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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就 工程发、承包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并作为工程付款、结算等依据,其他事宜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
三、合同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
承包人若延误工期,每天需按合同价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属停水、停电原因经甲方和监理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设计文件要求。
质量验收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暂估): 大写:
六、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执行1996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山东建筑工程综合定额潍坊市估价表》,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价目表》,以及配套的费用定额,现行有关规定,按施工图预算加变更签证费用据实结算。 工程类别:按单位工程实际类别。取费等级:丙级。人工工资单价建安装饰均为28元/工日,临设增补费按建筑面积8元/平方。室外配套工程类别:按V类结算。工程竣工验收30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结算。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体阶段分四次拨款:拨款时必须扣除甲方供料款
(1)基础至±0,拨付割算款75%;
(2)一层至二层,拨付割算款75%;
(2)三层至四层,拨付割算款75%;
(3)五层至封顶,主体验收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装饰阶段拨款:
(1)内、外墙完成拨付割算款75%;
(2)地面、屋面工程完成付割算款75%;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拨付至割算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三月内办理完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支付至工程总造价的95%。余款保修金5%按国家规定执行,待保修期满三个月内无息付清。
八、发包人材料供应:
1.瓷砖、洁具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样品和价格。
2.电线、电缆、配电箱由甲方提供,开关、插座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3.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材料由发包人指定品牌型号确认价格。
4.塑钢窗、内门、防火门、出库门、进户门及不锈钢栏杆扶手由发包人指定主材和确认价格由施工单位统一加工安装。
5.据实结算的材料需双方共同看样定价订货。
九、承包人材料采购:
1.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甲方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所施工的防水、外墙保温、外墙涂料等专业施工必须用有备案资质的单位,并经甲方考察认定后方可进行分包,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发包人存档。
4.按规定允许找差价的议价材料,由甲、乙双方按届时市场价签证确认。
十、材保费和配合管理费:
1.甲供材乙方计取材保费:1%。
2.甲方分包项目,乙方计取管理费2%;
3.定品牌认价的材料不计取材保费。
4.甲供材超出预算定额部分,按甲供价增加10%扣款。
5.工程投标产生的费用,承包人承担按照国家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部分的费用。
十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十二、安全文明施工与民工工资:
1.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须按照工程建设安全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由于承包人安全文明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没达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而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2.民工工资:
乙方应建立行之有效的民工登记台账和工资发放台账,甲方可随时检查。乙方应按约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确保民工不上访。因甲方不按约定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承担垫付民工工资的责任;因乙方原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民工上访,甲方有权将乙方工程款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3.工程资料:
承包人须确保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和安全技术资料详实完整,达到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并按时提交发包人和进行备案。
十三、工程质量保修:
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若承包人推诿不作为,在通知后七日内不安排维修,发包人可自行安排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承包人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的,由承包人补足差额。
十四、现场管理:
1.三通一平:发包人保证水、电供应和道路通畅。
2.塔机安拆:乙方服从甲方安排,避开管线位置,服从甲方的施工现场总平安排。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3.回填完成后,在发包人后续工程配套施工现场范围内的承包人所有临设应及时拆除,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4.水、电管理:临时水电不得外借,不得出现偷水、窃电现象,否则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十五、其他:
1.工程产生的营业税: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2.工程产生的水、电费,由发包人代扣、代缴。
3.严禁乙方以任何方式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行贿或进行非正常商务宴请,如果乙方在履约过程进行私下请吃、向甲方人员提供私人便利、娱乐等一切非正常的经济活动,一经查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生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的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人员以现金或变相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人员行贿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自合同签订至甲方发现上述行为之日双方所发生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上述行为所涉及的相关合同,因解除相关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若甲方人员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及其它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乙方有权举报,廉政监督电话:13562693000或18765639658。
