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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隐患排查

时间:2017-01-14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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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安全隐患排查(一):乡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南湖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由乡镇安监站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二)结合日常监管,适时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并视情况集中组织排查治理,每季度集中排查治理不少于一次,并将排查治理情况归档登记。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乡镇安监站或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监站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四)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实行岗位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制度,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每月将隐患排查治理结果汇总上报乡镇安监站登记备案。

(五)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一般事故隐患要做到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监控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六)对重大(重点)隐患采取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重点跟踪、重点督办,或上报区政府实施挂牌督办。

(七)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整顿的重大事故隐患,乡镇安监站收到生产经营单位要求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同意恢复生产经营;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单位、责任监管单位、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八)乡镇安监站每月对辖区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情况进行汇总并进行归档登记。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二):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123

**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总结

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安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协调安办、派出所、供电所、交管办、等各个职能部门联合组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在此次活动中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工程、餐馆、水库塘坝、道路交通、环境监测、集会集合场地等企业和场所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排除隐患,遏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党政重视,深化认识,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站在“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高度,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一基本出发点上来抓,坚持“以人为本”,充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1、明确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书记、镇长总负责,实行党委班子领导任组长组成十二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分管水

陆、交通、危化物品、烟花爆竹、水库塘坝、道路交通、环境监测、集会集合场地、非煤矿山(地质灾害)、乡镇企业、农林业、教育安全、农电等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事故隐患举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例会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和各办事处、村干部及镇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分析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农电管理人员、乡镇企业、非煤矿山业主召开安全学习会;从而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安全、重视安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在国家方针政策的大力支持下,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安全、平稳,正规的发展态势。

二、制度落实、强化管理、依法安全生产、加大督查力度

(一)严格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 安办与各企业单位、办事处、村委、学校、非煤矿山业主、危化物品生产经营单位、烟花爆竹批发部和零售点、企业法人代表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各自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2011年上半年各个职能部门与各相关企业共签订责任书58份。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在镇安办的带头和各个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大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关注安全,平安是福”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活

动,利用宣标语、宣传单、图片展、宣传栏、发放安全生产法规手册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常识等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并积极组织法制安全宣讲团到各中小学校宣讲安全知识,提高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共制做宣传栏5期、标语1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400多份,大大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守法意识。

(三)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督查力度

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安全检查和督查力度,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对水、陆交通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化工、建筑安全、农电安全、乡镇企业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并于2011年4月16日将钱镇9个非煤矿山的16家采石场(点)全部停产停业整顿,查找安全隐患,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三、积极协调、加大监查力度、努力发挥各部门的工作职能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初就与各非煤矿山企业签定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并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从而实现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员覆盖,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到了基层生产一线。2011年辖区内9个非煤矿山16个采石(场)点、1个农机加油站、14家烟花爆竹零售点、30余家个体工商户、1家工矿贸企业(马龙县银鑫朔料编织袋厂)、1个码头及社办厂(食用菌园区)等

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制度建设、机械设备、电、防洪排水、环境保护,安全设施、开采规范程序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全部停产停业整顿,其它企业分类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和定期整改处罚。

(一)非煤矿山安全方面

镇党委领导十分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制,共签订安全责任状16份,由镇长任组长,安办、土管所、派出所、供电所等各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为组员成立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相关企业进行实施专项整治。目前为止我镇非煤矿山企业已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有9家16个采石(场)点,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安办全面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在整治中,安办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这一中心,始终将专项整治与行业系统的日常性监管、与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相结合。以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为主,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和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宣传,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并坚持整治“回头看”,形成高压态势,积极推进企业安全评价、评估工作,逐步推广职业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和责任认证工作,不断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安

全投入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意识,促使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自我约束机制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采取企业自查自评、部门检查和安办督查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上半已累计开展大检查11次。在检查和整治中,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责令经营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执法人员及时登记建档,明确整治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限期予以整改。4月份前共提出整改意见达80多条,现场整改70余条,限期整改10余条。

(二)道路交通安全方面

1、路政管理

我镇全年积极开展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路政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建立规范路政管理档案,文明路政执法,按时报送相关业务报表。积极配合县交通局和县路政管理大队管理我镇范围内的县乡、乡村公路,确保路产路权不受侵害,全年在公路控制红线范围内没有出现修建永久性、半永久性违章建筑物现象,大中桥梁上、下游100米范围内没有炸石、炸砂取料现象。加强公路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工作,逐步完善现有公路上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解决重点路段路口的安全隐患,在公路上设置限速、让行、指路标志。对交通事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三):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乡镇安全隐患排查】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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