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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时间:2017-09-22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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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第一篇_最新经销商合作协议书(范本)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乐搭”品牌系列智能百搭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乐搭”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区 县 开设 (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乐搭”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乐搭”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乐搭”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 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乐搭”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

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销售结算以年为单位,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5%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0%的比例给予奖励。

2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区域代理商保证金 万元,在经销期满后如续签合约将留作下年保证金。否则将全款返还乙方。

23、乙方禁止从事网络线上销售活动,如发现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甲方将收回乙方销售商许可。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

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

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第二篇_材料商合作协议

材料商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福臻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属地:

为了更好地促进甲、乙双方业务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装饰装修材料(以下简称材料),合作经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作品牌: 南京福臻

二、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是止。

三、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合作关系。

2、战略合作期间,甲方采购达到、 。

3、甲、乙双方签定合同,甲方确认乙方为相同材料的唯一品牌合作商。

4、甲方回报:甲、乙双方约定以以下5种形式对战略合作品牌商进行回报。 a.甲方把对乙方的品牌进行业务推荐作为相关制度对内部设计师进行规范执行。 b.甲方给予乙方每年五次在甲方公司内部的针对设计师进行相关产品推介机会。 c.甲方承诺每年投放的广告版面上给予乙方品牌与其它类别品牌同等的广告位置(具体以甲方最终统一设计版面为准)。

d.甲方所推广小区的广告位及宣传单页上给予乙方品牌与其它类别品牌同等的广告位置(具体以甲方最终统一设计版面为准)。

e.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公司内部宣传资料栏上放置乙方材料品牌资料及宣传品供客户取阅参考。

四、关于材料质量保证:

1、乙方应当保证所供应给甲方的材料质量,乙方提供材料的同时,应当向甲方出示提供材料的相关检测报告,并确保供应给甲方的材料为环保合格产品。

2、乙方应当按照甲方采购的材料明细单,提供给甲方同一品牌、等级、规格、数量的材料,乙方不得以其它品牌、等级、规格的产品冒充甲方所采购的材料。

出现此类情况的,乙方应当及时更换,给甲方造成误工或其它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3、乙方供应的材料,应当由双方组织代表进行验收,数量不够的,乙方应当采全额补足的办法,及时供应给甲方,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4、乙方不再经营甲方预订采购的材料,或该品牌材料或该规格材料的,乙方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让甲方有足够时间更换材料或调整材料的品牌与规格。乙方未提前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相关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甲方相应的补偿。

五、产品价格:

1、乙方如有价格变动需提前一周时间通知甲方负责人,同时将该材料的最后新价格提供给甲方(以传真件为准),如乙方市场价格体系变动未及时通知甲方并影响甲方利益的,甲方所受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客户不管是甲方人员或电话通知带到乙方展厅,或自行到乙方展厅购买材料都享受在甲方给客户的最低优惠价位,一旦销售成功,经核实是和甲方有关的客户,乙方应根据最后成交价格按协议给甲方进行返利,乙方不得低于市场最低价位出售,一经发现,甲方将向乙方索取违约金 元。

3、甲、乙双方如有特殊客户要下浮售价,必须经双方协商为最终标准,双方材料相关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确认。

六、关于付款方式

1、材料结算:

(1)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每月进行货款结算;

(2)货到付款:当乙方货物送到甲方处时,甲方付乙方货款的70%,余款应当在90天内结清(发货当日算起)。

(3)根据单个项目付款

A.根据甲方签属的施工合同付款方式付款

2、乙方应当在结款日之前把配有甲方指定采购人员签字的采购对账单或返利结算清单一并送至甲方公司财务部,财务部为乙方出具相应材料单收据;

3、甲方财务部应在接到乙方材料结算单及返利结算清单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及核算工作,并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材料结款。

4、甲、乙双方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业务联系及账目核算。

七、其它补充条款:

八、协议生效及持续合作:

1、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作为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2、自双方签订本合作协议之日起生效。

