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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整改

时间:2016-12-26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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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整改(一):资金检查整改报告

篇一: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二:东十里涉农资金检查整改措施

涉农资金检查整改措施

根据5月19日,教育体育局对我校2013年2014年涉农资金检查工作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 部分单据要素不全;

2、 定额发票有没付清单现象;

二、整改结果及措施

1、2013年2014年两年全部单据都已检查完善到位;

2、培训费票据校长现已补签完整;

3、今后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报销相关流程对单据进行审理,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4、提高业务素质,加强预算执行情况;

5、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会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全面分析和总结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力争做到自己经手的各项账目日日清、月月清,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工作。

东十里小学

2015/5/28篇三: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报告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及自查整改

报 告

南溪县扶贫办、裴石乡政府:

健旺村互助社自运行以来,基本能按照四川省贫困村互助资金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也为村民,特别是低收户提供了资金周转,使一部分村民不同程度增加了收入,互助社自身也得到了壮大。但是在运行过程中,我们进行了认真地自查,按照操作指南进行对比的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现将自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汇报。

一、 农户退社现象严重

在当初入社时,农户入社积极性较高,经过几年的运行,一部分村民认为占用费率过高,与当地其他金融部门相比有一定差距自认为不划算。还有一部分村民自身就不缺资金,把股金投到互助社,又没有分红及利息,没有经济效益,因此就要求退社。根据这些情况,我们理事会认真进行分析,找到了原因。决定找到其中的骨干分子,做他们的思想工作,由他们去给那些正在想退社的社员做工作,其效果一定会好些。二是抓住村社干部及部分入社党员,要求他们以全村的利益为重,站稳立场真正起到带头作用。

二、 出现整借整还与操作指南不相符

经过我们自查,从2008年互助社营业以来,共发生整借整还100笔,涉及金额505100元。整借整还中还未还款19笔,金额68500元(其中三笔为逾期未还,金额6000元)在借款的过程中,产生整借整还的原因:有部分村民觉得借到资金第三个月就开始还部分本金和结息,认为借款搞种植业或者是养殖业,从时间上算,根本还没有结果或出栏、还不起钱。另外一些用于资金周转的农户认为每月来还款结息太麻烦。当时理事会就根据这些现实情况,认为资金库存大也是不符合的,觉得借出比库存要好些,只要拿准借款对象就可以实施。经过自查,我们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不管什么原因和目的,只要与指南不相符的,都不可以操作。认真对待每一借款、严格纪律、维持好操作指南的可行性和合法性,确保互助社资金安全。

三、 逾期借款性质严重

互助社运行以来,我们都严格审查、检查,认真核对。可还是出现了三笔总数量为七千元的逾期借款,其中一笔是农户借款后,户主得疾病而病故,另外两笔是借款搞养殖,结果牲畜死亡,无法按期归还。在这次自查中,我们认识到了它的严重性。如果再出现更多的逾期借款,后果将不堪设想。决定将继续追回逾期借款,并在今后借款过程中,还应进一步把关、认真核对,争取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裴石乡健旺村互助社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专项资金整改(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对策

【专项资金整改】

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对策

2005-12-15 15:32:59| 分类: | 标签: |举报 |字号大中小 订阅

近年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对南部山区投入的专项资金逐年增多,管好用好这些资金,对于加快山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政困难,部门单位经费紧缺,加之有些项目主管人员财经法制意识不强,专项资金在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2002至2004年上半年,原州区查处的各类违规资金就达3600多万元。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一是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省以下(含省本级)各级政府配套安排的扶贫资金,不得低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额度的30%。比例只规定下限,没有规定上限。但是,

由于地方财政困难,需地方配套的项目资金无法落实。

二是项目前期费用安排不足或不安排,形成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新增财政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按1.5%提取项目管理费。而其他项目在安排计划时,没有安排前期费用,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客

观上形成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三是擅自改变项目计划。有的部门单位对项目考察论证不够严密,甚至不顾客观实际,争项目、争资金,巧立名目上项目或不严格实施项目管理,没有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擅自改变项目计划用途,使该建设的项目无法落实,不该建设的项目却建了。还有一些项目虽然勉强立项,但缺乏整体效应,投资数额小,又不能与其它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存在撒“胡椒面”的现象,最终导致项目资金使用质量不高,效益差。尤其是盲目重复建设,破坏了项目计划的严肃性,产生不必要的损失浪费。 四是超计划投资。有的部门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没有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在实施过程中形成资金缺口,工程无法如期竣工。如2001年,某局在实施城市排水及道路给排水建设项目中,形成概算外投资金额

达438万元。

五是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严格。有的主管部门争取到项目资金后,自己组织招投标,形成边设计、边预算、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或人情工程,既影响工程质量,又违反了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 六是存在敞口工程。有些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完工项目不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形成敞口工程。

项目资金一旦有节余,便成了不合规开支的“蓄水池”,造成项目资金的流失。

七是项目资金储存管理不严。根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必须专户储存,并对专户储存所得的利息收入要用于该项目,不得挪作他用。而有的部门单位对专项资金管理不按

规定执行,私自开设帐户,滋生的利息挪作他用。

八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的项目没有安排前期费用,但实施项目必然要发生一些管理费用,势必造成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还有一些项目虽然安排了前期费用,但由于1.5%的管理费用严重不足,形成管理费用超支,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个别部门单位存在敞口花钱的问题,如借项目实施之机,挪用

专项资金列支车辆燃油费、招待费等。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建议

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条有效途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单位,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

有关制度和规定。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建议政府对项目招投标及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要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规定和措施。项目招投标要纳入规范化渠道,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杜绝“三边”工程、豆腐渣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要从管理措施、操作规程、责任追究、跟踪监督等方面出台更为详尽

的制度,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二)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审计机关要对投入专项资金数量大、违规问题多的部门(单位)实行定期审计,对有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并延伸到村、到户,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客观评价。对严重违规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处罚,触犯法律的按程序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审计人员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不力而形成的违规问题,应当依照《审计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应当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把好关口,促进提高专项资金的

使用效益。

(三)正确处理局部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领导要克服短期行为,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国家投入贫困地区的各类专项资金,每建成一座水库、修通一条道路、推平一亩农田、打好一眼水井,群众都能直接从中受益,是解决温饱,摆脱贫困,走上富裕的有效途径。如果为了单位部门利益,挤占、挪用、截留、虚列专项资金,就违背了专项资金的真正用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用好手中的

权力,使国家投入的专项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之中。

(四)提升相关人员的素质

专项资金管理部门要学习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做到依法理财,规范管理;部门领导要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严格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财务计划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措施;要配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财会人员从事财务会计工作。近年来,审计发现的个别部门财会人员业务技能不高,对各项开支范围划分不准,不能严格按《会计法》及财务会计制度建帐、记帐、报帐,会计核算不及时及技术性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会计工作质量,也导致了一

些单位的财务管理不规范。

专项资金整改(三):2016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范文一:审计整改情况汇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专项资金整改】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会议报告20**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13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整改】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年部门预算时,将20**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17号)规定,自20**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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