十六、本协议与甲乙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条款首先执行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法院起诉。
本施工补充协议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一式四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开发商:江西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商: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万载城市花园二期工程的施工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成本等各达到预
期目标,就由乙方承担万载城市花园建设任务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范围:
1、万载城市花园(二期)
2、按图施工,除门窗、外墙保温、屋面、卫生间防水、屋面保温、楼梯栏杆和扶手、消防、电梯采购与安装、发电机组等工程外,图纸上包含的所有工程。,
二、 项目班子要求
乙方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具有资质,项目班子其他成员具有国家和地方相应的上岗证书。项目经理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和经验。
三、 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50%作为工程质量的保证金,20%作为工期履约保证金,20%
作为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10%作为项目经理及施工班子到位率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汇到甲方账户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且汇入甲方账户时间不得晚于 年 月 日,履约保证金在主体完工到六层楼面时返还50%(计人民币二十五万元),余款50%在主体封顶验收后15天内付清(计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2、工程进度支付办法
2.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
2.2、在乙方完成六层楼面后开始按月支付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
2.3、在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以前,本工程暂定合同价为人民币400万。暂定合同价作为拨付工程款时计算工程量的依据。在甲乙双方核对施工图预算,并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前,一律不超合同付款,并每次月付款审核在7天内完成。在甲乙双方核对施工图预算完成后,已经核对的施工图预算,作在核对完成当月补足或扣除此前已经支付的进度款。
2.4、工程合同价的20%及联系单增减部分于综合验收通过并结算后,留取总结算价的5%作为保修金,其余款项在30天内付清。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程竣工一年后返还保修金的70%,其余保修金待保修期满一年半后十天内一次结清。【工程合同补允怎么写】
四、工程质量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市主体优质工程。
五、 工期(主体工期)
本合同主体结构工期为地下室及地面以上部分6个月,主体结构工期超过15天以上的,工期延误一
天按工程结算部分的0.5‰罚款。施工总工期为9个月,总工期超过15天以上的,总工期延误一天按
工程结算总价的0.5‰罚款(甲方另行发包的工程除外)。乙方应将施工人员、材料、机具、临时设施
及时退拆除,上述材料、机具、临时设施的拆除清运时间不得延误甲方室外工程的施工工期。施工工
期从灰线验收合格并以甲方和监理单位签署的开工证书为准开始计算。
六、 文明施工
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国家、江西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进行布置和管理,执行《万载城市花园工
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由甲方签发和解释)。现场的文明施工标准由乙方编制方案,甲方审定后实施,主要道路由甲方硬化。要求达到宜春文明样板工地的标准要求。若达不到现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或造成有关部门验收文明施工不合格并造成工程停工,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七、 取费标准
本工程的取费标准:按2004年《江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综合取费按直接工程费加技术措施费的
12%。
八、 工程结算
1、 工程量按实计算:定额套用合同签定时的江西省现行定额标准,按江西省2004年建筑定额计算,六
大材料按宜春市当年每季度信息价万载页计算。
2、 如遇下列情况允许调整决算造价:
2.1 设计变更
2.2 预算编制时甲方暂定价与实际价格不同时
2.3 六大类材料按宜春市当年每季度信息价万载页进行材料调差
2.4 上述三项增加的费用在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后支付(尚应扣除保修金)。
九、材料供应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水泥限用指定厂家的产品;钢材限用指定厂家的产品。若需更改供应商,须事
先得到甲方同意。
4、甲方单独发包的分项工程纳入乙方总包。分包工程乙方按2%收取管理费及配合费。乙方应按合同
和相应定额规定承担工期、质量、施工配合等方面的责任。单独发包的分项工程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
总包单位结算。
十、施工管理
1、乙方上报的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及配备的现场技术、管理人员经甲方考核认可后,不得随意调动,
确因工作需要调动,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调换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或将工
程转包、变相转包,一旦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合同总价1%的项目经理及施工班子到位
率违约金。在工程实施中,如乙方承担队伍素质及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
相应的承诺,不履行总包职责,或不符合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从而造成工程质量、进度、文明施
工、安全生产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充实力量,更换施工班组、现场管理人员直至
整个项目部,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以乙方违约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乙方应承
担一切损失。
2、乙方应在每月的24日将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月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在每周五将下周的施工进
度计划及本周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报监理公司和甲方审核。