3、合作期满,双方可续签协议以继续合作,续签新协议时,本协议自动作废。

4、合作期满,双方不再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如发生销售(采购)行为的,仍可采用本协议内容。双方另有协议的例外。

九、关于纠纷:

1、若双方合作当中产生各种纠纷,应当由双方代表人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附: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同时出具双方的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复印件及法人(或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协议价格表一份

甲方(签公司章): 乙方(签公司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第三篇_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经销商合作协议书

甲方:沈阳康弗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电话: Email:

乙方:沈阳金伟达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Email:

本协议书基于其所包含的条款和条件,于 2016 年 月 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16年 月 日,并按照本协议有关条款和条件的规定终止。

第一条:经销合作关系

1.1乙方为甲方指定区域内,其附件A所列GE品牌之前置净水、中央软水、RO直饮水机和末端净水设备的区域经销商。

1.2经销合作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 辽宁 省 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抚顺市、营口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铁岭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1.3除非另订有补充协议,甲方与乙方的关系是供应商和经销商及服务商之间的购销与服务关系,所有从甲方取得的产品,乙方同意作为购入处理。乙方不能代表甲方接受或订立任何合约。

1.4甲方保留修改附件A和/或撤回针对某些产品的授权的权利,但必须提前90天通知经销商。

1.5乙方作为甲方指定区域内的经销商,享有该区域内甲方产品的 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抚顺市、营口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铁岭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独家供货授权,乙方有权追究该等未经许可的跨区经销商的法律责任,以切实维护该区域的经销商权利。

1.6乙方应该尽一切努力在其区域内销售和推广甲方的产品,并积极发展分销商,发展分销商不包括 沈阳市 区域。甲方应该协助乙方发展分销商,乙方发展的分销商必须报甲方备案。

1.7乙方必须按甲方标准零售最低限价统一销售,最低限价为标准零售价的 85折 ,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降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1.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指定区域以外销售合同附件A所列产品,甲方随时到市场抽查。

1.9若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外销售,即构成跨区销售行为。每发现一次跨区销售行为,乙方应承担跨区销售额的50%,最低不低于人民币5000元的处罚;且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取消乙方

作为经销商的资格,同时跨区销售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业绩和返利基数。

1.10乙方必须对其下属分销商的跨区销售进行监督管理,其下属分销商也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跨区销售管理政策。如违反,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一条1.9款(黑体部分)追究乙方责任。

1.11乙方不得散发或者协助散发任何存在误导或者欺诈性质的有关甲方产品的广告宣传材料,不得就产品的规格、特性或能力对客户做出与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不符的宣传。否则视为扰乱市场的行为。

1.12 沈阳地区 乙方在小区、装修公司、展会等方面开展销售业务应通过 邮件或电话 方式向甲方报备,如甲方已经参与,乙方接到通知应主动退出。

第二条:经销合作

2.1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发展分销商 12 家以上。

2.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各类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2.3乙方负责GE品牌全系产品的销售、渠道、培训、推广、调试服务等工作,负责该区域所有产品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4合同签订后,乙方 壹 周内需向甲方支付市场保证金 20 万元。

第三条:营业目标、交易结算方式:

3.1.营业目标:

1)首付款:指在协议签订后,履行合同最低限定条款;本合同首付款为 60 万元,可以提 40 万元的货, 20 万元作为保证金,在 2016 年 月 日前缴纳;

2)年销售目标:指在协议期内,乙方提货额为 240 万元。合同签订后首次进货额为 40 万元。市场保证金为 20 万元。【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3.2 如果乙方从甲方的进货额低于所定年度营业目标的70%,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效果及未达营业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评估,并视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处理,直至以书面通知方式取消乙方作为该区域经销商的资格,如乙方资格被取消,乙方须从新申请区域经销商经销权。甲乙双方应当在甲方发出通知后二个月内完成全面对帐及货款清算工作。

3.3结算方式:

1)乙方的货款均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甲乙双方应严格禁止进行现金交易。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2)款清提货:在全额收到乙方货款后甲方安排发货。

