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 一般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一般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时间:2017-01-16   来源:合同范本   点击:

【www.gbppp.com--合同范本】

一般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一):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依照《中化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期:

从 年 月 日 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工期 天。在合同签定后3天内,乙方应组织施工人员进场施工。3天后施工人员还没有入施工场地,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行发包。

第三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施工要求: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第五条 甲方责任: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

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设计进行施工。

2、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

3、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

4、工程竣工未移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养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景

观损坏、苗木死亡),乙方负责恢复。

5、进入

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

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

第七条 工期顺延:

1、除自然灾害和甲方原因外,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每延误一天乙方需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2、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

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八条 工程付款及竣工结算:

1、

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

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7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审定后的结

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第九条 竣工验收: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7天内向甲方申请验

收。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天内组织验收。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

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

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

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安全施工:

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2、施工期间,乙方在甲方工地要注意自身安全,乙方所有人员施工期间造成任何地点出现任何事故,均甲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关于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废除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三条 争议: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执行及工程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的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好,可持本合同到当地劳动仲裁机关和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附加条款与本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另行商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电话: 电话:

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一般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二):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甘南州恒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

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

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 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含规费)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签字盖章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合作市人民西路60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75091211-3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47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李崇德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0941-82253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一般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1.1 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 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依法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

1.1.3 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4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

1.1.5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7 联合体,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作为工程承包人的临时机构,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指定其中一方作为牵头人。

1.1.8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9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11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2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 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临时性工程。

1.1.14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5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6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其它临时设施。

1.1.17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工程物资、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8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如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原料、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以及设计所需的其它基础资料。

1.1.19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它相关资料。

1.1.20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几设计阶段的组成,视项目情况而定。

1.1.21 工程物资,指设计文件规定的将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以及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22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3 竣工试验,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前,应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机械、设备、部件、线缆和管道等性能试验。

1.1.24 变更,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5 施工竣工,指工程己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6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7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工程的生产或(和)使用功能试验。

1.1.28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9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30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31 合同期限,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合同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1.32 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3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 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等阶段)或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34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35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6 绝对日期,指以公历年、月、日所表明的具体期限。

1.1.37 相对日期,指以公历天数表明的具体期限。

1.1.38 关键路径,指项目进度计划中直接影响到竣工日期的时间计划线路。该关键路径由合同双方在讨论项目进度计划时商定。

1.1.39 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二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均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

1.1.40 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它公历日。

1.1.4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4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4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结算价格。

1.1.44 预付款,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4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试验的进度款,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的服务费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款项。

1.1.4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 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协议。

1.1.47 缺陷责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约定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暂时扣除的,

一般施工承包合同范本(三):2015施工合同范本

第1篇:安全施工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已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建单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建设管理办法》规定、《本地电话网用户线路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路由隔距不够的情况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通信建设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确保线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施工。

第二条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乙方需进行如下施工

1.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与甲方线路的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长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在以上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如下安全措施来保证甲方线路的安全。

1.架空电缆、光缆与原有线路跨越的,与原有线路的交越隔距必须达到0.6m的最小净距,不达标的必须整改;

2.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

第四条责任划分

甲乙双方线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况下,发生下述情况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架空电缆、光缆凡是与电力线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离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同时必须加装安全保护设施,新建一方线路和电力线路交越时因没有进行安全保护,发生强电侵入,导致原有杆路出现线路故障及经济损失,由新建方承担责任;

2.新建方杆路与原有杆路隔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若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已建杆路损坏电路中断的,新建方负责赔偿损失;若原有杆路发生倒杆等现象,造成新建杆路损坏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费用。

第五条双方义务

甲乙双方在发现对方的线路发生问题时具有告知对方的义务。

第六条双方权利

甲乙双方对由于对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七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可抗力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关法律、法规。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进行协调,_________省局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305938/

推荐访问:土方承包施工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范本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