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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传染病传报

时间:2017-11-30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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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一篇_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最新法定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根据其传播方式、速度及其对人类危害程度的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截止到2014年,目前法定传染病共计39种,其中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6种,丙类传染病11种。

(一)甲类传染病 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 2种:鼠疫、霍乱。

(二)乙类传染病 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

26种: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菌病、炭疽、流行性乙型脑炎、肺结核、血吸虫病、疟疾、登革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

(三)丙类传染病 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

11种: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丝虫病、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包括甲型H1N1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报告【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调整部分法定传染病病种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28号)将人感染H7N9禽流感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将甲型H1N1流感从乙类调整为丙类,并纳入现有流行性感冒进行管理;解除对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

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报告。

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二篇_传染病分类和报告时限

传染病分类和报告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法定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 39 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甲型H1N1流感(新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新加手足口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注:我国法定传染病有哪些(最新调整新加甲型H1N1流感总共39种)

甲类传染病是要强制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要严格管理的,丙类传染病是要监测管理的。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应及时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卫生防疫机构则应按不同种类的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隔离、预防、控制等措施,管理好传染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城镇2小时内,农村6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同时应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疟疾的病原菌携带者时,城镇应于6小时内、农村应于1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12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甲型H1N1流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三篇_传染病及其报告时限

传染病分类和报告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简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共三类37种。

甲类传染病2种,包括: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5种,包括: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0种,包括:流行性感冒(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爆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传染病防治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获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要同时进行网络直报,直报的信息由指定的专业机构审核后进入国家数据库。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应采用最快的通讯方式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报送属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专业机构,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卡》的专业机构,应对信息进行审核,确定真实性,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同时以电话或传真等方式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四篇_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传染病分类及报告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7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规定,我院位于城镇,法定传染病的报告内容、报告时限应为:

一、法定传染病报告内容及时限: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甲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送控感与职工保健科。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甲型、乙型、丙型、戍型、未分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皮肤炭疽、未分型)、痢疾(细菌性、阿米巴性)、肺结核(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伤寒(伤寒、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Ⅰ期、Ⅱ期、Ⅲ期、胎传、隐性)、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间日疟、恶性疟、未分型)。

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送控感与职工保健科。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送控感与职工保健科。

重点监测疾病:不明原因肺炎

另附加:结核性胸膜炎也要网上直报

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五篇_2015传染病报告制度

第1篇:传染病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确保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

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

甲类传染病2种。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

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括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⑨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第2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3、各科医生应认真及时填写传染病卡片,并在传染病登记本上登记后,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传染病检查员每日对疫情情况进行检查审核,立即网络直报。门诊医生要认真逐项填写目诊日志,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业、现住址、发病日期、初诊、诊断日期等不得漏项,字记清楚。并用红笔注明“报卡”。住院医师应在住院患者出入院登记本上用红笔注明“报卡”。化验室、放射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防止漏登、漏报。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12小时内网络直报。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9、如发现传染病漏报l例要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50元,传染病登记不认真或迟报疫情者,予以通报批评。

10、感染办公室要对传染病情报告工作进行检查,定期向相关科室、部门反馈情况,改进工作。

第3篇: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士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第4篇: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

学校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学校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学校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责任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学校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学校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七、学校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教室、宿舍要经常通风,设置防蚊灭蝇设施。食堂要讲究卫生,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八、学校坚持晨检制度,每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情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

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六篇_2015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第1篇: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一、组织机构职责

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与机构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卫生行政部门。

1、负责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传染病信息网络报告系统,并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条件。

2、定期组织开展对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工作监督检查。

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

4、卫生部及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全国或各省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可增加传染病监测报告病种和内容。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协助卫生部制定相关标准和方案。

(2)负责全国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重大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和应用性能的改进与完善,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全国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6)开展全国传染病信息报告的考核和评估。

2、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业务管理、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实施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和相关方案,建立健全传染病信息管理组织和制度。

(2)负责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和反馈,预测传染病发生、流行趋势,开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质量评价。

