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习报告 >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时间:2017-02-05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www.gbppp.com--实习报告】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一):关于开展公安法制工作带调查报告

关于开展公安法制工作带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紧随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步伐,特别是依法治国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基本方略确立后,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关怀下,我县公安法制建设突飞猛进,公安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可以说,公安民警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时期;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不断推进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的时期;是公安法制部门把握机遇,知难而进,负重拼搏的时期;也是广大法制民警更新观念,努力探索,全面推进公安工作法制化进程的时期,我对县公安法制工作的调查,现就调查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决定》情况的了解和重视程度

接到该通知后,法制大队队长XXX同志立即向局长XXX同志汇报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安法制工作决定》的内容,XXX局长高度重视该《决定》,专门在党委上对此进行专题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同时法制大队在接到该《决定》后,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该局法制工作,例如将法制科升格为法制大队,增加人员,各单位设立法制员等。

二. 关于迎接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成效检查验收的情况

首先该局对照省厅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本地执法规范化工作,并准备近期向省厅提交验收申请;其次该局在自查过程中并未发现可能影响通过验收的问题;再次今年以来,该局对所办案件进展情况通过黑板报或张贴通告等方法向当时人公开告知;最后该局在每个办案部门设立法制员,并建立花名册,且各单位法制员都能切实履行职责。

三. 关于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的情况

首先执法办案场所有专门的办案地方,专门成立办案中心(暂由法制大队兼管)对该办案场所进行管理,且执法办案场所的人员和经费都有保障;其次对该局各部门办理的案件一律进办案中心办案,对未进办案中心办理的案件该局法制大队一律不予审核,且今年以来切实做到不在执法场所外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再次坚决要求各办案单位近场所办案时必须做到一审一刻;最后实施进场所办案以来,民警从未被无理投诉,办案民警对进场所办案交口称赞。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二):关于法律服务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拓展和规范我市法律服务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新**”的发展主题和打造“跨越发展的展示区、统筹发展的先行区、和谐发展的示范区”的奋斗目标提供法律服务,20xx年12月中旬,我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对我市法律服务业进行了专题调研。我们先后听取了邵伯镇、真武镇司法所、江淮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法律服务业的情况介绍,实地考察了部分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市法律援助中心,并同法律工作者、社区干部、挂钩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座谈分析。现将本次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市法律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从拓展着眼,从规范入手,我市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业和法律援助事业蓬勃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企业依法经营、公民依法维权,在保障司法公证、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市现有律师事务所5家,执业律师38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5名;基层法律服务所2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92名;法律援助中心1家,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者)和志愿者207名;司法鉴定机构1家,司法鉴定人4名。 1、律师成为法律服务主角。全市律师积极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主动介入招商引资、沿江开发、园区建设、拆迁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等领域,已成为法律服务业的主体力量。20xx年我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81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893件,避免经济损失1.6亿元,实现业务创收551万元。律师参政、议政的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全市有1名律师担任扬州市人大代表,2名律师担任**市政协委员,6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2、公证法律服务成绩显著。20xx年办证9587件,比20xx年增长14%,其中涉外和涉港、澳、台公证3187件;公证业务收入达350余万元,比20xx年增长18.9%。20xx年获得“江苏省文明公证处”称号,20xx年荣获扬州市公证工作第一名。 3、基层法律服务作用独特。基层法律服务主要业务市场是面向农村。20xx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34家,其中担任镇政府、事业单位、村居委会321家,开展各类业务1804件,避免经济损失4234.2万元,实现业务创收198.4万元。 4、法律援助事业迅猛发展。20xx年我市率先在扬州建立起法律援助市-镇-村三级工作网络,初步形成较为完整的法律援助体系。20xx年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26件,比20xx年增长41.7%,340名受援对象满意率100%。20xx年1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机构,今年6月又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5、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20xx年元月我市在市人医成立司法鉴定所,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医临床类司法鉴定服务行为,初步建立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自成立以来完成法医临床鉴定近300件。 二、我市法律服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服务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法律服务业在发展进程中暴露出的以下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主要表现为:从人数上看,每家律师事务所平均不到10人,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人;每家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到4人,都属于小型所。从执业律师占总人口的比例来看,我市为万分之零点三六,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分之壹点零八。我市法律服务组织机构规模偏小,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市的法律服务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上,与我市经济水平不相适应。 2、法律服务专业化程度较低。以律师为例,我市执业律师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以下的6人,占律师执业总数的15.38%,其中还有高中学历1人,且非法律专业3人。从律师业务来看,律师们还普遍缺乏专业化发展意识和提高专业化水平的措施。不少律师出于“生存”需要,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或其他类型的案件,几乎是有什么接什么,接什么做什么,把自己塑造成“万金油”律师。从总体上看,我市法律服务队伍素质不够高,不仅表现为学历偏低,而且知识结构单一,专业化程度低,外语能力不强,尤其是涉外涉新人才不足。 3、法律服务服务渠道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机构有12家集中在城区,占到35%以上,其他22家法律服务机构(全是法律服务所)分布在12个乡镇。法律服务所因改制被推向市场,竞争加剧,

