场的时间每天不低于 小时,负责处理工程上有关事务。
3、乙方所有进场人员未经甲方认可不得任意调换,若确实需更换,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否则,乙方任意调换人员达30%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
4、工程质量验收必须按规范进行,所有工程资料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随时供有关部门及人员查阅,不合格资料及时修正。
5、分项工序验收,以及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经甲方及监理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监理应在收到乙方请验报告后 小时内验收完毕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平时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发现质量问题时,出具限期书面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发现质量问题,或经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支付违约金,严重的责令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7、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乙方在竣工后 天内提供符合规范性要求的竣工图及全部竣工资料,并应一式 份。
8、其他约定 : 按图纸说明施工,达到甲方、监理的要求,禁止随地洒落、倾倒。
九、施工组织与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图纸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施工组织方案,乙方自行办理开工报告等相关手续,甲方对乙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审核批准,安排图纸技术交底。
2、乙方必须按合同工期和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监理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甲方、监理有权责令限期改进,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报甲方、监理审批后执行,期间赶工费用由乙方自理。月进度明显滞后于进度计划时,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显无力按约定工期完工时,甲方有权调换施工队伍,乙方应在按到甲方退场通知的十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撤出所有人员及设备,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否则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项,每拖延一天按总工程款的2 ‰承担延期违约金,造成其它损失的,应全额赔偿。
3、项目经理 :现场代表(乙方):
监理: 现场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电、食宿、工具等设施的约定:乙方自行解决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乙方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2、不得招收无身份证、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及童工。否则后果自负。
3、特殊工程需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持证上岗。
4、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他内部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5、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6、乙方应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进行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因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处罚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优先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并处理好劳资纠纷及相关问题,不得因此影响施工,以及不得给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甲方有权采取解除合同、责令退场、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支付违约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责任
1、按约定提供图纸资料,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
2、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资金困难不能及时兑现,应与乙方协商,并可视不同情况向乙方承担应付款部分的银行贷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负责
十二、乙方责任
1、按约定保质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务,符合工期及质量要求。
2、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规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声誉,如发现故意损害声誉,严重违反纪律,违反协议内容的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2—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公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承包人:(公章)
住所:石家庄市合作路285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0311-85020900 传真:0311-8502090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
新华路西支行
账号:13001615108050003238
—4—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
—5—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
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XXXXXXX
施工单位:XXXXXXXXXXXXX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工 程 承 包 合 同【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根据国家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及《辽宁省普通公路建设实
施“四制”管理暂行规定》精神,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同段V)的施工任务与缺陷期内维修授予 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承担。为强化工程管理,确保该项目达到优良级品工程质量目标,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第一条 合同文件组成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
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
准。
第二条 工程名称及内容
一、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标段)。
二、工程范围
本合同全长约3.148公里(阜锦线吕家店桥南桥头,起点桩号为K50+449.8,
终点位于阜锦线与小小线交叉处,终点桩号K53+598.439),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时速为80公里/小时,21米宽路面,含小桥12座,涵洞2道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
第三条 建设工期
具备开工条件后,甲方通知乙方开工之日起,工期为150日历天。
第四条 工程造价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活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
第五条 工程管理
一、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程按合同规定时限和规定的各项指标按工期完成。
1、甲方责任
(1)负责整个项目工程实施的组织、施工、质量、安全等管理工作,及时对各合同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调度、管理。
(2)负责因征地动迁引起的地方协调事宜。
(3)督促设计部门及时处理设计不清楚或设计变更事宜:及时审批核准设计变
更造价。
(4)监督、检查乙方进场队伍、人员、设备是否符合投标约定,检查《不转包、非法分包承诺书》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优质优价奖罚评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
(5)按标书规定及时支付预结算的工程价款。
2、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对工程施工的监督、检查、协调、管理,确保工程进度、质量等符合合同要求。
(2)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等施工,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甲方督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部门向乙方交底,乙方应按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对工程积极组织实施。
(4)必须按合同规定工期,计划目标活阶段性建设目标组织施工,并按合同规定或甲乙双方现场商定的阶段性计划目标编制各月份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办批准后执行。
(5)按合同和有关规定要求,乙方要及时、准确、真是的编报工程进度完成情况,以便甲方账务和统计工程进度。
(6)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所承包工程的排污及噪音不影响附近企事业单位、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
(7)在购买地产材料时,应与卖方签订合同,明确各种税费的缴纳及其他责任。由于地产材料的采集、购买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争端全部由乙方负责。
(8)对设计文件要进行认真的审核和校对,当发生下列各项事实之一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和甲方项目办进行确认,得到明确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由于乙方未对所承担工程的设计进行认真的审核和实地校对,实施过程
中形成下列几个方面的错误事实,乙方对此负施工常识错误责任并承担返工损失的100%.
