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习报告 >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

时间:2017-01-27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www.gbppp.com--实习报告】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一):建筑节能专项质量检查报告

建筑节能专项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名称:高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特教学校 设计单位: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建筑节能专项质量检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所在地域为山西省高平市,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冬季采暖。

2、屋面:屋面采用50厚挤塑聚苯板保温层进行设防传热系数:K=0.53W/㎡.K。

3、外窗及玻璃幕墙:建筑物各方向的窗墙比介于0.24~0.3之间,外窗及玻璃幕墙采用5+6+5LOW-E中空玻璃,其传热系数:K=0.53W/㎡.K。

4、主要维护结构保温构造做法及传热系数:(W/㎡.K)

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意见

根据我单位相关人员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跟踪检查和现场验收,本工程达到设计目标。

三、竣工验收意见

同意验收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

项目负责人: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年 月 日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二):建筑节能检查专项汇报

---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汇报

随着资源能源的短缺,煤、油、天然气等非可再生资源的枯竭,节约能源在当今已成了一个非常重要课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积极促进建设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建筑节能工作,为加强建筑节能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措施能在施工现场有效实施,市住建局组织节能办、质检站、设计院等相关部门于5月28至6月8日对2011年7月至今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施工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建筑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根据 “十二五“规划目标,我市民用建筑在设计和施工环节全部执行建筑节能50%的标准。累计完成节能建筑面积1415万平方米,节能13.7万吨标准煤,减少CO₂排放32.3万吨、SO₂排放3052吨。其中太阳能热水系统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

用面积达458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8万平方米。并于去年6月初步拟定了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

二、 建筑节能相关法规落实情况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08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颁发以来,我市建设系统对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推动了建筑节能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工作水平较往年有大幅度提高。建设工程各方主体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意识普遍增强,大多数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均能够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了建筑节能工程实体质量稳步提高。

(一)组织机构不断加强。2006年,经市编办批准,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更名为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同时,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更名为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同年十月成立了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领导、部署和协调全市的建筑节能工作,有效地加强了建筑节能工作。

(二)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几年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市出台了《市住建局转发市墙改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进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句政办发[2006]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句建办[2009]48号)和《关于加强建筑门窗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句建办[2010]36号)等20多项规范性文件,有力地规范了市场各方主体的建筑节能行为,提升了建筑节能的实施水平。政策日益完善,制度基本健全,在江苏省建设厅苏建函科(2007)49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及镇江市建设局出台《关于加强我市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向前迈出一大步。使建筑节能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系统化。

(三)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一是加强对国家、省、市重要建筑节能政策法规的培训,多次邀请有关领导、专家来句授课。去年组织了一次建筑节能学习班和一次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活动,共有300多人次接受了培训,并在新世纪广场进行了一次专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500多份。还在一些社区张了贴宣传标语,大大提高了建筑节能从业人员的意识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了对建筑节能工作认识深度。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齐心协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二是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建筑节能宣传活动,不断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并结合每年开展的节能宣传周和科普宣传周开展了建筑节能主题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了“全社会重视建筑节能,人人关心建筑节能”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举办各类推介会、研讨会、现场会等活动,广泛推介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收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建筑节能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一是深入开展研发工作。成功研发自保温新墙材、节能门窗、太阳能、遮阳等节能产品。5家节能产品取得省建设厅颁发的新技术成果推广证书。自保温新墙材充分利用粉煤灰和江河淤泥等废弃物,实现了墙体保温材料与建筑物同寿命。二是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力度。累计投入墙改基金100多万元,用于新墙材的开发与推广应用,涌现出德院上城小区、银河之都小区等一大批自保温新墙材推广应用的示范工程。

(五)激励措施增强,财政投入加大。我市将墙改基金的返退与建筑是否节能直接挂钩。2010年我局墙改办对句容鸣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锦都名园工程按规定返退了墙改基金。这些政策措施对当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工作起到了激励作用,带动了社会各方面资金、技术的投入,促进了建筑节能服务市场的发展,有利于建筑节能工作水平的提高。

(六)建筑节能四项重点监管情况。(1)新建节能全过程监管情况。我市加大了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力度,从源头抓起,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建或居住工程施工图设计必须有节能专项设计,施工图纸必须报施工图审查部门进行专项节能审查、未通过专项审查的不颁发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施工单位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建筑节能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竣工验收前进行节能专项验收。若项目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实施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主要针对建筑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性能、遮阳等方面进行节能质量把关,专项验收及备案制度工程、施工现场、房屋销售部门必须进行节能公示、把节能公示作为专项验收的一部分。热工性能现场检测制度、建筑节能材料备案登记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制度等。严格的监管措施,促进了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质量的提高。(2)开展即有建筑节能改造情况。实施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的建筑节能改造。其中,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改造面积的比例占5%。 (3)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中应用情况。全面推广太阳能、水源热泵、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新建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达50%。全市城镇区域内新建宾馆、酒店、商住楼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以及十二层以下住宅,均按照规定统一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4)建立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运行监管体系情况。2012年5月底,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开展能源审计、能耗监测和能效标识的比例达15%。