(3)负责本辖区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维护,提供技术支持。

(4)动态监视本辖区的传染病报告信息,对疫情变化态势进行分析,及时分析报告、调查核实异常情况或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

(5)负责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分析相关数据备份,确保报告数据安全。

(6)开展对本辖区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和评估。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履行以上职责的同时,负责对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其他责任报告单位报告传染病信息的审核;承担本辖区内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报告的传染病信息的网络直报。

(三)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报告和登记制度;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信息报告培训;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的调查。

(四)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应对献血员进行登记,发现HIV抗体检测两次初筛阳性结果的,应按传染病报告卡登记的内容,在本规范报告时限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二、传染病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三)填报要求。

1、传染病报告卡填写

《传染病报告卡》(见附表)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也应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2、病例分类与分型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阳性检测结果仅限采供血机构填写。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3、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

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4、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现场调查时发现的传染病病例,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报告卡;采供血机构发现HIV两次初筛阳性检测结果也应填写报告卡。

1、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在规定的时限内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属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收集和报告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信息。

3、军队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应当按照本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管理按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

、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无网络直报条件责任报告单位报送的传染病报告卡后,应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要求报告。

三、报告数据管理

(一)审核。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逻辑错误等检查,对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管理人员每日上网对辖区内报告的传染病信息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报告信息及时反馈报告单位或向报告人核实。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日进行报告信息审核时,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的报告信息,应立即调查核实,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进行确认,对误报、重报信息应及时删除。

对于其他传染病报告卡,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对无误后,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对报告信息确认。

(二)订正。

在同一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报告病例诊断变更、已报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该医疗卫生机构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

转诊病例发生诊断变更、死亡时,由转诊医疗机构填写订正卡并向病人现住址所在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调查核实现住址查无此人的病例,应由核实单位更正为地址不详。

实行专病报告管理的传染病,由相应的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排除病例时及时订正。由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订正过的病例需要再次订正的,应通知专病管理机构或部门再次进行订正。

(三)补报。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四)查重。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每日对报告信息进行查重,对重复报告信息进行删除。

四、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1、疫情分析所需的人口资料使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基本信息系统》的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每日对通过网络报告的传染病疫情进行动态监控,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按周、月、年进行动态分析报告。当有甲类或按甲类管理及其他重大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随时作出专题分析和报告。

市(地)和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工作需要,建立地方疫情分析制度。

3、用于对外公布的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死亡数按审核日期和现住址统计。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将疫情分析结果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反馈到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年应向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反馈上年报告的个案数据。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将辖区内疫情分析结果反馈到辖区内的医疗机构。

5、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及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等未治愈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离开报告所在地时,应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其到达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疫情。

五、资料保存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收卡单位保存,原报告单位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档案管理。

六、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辖区内信息报告系统用户权限的维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加强对信息报告系统的帐户安全管理。

(二)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各地应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使用制度。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zhèng fǔ 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七、考核与评估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本辖区内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并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指导与考核。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围,定期进行自查。

甲类传染病传报 第七篇_2015门诊工作制度

第1篇: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9、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礼貌、耐心解答,简便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0、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认真填写门诊日志,详尽记录门诊病历,规范开具处方及多种检查申请单,认真执行疫情报告制度。门诊部定期组织检查门诊医疗质量,将评价结果上报医务科。

11、加强候诊工作,诊疗区禁止吸烟和吃零食,保持环境清洁、安静、秩序良好。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宣传工作。

12、门诊大厅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生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第2篇: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由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并确定一位主治医师协助领导本科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办公室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办公室共同协商。

3、门诊医护人员要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4、遇有疑难危重病员或两次以上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专科会诊,必要时报请门诊部主任组织专家会诊。

5、对高烧病员、危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应安排提前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规范》填写门诊病历,要求简明扼要,准确完整,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接收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坚持首诊负责制,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期间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等知识的宣教工作。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合理检查,科学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4、转上级医院的病人,要简要介绍病史、病情及诊治经过。

