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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7-08-30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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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一篇_安监局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关于上报《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报告

市环保局:

为控制大气污染,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保护人民呼吸健康,根据国家、省、市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非煤矿山废气污染治理、危化废气污染防治、工贸废气污染整治等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污染源综合治理、全面依法监管和落实责任等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为地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新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玉军 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沈怀学 市安委办主任

段志斌 安监局副局长

张永春 安监局副局长

吴炳军 安监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成 员:庄 严 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刘 平 安监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何 明 安监局危化股股长

陈 举 安监局工企股股长

马 睿 安监局执法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室主任由庄岩同志兼任。

三、防治任务与主攻方向

(一)全面控制污染排放

清理取缔“五小”企业。全面、持续排查市内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依法取缔全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产业政策的 “五小”生产项目。

专项整治重点污染行业。排查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推进行业专项治理和污染企业退出工作。依法依规全面推进规划环评,对未组织环评的规划所列项目不予受理环评文件。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前置审核制度,实行控制单元内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

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2016年底前,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实施低排放工艺改造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强化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2016年10月底前,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的环保基础设施和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排查,确保各企业废水预处理和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提出限期整改计划。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自2016年起,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法依规对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不达标的企业责令关停。通过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严格控制市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涉环保的新建、改建、扩建设项。

所有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的排污单位必须依法依规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企业排污情况,对超标企业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限期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一律停业、关闭。如涉及需要行政拘留或刑事犯罪等违法犯罪的,移交由环保局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和落实各项任务

市安监局全面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的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工作进展及时向市环保局通报,每季度将管辖范围内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报市环保局。

(二)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排污企业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信息公开等责任。

(三)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企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六、目标分解:

(一)清理整治城市周边无证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情况和矿山植被恢复情况。依法关停城市周边无证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矿山植被恢复工作,推进城镇周边矿业权灭失的砂石、粘土矿治理恢复。

统一规划辖区内的采土和采石区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计划,对无证开采粘土、砂石的砖窑、沙场进行治理。对破坏植被和破坏环境的企业、个人,督促依法履行矿山植被恢复工作。

(二)严格控制化工以及燃煤锅炉 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律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提标改造,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组织对落后产能、工艺进行清查,对列入关闭淘汰名单的单位实施关闭,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其它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提出关闭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落后产能、工艺清查,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提出关闭实施方案,编制粘土砖厂关闭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三)编制完成水泥、化工、石材等非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重点行业3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016年底,完成生产技术改造并通过验收。

(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导。及时通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切实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二篇_2016企业对环保局的承诺书

2016企业对环保局的承诺书

企业对环保局的承诺书

我们在致力发展生产的同时,将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自觉承担社会道义和责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环保意识,设置专(兼)职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的环保人员。

二、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动拆除与环评审批规模不符的生产设备,从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技术工艺上着手,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治污设施与生产能力相匹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立规范化排污口,推行阳光排污。积极开展自查,不偷排、漏排,若有违法偷排现象,自愿接受包括停产整顿内容在内的各种处罚。若有下列违法行为,自愿采取以下措施整治,一年内发现超标排放一次的,主动限期治理;二次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三次的,自行关停。

四、遵守排污许可制度,严控排污总量,按时交纳排污费等依法应交纳的费用。做到刷卡排污,严格控制排污总量;体谅我县水环境容量小的困难,无条件服从环保部门的调度,及时限产、停产。

五、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安全稳定。制定并落实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若出现污染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愿主动接受处罚,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在《今日浦江》公开道歉,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六、建立长效机制,经得起检查。对环保工作常抓不懈、一抓到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经得起各级环保部门任何形式的检查。若被上级环保部门查处的,自行停产整顿三个月。 这是我们向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承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富区环保局服务包扶企业承诺书【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2016年全区行风评议各参评单位包扶重点企业及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是要求,为有效落实我区重点企业及项目包扶工作,真正做到为企业服好务,为项目服好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承诺如下:

一、成立重点企业及项目建设包扶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层层落实,层层负责,局全局之力做好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包扶工作。