(七)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积极组织申报太阳能、水源、土壤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国家和省级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宝华拆迁安置工程获得省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我市从08年7月淘汰了砖混结构、大力推行结构自保温:德院上城小区、银河之都安置

小区等均运用了墙体自保温材料。并作为句容市示范工程进行宣传和推广。

(八)规划审查制度初步建立。我局转发了镇建规(2010)1号《关于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征求建筑节能意见的通知》,并通过与规划局进行协商沟通并形成初步意见,规划局应当就新建民用建筑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未取得我局建筑节能同意意见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而保证了新建项目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

(九)商品房销售环节监管得到加强。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产权确认手续时,对其销售的房屋是否明示节能措施和性能信息、并在买场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进行审核;我市建设把施工、销售现场公示建筑节能的内容,作为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必备要件;加强了商品房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使用了新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发挥了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

三、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实体检查情况

本次现场实体检查共查了295个单体建筑,其中居住建筑290幢,公共建筑5幢,总建筑面积约132万平米。从建筑的体型系数、传热系数、外墙墙材和外窗的气密性以及外窗中空断热程度等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基本合格以上220幢、不合格的5幢。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合格率达到98%,较2009年的95%提高了3个百分点。

(1)施工资料与施工进度基本同步

从施工方案是否经项目总监审批,是否符合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要求,施工程序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适合本项目,特别是我市近年来禁止使用保温砂浆,新的板材施工过程中,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到位,外墙保温材料燃烧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三):2015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章标题:市建设局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各县、区建设局,各中省直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通知》(建质函【2015】25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建筑节能意识、切实做好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督促新建居住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落实,大庆市建设局于9月28日至10月22日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居住建筑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节能工作情况自查汇报,检查了32项建筑工程的节能设计施工图纸、建筑节能产品应用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和工程管理相关手续,并实地抽查了8项在建工程。通过检查发现,2015年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总体态势较好:一是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重视,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贯彻落实较为到位,监管力度有所增强。二是在建居住工程项目对《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供热系统范文搜网-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四):2015建筑质量月活动总结

第1篇:关于2015年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建设部(建质[2015]217号),省建设厅(闽建建[2015]37及南建管[2015]51号)《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和开展紧扣“质量安全、共同的责任”活动主题,结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了2015年“质量月”活动,现将此次“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地开展好这项活动,我局成立了“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简洁、明确的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在质量安全例会上进行了宣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质量月”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营造气氛,广泛宣传

10月8日在质量安全例会上,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学习有关“质量月”活动的文件,细心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监理企业督促具体实施,本次活动。共发放工程质量基本常宣传材料200余份,悬挂标语横幅10余条,张帖宣传标语100余张,内容主要涉及“质量月”的宣传口号,工程质量安全知识等,较好地营造了“质量月”的气氛,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重拳出击,整治风暴

本次的“质量月”活动,结合了我市的具体情况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展开的,一是积极开展了现场自拌混凝土和禁止使用粘土砖的专项检查;二是宣传贯彻南平市南建管[2015]41号文《转发<省建设厅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2015年4月1日起,严格限制人工挖孔桩的使用,这一项目到目前为止,已得到基本控制,桩长也限定在15米规定的范围内,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这一工作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加大了查处力度,也已完全禁止使用;三是针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的内容,组织了施工质量、施工临时用电等的专项检查,共发出20份隐患整改通知,其中4份为暂停工整改通知,提出整改意见84条,现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为96%。

“质量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我们要以“质量月”为契机,深入开展创优工程的活动,以推动我市的工程质量更上一个台阶而努力奋斗。

第2篇:201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委宣传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十二个委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建设部《关于建设系统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质量月”活动安排的通知》,积极组织全市施工企业和监督系统扎实开展质量月活动。现将本市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提高质量意识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宣传发动。

上海建工、城建集团,江苏、浙江、中建、四川、广东等沪办建管处分别召开了在沪施工企业负责人质量月活动动员会,传达文件,布置工作,提出要求,落实责任。施工企业纷纷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分析本单位质量工作状况,寻找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宣传和动员职工,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组织职工进行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据不完全统计各企业及其工地共展出黑板报3100块,宣传标语、横幅3500条。各企业组织开展了各类质量方面的培训、知识竞赛、讲座、宣传会共250场(次)。

2、加强质量自查,促进质量管理。

上海建工集团,城建集团,浙江、江苏、四川、中建等沪办建管处在9月份质量月活动中,广泛开展条块结合的质量月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特别对在建的轨道交通工程、住宅工程、安装工程开展有重点地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并以文件、简报及会议形式进行通报,据各单位不完全统计,共检查在建项目的单位工程7500个(次)。

3、组织开展质量培训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上海建筑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举办了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质量培训班。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等进行培训,参与培训的施工企业质量科长、质量工程师共有150余人次,切实从理论上提高了企业质量人员的业务管理水平。