3)发货时间:常备货品发货时间为收到货款后3日内发货,特殊订单产品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

3.4 乙方必须保持最低库存量,备货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标准库存产品不可以退货,可以换货。

3.5甲方和乙方如果在下一年度继续合作将会受上述购货承诺履行程度的影响。如果乙方未能达到上一年度的营业目标,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1)协查经销商的经营业绩,并讨论改善经销商经营业绩计划;

2)要求经销商提供一份书面承诺,承诺并实施经同意的步骤以提高经营业绩;

3)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产品价格

4.1甲方将产品标准零售价格表提供给乙方,以此作为乙方今后操作市场的依据,具体见附件B;

4.2甲方在 上海炬溢实业有限公司 更改价格的情况下有权更改产品市场价格,但会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新价格适用于在新价格生效之日或以后运出的产品,但不包括截止当日仍未完成的原有订单在内。

4.3、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见附件C 1;

甲方不可直接与乙方下属渠道分销商直接结算,甲方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结算信息只针对乙方。

4.4为保障乙方及其所属的分销商的正常销售利润,甲方提供统一的市场价格作为标准零售价,指导乙方和下属分销商的销售运作。除甲方核准外,乙方在媒体、刊物、网络等的广告和书面文件中不能出现价格信息。除甲方同意,各分销商不得随意降低零售价,否则视为低价无序倾销。

4.5 严禁乙方低价倾销和跨区倾销。对于违反此条款的,甲方将保留暂停供货直至取消乙方的经销商资格并取消乙方的所有奖励,并保留追究其倾销行为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第五条:对乙方的奖励

5.1年终返利:

年终返利为销售额阶梯返利,未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营业目标无任何返利。超出本合同中约定的营业目标,可按销售额达到的最高标准享受对应的返利(根据销售达成率对应的返利系数计算返利,不得重复计算)。

提货金额/营业目标 返利比例

(≥1或<1.5) 2%

【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1.5或<2) 3%

(≥2) 5%

返利计算公式为:返利金额=协议期内提货到账金额X 返利系数;

奖励计算时间以合同签订协议期为准。下年度的营业目标和奖励在年初以补充协议的形式确定。 备注:奖励由甲方与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的返利手续后予以发放,乙方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票据抵扣货款。

第六条:订货及交货

6.1在本协议期内,订货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制订的订单格式(详见附件D:标准订单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发电子邮件或传真至甲方。除非甲乙双方均同意更改,否则乙方发出的订单一经甲方确认接受,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单方面更改订单内容。

6.2本协议产品的交货方式为乙方到甲方仓库提货,在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

第七条: 产品保修及售后服务

7.1 产品保修条款见附件E,除附件E所述之外,甲方不就产品质量或产品适用于任何特定目

的提供任何其他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7.2 除非甲方明确同意,与甲方提供产品相关的疏忽、失误或遗漏所产生的所有其他责任,或者经销商再销售产品所产生的上述责任,或者用户使用产品所产生的上述责任,应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予以最大限度的排除。特别地,甲方将不承担任何潜在或间接损失或预期利益损失的赔偿责任;

7.3 如遇产品保修索赔,经销商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序列号以及顾客所签署的委托索赔报告。

7.4 乙方必须负责 沈阳市、鞍山市、盘锦市、抚顺市、营口市、本溪市、辽阳市、丹东市、锦州市、铁岭市、阜新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区域的售后服务,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具体见售后服务协议书。

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8.1 除非甲方另行书面同意,经销商必须将甲方公司所有的技术、价格政策、市场以及其他信息予以保密,不向任何第三人或第三方泄露或传播,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取得甲方公司事先同意,也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保密期限为本协议有效期及本协议终止后5年。

第九条:期限终止及保证金返还

9.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签订之日起一周内,甲方未收到乙方的首批货款及保证金,合同自动失效。该初始期限届满之时或之后,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9.2本协议有效期内经销商每年按合同约定完成营业目标,除非一方在本协议期满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本协议届满时有效期自动顺延一年,余者类推。有效期自动顺延时,暂不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保证金顺延。