二、责成专人负责与重点企业和项目建设进行对接和沟通,包扶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深入企业调研一次,每月至少深入企业走访一次,每周至少沟通一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产品结构、市场开拓、技术改造、资金周转、未来发展计划等方面情况,研究解决包扶企业运行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注重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为包扶企业提供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自觉维护包扶企业合法权益,无偿为包扶企业提供治污技术和治污方案。

四、积极协调帮助包扶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等各项工作,帮助企业整合资源,协调处理企业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优化包扶企业发展软环境。

五、积极协调和沟通市、区相关职能单位和部门,帮助企业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三篇_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6环保局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的要求

此次集中检查活动,重点排查环境执法监察中的薄弱环节和盲点,查处和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特别是执法不到位、乱执法甚至失职渎职等行为,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等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促进工作作风转变,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

二、检查内容

1、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不作为问题。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是否有效开展行政执法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有无不作为、执法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等问题。

2、行政执法是否存在乱作为问题。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定权限,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是否完整规范,是否按要求对行政处罚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并严格执行。

3、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岗位职责,行政执法的频次、密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行政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对群众投诉举报是否及时受理查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是否及时办理。

三、方法步骤

1、自查自纠。各执法监察中队按照此次活动的统一部署,对照职责和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不落实,群众举报不能及时调查处理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抓好问题整改。

2、完善档案材料。各执法监察中队、法规科按照要求,完善执法文书、执法台账和执法档案。

3、开展后督察。对已经处理的各类信访案件,特备是重复信访案件,开展后督察,看整改措施是否落实,问题是否仍然存在。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为成员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检查活动的日常工作,法规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认真整改,严肃纪律,积极配合,对在检查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的,严肃责任追究,对不适于从事执法监察工作的调离执法岗位。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四篇_201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方案

201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健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16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严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废水污染地下水的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加强涉重金属排放行业企业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继续加大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力度,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为加快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提供环境质量保障。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和地下水污染等环境违法问题

1.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恶意偷排、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实施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重金属排放企业,要一律取缔。

2.加强对电力企业(包括企业自备电厂)燃煤机组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除尘、脱硫、脱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特别是2016年以来批准并投产的电力企业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情况、既有电厂达标排放情况和为执行新标准所做的准备情况,督促企业加快推进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严查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钢铁、水泥企业以及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3.加大对企业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化粪池粪渣等)排放的排查力度。彻底摸清废水排放去向,严查利用渗井(旱井)、渗坑(坑塘)、溶洞、矿井城区雨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废水的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要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予以处罚;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其停止生产;造成重大或特大水污染事故的,要报请所在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4.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泥处理处置情况,严查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非法倾倒污泥等违法行为。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脱氮的升级改造,促进氨氮稳定达标排放。

(二)集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

1.检查“六个一律”整治要求落实情况。集中开展涉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排放的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铅蓄电池、皮革鞣制和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是否取缔,已下达取缔决定的,是否拆除生产设备、吊(注)销营业执照、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是否停产整治;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等执行不到位的,是否停止生产;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者超标排放的,是否停产整治(已完成整改任务的,是否严格执行验收规程和标准);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是否停产整治;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是否追究责任。对专项检查、抽查和督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2.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在建企业环保“三同时”、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特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自行开展污染物监测情况;工业园区企业污染物预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三)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环境污染问题

1.全面排查医药农药制造企业。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安全“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废水、废气等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危险废物贮存、转移、处置情况,特别是原料药、制剂等企业产生的蒸馏及反应残渣、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吸附剂、催化剂、溶剂、废药品及过期原料等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情况;工业园区集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群众反映工业园区污染问题的解决情况。排查要不留死角,摸清医药制造企业底数,建立监督管理台账。

2.深入整治医药农药制造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严肃查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或采用非法手段转移废水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卫生、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督促当地政府组织未达到防护距离要求或安全风险高的企业向工业园区搬迁,解决异味扰民问题。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在转移过程中倾倒丢弃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对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督促产生企业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发现将抗生素菌渣用作饲料添加剂的,及时移送畜牧兽医部门。对“三废”治理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生产装置,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淘汰关闭。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医药农药制造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管理,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废水排放标准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处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全面推进城区污水截污,确保2016年底前实现污水不外排

