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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时间:2018-02-0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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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一篇_监委会主任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我是宁院村监委会主任赵世平,我带领村监会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团结一致,现作如下汇报。

一、组织建设方面

村党组织十分重视监委全工作,村监会机构人员直接由村民代表选出,配备齐全的硬件设施,大大地提高了村监会的工作职能,每季度专门开会研究讨论改进村监委会工作,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目前,村监委会组织键全,成员分工明确,组织活动正常开展。监委会履行职责,准时列席村两委重要会议,台帐记录准确及时,深得群众信任。

二、管理制度方面

经过近年的不断坚持和努力,我村监委会逐步建立了清晰完备的管理制度,并坚持认真执行,落实到实处。先后建立完善了学习制度、情况分析制度、集体议会制度、督查讲评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和工作报告制度,从而有效提高了班子成员的学习能力及自身素质,改进工作态度和方法,增强了班子的内部凝聚力,通过群众监督与自我批评的方式始终保持班子的先进性与活力。

三、村两委廉勤与村级财务监督方面

我村监委会积极发挥作用,对村两委执行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进行监督,其中包括违章建筑的拆除,农居点的建设,环境整治与农村筹资筹劳赘用的收缴等重点事项。同时,认真对照村干部廉勤自律十项规定对村干履行职责,依法办事进行监督,建立便民服务室,安排村干轮流值班,井不定期抽查,在方便群众的同时也增强了村干的服务意识与责任心。

在村级财务监督上,我村监委会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检查本村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对本村近—阶殷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审核,井对群众关心的财务管理问题予以解释,其中重点监查工作有筹资尊劳的用工问题等。

四、村级重大事项与党务村务公开监督方面

依据相关规定,我村监委会对村级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在村基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验收审核和资金拨付追加等情况中发挥积极作用,保证了村公共服务中心的建造落成,村集居点建设和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监督村务党务公开的工作中,我村监委会认真审核党务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督促村两委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同时认真征求村民对村务公开和民

主管理的意见建议,有力促进了村监委会的工作。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村监委会还有很多不足。由于缺乏足够经验,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瑕疵,与群众的联系沟通不够,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后段工作,我们将继续发挥基层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为我村又好又快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二篇_监委会主任述职述廉报告

述职述廉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于2013年当选我村监委会主任一职,现将我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扎实推进工作,充分履行监督职责。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职责。一是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二是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三是对村级事务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后的监督。

二、奉公守法、严肃党风

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我严格按照程序审查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仔细审查每一笔账务,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同时注意收集村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村的村务更加的公开化、透明化,起到了监督村务、财务的重要作用。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工作方法有待加强。在工作中委员们只注重对村“两委”工作实行监督,而没有从实际情况出发,考虑工作的难度和工作的方法,在对一些工作进行监督的同时,没有认真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方法有待加强。今后一定勤奋学习,多掌握一些

理论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述职人:XXX

2015年10月28日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三篇_监督委员会

关于在全市建立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监督,提高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意识。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整体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村(社区)建立监督委员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村的有机统一,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组织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既保证党的领导又保障村民自治权利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村级民主监督的运行机制。建立一套依据充分、设置科学、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村务和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

(二)培养村级民主监督的精良队伍。培养一支政治觉悟好、道德品质优、群众威信高、真正代表村民利益的监督人员队伍,为民主监督工作提供人才和智力保证。

(三)实现惩防体系向村级组织的延伸。初步形成以村级监督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四)促进农村社会的发展与和谐稳定。逐步形成村民权益的自我保障机制,实现村级组织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协调运转,确保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

(二)坚持依法监督。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加强基层民主监督,确保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坚持民主公开。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并接受民主评议。

(四)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重点突出,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

四、组织形式

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等监督组织,成立监委会,统一名称为“**市XX乡(镇)XX村(社区)监督委员会”。

村监委会是村级监督机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

产生、授权实施监督,向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监委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村党支部提出,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报乡(镇)党委、政府批准,县(市、区)民政部门备案。

五、人员配备

村监委会由主任、委员共3至5人组成,村监委会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分设若干监督小组。村监委会成员中,应当有老党员、懂管理和财务知识的人员。