3、因非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期,乙方应在起因发生后七天内自行申请工期延期并经过监理公司和甲方认
可。
4、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应根据实物工程进展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和竣工图应在竣工验收前年提供。
5、乙方应严格遵守申报制度,未经许可严禁转序。
6、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对纳入总包管理范围的相关项目和单位承担总承包责任,负责合理妥善地
管理所承建标段内其它各分包单位的质量、进度及文明施工事宜。
8、乙方工程施工期间发生的联系单(实物工程量、非实物工程量)应在发生后的七天内提交监理和甲方
审核。无正当理由时,监理和甲方分别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联系单后七个工作日内给答复,逾期答复
的视作默许。
9、乙方应按期支付工人工资,因拖欠工人工资导致的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本条内容将在有关劳动监察
部门备案。
十一、如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则甲方相等价值的房产和土地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如甲方未按合同履行
时(如未按期支付合同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其它款项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审核义务等,)甲方应每天
按工程总造价的0.5‰支付延期违约金,上不封顶,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依法顺延。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履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生效。
甲 方:江西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
日 期: 委托代理: 日 期:
××项目
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二零××年×月××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 (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大武86号
工程内容: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临发改证[2013]49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计划2014年2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2014年2月10日-2014年5月10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0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预算价约计 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
本合同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部分
本合同协议通用条款除在专用条款中另有说明外,以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通用条款;3.本合同专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7.××项目施工的补充协议。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本合同语言仅适用汉语。
2.2适用法律及法规【工程合同补允怎么写】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
2.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执行国家建筑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及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及市、地质监部门的有关规定。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7天内提供施工图三套,工程竣工后3天内向发包人返回竣工图一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收到的施工图仅用于本工程施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师
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工程师 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初步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2)监督工程施工进度;
3)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4)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5)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6)初步审核工程款的支付;7)初步审核设计变更;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授予的其他职权。
4.2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依照本合同,全面负责工程的协调事宜。
在本合同范围内,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以及发包人的合理要求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进行全面管理及项目内部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具体为:1)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确认;2)审核工程款的拨付;3)对入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进行确认;4落实开工条件,审批开工报告;5)确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6)负责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隐蔽工程的验收;7)负责对现场安全进行管理和控制;8)组织工程例会;9)主持有关协作单位的协调配合;10)发包人赋予的其他职权。
5、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附证书复印件)
6、发包人工作
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和完成时间:开工前施工现场完成“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开工前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接至单位工程中心50米范围内,并确保施工
************B区1、2、3、4号楼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发包方:甘肃********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包方:甘肃省****建筑工程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于2007年12月25日签订的**********B区施工承包协议书,现就协议书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补充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方式:
1. 本工程暂按1000元/平方米单价一次包死的方式承包,