二、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强化质量监督。

1、组织开展全市住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住宅建筑市场,提升本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开展了全市住宅建筑工程专项检查,共抽查了40个工地,共开具局部停工整改指令单4份、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9份。被查工程以二、三级企业和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总包的工程为主,检查表明,工程的现场质量状况总体受控,基本能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方案施工;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总体规范。但通过检查同时也发现部分工地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未能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或运转不正常。

2、组织开展全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对本市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的行为监管,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本市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理行为专项检查。检查本市建筑工地30个,涉及监理企业30家,其中甲级资质15家,乙级资质13家,丙级资质2家。签发局部停工指令书1份,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15份。检查结果表明,大部分监理单位能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对工程实物、现场建材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有效监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能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到整改完毕有回复、质量问题能封闭。但全市监理企业发展不平衡,特别是低资质监理企业,质量监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3、组织开展全市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对全市预制构件生产和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抽查了本市二级构件生产企业24家、三级构件生产企业6家、住宅烟道生产企业8家,外省市进沪预制构件生产企业24家,开具3份质量问题整改指令单,对生产质量控制不严,钢筋无生产许可证,实物质量合格率低及经营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分别作出了整改要求。

4、组织开展全市商品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混凝土生产企业混凝土生产过程管理及原材料使用的行为,保证本市建设工程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开展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共抽查36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开具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21份。大部分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原材料进场验证、复试;混凝土生产过程控制;配合比设计、调整;试验室人员配备、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等环节能满足规范要求,混凝土质量基本处于受控状态。但也暴露出个别商品混凝土生产由于企业管理层变更较大,质量负责人更迭频繁,企业内部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在原材料复试、混凝土生产中严重违规;对原材料备案证明现场使用验证单不够重视;尤其在质量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5、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检测市场行为,提高检测质量,市安质监总站对本市部分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进行了质量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抽查了包括建筑材料、基桩、钢结构、室内环境在内的20家对外检测机构和企业内部试验室。检查表明通过对141号部长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的宣贯和执行,检测机构普遍增强了质量意识,检测行为和检测工作质量得到规范和提高,但同时也发现部分检测机构在管理上还存在不少问题。个别企业领导法制观念淡薄,内部管理松懈,缺乏必要的自检措施;检测人员放松自身要求,导致在一些基础管理上出现了各种问题,有些问题的性质还很严重。对此检查小组作出了查处和整改要求,共开具了7份整改指令单。

6、组织开展全市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执法检查。

为加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对安装工程的重视与检查,规范安装工程的质量行为,市建设工程安装质量监督总站组织全市安装工程质量的专项检查,共检查本市在建项目安装工程40个,其中大型工业装置4个,厂房10个,轨道交通车站2个,办公楼公建项目14个和住宅高层10个,共开具了质量问题整改单23份。这次专项检查是本市近十来安装工程的一次综合检查,首次将安装设计、安装材料纳入到检查范围。检查表明,本市建设项目中的安装工程质量总体基本上处于受控状态,施工质量标准出现稳步提升态势;有关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工程参建各方,能按照政府有关规定,重视安装工程管理和施工。但同时也暴露出,本市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发展的不平衡,少数工程在管理上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违规施工、违章操作仍有出现;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意识不强。

三、聚焦重点,严格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监控。

1、开展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效能监察大检查

为贯彻《关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意识,推动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效能监察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安质监总站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专项检查。此次共检查了10条轨道交通线的36项工程。检查发现,效能监察的文件精神得到了贯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普遍建立并基本得到落实,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加强,工程现场质量安全基本受控。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的编制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工程对施工过程中风险点和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制定不够严密,以及招投标文件对人员资格要求在现场执行不严格等。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具体建议,要求建设参与各方要制定切实措施,保证轨道交通建设的顺利进行。

2、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

随着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大规模、高速发展期的到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难度日趋增加,技术风险居高不下。其中承压水的风险控制一直是轨道交通建设中的一大难题。为了减少和消除轨道交通建设中的质量安全隐患,总站邀请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轨道交通设计、施工、建设、监督等有关单位,成立《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风险控制研究》课题组,对承压水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轨道交通工程承压水控制措施,防范承压水风险。

第3篇:区建设交通委认真总结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

为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2015年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市委宣传部、市建设交通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上海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建设交通委在九月份开展了“质量月”活动,主要做了“六个一”工作:【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

1、召开一次“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利用日常抽巡查工作时机,督促施工单位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组织一次大型技术业务培训。组织了《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施工控制及质量验收要求》业务讲座,邀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苑麒高级工程师主讲,针对建筑节能从材料、施工直至验收全过程进行讲解,我区共有80名项目经理参加了培训,对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建筑节能专项检查通报(五):2014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第1篇:工程质量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开展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351号)的统一部署以及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开展建设系统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厦建工〔〕94号)的要求,我站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以“抓质量水平提升、促发展方式转变”为主题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09107/

推荐访问:建筑节能分部检查通报 建筑安全专项检查通报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