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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时间:2016-12-17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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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全国推开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全国推开

嘉宾:国家林业局副局长 张建龙

责任编辑:白中华、实习记者任淼

主持人:雨亭

主持人:各位听众,欢迎收听《今日论坛》节目,我是雨亭。如今有不少反映集权制度改革的言语,比如:以往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往日造林无甜头,今朝植树有奔头。最近几年,一场林权制度改革引发的绿色变革,在我国福建、江西、浙江和辽宁等试点省全面展开,不少林区呈现出了林活民富的新景象,到处可以感受到林改给林农生活带来的新变化。国家林业局日前也明确表示,我国将全面起动集权林权制度改革,由试点向全国推开。明天,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在我国重点的林业省江西召开,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部署。这些改革的重点内容是什么?林区林农的生产生活到底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这项工作对于正在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又带来什么影响?今天的节目我们将一起关注这个话题。 今天连线的嘉宾是正在江西准备会议的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张局长,早上好。

张局长:主持人好,听众朋友早上好。

主持人:这几天中央台的《新闻和报纸摘要》节目,连续报道了我国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所取得的成效,已经给听众朋友留下了深刻印象。我还特意上网在百度搜索了一下,“林改”这两个字能找到的相关网页大概有36900条,可见关注程度之高。我想请你先向大家介绍一下,即将全面推开林权制度改革。现在你在江西,会议准备的怎么样?

张局长:全国林业改革分了三大块:一是国有林区林权改革,这项改革已经于去年的上半年黑龙江省伊春市进行了试点。二是林场分类经营改革,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准备的过程中;三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是条件最成熟、大家关注度最高的一项改革。这个改革从2003年开始,已经在福建、江西、浙江、辽宁一些省全面铺开,现在取得了很好的经验。明天,我们就在江西的井冈山召开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现场经验交流会,向全国推广试点省的成功经验。

主持人:我们在一线采访的记者带回来一些深刻感受,最生动的话就是:把“我们的”变成“我的”;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最具活力的就是林权市场,也就是林地、林木的租赁、抵押等等。还有最形象的就是从山底到山顶延伸的革命。从相关报道我也注意到,农民说这场改革早就应该来,也有的说林权改革是逼出来的一条路,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

张局长:这项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现在改革是最好的时间。这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建设,为这次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和社会环境。大家知道,党中央国务院在2003年颁发了《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这是近20年以来党颁发关于林业最重要的一个决定,在这个决定里就明确要求,要加快林业制度改革的要求,这就为我们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今年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又把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作为农村的一项重点工作再次推开,这都为我们实现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第二,从林业的自身建设和发展要求也有迫切改革的需要。长期以来,林业管理模式比较单一,经营机制不活等体制性的障碍,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发展,造成产权不清晰、经营主体不实、林农造林和护林的积极性不

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林业,为解决好13亿人的生态需求和林产品需求问题,加快林业的发展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种需求,必须实行林权制度的改革。第三,广大林农热切盼望改革,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广大林农的生态意识不断增强,造林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其次林产品的需求也不断扩大,林产品的价格也在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林业有利可图。特别是税费改革以后,取消了特产税,农民经营林业的税费负担也明显减少,所以林农盼望实现林权制度改革。

这次我在江西筹备现场会,我亲眼目睹了广大林农对林权制度改革的参与热情,改革非常深入民心。

主持人:林权制度改革本身是一场林地权益关系的重大调整,可以说是牵一发动全身的事情。手机尾号3362的听众说,我们江西迈的步伐很大,林业部门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再靠山吃山,职能收费审批转变为执法和服务,甩掉了农业发展的体制性包袱。手机尾号4375的听众说,在一些地方试点已经取得了经验,下一步是不是也根据不同的地方进行相应改革,要因地制宜,比如西部地区也会纳入。手机尾号3517的听众说,改革之后给这些老区人民带来什么好处?有没有一些针对性政策?

张局长: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建立经营主体、明晰林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以及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多种经营形式并存。改革以后农民就成了林地的主人,这有一个总的要求。改革是渐进的,需要进行不断探索,因为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所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区分对待,不能一刀切,总的要求既要保护生态,又要使农民增收。

应该说在西北这个地区,主要是以生态林为主,生态林相对多于商品林,南方林区条件比较好一些,有一些生态林,但是也有一部分的商品林。

主持人:自然条件不一样。

张局长:所以它的经济效益也比较好,西北这些地方,比如甘肃等主要还是以生态领域为主,所以这部分的改革也是要看群众的需求。总的要求,既要让森林资源不断增长,又要使群众增加收入,但是改革是渐进的,就是只要条件成熟,我们就可以改革,这次所确定的林权制度改革交流会上,一些领导都有专门的部署和要求。它的意义主要有几个方面:一要通过改革确立农民林业的主体地位。第二,通过改革让农民拥有丰富的农产资料和就业机会,增加农民和农村的集体收入。第三,通过改革可以有效地提高木材等其它生态产品的供给能力。第四,促进林区的发展。

主持人:意义很大,通过你一介绍,大家就能感觉到,不仅给农民带来好处,主体也确定了,收入也增加了。另外一方面还提高林业的发展能力。手机尾号2873的听众说,我最关心的是林地抵押贷款和我种的山货能不能上保险,这方面各地是怎么样做的,接下来在政策措施方面是不是也有具体考虑?