2016年底完成河道截污治理,变河道排污为截污并网,实现有序排放。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河道清淤、河道垃圾清理、护坡修复,加强河道常态化管理,确保河道整洁。

(五)大力整治城市扬尘污染,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落实扬尘污染防治部门联动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分类挂牌管理,各相关部门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加大城区施工工地周边和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力度。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扬尘污染、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的单位要及时查处,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下旬)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10日前将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报送市环保局。

(二)检查和整治阶段(8月至10月)

县政府要集中检查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整治一批污染企业。9月15日前,公布环保违法案件信息,并将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以及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的“回头看”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医药农药行业的情况报送市环保局。

(三)总结阶段(11月)

县政府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并将书面总结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将各项整治任务作为今年各级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统一领

导、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序推进环保专项行动。

(二)联合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对重点监管的企业开展定期检查,并加大对投诉举报所反映问题的查办力度,及时公布查办结果。

(三)强化责任追究。县政府有关部门将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的,要公开点名批评。对环境违法案件没有查处、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其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污染环境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大信息公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将宣传工作贯穿行动始终,保持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查处情况、挂牌督办案件等相关信息,回应媒体报道和社会关切。要加大曝光力度,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强化警示教育。要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邀请人民群众参与执法检查,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五篇_2016年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综合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持续加大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监管力度,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严把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准入关,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整治措施,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一律取缔;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或达不到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健康“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止生产;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对不能依法达到防护距离要求的,一律停产整治;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一律追究责任。

(二)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信息,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采取有效措施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肃查处不设置危险废物标志,不按规定申报登记或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督促产生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肃查处不按照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肃查处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丢弃、遗撒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故意倾倒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建立危险废物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落实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体责任,未依法转移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应承担清除污染,赔偿损失的责任。

对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和污染减排重点企业监管力度

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住建局和污水处理厂加强配套管网的规划和建设,推进雨污分流系统的改造和完善,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污水收集率;加快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加强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防止超标废水排入污水处理厂。严厉打击擅自停运、在线监控设施不能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2016年6月底前完成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出水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7月底前通过减排项目验收,形成减排能力。

加强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建立垃圾分类中转站,强化垃圾填埋场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以上;强化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确保尽早形成减排能力。2016年6月底前整体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同时,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通过减排验收,削减量得到国家和省市核查认可。

(四)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小企业取缔和防控反弹力度

全面排查辖区内的重污染小企业反弹底数、供电来源、生产状况等基本情况,切实摸清底数。根据全面排查情况,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对形成生产规模的区域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取缔。同时,要依照《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重污染小企业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2016〕144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合力,坚决防止污染反弹。对发现处理不及时形成信访案件或媒体曝光造成社会影响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

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检查和整治阶段(5月至8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重污染小企业进行集中取缔,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督查阶段(9月至10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专项行动材料进行汇总,并做好迎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督察准备。

(四)总结阶段(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2016年11月底前完成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更新重金属排放企业、污水处理厂信息,并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作。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在建项目立项与生产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工商注册登记等各环节的联合排查机制,完善联合检查、联合监督的工作机制,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合理整治突出的环境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提高环境保护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环境行为,依法申报登记污染排放情况,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大污染防治投入,实施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升级改造,积极防范环境风险,切实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要建立执法责任制,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行政不作为,包庇纵容违法企业,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狠抓督办案件落实。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排查不到位、整治进展缓慢,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继续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和环境违法案件,落实责任,强化督办,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和处理的案件,要及时开展后督察;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要实施区域限批。

(四)加强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要鼓励公众参与,积极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准确公布相关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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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六篇_2016环保局执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区政府《关于2016年度继续实行政府安全生产督查制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遏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正确处理服务科学发展和强化环境执法的关系,结合环保工作实际,2016年度继续实行政府安全生产督查制,依法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成立组织领导小组

三、工作内容和分工

1、监察大队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调查处理企业在重金属、危险废物日常管理、转移、处置等以及放射源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管理股负责区管企业危险废物转移审批,放射源使用管理,协调开展执法行动现场检查工作。

3、法制股在本次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负责查处的重点是重金属污染企业。

4、监测站负责执法行动中涉及的污染源和现场环境监测。

四、工作步骤

1、结合环保工作的特点,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把解决当前问题同建立规范的环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结合起来,对影响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