不少法律服务人员流失,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比改制前减少35%以上,平均每镇服务人数不到6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布局不合理,服务渠道窄,基层法律服务力量薄弱,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法律服务需求。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三):2016公安法制工作总结

公安法制工作总结

2016年,法制部门在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契机,全面贯彻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会议精神,坚持以法制引导警务的思路,严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打牢执法思想,转变执法理念,苦练执法基本功,加强执法长效机制建设,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坚持在基本功上求提高,在深化中求发展,在探索中求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以法治理念统领公安工作,把规范执法工作贯穿公安工作始终

2016年以来,我局按照公安部党委提出的"最大限度的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坚持以法治理念统领公安工作,把提高执法质量工作放在公安"三基"建设突出位置。年初,我局及早着手,全面贯彻市公安局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执法办案严格遵循"派综"、"刑综"两个流程,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效率,为下一步全面启动网上办公作好准备。同时,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确定考评机构,形成了以执法责任制为龙头,以基层办案单位为重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公安法制工作新机制,为执法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其次,积极探索执法工作的新思路、新理念,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联席会等专题会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学习外县先进经验,研究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解决执法问题。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基本上解决了接处警不规范,立案不实,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培训不到位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把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作为考核基层所队,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使全局上下形成人人重视执法质量、个个努力提高执法水平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健全执法长效机制,狠抓执法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质量

我局为摆脱执法工作落后局面,从狠抓执法人员队伍素质入手,在执法制度建设、民警执法培训、法制员队伍建设、案件审核把关、执法监督机制方面做出重大的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1、完善制度,落实执法办案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推进执法责任机制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定边县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造成执法过错民警按规定进行追究。其次,为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办审程序,进一步完善《主办民警责任制度》、《部门负责人初审责任制度》、《案件审核责任制度》、《局领导审批责任制度》、《案件办理、审核、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三级审核把关,杜绝违法情况的发生,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再次,各部门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执法台帐,使行政管理、案件办理、场所管理、行政许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整齐、查询方便。

2、加强培训,提高民警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为了从根本上提高执法质量,我局以"三基"工程为契机,强化大练兵,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民警的执法理念得到进一步确立,整体执法能力有了显着提高。一是我局以"三考"促"三基",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的学习,以转变民警执法观念为突破口,树立为民执法理念,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结合"大练兵"活动,对全体民警开展综合素质教育,提升民警的整体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三是为办案民警购买177本法律业务书籍,配制了58台微机,从物质上保证了执法办案水平的提高。四是各类培训工作经常化、专业化,除参加区、市组织的培训外,我局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培训,年初,我局专门邀请了市公安局信息中心人员专题讲解了利用"派综"、"刑综"系统进行网上办案的全部流程;业务部门负责人自己动手制作幻灯片,对照讲解了新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强调讲述了应用"派综"、"刑综"系统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五是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积极组织各部门、各警种参加新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三考"内容的法律知识的考试,成绩均达到良好以上。通过学习培训,在全局形成了学业务、比业务的良好氛围,使民警执法办案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3、严格案件审核把关,切实履行执法监督职责。

为了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四级"审核把关制度。一是执法监督多层面。法制、纪检部门互相配合,采取多种执法监督手段,认真执行公安部内部执法监督规定和责任过错追究规定。法制部门将执法检查、平时考评同纪检部门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相结合,同信访部门受理的执法问题相联系,对存在执法问题的,进行通报整改,构筑了多层面的执法监督机制。二是执法检查经常化。我们坚持做到季度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县局检查与部门自查相结合的形式,经常性的开展执法检查,切实解决了执法中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地控制违法违规办案和执法随意性问题的发生;三是对重大、复杂的执法行为,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实行全程监督,具体指导,把监督工作贯穿于整个执法工作的始终。

4、积极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根据市局法制部门的要求,我局于10月13日至10月15日对全局20个办案单位的综合执法情况,执法办案卷宗进行了考评,共考评案卷413卷,其中合格175卷,基本合格226卷,不合格51卷,不合格率为12%

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和考评,发现我局在执法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由于少数执法民警对法律尤其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具体,熟悉程度不够,综合运用能力不强,业务水平不高。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