门诊挂号室工作制度

1、普通门诊病员,应先挂号后诊病。

2、挂号室分科挂号,于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停诊前半小时停止挂号。

3、除门诊部办公室或医务部外,任何人无权通知限号或停止挂号。遇有临时限号或停止挂号,均应以文字形式公布于众。

4、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就诊日期等。

5、同时就诊一科以上,须分别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每班帐目要清楚,现金收费应依规定按时上交。收钱时要唱收,找钱时,先给钱后给号,嘱咐病员当面点清。

8、挂号人员要做到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扶老携幼,多方照顾老、弱、残。

门诊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检查考核门诊部的工作,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

4、定期召开门诊例会,按时讲评考核结果,整顿门诊秩序,改善服务态度,方便病人就医。

5、负责组织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6、领导门诊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并定期考核检查。

7、接待门诊方面的来信、来访,把有关事情及时向院长反馈。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门诊主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指导并参与门诊医疗、预防、保健、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危重、疑难伤病员的门诊、会诊和抢救,解决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

3、杂疑难技术问题的能力,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

4、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开展科学研究,总结经验,撰写学术论文。

门诊部副主任医师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按分工履行主任医师职责的相应部分。

门诊主治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的领导和正、副主任医师指导下,分担门诊医疗、预防、教学和科研工作。

2、参加专科门诊工作及门诊科间会诊工作。

3、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解决较复杂、疑难诊疗技术问题;实行首诊负责制,根据病情,确定病员门诊或住院治疗。

4、发现疫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担任临床教学及进修、实习生的工作。

6、指导本科室在门诊的下级医师的工作,监督检查门诊病历、处方、检查申请单的书写及病员登记工作;检查本科门诊工作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7、协助安排好节假日值班。

8、按时出席门诊部组织的会议,掌握门诊动态,随时向科主任汇报门诊工作。

9、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门诊医师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门诊、会诊和危重病员的抢救工作,实行首诊负责制;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各种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件,及时做好医疗、预防等各种登记。

3、及时掌握病情,对传染病人要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隔离,填写传染病卡片,不漏报、不错报、不误报。

4、参加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门诊工作。

5、做好防病治病、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咨询宣教工作。

门诊部挂号员职责

1、在门诊部主任及组长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做到礼貌热情,有问必答。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门诊病历首页上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要求字迹清楚,不出差错。

4、挂号员必须提前做好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各科挂号券、初诊门诊病历、挂号收据等。

5、收款时唱收唱付,票证收据当面点清,不出差错。

6、挂号金额每天由挂号室组长向财务科交清(附有关票证),换回挂号收据以备次日用。

住院处工作制度

1、入院患者统一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求工作人员态度和蔼,接待热情,有问必答。

2、办理入院手续时,要认真核对门诊病历与住院证,及时联系病区。对可以入院的应详细填写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簿;对一时不能入院者要耐心解释,对入院患儿要问清陪送者与患儿的关系。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使用现金的患者住院时,根据病情按规定预收住院费及血费,现金收费要唱收,现金收据当面交付,并说明用途,所收现金一律按规定上交财务部。

5、对再住院患者,应与病案室联系,查找原住院号。

6、对已办住院手续的患者应立即通知病区与接诊室,并告知患者除餐具及生活用具外,多余的衣物、公文、公物、qiāng支弹药、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一律不准带入病区。

7、住院处24小时值班,要求值班者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保持室内外卫生。

住院部入、出院工作制度

1、患者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所开的住院证以及门急诊病历、支票(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押金)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由住院处建立住院病历,认真填写病历首页中应填内容,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填好入院卡片及住院登记簿,通知有关病区及接诊室。

3、接诊室接到病人及病历,即进行测体温、体重等工作,然后护送至病区。

4、患者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签写出院证,并告知患者或家属。当患者决定出院时,由护理人员整理好病历交至病案室。结帐后住院收费处将盖章的出院证交给患者或家属,再到病区由护理人员验明并点收医院物品后方准出院。