3、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巩固扩大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做好组织协调,结合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2、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3、采取综合措施,严格环境执法,加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对屡教不改,拒不履行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4、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局内设各部门、股室要将执法行动的相关材料和信息及时报送。

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第七篇_2016环保局督查管理工作方案3篇

第1篇: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方案

为深入贯彻促进“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和污染扰民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厅《关于印发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决定于2016年7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特制定《2016年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紧紧围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检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污染防治水平,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

二、组织机构

在去年以来组织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各类大气污染源加强排查,进一步摸清情况,强化整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深入地开展。

三、检查内容

(一)重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

对造纸、铁合金、竹木加工、食品加工等企业加强监管,检查燃煤设施和各类锅炉的脱硫、脱硝、除尘装置运行情况,污染物(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达标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污企业责令整改,直至停产整顿。

(二)加大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查处力度

重点关闭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各类小染料、小炼焦、小炼硫、小炼砷、小炼汞、小炼铅锌、小火电、小玻璃、小水泥、小钢铁等小企业。分期分批规划推进辖区内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煤改气、改电等整治工作;对违法建设的燃煤锅炉、茶浴炉的给予严肃查处。

(三)综合整治城市扬尘

加强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出场前对车身冲洗,净车出场,严禁沿途抛、洒、漏渣土。拆迁场地在折除建筑物、弃物装车过程实行喷淋防尘措施。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四)开展餐饮油烟污染治理

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影响环境的餐饮单位责令整改。商请政府牵头协调,促使环保局、卫生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分期分批推进城区重点路段、环境敏感区域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五)垃圾焚烧等面源污染整治【2016年环保局惠民行动实施方案】

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燃烧生物质的锅炉必须采取水浴、水膜除尘等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以消除或降低燃烧烟气污染。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监察频率,确保城市及周边地区垃圾无害化处置。

四、具体要求

(一)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

对大气污染源进行再排查、再核实,补充和修正大气污染源清单,包括工业污染源、燃煤污染源以及扬尘污染源等。其中,工业污染源包括造纸、矿产采选冶炼、竹木加工、食品加工、塑料制品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其他大气污染排放企业;燃煤污染源包括城市集中燃煤供暖和分散燃煤锅炉;扬尘污染源包括施工工地、粉状物料贮存场、城市裸地等。

继续开展黑烟污染企业专项整治,摸清并编制属地存在冒黑烟隐患企业清单,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巡查。对去年以来列入挂牌督办以及被查出的其他冒黑烟企业逐一开展检查,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提高检查成效

坚持“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推行“明察与暗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昼查与夜查相结合、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相结合、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方式,并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注重运用暗查和突击检查方式,做到执法检查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三)加大惩治力度

对检查发现的违法排污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屡查屡犯、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望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严格依照“两高”司法解释,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现违法问题不及时查处、检查工作存在遗漏、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公布大气污染专项检查情况和违法案件查处相关信息,曝光一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和典型违法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第2篇: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志愿服务是大规模道德实践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为了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普及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公民环境保护责任意识,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动员全社会以志愿服务的方式积极参与和支持“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的各项活动,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社会公众关心环保,支持环保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使保护环境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为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供优质的环境保障。

二、主要任务

1、广泛开展宣传和普及环保志愿服务活动。以推进节能减排,建设国家生态县主题,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在6月的第一周组织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开展节能学校行动,向全社会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全社会环境道德素养,积极参加绿化美化和环保实践活动,力争环境教育和节能知识普及率达到100%;充分发挥学校社团组织的作用,组织学生开展“环保社会我调查”、“保护母亲河”、“我为环保作贡献”、“人人节约一度电”等社会实践活动。

2、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做好志愿服务活动。

一是“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周活动

今年是第43个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向污染宣战”,确定6月的第一个周为环境日宣传周,结合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节能减排、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细胞工程创建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环保宣传活动,着力宣传企业、社会在从事环保事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做法和经验,为打造碧水蓝天、环境优美、景色怡人的生态文明县城做出不懈努力。

