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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时间:2017-10-1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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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篇_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总目录‡(征求意见稿‡第三次修订

一、总则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三、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

四、收支执行与曰常管理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

六、项目调整、撤销与验收结算

七、信息共享与定期报告

八、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九、绩效考评

十、附则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与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行政监察法‣、•政府釆购法‣、•招投标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部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预算安排的以及政莳蚀融资借款和各单位通过非税收入征集的(包括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中指定特定用途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性补贴等

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具体包括:国债资金,水利、公路等一般性基本建设资金,征地拆迁与移民安置资金,退耕还林、粮食、农资补贴资金,农业开发与土地治理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项目与扶贫资金,养老、工伤、医保、低保、救灾、农业保险理赔、助残等社会保障资金,政府融资借款、各级政府捐赠、援助资金,防洪保安与应急资金,计划生育抚育费、卫生保健、禽畜防疫与义务教育补助及校舍改造资金,安全生产与煤炭维简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与环保资金,家电下乡与扩大内需项目资金,廉租房建设资金,彩票公益金、价格调节资金,等等通过各种渠道安排的各类专项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按照是否需要进行再分配的原则,划分为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和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两大类。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的没有直接到单位、到

项目的专项资金。不需要进行再分配的专项资金是指:中央、省、市财政下达的及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定到单位、到项目的资金。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零基预算”的原则。打破“基数法”和部门所有的管理模式,实行“零基预算”管理。

(二)专款专用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必须按规定用于经批准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整合使用的原则。在不改变资金性质、用途的前提下,以政府为主导,以规划为引导,以产业为平台,以统筹为核心,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规范管理的县涉农项目整合办公室为主的新的运行机制。以优化配置财政资源,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提高财政资金整体效益。

(四)国库集中支付的原则。所有专项资金(除国家政策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外)拨付一般都应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资金拨付除项目管理费、前期费等资金可拨付到项目管理部门外,其它用于工程、货物、服务类等资金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承包商、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直接到村的单个建设项目资金,条件成熟的地区,县可以直接支付到村。

(五)打卡发放的原则。凡支付给个人的补助支出,一般应打卡发放到人,各级各部门在发放过程中不得强行代扣各种

款项。

(六)基建项目投资评审的原则。财政专项资金投资在1075元以上的工程预结(决算‡项目,必须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评审,未经评审不得开展工程招投标和办理工程结(决)算。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资金立项、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主管部门职责:县财政部门和业备主管部门按各自职能对专项资金的曰常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及其预算草案、可行性方案并向上级申报,组织项目实施并具体提出用款计划,按规定合理、有效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收集、汇总、定期报送资金使用管理信息;财政业备部门负责审核下达项目预算、组织调度财政专项资金,定期报告财政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佘和使用与管理情况等。

第八条监管部门职责: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活动全过程依法进行检查监督。涉及专项资金管理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应当向县政府报告。县财政专职I督柃杏局

监管的主要职责是:监管财政内部各业务机构曰常的收支活动,参与审核各单位银行账户立户、撤并的核批,专项资金

库存的稽查,项目库建设的督查,联合县监察局督查补贴发放项目的公示情况,参与预、决算的审核,机构撤并的清算监交等。工作重点是对一事一项问题在事前,事中开展内外督查,进行规范指导。县监察局监管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的招投标、大额支出的政府采购、基建完工的验收与预决算的投资评审、项目公示情况等进行曰常监管,全面落实政府追责制度。着重对违法、违规的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县审计局监管的主要职音是:按照县政府安排的年度专项资金审计项目,全方位地开展审计监督,对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和救灾、社保等重要领域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和绩效评审,着眼于审计结论的落实和审计成果的应用。

第三章项目申报、预算与审批一、立项申请

第九条县发改委、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应当公开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重点,以及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条件。

第十条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应受理。 第十一条县发改委、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于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当面或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应及时组织财政、项目建设资质管理等单位进行审查。投资数额较大、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当组织专家成立评审论证小组或者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对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二篇_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三篇_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草案)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受控并合规、有效使用,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经公司申请,由中央、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后下达到公司,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该资金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2,职责

2.1,财务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申报的资金预算编制、财务评价,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账户管理、使用审核、向政府职能部门支付报告提交、资金支付,负责建立项目资金专帐与凭证。

2.2,项目申报与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对外对上汇报、内外对接,负责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与督办,负责资金使用统计、台账建立、情况说明与总结,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与分析工作,负责项目验收准备各项工作、完成验收。

2.3,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内部加工、委托外协、

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以及协助外来施工、安装等。

2.4,公司高层领导: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等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会议决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董事长负责专项资金支出的最终审批。