二是个别民警对严格执法的认识还有差距,工作责任心不强,爱岗敬业意识不够,执法效率不高,还不能真正从根本上转变执法观念,不能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三基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法制部门要紧紧围绕为公安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一线执法服务的原则,着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法制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案件审核制度,以兼职法制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基础,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案件环节,继续推进网上办案,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拓宽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我局执法水平。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规范法制部门的工作。以《法制部门业务大纲》为基础,建立法制科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审核,刑事强制措施、破案、撤销审核登记备案,加强和完善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对场所的监督制度建设,(

(二)以兼职法制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基础,进一步规范办案部门负责人,案件主办人、协办人办案责任,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案件环节。

(三)积极向局党委建议,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执法责任落实。

(四)以网上办案为载体,加强执法办案的信息化建设。

(五)全面建立和完善执法档案。

(六)继续完善执法示范单位建设。

公安机关法制工作调研报告(四):2016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近年来,为了集中整治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20**年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对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02个。20**年以来,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执法监察室共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执纪监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重要问题。

一、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不完善。有的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等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有的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行使未得到有效规范,还存在较大随意性。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区、**县尚未制定和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区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市盐务局自由裁量基准执行不到位,部分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未按照《**市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额度进行处罚,且未列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有的执法部门处理罚没物品时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处理罚没物品的法律文书。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罚没物品处置不规范,无统一登记、保存、处理的记录;市盐务局罚没物品处置无记录;市林业局对登记保存物品未依法进行处理。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有的执法部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形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违法行为认定的证据不确凿,侧重采用当事人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且询问笔录不全面、不充分;听证权利、救济途径、法定期限告知不规范。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林业局的个别案件只有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市环保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不全,且未按手印;**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与批准内容不一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存在对违法行为当罚不罚的问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不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强制法》不严格,行政强制程序不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缺少批准手续。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超期,应当收缴的“滞纳金”或“加处罚款”未予执行,且未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书面执行协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巡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查封、扣押车辆停放在社会停车场,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催告义务,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如20**年11月查处的**县**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县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进行查处,被市纪委党政纪处分9人;20**年2月,市纪委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件进行了查处,党政纪处分6人;20**年3月,**县环保部门对滨海新区环境污染案件不予查处,市纪委会同市环保局约谈了分管副县长、管委会主任、县环保局长3人,责令**县环保局立即立案查处。

(五)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收费现象。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无视法纪,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环保局存在以“协调款”名义收取企业资金的行为;市交巡警支队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车门喷字费”;**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收费时,未使用统一规定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如20**年3月查处的河口区六合派出所原所长**案件,**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违规收费,以打击偷盗原油违法犯罪为名进行“创收”,对抓获的“油耗子”以证据不足为由,一概以“赔偿损失费”的名义罚款后放人了事,而且不制作询问笔录和执法档案,不开具任何票据或证明,20**年1月至20**年3月,**累计收取“赔偿损失费”3067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够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 。一是各级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清晰。目前,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镇(街)许多委托执法的授权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比如我市市级执法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执法业务,削弱了其研究制定政策的工作力度,导致基层执法出现的新情况反映到市级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一些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监督不力等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现象。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部门过多的看中经济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重收费,轻管理,对有利的事情,都去抢着管,对无利可图的事情则是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愿管,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律,不懂业务,文化素质不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协助人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现有水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有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思想存在偏差。有的执法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愿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则,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三是部分执法部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些执法单位执法教育培训经费不足,教育培训设施相对落后,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未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直接影响执法队伍建设。

(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需加强。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随意性大。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畸重畸轻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政策制度设计上不够科学,也给执法人员留下了某些权力寻租的空间。二是个别执法人员仍采用传统执法模式,执法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的情况。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态度较粗暴,常会引起相对人心理失衡和强烈不满,导致双方发生冲突;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等等。

(四)部分执法人员不敢执法,导致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因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方法不得力等原因,造成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发生冲突、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狠刹“四风”、着力治理“庸懒散”的新形势下,不少群众对执法人员稍有不满就投诉,群众只要投诉就要求调查,有不少执法人员在群众的举报监督下被依纪依法查处,这对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三、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增强执法执行力。一是要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市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政策、监督指导基层执法;县(区)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办理执法个案;镇(街)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为县(区)级执法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行政强制权力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对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出台**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三是要完善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厘清执法事项,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只能在规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协调职责,避免各部门利用协调机制争抢职能或者推诿扯皮。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确保一线执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积极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帮扶力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执法队伍重点指导帮助,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促进基层执法队伍全面健康发展。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市、县(区)制定的裁量基准,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坚决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二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三是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集执法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评价考核。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措施,完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二是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违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11481/

推荐访问:机关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机关工会工作调研报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