待结算核实后调增调减。
2. 工程预结算执行2004年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
2004年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天水基价。间接费费率三类乙、施工利润率三级乙、劳保基金不计取、人工费调整按30%计取。
3. 一类材料中钢筋总量的50%执行2008年2月23日签定
补充协议中认定的钢筋价格,剩余50%即850吨由甲方供料。其余一类材料按2008年第二季度天水市指导价执行(合同中已有协商产品价格的除外)。
4. 甲方分包项目不进入预结算只计取配合费。凡甲供材料
的主材费一律不进入预结算。
二、承包范围:
1. 甲方分包项目:屋面SBS防水、塑钢门窗、铝合金门窗、
楼梯栏杆、楼梯间对讲门及分户门。
2. 乙方承包内容:除甲方分包项目以外,1、2、3、4号楼图纸范围内土建、安装、给排水、采暖、消防、电器等项目。
三、工期要求
本工程自2008年2月24日开工至2008年 11 月20 日全部竣工,11月30日交清所有钥匙。其中2008年6月20日主体封顶。
四、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工程合同价款的6%,进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4%。
当工程结构发生质量问题(材质检验、结构检测、轴线位移、混凝土及砂浆标号不符合规范要求)时,扣罚质量保证金的50%。
当质量评定不合格全额扣罚质量保证金。
当工程进度滞后,不能满足总进度计划安排时,扣罚进度保证金30%。
凡没有按期竣工,全额扣罚进度保证金。
2.双方约定本工程预付款为工程合同总价款的10%,在开工十五天内支付,同时将预付款转为工程质量和进度保证金。
3.工程款支付和时间:
第一次付款:在2月底之前支付乙方工程款壹佰万元作为钢
筋备料款。
第二次付款:待四栋号(含商铺)主体封顶支付乙方主体工程总价款的60%。
第三次付款: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再付主体工程总价款的10%。
第四次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80%,(含工程预付款并返还质量及进度保证金)。
第五次付款:交清竣工资料及完成工程结算后付总价款的17%。(三个月内付清)
根据工程质量及维修服务情况的满意度,3%工程质量保修金二年后付清。
五、分包项目及甲供材料说明:
1、屋面SBS防水工程由甲方指定的防水公司施工。配合费3%在结算造价中计入。(按分包项目定额直接费计)
2、塑钢及铝合金门窗、楼梯栏杆等由甲方指定厂家制作安装。配合费3%在结算造价中计入。(按分包项目定额直接费计)
3、凡甲方供应材料由乙方提出材料计划,甲方按计划供货,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一律由甲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卸车。超出预结算部分的材料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由甲方指定单位施工的项目,乙方应予以配合。在以上项目按阶段施工完,进行初步查验后向乙方移交,乙方负责
成品保护。若发生人为损坏、划痕等现象由乙方负责处理及赔偿。
5、甲方分包项目的施工根据乙方整体工程进度安排,并负责协调管理。
6、乙方配合甲方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六、材料要求:
1、甲方所供其他材料屋面保温板、外墙涂料、配电箱、分户箱、电信箱、有线电视箱、分配箱、消防箱、钢制壁挂暖气片等甲供材料均不计取采保费。
2、下列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自行采购。复合轻型保温砌块采用甘肃颐和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YH系列砌块。给、排水管材选购金德、中财产品。采暖镀锌管选购友发、金洲、劳动。电线选购长通、众邦、津成。采暖阀门采用天津“力”字牌。“垣跃”牌企标铸铁暖气片、电器部分开关插座等以上指定产品的价格由甲乙双方与供货商协商后的供货价格进入结算。(详见价格表)
3、其余材料按甲方及设计要求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报告单、复试报告单等。
4、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技术规范,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决不允许用于本工程,如有掺杂假冒现象其产生的经济后果应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七、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
现场围护搭设高度必须在2米左右。
施工现场大门必须规范,门头标志醒目。
施工现场内必须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布置,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并挂有名称、规格标牌。
施工现场五牌一图必须规范整齐。
建筑物主体二层以上必须封闭施工。
凡安全和文明施工不达标者扣罚工程总价款的0.2%。
八、承包人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要做到100%的维修服务。
1. 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原因造成的事实,发包人向承包
人提出保修服务,在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两天内承包人不能按时到达维修,发包人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所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乙方保修金中 扣除,并扣罚承包人质保金的20%。
2. 发包人对承包人提出的服务要求在书面通知累积三次
都不能到达或解决问题,发包人将扣除该单位全额质保金。
3. 因施工质量及施工自身原因对甲方和第三者造成损失
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承包人自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退出现场,应无条件服从甘肃广儒公司工程部的统一协调和工作安排,承包人对工程部的合理工作安排不服从或借口拖延的,根据拖延时间每天按
甲方: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XX建筑工程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造价:
1、土建工程造价按二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4、8%后为甲乙双方土建工程结算造价。
2、安装工程造价按三类工程取费,总价下浮2%后为甲乙双方安装工程结算造价。
3、材料价格计取划分为土建结构及安装预埋材料计取阶段(地下结构至主体封顶)和建筑及水电安装工程材料计取阶段(主体封顶前一个月至2001年7月31日),分段计算确认,即双方每月确定一次单价,该段工程完工后按月平均单价计算该段工程材料结算价值。
4、工程材料设备价格中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15万元(指本合同工程单项材料总值差额,下同)区间以内的工程材料按信息价计,信息价与市场价差额在正负15万元区间以外的工程材料,乙方须依据工程材料实际市场批发价书面报甲方确认,并按双方确认价进行工程结算。
5、乙方同意不收取下列费用:工程抢工措施费、工程质量保证施工措施费、扰民施工措施费、场地不足施工措施费、一般施工安全及技术施工措施费(如在定额项目中已含,不再另行扣除,但也不额外追加);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双方另行协商。
6、由甲方分包的工程,乙方项目部按分包工程总价2%(主要设备费除外)收取总分包配合费、管理费,并由甲方从各专业工程工程款中扣付给乙方环庆花园项目部。