3,管理要求

3.1,专帐管理:对各专项资金分别建立专帐,或由财政部门指定,单独核算,单独开支,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2,指定用途: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批复的计划与用途使用,不得擅自变更批复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

3.3,资金配套:公司自筹资金按照批复要求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

3.4,专班负责:对项目实施建立领导小组和专班,指派公司级领导具体负责,保证项目按既定的要求实施,保证专项资金的有效、合规使用。

3.5,阳光运作:实施方案主动邀请专家论证、接收咨询,工程和大宗采购实行招标投标,所有工程和大宗采购有合同、有正规发票,工程建设推行监理制。

3.6,档案管理:对项目全过程收集和建立档案资料,包括项目申报、审批、设计、建设、监理、质监、施工、安装、采购供应、单项验收等各环节。

3.7,内部监督:公司财务部门、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审计人员均

有权有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公司定期或项目完工后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问责、整改、完善,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合规、有效。

3.8,外部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主动接受质监部门检查、主动送检,资金使用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管和检查。

4,专项资金的使用流程

4.1,订立合同:项目涉及的工程、大宗采购均应按规定实行招标、投标,一般物资采购或小型零星工程可采取比价办法处理;所有工程、采购、安装等均应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标的、技术要求、双方责任义务、验收办法、资金支付办法、质保期等内容。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合同须由董事长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有效。无有效合同的一律不得申请支付资金。

4.2,预付款与形象进度款:预付款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由项目专班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形象进度款须由工程实施工方提出申请、监理和专班现场人员审核、专班领导批准后,提交付款手续送批。最后一批款项的支付应在竣工验收之后。

4.3,分包的验收:分包工程按合同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由分包人提出,项目领导小组和专班、财务与审计人员、必要的外部技术人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专项评价、做出验收结论,验收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的依据。

4.4,尾款与质保金的支付: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符合要求的,可在质

保期满由项目专班或工程实施人提出申请,按程序审批后予以支付。

4.5,发票与审批:所有资金支付均须取得相应的正规发票,并取得董事长签批。无发票的或发票不合规、或者无董事长签批的,财务部拒绝支付资金。

5,项目验收

5.1,预验收:各分包工程、配套工程完工,由项目领导小组申请预验收。预验收的目的是系统检查、确认项目建设全面完工,具备试运行的条件。预验收由专班、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人员。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督查各分包单位整改。

5.2,竣工验收:项目试运行达到项目计划书的各项指标后。可以申请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项目的政府职能部门参加。

6,奖罚

比照公司《员工奖惩条例》的有关条款执行。

7,其他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表1:设备设施验收报告

表2:安装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表3:基建工程竣工预验收报告

表4:预验收申请书

表5:预验收问题整改通知书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四篇_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软财(2006)第8号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政府项目验收准则,特制订本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主要包括: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2)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①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②对各种专项资金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③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④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⑤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3)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①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跟踪、资金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②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部门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③项目承担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④其他各相关部门: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个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报、运营管理等。

4)专项资金管理流程:

①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②申请及报批:由项目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

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财务及项目执行部门。

③划拨及审批:获得相关批复文件后,由财务部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账户,并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④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部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及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或试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及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⑤监督:公司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同事公司财务部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公司各个监督部门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⑥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计划推进,按时完成建设(或试验)任务,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时由

项目管理部会同项目承担部门、财务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竣工(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按时准备好专项资金使用全城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评价材料,接受专项资金的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检查,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公司形象及利益。

二.财务验收资料管理

1)预算执行

根据政府项目财务验收准则,对于设备采购、材料费采购、外协开发费、测试费、认证费等预算科目,确保每一笔专项资金支出的采购合同、采购发票和记账凭证等三证(原件、复印件)齐全;对于特殊支出如场地使用费、场地维护费、固定电话费、水电费等预算科目,原则上按照项目人员数量与部门(公司)人员数量的比例分摊,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计算依据。所有预算执行数据均按预算科目整理成册,以备检查、验收和存档。【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产业化指标

根据政府项目财务验收准则,对于产业化项目,确保相关产品、技术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记账凭证等三证(原件、复印件)齐全,并装订成册以备检查、验收和存档。

三.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2006年11月20日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五篇_2015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1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九、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十、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政部门不予结算。

第2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三、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四、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五、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六、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第3篇: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盱眙县水务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为提高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务管理,统一报销程序及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局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申报制度

(一)水利专项资金由水务局业务部门负责申报。

(二)水利专项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局有关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jú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

第二条水利专项资金的使用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物质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

