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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税务版

时间:2017-06-19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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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税务版(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有房屋出租希望获得租金收益;乙方系一家经营快递的企业,因业务发展希望租赁甲方出租的房屋用于快递经营活动。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于20 年 月 日签署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 租赁范围和租赁物状况

1、租赁范围详见附件1《租赁平面图》,租赁物包括房屋及其周边场地(简称该房屋场地)。

2、租赁房屋(简称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位置: 。

(2)房屋建筑面积和租赁面积如下表所示:

(4)该房屋的所有外观立面和屋顶等也出租给乙方使用。

3、该房屋周边场地(简称该场地)包括空地和通道,土地面积为m。

4、本合同签约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场地的如下产权证件:

土地使用权证(证书编号: )

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 )。

如无上述土地使用权证的,则甲方向乙方出示的其他土地使用证明文件有:

□建设用地批准证书(证书编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 )

□ 。

如无上述房屋所有权证的,则甲方向乙方出示的其他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书编号: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证书编号: )

□ 。

5、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告诉乙方该房屋及其占土地〔□已/□未〕设定抵押等担保,〔□已/□未〕被司法机关查封限制权利。

2

第二条 租赁用途和经营时间

1、乙方租赁该房屋场地的实际用途为用于。

2、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正当使用该房屋场地。

3、乙方承租该房屋场地应合法经营并承担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若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审批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租赁用途。

4、乙方租赁该房屋场地有权进行24小时营业,尤其是在夜间有大量机动车辆进出该房屋场地,甲方不得干涉和限制乙方的营业时间。

第三条 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20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本合同所述的房屋场地。

2、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房屋场地应符合以下交房条件的要求:

(1)所交付房屋场地的租赁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租赁面积相一致。

(2)所交付房屋的水、电等管线符合正常使用要求并连接到房屋内适当位置可供乙方随时使用。

(3)所交付房屋的水、电管线有单独计量的表具,可供乙方单独计算所用数量。

(4)所交付房屋附属设施中的变压器提供给乙方使用的用电容量不低于 KW(满足该用电容量的电缆线须从该变压器连通至本合同所述每个房屋内的配电柜)。

(5)其他交房条件详见附件2《交房条件》具体约定。

3、甲乙双方同意上述交房条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及场地的验收依据。

4、甲方交房时应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各委派房屋交接人员至现场点交验收,点交验收无误后由双方委派的房屋交接人员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并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甲方交付的房屋场地如不符合本合同以及附件2《交房条件》各项交房条件且对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场地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甲方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四条 免租期、租金起算日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免租期,自甲方实际交房之日起计算。在该免租期内乙方无须支付租金,乙方可以对该房屋场地进行装修添置设备并在装修完毕后开始营业。

2、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述租金起算日为免租期届满的次日,如无免租期的,则租金起算日为甲方实际交房之日。

3、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租赁期限为自实际交房之日起计算。为了明确具体的租赁起止日期,本合同签约时租赁期限暂定为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4、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承租该房屋场地的,则乙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合同约定有免租期的,因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向甲方补偿该免租期对应的租金。

第五条 租金、支付期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按照本合同所述的租赁面积进行计算,其中的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月(含税)、 的租金为每平方米 元/月(含税),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租赁面积不计算租金,供乙方免费使用。

2、甲乙双方约定,因出租该房屋场地而产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税金由甲方承担,即甲方按照含税租金金额向乙方提供该房屋场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监制的符合税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发票,乙方收到合格发票后将当期含税租金金额支付给甲方。

3、甲乙双方约定,租金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按每个月为一个支付期进行支付。据此计算,一个支付期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00)(含税)。

4、首期租金为第一个支付期扣除免租期后对应期间的租金,首期租金由乙方在甲方交房后十五个

工作日内支付,以后各期租金在距每一支付期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前支付。

5、甲方应在收款前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乙方开具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正规房屋租赁发票,乙方收到该期房屋租赁发票后在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付款。如甲方延期提供该期房屋租赁发票的,则乙方在收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该期房屋租赁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款,如有延期支付租金的,则不视为乙方违约付款。如甲方延迟六个月仍未能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发票的,则乙方有权选择降低租金或解除本合同,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乙方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6、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现金、支票、本票或汇款等方式支付。