9.3 如果发生如下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均有权利随时终止协议,该等终止将不影响尚存的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1)一方实质性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并且未能在得到关于该项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纠正其违约行为的;

2)如果依据有关破产或清算的法律法规一方被提起重整或重购其业务的申请,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资产被指定的接管人接管、或者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进行或试图转让资产,或者在正常情况下而无法履行到期应当履行的义务。

9.4 如果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甲方可以立即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该等终止将不影响尚存的其他权利或救济措施:

1)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年度营业目标;

2)乙方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本协议项下的区域授权直接或间接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乙方管理层或控制权发生变化,导致甲方利益受损并实质性地损害到甲方在本协议项下所期待的利益,乙方有义务将该种可能的变化通知甲方;

4)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款;

9.5本协议一经终止,乙方直接从甲方购买产品的一切权利立即终止,双方应在90天内结清所有往来,且乙方即应将其所持有的有关甲方的保密材料,属于甲方的设备及未曾使用的其他销售资

料退还给甲方。但乙方为履行其对于其客户服务义务的,可以在双方都同意的期限内保留必要的该等资料。

9.6保证金的收取及返还:

1)该保证金为甲乙双方为保证市场秩序及价格稳定,保证区域内货物正常销售及流动之信誉保证,在保证金收取后,如乙方违反市场规定或区域保护规定,按照处罚金额一次性扣除;

2)该保证金甲方无需乙方授权,可直接扣除,并乙方接甲方书面通知扣除保证金日期三日内,补齐应交保证金金额;

3)由甲方原因而使本协议在有效期内终止的,甲方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返还乙方;

4)保证金退还时均不计利息;

5)乙方下一年度不想与甲方合作,甲方将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全额返还乙方;

第十条:往来文书约定

10.1 所有宣传资料及往来文书均以中文为准。

10.2该协议书内列出的邮箱地址均为能代表各方的有效合法邮箱地址,从该邮箱地址向对方上述邮箱地址发出的信件内容及附件均为合法有效的文件,对邮件发出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邮件接收方如未对该邮件作出正式确认回复或其它方式确认,视为该邮件对收件方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变更邮箱地址,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10.3本协议下所有的文书通知应按照上述地址送达各方。一方可以事先以书面通知他方以变更送达地址。本协议所要求的文书通知等经快递服务机构或者相当于提供快递服务的机构送至并由收件人签收后才能视为送达。如采用传真方式发送,则需经过收件人确认后才能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一般规定

11.1 无论本协议以何种原因终止,第七、八和九条都将继续有效;

11.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均不得转移;

11.3乙方为独立的合同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公司名义从事商业活动。除非甲方开具给乙方法人委托书,其它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认为本协议在各方之间创立了一种代理关系。

11.4本协议的法律依据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法律,并按照该等法律进行解释。

11.5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6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第四篇_卖场商家合作协议书20140905

合作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慢慢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家居卖场能更好的服务于入驻商家,打通商场线上线下 O2O客户引流,快速提升商家品牌知名度,提高商场内商家销售额。商场与深圳慢慢来电子商务公司“E居购”达成战略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合作原则,就乙方在“E居购”上建设“网络展厅及推广服务”之事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及解释

1. “产品”:是指乙方持有的第“ ”号商标的相关产品或实际

运营的品牌商品等。

2. “品牌”:是指乙方持有或运营第“ ”号商标。名称为

“ ”。

3. “线上”或“平台”:指甲方开发运营的网络平台:

(“e居购”)和(“家具行业网”)。

二、合作方式与范围

1. 为拓展市场、提高销售业绩,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

的发展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生产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甲方平台。同意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甲方平台上按甲方的要求展示并销售推广公司生产或代理经销的 品 牌 系列产品,并按有关条款进行合理、合法销售推广。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2.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

职责和权利,以达到双方共利共赢的目的。乙方是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他必须遵守对其所在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