5、病员出院后由病区通知住院处。

接诊室工作制度

2、入院患者由住院处办理手续,要认真核对病历与住院证,建立住院病历,填写入院登记本,危急患者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3、首诊护士接到患者及病历,即测量体温、脉搏、血压、体重、身高,楣栏项目填全,必须为患者提供患服,然后送至病区。【甲类传染病传报】

4、平车、轮椅本班用完后,及时处理干净。

5、接诊护士要主动、热情,运用心理学知识,使患者减轻精神负担。

6、与病区搞好协调关系,患者一经送达病区应及时进行处理。

7、患者出院后到接诊室退还患服。

住院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住院部的收治、接诊、财务、病房服务、协调床位和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住院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押金收取、患者费用、出院结算和接待患者咨询工作。接收大批外伤、中毒或其它自然事故患者入院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住院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工作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整顿住院秩序,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住院,严防责任事故。

5、负责接待和处理住院方面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6、贯彻有关财务会计的法令、制度,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定期检查物价情况。

7、按时清理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呆帐。

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1、在住院部主任领导下,负责收入病员工作。

2、住院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随时宣传住院的注意事项及制度等。

3、住院处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和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校对入院证件,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入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位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的慢性病患者,必须由住院处收取押金,无押金不予接待。

6、收付住院押金和饭票时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所有现金必须按《会计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

住院处记帐、收费人员职责

1、在住院部主任、账务部主任双重领导下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收费标准,合理收取住院押金。

2、负责各项住院会计事务处理,做到科目准确,数字清楚,凭证完整,装订整齐,日清月结,报表及时。

3、及时正确地编制住院报表,做到账表对口,并认真分析,有情况,有说明,经主任核准,按时上报。

4、经常检查收入情况,分析病员负担升降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向领导反映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核对总计金额。

5、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病人欠款。

6、管理好会计档案,保管好收费单据和留底资料。

7、做好计算机维护保养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分的《会计职权条例》和有关规定。

接诊室护士职责

1、在门诊护士长及科室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接诊,并护送病人至病房。

3、负责做病历,检查生命体征体重并准确记录于病历上。

4、护送急诊、危重、绿色通道病人,途中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保持各种管道通畅,对危重病人应提前送至病房诊治,后书写病历。

5、维护接诊秩序,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6、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发生。

8、负责患服发放、回收、保管及现金押退工作。

预防保健部工作制度

1、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网,培训和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水平,做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2、做好本院职工保健工作,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规定,为职工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负责职工疾病的诊治、病假、会诊、转诊等事宜,定期组织院内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查体工作。

3、按医保中心要求,做好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工作。并在实施此项工作过程中,建立管理组织和工作制度,落实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健全审批制度,特殊疾病鉴定制度,制定医院对科室及医务人员在医疗保险中医疗行为规范及考核办法等,使医疗保险服务有序进行。

4、贯彻执行涉老服务工作的政策和制度,负责离休干部保健和健康查体工作,为离休干部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5、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院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树立新型婚育观念,为职工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6、协助上级放射防护机构宣传、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卫生防护条例》。完成本院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工作,对放射装置和放射场所定期监测、检查,做好放射治疗及影像的质量监控。

7、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做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工作。定期对医护人员培训、考核,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传染病的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8、主动督导布置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做好健康教育卫生防病宣传计划、档案、总结等文字资料工作。

9、贯彻院内外相结合的预防保健方针,搞好人群健康查体。

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展广泛深入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2、委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实际困难,为基层排忧解难,并全面掌握片内计划生育状况。

3、建立健全育龄职工各种计划生育帐、卡,完善信息化管理、计划生育工作,做到统计报表准确,上报及时,实现科学化管理。

4、月访视制度。委员每月要与片内育龄妇女见一次面,了解孕情及婚孕情况,每月底上报保健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例会制度。计划生育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委会,委员分别汇报各片工作情况和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6、加强重点人管理,及时和科室取得联系,杜绝大月份引产,确保人口出生计划的落实。