(三)水务局防汛专项资金一律由jú长一支笔审批,要求实行县级报帐制度的,由项目建设单位填报资金申请表,经水务局业务部门审核后,报送财政审批由财政下拔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水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一)公示制度。对于水利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工程实施前项目单位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5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竣工后需由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四条水利专项资金财务支出制度

(一)项目承担部门或个人和财务人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保证项目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工程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将适当调整取消补助款。

(三)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四)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财务章。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五)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报销用的发票必须按局财务规定办理:经手人签字,证明人签字证明,财务审核后报jú长审批。

第4篇: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

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

二、权力行使依据

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15〕91号)执行。

三、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

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六篇_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一)

一、项目目的及意义简述

云南具有发展天然橡胶产业的独特优势,橡胶树优良品种的选育和推广是促进天然橡胶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措施。系统地收集、保存、鉴定及利用新种质,是培育橡胶优良品种的基础。收集、保护和鉴定引入品种的主要农艺性状,可以直接筛选出一些适应当地生态条件的橡胶树新品种,对研究橡胶树遗传多样性、性状遗传规律及选育新品种也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在云南省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指导下进行胶木兼优品种的胶乳生理测定,鉴定12个品种的胶乳代谢类型,制定相应的割胶制度。

2、保护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面积为204亩,4907株。鉴定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和抗逆性。

通过对各品种的产量、生长量、抗寒性等主要农艺性状的比较分析,筛选可以大面积推广的橡胶树新品种。

三、资金使用情况

“胶木兼优适应性试验试种保护”项目20**年度资金到位5、0万元,使用项目资金5、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万元(见明细表)。项目资金严格按预算安排支出,不存在挪用资金行为。

四、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于20**年1月13日召集所有试验区的相关技术人员,在德宏瑞丽市进行了项目协调,布置了相关工作任务。

2、保护了景洪农场12个胶木兼优品种的适应性系比区,对热垦525、热垦523两个生长较快的品种进行了预割。进行了扶弱、内壁挖水肥沟、施肥、除草、砍岜压青、修枝等幼林抚育管理。12月测定了离地150厘米处径围,生长最快的四个品种是热垦525(56、3cm,),云研77-2(54、4cm),热垦523(51、6cm)和GT1(52、0cm)。

20**年热垦525开割253株,开割率为79、8%,亩产18、5kg;热垦523开割196株,开割率为58、2%,亩产15、9kg。

五、存在的问题

1、试验地种植的胶木兼优新品种,现已有部分达到开割标准,准备在20**年开始试割,需要项目组制定一套统一的试割规程,方便本项目组执行,有利于试验内容及数据的统计分析。

2、项目的保密工作需要进一步说明。胶木兼优品由于培育单位不愿意提供给我国,是通过爱国华侨引进的,为了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应作好相应的保密工作。

3、品种扩散问题。橡胶树品种的推广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没有适应性试验正式割胶6年以上的鉴定资料就大面积种植,会给种植者造成损失。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二)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情况

20**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5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二、基金使用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三、加强基金管理,保障基金安全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

四、存在的问题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三)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147号、云族发〔20**〕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01号。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25号、西财农字〔20**〕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278号)和《关于下达20**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七篇_2015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方案一:专项资金审计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县“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监督管理,保障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和《彭泽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暂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审计对象

20xx—20xx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和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其中20xx年省级点68个,列入本次审计33个,20xx年省级点69个,列入本次审计34个。

二、审计时间

全县在完成专项治理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后,应转入第三阶段的专项审计,时间为20天,从20xx年4月21—5月10日结束。

三、审计内容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1、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

2、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筹资是否有擅自提高标准,超标准筹资行为。

3、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有弄虚作假、截留、隐瞒、挪用、虚列开支,决算不实等问题。

4、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是否违反规定,乱支乱花,铺张浪费,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现象。

四、审计程序

1、成立审计组。应提前6天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新农村建设点审计对象以3月30日专题会议确定的为准,如需调整审计对象须提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2、审计结果征求被审单位意见;3、写出审计报告,呈报主管领导审定;4、下达《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5、整理审计资料并归档保存。

五、审计步骤

1、进驻被审计单位,走访群众,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了解议事筹资建设项目;2、查阅筹资筹劳相关资料和文件(合同、协议、招投标文书等);3、实地察看筹资筹劳项目建设情况;4、核查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以及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必要时,找有关当事人取证;5、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小组开会讨论,进行处理、定性。

六、工作要求

搞好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专项审计,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它即是政策规定,又是农民所盼,是规范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有效办法;是保护和激发农民筹资筹劳积极性的治本之策。各乡(区场)镇农技综合站,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迅速成立审计小组,站长为审计负责人,经管员以及懂审计业务人员为成员,把一事一议和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创业服务年活动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方案二:危房改造资金专项审计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8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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