各乡镇可按照地域相邻、职责相近的原则,对村监委会实行联组管理。对集体事务较少的村进行整合,可以由几个村统一选举村监委会。

六、选举办法

村监委会委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每届三年。换届选举与村民委员会同期进行,可连选连任。村监委会选举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

(一)监委会委员条件。本村中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乐于奉献,且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长及其直系亲属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来投资业主代表或离退满三年的原村“两委”成员。

(二)委员候选人提名方式。村监委会委员选举可提名推荐

候选人,也可根据多数村民意愿,由村民或村民代表直接选举产生。

提名推荐候选人采取村党支部征求多数村民意见或村民代表单独及联合提名两种方式,实行差额制,候选名额为应选名额的120%。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审查同意后,提交村选委会选举。

(三)委员的选举产生。村监委会换届,采用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选举。新一届村委会班子选出后再行监委会委员选举。届中如出现缺职,由村民代表会议予以补选。采用村民大会选举的,需过半数选民参选有效;采用村民代表会议的,需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代表同意有效。

选举时,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式,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得票数相等不能定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四)监委会主任的产生。1、在监委会委员选举得票居前三位的当选人员中,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推荐一名监委会主任候选人,报乡(镇)纪委同意,交由当选的全体监委会委员投票表决,过半数人员同意通过的,当选监委会主任。2、监委会主任也可以通过村监委会聘任产生。

(五)罢免或撤换。一是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理由要求罢免;二是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或故意刁难村“两委”工作、民主评议

满意票不到与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要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罢免或者撤换监委会成员,由村党支部形成决议,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村委会如不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可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督促召开。

表决罢免的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党支部主持,乡(镇)纪委领导参加。在应参加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参加前提下,达到与会人员一半以上同意的,表决有效。经乡(镇)党委、政府核准后,由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责令其辞职,空缺人员按程序补选。

七、工作机制

村监委会对村“两委”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公益事业建设管理等进行监督,直接对乡(镇)党委、政府、纪委负责。

(一)工作方式。一是督促村务公开;二是质询“两委”决策;三是监督村务管理;四是评议“两委”干部。

(二)工作途径。分工联系本村十分之一的户,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遇重大、紧急情况可由监委会主任提议临时召开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监委会主任列席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碰头会,监委会成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村民代表会议、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测评会议,参加村务听证会、招投标活动、财务审查和“三资”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实施,参加社会矛盾和热点、难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四篇_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选举办法

根据民主监督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本次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村民代表投票差额选举5名监督委员会成员,其中主任一名。

二、采用直接差额选举办法,由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设投票箱、私密的方式进行。选票分主任选票和委员选票两种,主任选票和委员选票选票候选人名单均按姓名笔画为序排列。村民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的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的后面的空格内天上自己要选的代表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o”,只写姓名不画“o”的无效。选举时,必须亲自填写选票。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填写的,可以委托他人填写,但接受委托不得超过1人。选举工作人员不得引到填写选票,不得代写选票。

三、选举时有选举权的村民代表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多余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等于或

少于发出的选票,选票有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多余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无法辨认,不按规定地方和符号填写选票,以及出现不严肃的文字、图案的选票作无效票。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四、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选村民代表过半数选票的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五、当应选名额不足时,举行第二次选举。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代表多于三分之一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参选代表多于三分之一选票的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六、本次选举设监票员1人、计票员2人,由村“两委”推荐人选,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监、计票工作人员。

七、投票次序:先由监、计票人投票,再依次投票。

八、公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计票结果(按选票上候选人顺序宣读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数)。

九、本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十、本选举办法由村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上、中、下旬集中办公时间合计不少于3天,由主任负责召集,学习有关文件资料,研究重要事项,履行监督职责。

二、公章仅限于在履行监督工作职责时使用,不能代表村支“两委”使用其他职权,由主任、委员“双人双锁”保管。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结合本村实际,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确保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有序、高效运转。

四、实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月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建立工作记录薄,每月应将上月工作情况简要报告镇纪委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宣传村“两委”工作,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因健康原因或外出等其他原因短期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应指定其他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临时代行其职责。

七、村务监督委员会应积极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在监督村“两委”工作的同时,要自觉接受村支部的领导。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保障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做到“六有”:有人员、有办公地点、有牌子、有章印、有工作制度、有履职记录。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村务决策、执行情况。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非涉密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两委”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四、村级资金开支、集体资产的承包、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投标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五、村务公开内容徐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后方可进行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保证公开的及时性和真实性。

