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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时间:2018-05-30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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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第一篇_天津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租房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壹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陆仟元整),按年结算。开始租房时就把一年(十二个月)租金付清,并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租房结束时室内设施无损坏退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以上各项费用。

四、乙方租赁期间,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不道德、对四邻有伤害、妨碍或干扰等活动,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有损坏房屋设施的行为,由乙方全部负责。房屋主体不能改变,否则,照价赔偿。

五、乙方必须正确用电,用水,时刻注意放火,防盗,防事故,保证自己和他人地生命和财产安全,公共区域不得堆放杂物及垃圾,保证公共区域的整洁。

六、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给乙方。

七、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连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第二篇_天津市房屋出租居间的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001000220110805

徐州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示范文本

(2011居间成交版)

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使 用 说 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合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签约参照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

阅读。

二、签订合同前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要验看居间方(丙

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营业执照》,以及经办人的《经济

执业证书》原件。

三、本合同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合同

样本公布于江苏省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电子政务网(网址:

,打开后点击:办事指南〃合同管理),供公众无

偿查阅下载。

合同编号

徐州市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2011居间成交版)

出租方(甲方)证件及编号承租方(乙方)证件及编号居间方(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江

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撮合下,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徐州市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该房屋为:楼房室 厅 卫, 平房间,建筑面积 平方米,使用面积 平方米,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

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 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 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

编号为:。

(二)甲方转租该房屋的,甲方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

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

第三条 房屋租赁用途及房屋修缮

(一)该房屋租赁用途为: 。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 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

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四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 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五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 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 (□年∕□月)不变,自第 (□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 , , 。

(三)租金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四)甲方或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六条 押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钥匙)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具体金额为: 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甲乙双方垫付的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可以凭相关票据向对方进行结算。

第八条 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的为甲乙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机会或者媒介服务,如实报告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事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并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物业交验。

(二)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 元 (大写: 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乙方即应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佣金) 元(大写:元),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

(三)甲乙双方支付的居间服务费总和不应超过月租金标准。

第十条 房屋返还

(一)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二)乙方添臵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办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三)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应通知乙方在一定时间内前来处理,乙方不来处理或者同意甲方处理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适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

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臵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

(三)接受转租方损坏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所有权变动篇二: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房屋租赁居间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居间方(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纪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甲和委托人乙之间就房屋租赁、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产的坐落、面积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产位于 市 区 路 号 号楼 单元 户,物业名称为 ,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权属证号为。(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甲方向乙方提供设施清单详见合同附件,该清单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产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产租赁期共 12 个月。自 2012 年 10 月 20 日起至 2013 年 10 月 19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产仅作为 办公 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产租金为¥ 元/月,租金总额为¥ 50000 元(大写人民币: 五万 元整)。 2、该房屋租金 一 年之内不变,自第 二 年起租金每年递增 10 %,每次租金提前 10 日支付,先付后租。

3、租金支付方式:□月付 □季付 □半年付 □年付;首笔租金自本合同签订后 当 日起算并支付,。第五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 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产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产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2、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租赁期间该房产的 □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停车费、□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空调运行费、□电话费、□宽带、□有线电视收视费及 等费用。

(2)甲方收取乙方租赁押金¥ 2000 元(大写人民币: 贰仟 元整),待租赁期满物业交接时,乙方结清所有应缴费用,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结清费用或造成设施损坏的,由该押金进行折抵,多退少补。

3、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开立租金发票所需缴纳之税金由 方承担。 4、居间费用及支付方式:

鉴于丙方为甲乙双方房产交易所提供的居间服务,甲乙双方同意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用:服务费为房屋实际租赁价格的 个月租金,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此费用由 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丙方;本合同签订后,已支付的居间费用不再退还。 本合同签订后如有违约,则居间费用由违约方承担。第六条 房产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产的使用安全。该房产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前需提前 5 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在接到乙方请求后, 5 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产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产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产的内部结构及设置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行使以下权利之一:□依附于房产的装修归甲方所有;□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房产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产,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产,须在二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产。 第八条 房产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产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三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4、乙方交还甲方房产应当保持房产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产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九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不能提供房产或所提供房产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2)甲方未尽房产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2、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产或甲方因房产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产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应按照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房,每逾期壹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叁倍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4、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第十条 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按照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产。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产结构或损坏房产。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产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5)拖欠房租累计壹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本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承担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后,如本合同不再履行,则乙方应在 5 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甲方将已收取的但尚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退还乙方。

3、 乙方应按约定支付租金,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壹日应向甲方支付租金三倍的

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产。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壹日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叁倍的滞纳金,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丙方权利义务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有义务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理解产生的歧义进行解释。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丙方在已知情况下,有义务对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进行调解。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甲方或乙方要求,丙方有义务出具本合同及本房产有关丙方已留存证明。 4、居间人在促成甲乙双方当事人房屋租赁业务时,应告知甲乙双方依法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5、委托人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1)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合同的;