三、合作期限及合作方式

1. 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由

签约日计,一次签约时效为两年。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方可续签。

2. 四、合作的具体内容

(一)渠道的划分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开展“品牌”产品的线上销售推广工作,共同协商制定价格,可在有关地方或双方确认的门面地方出现“e居购商城合作运营商”或相关联字样。而在甲方开设店铺里使用乙方的产品,应标示“乙方品牌”或相关联字样。

(二)产品与质量【品牌商合作合同范本】

1. 产品均由乙方生产、供应,并负责保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

保标准及产品所属行业国家标准。

2. 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纠纷及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售后服务

1. 因产品质量所产生的售后问题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定制产品不能退换货;非质量问题所产生的退换货,物流费用、安装费

用由客户承担。

(七)平台收费

1. 在双方共同遵守履行本协议各条款的基础上,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日

内,乙方需向甲方公司账户交纳保证金 0元。如双方终止协议,在乙方没有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无条件退还质量保证金。

2. 甲方向乙方提供平台服务,收取端口服务年费 0 元。

3. 乙方入驻:乙方进入甲方平台有自己的后台,乙方自行管理产品。

4. 如乙方委托甲方按要求完成产品的图片拍摄及制作产品技术文件(如产

品规格、参数、运输条件、定制条件等)和产品上传,甲方可收取一定的制作产品技术文件服务费和产品导入费。视具体服务产品情况收取费用。

(八)增值服务

1. 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品牌策划、品牌设计及推广,乙方需支付一定的服

务费,并在服务期间内,做好配合工作。

2. 甲方制作各种与乙方有关的广告画册或对外宣传计划,需经乙方审核通

过后方能开展广告宣传。甲方自行投放的广告,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委托甲方投放的广告,费用由乙方负责。

3. 金融配套服务:乙方可以通过甲方关联的深圳市慢慢来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提供金融咨询服务。

五、权力及义务

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拥有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图片的使用权。

2) 甲方有义务维护平台的正常运行,为乙方提供平台使用支持,开通系统

服务端口。

3) 对乙方在使用平台服务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甲方应及时做出答复并解

决。

4) 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

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运作。

5)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异常交易,有权向乙方发出

询问或要求改正,如三日内乙方不做回应,甲方将直接做出交易关闭等处理方式。

6) 经事实确认乙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在平台上予

以公布;情节严重者,将停止合作并追究责任。

7) 如乙方产能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或不能履行其承诺的质量交期等义务,

则公司有权另寻其它供货商。

2.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可以登录甲方加密的平台,操作甲方为乙方开通的后台。

2) 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及网络平台。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

3) 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销售超出协议范围内的其

它商品,如有其它领域的新商品推出上线,乙方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

后另立协议方可上线展示销售。

4) 对所供商品的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方面的承诺及处罚无异议。

5) 厂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赔付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甲方

有权动用保证金先行赔付。之后乙方要及时补足质量保证金,以应对质量风险。

6) 在销售额达到双方协商的一定金额后,按双方协商比例增加质量保证金。

7) 如上线产品达到一定推广,厂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有权向其他厂

家签订同类产品供货协议,但乙方如能扩大供货能力则有优先供货权。

8) 乙方产品上线必须按甲方要求制作完善的技术文件和高清产品图片,乙

方可以自行上传产品,经甲方审核符合标准后可发布产品信息。

9)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包括:1)营业

执照正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其他甲方认为需查验的信息;6.提供相应产品的质检报告复印件;7.以上提交复印件需盖公司公章。

10) 乙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因注册商标引发的侵权纠纷,由乙方负

责处理并承担所有法律后果;若因此使甲方受到任何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1) 乙方将按照并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12) 乙方保证在使用服务时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

果自行承担。

六、保密条款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

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协议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仍承担此条款下的保密义务,保密期将另持续三年。

2. 因对方书面同意以及国家、行政、司法强制行为而披露商业秘密的,披

露方不承担责任;该商业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的,披露方不承担责任。

七、违约责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7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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