六、村“两委”上报计划生育指标审批、民政事务、基本建设等事项,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签署意见。

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施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必须有利

于“两委”正确决议的实施,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会议召开人。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所有成员到会,过半数成员出席方能举行。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表决重大事项,若遇票数相等或观点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时搁置议题,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行议决。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要记录在工作记录薄中,经主任和与会员签字,作为村级档案保存、备查。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五篇_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

居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

居民监督委员会不参与居委会具体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独立行使监督权,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监督党和政府有关政策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2、对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

3、对社区人员享受低保、高龄补贴、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4、监督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完善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资金合理利用;

5、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区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居务、财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进行公开;

6、对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自聘人员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反映居民的意见或建议;

7、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

8、完成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居民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权利

1、列席居民委员会会议,了解掌握居务决策、执行过程;

2、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有权要求居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做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资料;

3、收集、整理居民对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复居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督促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工作人员改进工作;

4、对居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决定的事项,有权提请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5、发现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存在违规行为、损害居民利益行为,情节轻微的,可以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可以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6、提请审计,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提请对社区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费,捐资捐款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依法依规可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利。

组织机构 :监委会人员名单

规范完善村民监督委员基本工作制度

居民监督委员会在原有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充实、规范和完善以下基本工作制度。

(一)民主管理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监督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二)联系居民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分片联系社区居民,定期上门走访,通过社区网站、微博、论坛等途径,听取居民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公作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掌握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工作列会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定期召开,研究居务监督事项,评议、小结监督工作。每次会议应认真、全面、如实记录,建立档案,以备查阅。

(四)报告工作制度。居民监督委员会每半年向乡镇(街道办)纪委、社区党组织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每年度向社会居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

(五)民主测评制度。每年由社区党组织组织居民代表会议对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一半,提请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表决,终止其成员资格,并按照有关程序补选新的成员。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六篇_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推荐人选统计表

纪检委员、监委会主任推荐人选

统 计 表

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七篇_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办法

(2011年4月24日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省纪委《关于做好2011年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镇海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村监委”)选举办法。

第二条 村监委由 3 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由村党组织成员担任。设委员 2 名,为便于开展工作,成员中必须有一人以上熟悉或长期从事村级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第三条 村监委每届任期三年,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监委选举工作与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统筹考虑、同期举行,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第四条 村监委的选举工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第五条 村监委成员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

(2)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3)热心本村公共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懂村级经济管理,熟悉基层各项涉农政策,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能正常履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提名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未满5年;

(2)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监委会主任谁来选人】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无法正常履职的。

第七条 村监委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除兼任村监委主任的村党组织成员本人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的其他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监委成员,村文书、村报账员不得兼任村监委成员及其下设机构的人员。

第八条 村监委实行有候选人的等额选举,其成员初步候选人由村党组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村党组织成员中的一人须列为主任候选对象。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任职条件组织初审合格后书面报街道党工委,经街道党工委和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正式选举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需在选举日3天前张榜公布。

第九条 村监委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采用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等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设投票箱集中投票,公开唱票、计票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 村监委选举,参加会议的村民代表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会议有效。

第十一条 村监委委员选票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为序排

列。

第十二条 村民代表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的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无效。另选人必须符合职位任职条件。

第十三条 正式选举设监票人1人、计票人2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从不是候选人的村民代表中推荐人选,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监委成员正式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第十四条 正式选举时,选票由村民代表本人填写,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候选人之外的村民代表代写,代写人不得违背、泄露选民本人意愿。不到会的村民代表不能委托他人填写。选举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第十五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该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无法辨认和不按规定填写的选票视作无效票。

第十六条 选举投票及公开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计票结果(按选票上候选人顺序宣读每个候选人的得票数),最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予以张榜公布。选举结果应报街道党工委和区纪委备案。

第十七条 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村民代表半数以上选票,始得当选。

第十八条 如当选名额不足时,不作另行举行。

第十九条 选举结束后,上一届村监委应当在新一届村监委产生之日起10日内进行工作移交。新一届村监委必须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村监委成员责任分工,根据本村实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研究制订村监委任期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

第二十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取消其本届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经街道党工委同意,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选举办法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选举办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如遇本办法规定以外的事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讨论并报街道党工委研究后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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