二是环保知识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以弘扬雷锋精神,共创环境友好社区为主题,在社区发放小卡片,宣传爱水节水、植绿护绿、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理念和知识,引起大家对绿色低碳生活的关注,组织开展以环保知识为主题的社区课堂讲座、海报、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让社区群众提高环保意识,增强社区群众对环保的重视,同时为社区环境保护出一份微薄贡献。

三是环保知识进企业志愿服务活动

向县域内的企业发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文本提】高企业的环保责任主体意识,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厂区内发放《企业环境保护问卷调查表》,收集汇总后并进行统计分析,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对环保的认识及企业员工的环保意识。

四是环保知识进校园志愿服务活动

校园广泛开展志愿环保活动,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增强环保意识。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讲活动、环保手抄报等活动,推进全县中小学校环境渗透教育,丰富大家的学习生活和培养健康快乐的成长历程,提高中小学生的环保知识和能力,激发中小学生从小树立保护人类生存环境意识和热爱科学的浓厚兴趣,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从而达到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事业的目的。

五是环保知识进农村志愿服务活动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农村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发放入户表,为群众排忧解难,尽心服务,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同时结合圩日做好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环保宣传展板、宣传单、宣传册、宣传光盘和现场咨询等活动,大力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绿色环保知识。

3、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开展交通文明礼让、遵章守纪宣传活动和交通协管活动,引导机动车驾驶人守法、自律、谨慎驾驶,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信号、各行其道,乘客有序、文明乘车,纠正各种不文明交通行为,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4、开展“绿色护考”志愿服务活动。在高考、中考期间开展组织环保志愿者以发放倡议书的形式,劝导周边群众、建筑工地自觉降低环境噪声,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应试复习环境。

三、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组建了县环保局志愿服务队伍,以此进一步做好环保志愿服务工作,明确各项职责。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群众的重大举措,要把环境保护教育贯穿志愿服务活动的始终,按照统一部署,发挥各自优势,精心设计,增强工作实效。

2、抓住根本,突出内涵。把“六·五”世界环境日志愿服务活动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结合起来,精心安排各项志愿服务活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向社会广泛宣传环保知识,营造人人参与环保、关注环保、宣传环保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发展,共同把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宜居幸福家园。

3、建章立制,形成机制。建立和健全志愿服务活动的领导体制、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形成支持志愿服务活动的多元投入渠道;要重视志愿者队伍建设,搞好志愿服务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志愿服务工作水平;要制定相关激励政策,促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举措方法,不断探索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志愿服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3篇:环保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县委的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四下基层”、“马上就办”、“接地气、办实事、为人民”和“党员‘110’、服务在一线”为主要载体,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环保行政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提高新形势下服务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打造一支“为民、担当、务实、清廉”的环保队伍,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级生态县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我局环保队伍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风不正,知行不一,调研薄弱,不切实际,只说不做,抓而不实,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瞒报缓报,因循守旧,缺乏创新,办事效率低下,执法公开流于形式、“口号”式服务,热衷表面文章等问题。

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宗旨意识淡薄,群众观念不强,作风转变不够,爱摆架子,脱离群众,履责不力,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够,本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急功近利,好大喜功,以权谋私,划“小圈子”,搞亲疏有别等问题。

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动摇,精神懈怠,不思进取,不愿担责,不敢担当,墨守成规,追求享乐,纪律松懈,庸懒疲沓,讲排场、比阔气、搞特权、图享受,存在歪风、玩风等问题。

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铺张浪费,追求奢华,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公车私用,违规多占办公用房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突出问题。

一是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围绕饮用水源保护,全面排查整治并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包案、信访工作反馈、领导下访等制度,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及时做好源头处理和稳控工作,重点做好餐饮油烟、噪声污染等群众关注的各类环保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配合司法机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保障环境安全。

二是实施环境治理工程。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区域、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整治;对全县6家重点工业企业、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进行专项整治;实施民生工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4个、实施“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1个等重点减排工程,削减污染负荷;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2.5%、2%;以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安全为重点,以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为调控手段,以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依法行政为保障,努力削减排污总量、大力腾出环境容量、坚决遏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是推进环保行政审批公开、公正化。在严格遵守服务承诺时限与限期办结制度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重大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在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勘查与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提交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7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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