7、医院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综合考核内容,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度。

8、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酌情随时召集不同形式会议,解决临时出现的问题。

急性驰缓性麻痹(afp)报告制度

1、各科室要强化消灭脊髓灰质炎意识,认真执行急性驰缓性麻痹(afp)报告制度。

2、儿科、神经科、针灸科等重要临床科室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afp的监测和报告工作。

3、加强对临床医疗人员及其他有关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系统地了解消灭脊灰的意义、afp病例的定义、报告程序及采便要求等知识和技术规定。

6、对于工作不负责,漏报、迟报和不报疫情而造成脊灰扩散蔓延的,对有关人员和科室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责任。

附:14种afp病种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症(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急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软瘫、高钾软瘫,正常钾软瘫)

(10)肌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变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平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肌体麻痹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2、发现乙类传染病,将患者转传染病院治疗,要求在12小时内逐级报到防疫站,患者走后做好终末消毒工作。

3、发现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需电话报告预防保健部。

4、发现肺结核患者需填写转诊单、转诊登记本及传染病报告卡,然后将患者转结核病防治所诊治。

5、各类传染病明确诊断后,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完整(必须写清家庭详细住址,15岁以下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传染病报告卡”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准确报预防保健部。发现传染病漏报者,要及时补报。

6、各科室医务人员都是法定疫情报告人,要求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法必依,发现传染病即按规定程序逐个登记,不迟报、不漏报,并要做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7、主管科室严格登记、编目,随时核查门诊登记,并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8、疫情报告纳入考核制度,与科室奖金兑现。门诊日志、住院登记和化验登记、疫情报告卡项目登记不全者,缺一项扣奖金5元,漏报、迟报一例传染病扣奖金50~100元。

9、对于不执行本制度者或违反规定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等不良后果的科室及个人,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附:甲、乙类传染病病种26种

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4种:病毒性痢疾、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鲁氏菌病、炭疽、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新生儿破伤风、肺结核。

肺结核病转诊制度

根据市、区肺结核病控制项目对肺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特制定肺结核病转诊制度,值班医生务必遵照执行。

1、按照结核病归口管理的要求,本科备有肺结核患者的转诊报告单。

2、建立转诊患者登记本,对转诊患者要认真填写好患者姓名、性别、患病时间、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

3、值班医生发现肺结核患者,要及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门诊治疗,不准截留患者治疗或转住其它医院。

4、在肺结核患者转诊的同时,还必须填写疫情报告卡。

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1、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及放射工作管理人员要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放射卫生防护条令学习,要依法进行工作。

2、新毕业、新调入放射科、放化疗科、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健康查体、防护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章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3、从事放射工作人员每半年在本院进行一次体检,每两年到市职防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记入健康档案。

4、定期、不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组织健康疗养,定期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防护知识强化教育培训。

5、放射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计上岗,每两月更换测试一次,结果记入个人剂量计档案。没有剂量计监测结果不能参加职业性放射病评定。无故损坏丢失者由个人负责赔尝,不配戴个人剂量计,不准上岗。

6、新建、扩建、改建放射场所总务部必须履行预防性监督程序。更换新机器、购置放射源,医工科必须向保健部申报,办理使用许可证。

7、定期进行放射场所、射线装置及影像的质量监督监测工作。若不达标,需治理后方可从业。

8、保健部负责建立从业人员放射卫生档案、体检和更换剂量计等工作,进行放射防护知识的强化教育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9、医院放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放射科、核医学科、放疗科的放化射防护问题,定期进行检查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兑现。

预防保健部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和医保管理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技术和业绩考核,提出晋升和奖惩意见。

4、督促本部人员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5、负责本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与服务工作。掌握职工医疗动态、身体健康状况和休病假情况,适时提出保健措施。

6、负责唐山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管理工作,规范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保证医疗保险在医院有序进行。

7、负责市直离休干部医疗服务工作,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保健及家庭服务。

8、负责市领导的医疗保健工作,建立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97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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