7、工程造价计算依据以本协议相关条款,机械工业部深圳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建筑、结构、安装施工图及图纸会审纪要、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设计院、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设计变更和经甲方、监理公司共同确认的施工现场经济签证为准。
8、设计变更和经济签证均按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原则计量计价,乙方不得拒绝施工,也不得出要求单独按包干价计价,除非甲方同意。
二、甲供工程材料、设备和甲分包工程:
1、甲供材料有:钢筋、商品砼。
2、甲供设备有:电梯、发电机、高低压配电柜、水泵。
3、甲分包专业工程有:铝合金门窗制安工程、防火门制安工程(含入户门)、裙房二次内外装饰及安装工程、电梯供安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高低压配电工程、有线电视、电话工程、监视对讲系统工程、自动抄水、电表系统工程。
三、工程款支付:
1、在2000年以前施工的桩基工程的工程款支付及结算事宜:在工程出±0、00及甲方领到项目预售许可证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足80万元,同时乙方应将全部结算资料报甲方,甲方应在2个月内审核完毕,并在其后3个月内按月平均分三批付清工程结算尾款。
2、2000年以后施工的桩基工程结算事宜:桩基施工完毕经质检合格后,乙方备齐全部工程资料及结算书,甲方收到齐全的工程资料后30日内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甲方审核结果后,甲方在三个月内平均分三次付清工程尾款(即每次支付三分之一审定结算款)。
3、地下室工程完工出±0、00后10日内乙方应将结算资料报甲方审核,甲方应在30日内审核完,并支付结算款的65%,其余的35%在扣除结算总价5%的工程保修金后在主体封顶后30日内支付。
4、上部结构工程甲方按结构施工进度每完成5层支付70%工程款,砌筑工程根据工程总砌筑量均衡分三段,每次支付70%工程款。主体建筑装修及水电安装按每完成5层单项工程为一个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形象进度完成后支付70%工程款。前述每一阶段施工进度完成后,由乙方将形象进度报表交甲方,甲方在7日内按合同约定要求审核完毕,审核完毕经乙方确认无异议后5日内按审定的工程款及支付比例支付给乙方。
5、工程竣工验收完后60日内按工程合同暂定造价付至85%,在工程结算审定后100日内平均分三期支付完工程结算余款(扣除5%保修款)。当结算时间超过2个月,则自工程竣工即领取档案合格证之日算起30天内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95%,
四、本合同工程凡需乙方协助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各项报建、报批、报验、质监、质检、安检等手续,乙方应在甲方提供有关手续后15日内办妥交给甲方。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为报建合同不可分割之附件,报建合同中与本补充协议有相异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及环庆花园项目部正式成立、乙方按期办妥施工许可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
##第2篇: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发包方:__________
承建方:四川省
签定地点:四川成都
签定日期: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人:成都(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四川(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__________”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完全自愿和理解本补充协议条款的情况下,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工程
2、工程地址:__________
3、建筑面积:51118、13m2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地上11+1层、独立地下室1层
5、设计单位:四川
6、监理单位:四川
二、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
1、乙方负责对本工程土建部分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工程(见本协议附件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2、包括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因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增减工程。
3、甲方指定分包工程内容见本协议附件二。
三、合同工期(本协议中所列日期均为日历天数计)
1、开、竣工日期
1、1开工日期:2016年10月2日;竣工日期:2016年11月26日;总工期:420天(含法定节假日)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所载日期为准。
2、施工进度
2、1本工程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为一、二号楼。二期工程为三、四号楼和独立地下室(见本协议附件三:即总平面图)。
2、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施工图后10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甲方和监理在乙方施工组织设计提交后的10天内若未予以书面形式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同意。
2、3二层顶板完成时间:一号楼:2016年12月5日;二号楼:2016年12月15日;四号楼:2016年1月20日。
2、4三号楼一层顶板完成时间:2016年1月31日;地下室完成时间:在2016年7月31日。
3、工期违约责任
3、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二层顶板工期(房屋销售起始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2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累计奖罚金额不超过4万元。
3、2若总工期延误,甲方按3000元/天对乙方进行罚款;若乙方提前工期,甲方按3000元/天给予乙方奖励,但奖罚累计不超过10万元。
4、如有奖励或罚款金额在工程决算时办理。
5、工期不顺延情况:
5、1各种自然因素(如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等);
5、2停水、停电、节假日及地方性政策调整等因素对工期的影响(若一周内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工期予以顺延);
5、3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以及擅自变更设计而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工期延误:由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应相应顺延:
6、1按《通用条款》第十三条执行。
6、2甲方直接分包的施工项目影响乙方施工进度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与检验标准
1、1工程质量:合格。基础、主体验收及竣工验收均应一次性通过龙泉驿区质监部门验收合格;
1、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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