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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17-10-28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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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一篇_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办公)

合同登记(备案)号: (S)

深圳市房屋租赁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受托他人代为出租或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通信地址: 邮 编: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房屋(间)编号为 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 人民币元(大写: )。

第三条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乙方应于:

口每月 日前;

口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口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口只满足条件之一。

口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口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篇_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付家私: )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

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订合同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 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

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

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不得借

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

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

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

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

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社会公德。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结构、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理、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

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十条:乙方租房期满迁出时,须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

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

之日起生效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篇_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电子版)

合同登记(备案)号:

深圳市房屋租赁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

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

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

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

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路 ,房屋(间)编码为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

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屋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号码: ;

第二条 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应天 年 月 日前交付首期租金, 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 日前;

□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

□每半年第 个月 日前;

□每年第 个月 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 租赁房屋用途: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租赁房屋 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的当

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 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篇_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深圳市房屋租赁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保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讯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区路座房地(间)编码为的房屋(以下简称租赁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

租赁房屋权利人: ;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大写:元)计算(实收),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每半年第个月日前;

□每年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取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它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本合同登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个月(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大写:元)。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

2、

3、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种,并在所选项□内打“√”)返还租赁保证金的方式及时间: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

2、

3、

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篇_2016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出租的__________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预租房屋情况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号/幢_______室_______(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_______出租实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房屋类型为________,结构为________。该房屋的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证:__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为该房屋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_________(已/未)设定抵押。

1.3 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的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二、租赁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出租房屋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房屋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总计为(_______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该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内不变。自第______(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4.2 乙方应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违约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庆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个月的租金,即(_____币)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5.2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_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6.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6.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归属及其维修责任由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七、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______日内返还该房屋,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币)向甲方支付该房屋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7.2 乙方返还该房屋应当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8.2 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9.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9.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装染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0.1 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内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0.3 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路性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0.4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5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10.6 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足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商品房预租以及按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租金的房屋租赁,不包括按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调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资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条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赁。

二、预租仅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建造,并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已经预售的商品房不得预租。

三、本合同条款中的[出租]或[预租]为提示性符号,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出租行为或预租行为。本合同作为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时,只能采用标有[出租]部分的内容;而作为商品房预租合同使用时,则[预租]部分的条款和补充条款中的“预租有关事宜”部分的条款。其他未标有[]符号的条款作为通用性条款,不论预租或出租都适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预租的,在该商品房竣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了房地产权征后,预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生效后该合同内的原预租条款履行完毕。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资源局和深圳市工商管理局根据《深圳市房屋租赁条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试行)。其合同条款均为提示性条款,供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条款予以明确。

六、本合同签订前,出租人应向承租人出具房地产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预租人出具预售许可证。并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其中将房屋出租给外来流动人员的,出租人还应出示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七、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当事人应按规定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其中,属房屋租赁的,应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属于商品房预租的,外销商品房应向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内销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预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产权证,由双方当事人订立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后,再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扣,当发生重复预租、出租、租赁期间房屋转让或设定抵押后被处分等事实时,可以对抗第三人。

八、凡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证明等有关文件办理登记备案。

九、房屋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

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购买

十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当事人参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赁关系由经纪机构代理或居间的,则租赁当事人应当要求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页签字、盖章。

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 深圳 市 南山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人民 币 仟 佰元整,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房屋押金 人民 币 万 仟 佰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约或致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余额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四条:交租方式为每月一次,即 人民 币 仟 佰元整。每次交纳房租为当月 日

前。乙方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部分*1%/天)加收滞纳金。

第五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视管理费及卫生

费等均为乙方负责。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5 天的。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提前一个月提

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续租周期默认为一年,月租金依市场行情另行商议,其他合约内容不变。续租以下一租赁周期的第一月租金支付、确认为生效。

3、租赁期满或终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家俬以办理结清手续。若终止满

三天,乙方家俬仍未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迁出时,必须将所有钥匙、1

卡证等如数交还给甲方。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未满时解除合同,

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功能。

第七条:乙方使用房屋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有关系列规定,严格遵守

社会公德。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室内及周边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安全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如故意或过失所造成毁损,应负责修茸恢复原状,赔偿经济损失。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第七条:如发生不可抗力,政府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

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本合同所列及未列各项费用,均不含税,也不能提供租金等相关费用发票。如有相关

税费发生,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若乙方违反合同所约束的条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房屋使用权。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签字(名)之日起生效

用,均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室内主要附属设施、表底及其他:

1、电器:空调*2、冰箱、彩电、洗衣机、厨卫全套、有线及网络等设备;

2、家俱:衣柜*2、床*2、沙发、餐桌+4椅、茶几、电视柜、鞋柜等;

3、表底及其他:水、煤气/月、

有线电视 /月,电话网络、卫生费等以实际发生计算;交付钥匙 把、门禁卡 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号,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租赁住房。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 千 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按(月)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六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乙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3.供暖费;

4.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房屋押金

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明确表示不租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租房款及押金。

1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三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2

深圳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人(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租给乙方使用。(付家私: )

第二条:乙方租用房屋时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租赁房屋只能作住宅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

功能和屋内设施,更换设施需经甲方同意。

第四条:该出租房的租金为每月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签订合同时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房屋押金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押金属乙方所有,如乙方违反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租约期满结算后退回给乙方(不记息)。

第五条:交租方式基本为每月交一次, 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每次交租为当月 日前交纳房租。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交付方式双方约定,如有拖欠租金,每月按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拖欠租金 天以上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另扣除押金。

第六条:1、租赁期间,每月的管理费、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电

视管理费及卫生费均为乙方负责。

2、租赁期满,乙方须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如有需续租须提前三

十天与甲方协商。

3、合约中止,乙方须迅速搬走全部属于乙方的物品以清手续,不得借

故不交门匙,故意阻滞时间,若合同期终止满五天,乙方物品仍未

搬走,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4、租期未满,甲乙双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若有特殊原因需要在租期

未满时解除合同,当事人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甲方违约,甲方双倍赔偿租房押金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

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押金。

第七条: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乙方代理维修,如甲方不作维修,又

不委托乙方代理维修,所造成房屋毁损的,乙方则不需要承担负责。

第八条:乙方使用房屋和屋内实施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特区

有关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8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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