第六条 保证金及其它公用事业费用

1、为确保租赁期限内该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完好和租金的如期结算,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整(¥ .00),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保证金的同时须开具收款凭证。

2、乙方拖欠租金或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金,甲方可在保证金中予以扣除直至没收全部保证金,但甲方须提供与扣款金额相等的税务机关认可的税务发票。

3、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房屋场地所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公用事业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以上公共事业费用价格不得附加其他费用,且不得高于当地公用事业部门执行的收费标准)。如甲方已为乙方办理了单独计量表具且公用事业部门以乙方名义出具相应费用发票时,则由乙方直接将相应费用支付给相应的公用事业部门。如甲方未能为乙方办理单独计量表具或虽以办理单独计量表具但该公用事业部门没有以乙方名义出具费用发票时,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税法规定的有当地税务机关监制章的正规相应费用发票;如甲方不能提供以上正规相应费用发票的,则甲方应配合乙方与乙方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以相应费用发票分割单或发票复印件入账,如乙方主管税务机关不同意以费用发票分割单或发票复印件入账的,则甲方仍须按上述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税法规定的有当地税务机关监制章的正规费用发票或正规的物业代收发票。

4、租赁期间,固定电话、网络宽带通讯、有线电视等开户申请和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5、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支付给甲方的租金中已包含该房屋场地的物业管理费用、卫生费用、垃圾清运费等费用,乙方使用该房屋场地除了支付租金、水电费用外无须再向甲方或者任何其他第三方支付其他费用。如果该房屋场地需要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卫生费、垃圾清运费等的,则由甲方承担。

6、乙方未及时缴纳上述公用事业费用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房屋的保养、维修和装修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保养和维修该房屋场地和附属配套设施及其周边场地通道,保证该房屋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周边场地通道处于良好的、安全的和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

2、租赁期间,甲方保养维修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3、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周边场地通道发生损毁或故障时(非因乙方不当使用所致),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三日内进行维修;因修复而严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场地的,甲方应当相应减少相应期间的租金并给予乙方补偿。如由于甲方延误修复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4、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周边场地通道,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场地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和周边场地通道发生损毁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超过合理期限乙方仍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根据经营需要按自身统一风格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及承重的前提下对该房屋场地进行必要的装修改建、添置设备、开后门或侧门通道、拆除部分房屋墙体窗户、安装

卷帘门、安装雨棚等设施(详见乙方的装修方案)。

第八条 租赁关系终止与退房

1、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不再续约时或本合同提前解除时,甲乙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终止,乙方无须将该房屋场地恢复到交房时的状态(即乙方无须恢复原状),对未形成添附的快件分拣流水线、监控设备、空调等可拆卸动产物品乙方可搬离,对已经添附到建筑物上的装修装饰(包括雨棚等)乙方不得拆除搬离,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将该房屋场地内属于乙方的所有动产物品搬离后按租赁关系终止时现状向甲方退还该房屋场地(简称“退房”)。退房时,甲乙双方应办理退房手续。退房时该房屋场地内如有留置的任何物品,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及时搬离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无偿地归甲方所有/过户转让给甲方,任由甲方处置。

3、甲方不及时与乙方办理退房手续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配合的,则视为自乙方催告之日起该房屋场地已退还给甲方。

4、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则甲方须对乙方的装修予以补偿;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对其装修给予任何补偿。

5、甲方于乙方退房当日将乙方实际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将该房屋场地移交给乙方使用。

2、甲方保证租赁范围内的土地不属于农用地,属于建设用地,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甲方承诺其拥有出租该房屋的合法权利,并保证向乙方提供该房屋情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适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租赁目的。

3、甲方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在签约时向乙方提供租赁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并在该等证件的复印件上签名或盖章);如该房屋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则甲方须提供该土地的其他使用证明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如该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则甲方须提供房屋的其他所有权证明文件,包括工程报建申请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在事后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和消防验收合格文件后十五日内提供给乙方该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如甲方不是该房屋所有权人的,除了上述证件外,甲方还须向乙方提供该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权出租该房屋的证明文件(原件)。

4、甲方应在签约时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及开户许可证等证照复印件并在该等证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如甲方是自然人的,则须向乙方提供其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在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名按手印。