①设计图纸或说明文件与工程实际不符,如地质、水文、构造物位置、构造物设计高程及设计文件所表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②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表示不明确或有遗漏、错误,图纸与说明不符。
③设计图纸中的常识性错误。
二、甲乙双方要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公路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精神,应共同努力实现该项目达到优良级品工程的质量目标。对此甲方将根据目标要求进行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乙方应努力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将其意义及内含落实,贯彻到每个职工,并严格按目标规定的标准,要求对工程组织实施。
三、乙方应信守合同约定,按合同要求确保建设工期,乙方应严格按资格后审文件和投标书中规定,投入的人员、设备。按合同确定的开竣工日期及调度会中甲乙双方共同确定的各阶段计划目标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将按此进行严格的检查。由于乙方违背标书约定或违背双方共同确认的阶段性进度目标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为确保工程质量,实现既定的质量目标,乙方应建立健全有主要领导负责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设计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五、乙方必须将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部分及施工图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文件、交通部颁《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为本工程施工依据和质量检查标准,未按设计施工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返修工程费用有乙方负责。
六、乙方必须在每月25日前按甲方项目管理办公室要求填报《计划完成情况月报》表,以便甲方及时掌握和统计工程进度,当乙方未能按计划完成工程进度时,按《合同条件》中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材料代用、质量事故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规定进行办理。由于乙方不按规定申报设计变更造成的一切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订日期: 2012年 月 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宝石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宝石镇宝兴村大官沟前南山建禽类养殖小区一处,同
意该小区的土建工程以包工包料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概况【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规模:建筑面积约15680平方米;(单栋鸡舍1120
平方米共14座);
二、承包方式: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乙方应
包该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施工安全及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三、工程造价:
总工程15680平方米,造价每平方米285.70元,工程总造
价为448万元(大写:肆佰肆拾捌万元整)
四、承包范围:
1、本工程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完成施工(包括
本合同所注明的内容)。施工报建手续。(施工图纸附合同后)
2、乙方要包以下项目:基础工程(打井、平整场地、回填)、
主体工程:(不包括室内养殖设施)、两通一平(通水、通路、平整场地);主体工程:①主体以普通民房红砖砌筑标准为准(墙体为370mm);②上盖以钢筋架起脊彩钢瓦模式为准;③房盖保温层处理为一层防老化塑料布,二层保温毡中间夹5cm厚10个密苯板为准。前后墙举架2.2米,东西大山墙以甲方提供钢筋架举架为准。
装饰工程:①内外墙面用水泥抹面。②外墙面刮涂料。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即施工前甲方预付乙方施工启动资金 元。
2、在工程进行到主体红砖砌筑结束后甲方付给乙方施工费 元。
3、房盖处理指钢筋架彩钢瓦保温层上完结束后,甲方付给
乙方工时费 元。
4、其他尾欠工程款,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后择时付
款 元。
六、施工工期:
1、施工时间为2012年4月15日至2012年6月30日竣工。
2、因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的,经甲、乙双方
协商,工期可相应顺延。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施工质量;
2、有权督促乙方施工时间及进度;
3、有权监督乙方在建设过程中所需材料的质量标准。
4、提前为乙方提供所有必备的建筑用电避免耽误乙方正常施工进度及完工时间;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开工前向乙方提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标准及建筑物草图。
2、有权要求甲方在施工过程中提供用电规格及用量以免耽误工期及工程进度、质量。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代表(或监理人员)的监督,加强各班组人员的管理。提高安全施工意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出现安全事故或打架斗殴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4、一切建筑材料均由乙方采购与保管,但均由甲方认可后方可用于该工程中。
5、施工临时设施如临时围挡,乙方负责人工。临时工棚办公室、施工需要的水、电管线安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好施工报建等有关手续。
九、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应严格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隐蔽工程须经甲方及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不合格全部返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在施工现场如发现不足之处,甲乙双方必须及时会同有
关人员协商采取补救措施,以防止扩大损失,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因单方原因终止合同将此项工程不承包给乙方或转包给他人属甲方违约,乙方不予退还施工启动资金,同时,甲方要另付给乙方违约金 元。
2、乙方履行合同施工,并已在施工过程中按甲方在质量上及施工时间上进行,甲方找不出任何理由,甲方无权终止合同,如违约甲方需付清乙方承包全部施工费,由甲方再另转包他人。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超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金 元。
2、建筑质量主体红砖砌筑必须按民房标准施工;如达不到标准,甲方有权责令拆除,工料由乙方承担,同时按一定比例扣除承包施工费 元。
3、承建方中途停止施工(人为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造成工期拖延或违约停工,甲方有权追回启动资金,同时承包方要付给甲方违约金 元。
4、施工过程中承建方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及施工进度过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回启动资金,将此工程可转包他人。
十一、工程变更及工程结算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确需进行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
施工总承包合同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
包人” )为实施 (项目名称),己接受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对该项目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己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
在先者为准。
3.固定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万元)。
4. 工程范围:
5.承包人项目经理:
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所有强制性建筑条文,其他安装、市政、建筑工
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以及其他工程建设方面的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开工前提供发包人制定和发布的相关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8.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施工总工期 个月。
10.本协议书一式拾贰份,发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通用合同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
3.诚信行为承诺书
4.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目录
发包人: (盖单位章)
发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承包人: (盖单位章)
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签于
通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
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
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
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
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
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
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 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
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
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
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
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
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
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
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
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
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
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
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
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
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
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12 争议评审小组:指合同当事人为解决工程争议,按照第19.3款[提
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任命的组织。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
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
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
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
构设备、仪器装臵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臵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2.2 发包人:
1.1.2.6 监理人: (详发包人通知)
1.1.3.1 工程范围:
1.1.3.10 永久占地:本工程永久占地为 / 平方米,分别位于 / 。
1.1.3.11 临时占地: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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