(2)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3)未能按照委托书或本合同的委托事项向居间人提供相关房产证件、文件、合同、身份证件等,致使居间人无法完成居间任务,甲乙双方应按照居间人在本合同中应当获得的佣金予以赔偿;

6、任何情况下,丙方对甲乙双方所承担的责任,仅以所收取的佣金为最高限额。第十二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三方同意提请青岛仲裁委员会调解或裁决。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附件及补充条款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章)后生效。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屋设备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该清单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产时的验收依据。

4、其他约定事项:出租方(签章): 承租方(签章): 居间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纪人:

签约时间: 2012 年 10 月 20 日

房屋设备清单

以上记录之房屋现状,确认无误。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篇三:房屋租赁合同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经纪机构居间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居间人(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第三篇_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2012版)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房屋坐落于天津市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

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签订合同起 日内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应提前十日或五日支付甲方。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由乙方承担。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天津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乙方也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房屋交割清单》

1.5米床2个 床头柜1个 大衣柜2个 写字台1个 单人沙发2个 单人床垫1个 电视机1台 海信冰箱1台 双缸洗衣机1台电热水器1台 灶具1台

抽油烟机1台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第四篇_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 押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为 元。

甲方收取押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条。

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押金以及产生的利息除用以抵充应由乙方承担 的 费用外,剩余部分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水、电、煤气、通讯、物业管理、 有线电视、供热费等)中, 费用由 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 承担。

第六条 房屋使用和维修

6-1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 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

6-2 租赁期间,乙方拆改房屋的,应预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遵守国家和 本市有关规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拆改房屋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 求乙方赔偿损失。

乙方装修房屋、增加设备的,应预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商定增加的装 修、设备的归属及维修责任(见附件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房屋、 增加设备,或因使用不当使房屋和设备损坏的,乙方应当给予修复,并赔偿损失。

6-3 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因乙方正常使用,发生损坏的,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承担维修责任。

1、甲方责任出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承担维修费用;乙方发现房 屋及原有附属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 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乙方应予以协助。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甲方承担维修费用及逾期维修造成的损失。

2、乙方负责承租房屋及原有附属设备的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甲方应予 以协助。

3、 。

第七条 房屋转租及出售

7-1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使用。转租期限不得 超过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日期。乙方转租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7-2 甲方在租赁期限内出售乙方承租房屋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同等 条件下,乙方可优先购买。

第八条 提前解除合同

8-1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甲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房屋的, 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低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 应负责赔偿超过违约金部分的损失。

8-2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第五篇_2016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个人版)

天津市房屋继续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就房屋继续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为 ,,两房一厅一

卫一厨,煤气、暖气、水、电齐全。

第二条 房屋租赁及合租

乙方承诺租赁用途为个人居住,居住人数最多不超过 人。除甲乙双方另有

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合租给他人,并就合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如果乙方私自转租或者用于居住以外其他目的,

甲方有权按第六条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继续租赁期自 年 3 月 15 日至 年 3 月 15 日,

共计 年。经甲乙双方共同检验 水、电、煤气实际使用数量、房屋以

及家具电器等附属物品是否完好 后确认交接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煤气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30 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租金等方面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押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一)租金标准: 元/每月人民币(¥: )。支付方式:(□银行电子

汇款),押 1 付 3 ,押金:人民币 元整 (¥: );各期租金支付

日期: 双方约定时间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水、电、燃气等费用,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及家具电器损害以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二)租赁期内,水费、电费、供暖费、燃气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垫付了正常维修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五条 房屋家具电器水、电费等交割清单

经甲乙双方确认,墙面清洁,煤气、暖气、水、电齐全,房屋防盗门、双层窗等附属设

施无损坏,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乙方了解煤气、热水器等

相关安全使用要求。目前使用情况为:

煤气 ,自来水 , 电表 。

甲方提供本人户名购电卡一张,后续电费由乙方自行购买;煤气、自来水按照实际使用

数量每半年一次折算给甲方。

同时甲方提供以下家具电器:

8-9成新:

旧货: ,均可正常使用。

乙方保证租房使用过程中对房屋以及附属爱护使用。因乙方使用问题,致使房屋及其附

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故障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提供同样家具电器,否则

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10 日的。

2、交付房屋以及附属设施具有严重问题,不符合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其他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30 日的。

2、欠缴各项水、煤气、供暖费用达 半年 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拆改变动,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擅自将房屋合租或者转租给第三人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六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

方有第六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

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提前 30 日向乙方提出;乙方需提前

退租的,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否则按月租金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

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

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

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一式 两 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一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天津个人房屋出租 第六篇_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

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国籍法定

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执照/其他证件: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联系电话:号码_________ 委托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44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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