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简历模板 > 上海加班费规定

上海加班费规定

时间:2018-02-07   来源:简历模板   点击:

【www.gbppp.com--简历模板】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一篇_2015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到来,你的工资上涨了吗?工资多少是所有人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就上海市来说,除了工资水平调整之外,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找工作投简历还要看工资。

2014年全国已有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从绝大多数来看,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都为全国最高。

从绝对数上看,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元,均系全国最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400元调整为156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2元提高到16.9元;上海最低工资标准从1620元调整为18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4元增至17元;天津最低工资标准由1500元调整为168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5元调整为16.8元。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和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的是“净收入”,其中不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随着北京和上海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进入2014年以来,全国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20.2%;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本文来自 校园招聘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二篇_2014年上海市工资核算标准

国家法定工资计算标准 (上海)

一、最低基本工资1820元/月 二、最低小时工资17元/小时 三、每月标准工作天数21.75天

四、工作日加班按平时工资的1.5倍计算(每小时) 五、周末加班按平时工资的2倍计算 六、节假日加班按平时工资的3倍计算 七、病假按平时工资的80%计算 八、事假扣除当天工资

九、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资的80%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 十、社保最低基数:城镇户口3022元,农村户口2770元。

十一、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各7%,下限226元,上限2116元。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三篇_上海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上海实施新版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上海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上海实施新版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2016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版《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那么新版有何变化?这个时候就是在对大家的“钱袋子”有什么影响?

问: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原来是20.92天的,现在变了吗?

答:新《办法》规定:计薪天数为21.75天,小时工资按日工资除以8小时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 ÷12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问:新《办法》增加了哪些“应支付”工资的情形?

答:1、管制、缓刑期间

新《办法》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缓刑的劳动者,继续在原企业工作的,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另外,新《办法》还明确,劳动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拘押或者其他客观原因,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不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另有规定或约定的除外。 2、隔离观察期间

新《办法》明确,在采取公共卫生预防控制措施时,劳动者疑似患传染病或病原携带者的密切接触者,经隔离观察后排除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上海加班费规定】

3、调解期间

企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引起劳动争议的,若企业该解除决定最终被劳动仲裁或人民法院撤销,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的,则企业应当支付劳动者在:调解(新增)、仲裁、诉讼期间的工资。需要明确的是,该工资的计算基数为解除前12个月劳动者本人月平均工资,且双方都有责任的,根据责任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问:听说新《办法》在“加班工资”这一块变化挺大的?

答:是的,新《办法》进一步明确,“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把加班工资也纳入其中。

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

的70%确定。

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 为全国最高

今年已有包括河北、江苏、上海、北京等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海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30元、重庆1500元、江苏1770元、北京1890元。上海以219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名列全国首位;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为21元。2015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3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3.5%。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这两个数字均有所下降,各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呈现出稳慎的特点。

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在7月初曾表示,考虑到人工成本上升对中国企业竞争优势的影响,在工资政策上可以适当做调整:“应该是适度放缓工资调整的频率、提高的幅度,合理把握,继续保持竞争优势。”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还是约束低收入者工资增长的制度。应避免拿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来评价整个社会工资的增长情况。“最低工资各地制定,主要考虑和经济增长速度相挂钩。工薪劳动者工资变化,最大的依据应该是劳动供求关系的变化。现在的情况,要用好最低工资的制度,让它更多回归成为约束低收入者工资增长的制度。”

上海2016年最低工资标准与五险一金的关系【上海加班费规定】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为19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每月到手工资不能低于2190元,但这并不意味着每月到手工资不低于2190元,就符合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列入工资总额,自然也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但是对于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项目,则各地规定不一。

上海明确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相比原国家劳动部的规定,本市将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也剔除在最低工资以外。但其他补贴如副食品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则可计入最低工资。此外,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也应从最低工资项目中剔除,其他如工龄津贴等,则不在剔除范围之内。 需注意,最低工资规定并未剔除每月发放的奖金,所以奖金可包含在最低工资中。但不管工资奖金的比例如何规定,职工每月实际到手的钱不能低于

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四篇_上海市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待遇一览表

上海市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及待遇一览表

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

附注:1、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2、医疗期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不包括休息日,节假日。

3、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4、本规定适用于2002年5月1日以后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沪府发(2002)16号文 沪劳保发(95)83号文

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超过6个月时,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按月支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附注:1、本人工资即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若无约定可按正常出勤月全部工资的70%作为计算基数。

2、病伤假期工资或救济金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病伤假期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参考资料:1、沪劳保发(95)年83号文 2、沪劳保发(2000)14号文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五篇_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2016.4.1)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沪人社综发(2016)11号

━━━━━━━━━━━━━━━━━━━━━━━━━━━━━━━━━━━━━━━

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从2016年4月1日起,本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现通知如下:【上海加班费规定】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20元调整为2190元。下列项目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8元调整为19元。小时最低工资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0日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六篇_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原《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作了修改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7日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参照执行。

二、本办法所称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工资等。

三、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四、企业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账户。

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五、企业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企业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六、企业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七、企业与劳动者终止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与劳动者办妥手续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对特殊情况双方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约定。

八、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企业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本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

十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企业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的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十三、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以本办法第九条确定的计算基数,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的15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

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以上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计件定额应通过一定的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企业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本条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上海加班费规定 第七篇_2015年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

2015年上海公司劳动合同解除及经济补偿

企业去哪网通过同许多求职者和就业者的接触,发现他们依然对《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了解较少或者即使有所了解但在正确理解认知上有很大偏差,所以自然联想到所谓“职场契约弱势群体”这个代名词,。不过在我们看来,这种现象的存在是不合理,因此作为一家不断革命创新的互联网型创业公司,我们有义务去改变这种现状。

1.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三条 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劳动者实际工资一般构成形式: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

①基本工资通常是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设定的底薪,一般未包括加班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待遇等。

②应发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获得的全部工资,包括了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

③实发工资是劳动者每月实际拿到的工资,通常会被扣减一些费用,比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所得税,扣伙食费、房租费等,劳动者实际到手的金额通常会比应发工资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应当以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而不是以基本工资、实发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仅仅是劳动者工资的一部分,显然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而实发工资并不能真实体现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比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都可导致实发工资低于劳动者实际的工资,显然也不能作为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

4.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5.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

者加付赔偿金: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②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③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④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417174/

推荐访问:上海加班费计算规定 上海加班费的计算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