5、甲方须按乙方要求对变压器进行增容,满足乙方正常的用电需求,租赁期间,甲方须将该房屋场地的所有变压器过户给乙方,以便开具乙方抬头的电费发票。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配合再过户给甲方。

6、甲方须协助和配合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环保、卫生、广告、装修施工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手续,因审批工作而产生的相关政府费用由乙方承担。

7、甲方须依法缴纳出租该房屋场地所产生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所得税、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费,甲方未能依法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相应税费导致税务机关要求乙方实际缴纳该等税费的或者当地税务机关直接要求乙方实际缴纳应由甲方承担的该等税费的,则乙方有权从应付甲方租金中予以扣除乙方实际代为垫付的税费(甲方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当期全额租金的房屋租赁发票,甲方不得因乙方在支付租金时扣除相应代为垫付税费而少开具租金发票)。乙方未能依法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税款导致税务机关要求甲方实际代为缴纳相应税费的或者当地税务机关直接要求甲方实际代为缴纳应由乙方承担的相应税款的,则乙方须全额返还甲方实际代为垫付的税费。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进出该房屋场地的道路通行便利,甲方不得自行或利用他人的名义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和影响乙方对该房屋场地的正常使用。如乙方进出该房屋场地的道路通行受阻,则甲方须

配合及时排除,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9、甲方已知晓,租赁期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尤其是夜间时乙方有大量的机动车辆进出该房屋场地和停放在该房屋场地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车辆进出费用和停车费用,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干涉乙方机动车辆进出和停放在该房屋场地内。

10、甲方已知晓,租赁期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乙方将有50吨以下的重型机动车出入该房屋场地。甲方承诺如果该房屋场地出现地面起灰、破损、开裂、沉降等现象时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费用,以保证乙方正常使用该房屋场地,乙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11、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擅自单方面采取停水、停电、扣押乙方设施设备、阻碍车辆人员通行等方式对乙方进行恶意施压(乙方延期付款已超过60日的除外),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营业损失)。

12、因甲方或其他具有相邻关系的承租方的原因,给乙方在装修、防水、隔音、排污、通行等方面造成侵权或损失的,甲方应协助解决。

1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房屋所有权人如欲将该房屋设定抵押或转让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则甲方或房屋所有权人应保证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充分了解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以受让方或抵押权人名义书面保证本合同之继续履行。如果受让方或抵押权人不出具上述保证的,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损失、营业损失等);如果受让人或抵押权人未按原租赁合同履行义务从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包括装修损失、营业损失等)。

第十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和爱护该房屋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并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使用该房屋场地。

2、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本合同约定甲方责任以外的水、电、燃气、通讯等进行新装、增加、扩容,所有相关手续由乙方申办,甲方予以配合提供必要的帮助,但不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任何损失。

3、乙方使用该房屋场地开展经营活动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取得所需经营证照,并须确保该等经营证照在租赁期限内始终合法有效。

4、与乙方营业有关的各项经营税费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内,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免费使用该房屋的外观立面、屋顶以及其他公共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共通道)张贴、悬挂或以其他方式设立招牌、广告、标语、告示、指示牌等物品(但户外广告须经政府相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后方可实施)。

6、租赁期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与交通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盖不负责,乙方经营上的债权债务以及与第三人引起的一切纠纷与甲方及该房屋场地无关,如因此对甲方和该房屋权益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就损害部分赔偿给甲方。

7、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转租和转让

1、甲方同意,租赁期内,乙方可直接将租赁范围部分转租(或合作共同使用)给物流、快递、仓储、电子商务类企业使用,但不得在租赁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品。

2、租赁期内,乙方在经得甲方同意后可将该房屋转租给其他人使用或与其他人合作经营共同使用。

3、乙方转租该房屋时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4、租赁期内,如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且有第三方同意按不低于本合同租金标准承租该房屋自乙方提前解除日至租赁期届满日或之后的,甲方须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不向乙方主张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税务版(二):厂房租赁合同书(税务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税务版】

厂房租赁合同书

甲方:ABC,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

乙方:

法定代表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有位于(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含厂房、宿舍、饭堂以及空地。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五年两个月,即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1日止,若乙方想续租,需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租金合同签定后,从计租时间起前三年租金每月为人民币 ;每月15日前支付当月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租赁物内原属于甲方供电、供水、排污外,需增加其他项目由乙方自行增加、补充,费用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5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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