张局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一步是要明晰产权,就是把山林承包给老百姓去经营,老百姓是山林的主人,就是山林给了老百姓,老百姓得到了效益以后,有这种机制才能促进林业的发展,最终一定要见到效益,配套改革一定要跟上,配套改革第一要解决税费,林税税费不解决,老百姓效益就大打折扣。第二,就是流转问题,刚开始还是要稳定一段时期,大家在山林还要经营一段时间,但是流转是必然趋势,因为林业跟农业不同,流转能够让资产变为资本,现在也正在研究。当然,一定要规范,公平、公正、透明,我们要鼓励建立产权市

场。第三,要进行投融资改革,把林权给老百姓,老百姓拿着林权证抵押能够贷出款来,这个方面福建做得不错。福建从2003年以来,老百姓通过林权抵押,已经贷出几十亿的林业资金。第四个问题,当然是保险问题,跟保险公司一起研究,森林保险怎么更合理。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建立社会化负责体系,林改以后,森林的防火要加强,有的地方协会建立起三方体系:防火、防虫防病、防盗,这三防体系不能打破基础,在现有的基础下,一些中介组织搞一些协会,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当然还有其它方面。

主持人:马上你就要参加现场经验交流会了,看来对于目前所带来的经验和过去的经验中,印象比较深的事情在这次会上都要做更多交流。这次福建、江西、辽宁等省改革抓住了林权关键,是林业生产关系更加适应林业生产力发展要求,极大地调动了林农的积极性。我想只有继续深化、规范和完善,才能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地发展,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非常感谢张局长今天来到我们的节目,主持人雨亭代表责任编辑白中华、任淼感谢大家的收听。 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提出以兴林富民为目标

2007-04-17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张建龙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4日至16日,省委、省政府在普洱市召开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交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研究部署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会议认为,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明晰集体林产权、激活林业发展机制、增强林农增收能力、增强村集体收益、有效转变林业管理职能、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6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全面推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累了经验。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委书记白恩培近日在玉溪调研时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借鉴省外和试点县(市)的经验,积极探索和完善符合实际的改革办法,周密谋划,正确引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势推进我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省委副书记、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纪恒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杨崇勇,省委常委、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书记曹建方,副省长孔垂柱,省政协副主席和占钧出席会议。

张建龙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云南的林改工作。他指出,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宣传、资金保障到位,使云南林改工作成为全国推动力度最大、效果最显著的省份。他希望云南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勇于探索,为西南地区的林改工作提供有益的经验,让林改成为建设新农村、兴林富民的动力和源泉。

李纪恒在讲话中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三农”工作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大事,各级各部门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必须坚持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维护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必须坚持充分依靠群众,尊重群众意愿,严防出现偏差。要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强势推进林业产权制

度改革,在落实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上下功夫,让群众吃下“定心丸”;着力推进配套改革,为林农提供政策扶持、法律保障、科技支撑、信息咨询、商品流通和投融资等社会化服务,构建完善的服务平台;加快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深化改革提供重要保障;做好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升级、森林旅游、特色经济林建设、发展现代林业四篇大文章,加快发展林产业。

他强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场攻坚战,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改革合力。各地要科学制定方案,完善改革措施;严格改革程序,确保稳定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大环境。

孔垂柱主持会议并做工作部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推进林改中,务必把“农民群众是否满意、林业产业是否发展、生态建设是否加强、发展机制是否完善、集体经济是否壮大”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基本尺度,牢牢把握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深入检查落实,确保改革依法、有序、健康地顺利进行。

会上,江西省林业厅厅长刘礼祖介绍了江西林改工作经验。普洱市、大理白族自治州、屏边县作了试点经验交流。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景谷县4个村、县林改办和林权服务中心。

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促进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日期:2007-04-06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李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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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3年,福建、江西、辽宁等省先后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一改革的试点过程中,我们中央党校调研组曾两次到江西省进行调查研究。现就其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谈点看法: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

八十年代,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因此,广大群众把这次改革称为是解放以后的“第二次土改”。但从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次改革主要是耕地的联产承包,受益的主要是种地的农民,而对于广大的山区和林地来说,虽然也曾实行过“三定”,但收效不大。我们之所以说,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突破,主要根据有二:一是从广度上说,这是一次由平原到山区的改革、由农民到林农的改革、由农业到林业的改革。二是从深度上来说,这是一次从承包责任制到产权制度的改革,从生产经营到市场交易的改革,从放权让利到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也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广大山区农民把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称为是“第三次土地改革”。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力进一步解放的必由之路

农村生产力的解放,关键还是要调整生产关系。我们应当看到,目前我国有八亿农民,其中山区的林农占有很大比重;目前全国耕地面积只剩18.3亿亩,而林地则有42.7亿亩。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国耕地平均复种指数已高达128%―300%。今后虽然还有潜力可挖,但必须同时要在耕地以外广大国土资源,特别是在广大山区林地资源上大做文章。因此,如果能下决心推行林权制度改革,同时通过各种配套措施,把更多生产要素引向山区、引向林业,这就能为山区致富、林农增收提供可靠的保证。关于这一点,已在先行推动集体林权改革的一些省得到了充分证明。其中,江西省从2004到2006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仅两年时间,就新增社会对林业的投资48亿元,新增林业从业人数50.63万。农民人均林业总收入两年共增加了278.72元,增长幅度为69%。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搞好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要突破口

在我国,山区是整个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山区面积占整个国土面积的69%,在全国2100多个行政县、区中有1500多个山区县。山区是我国的资源宝库和江河湖泊的源头,全国90%的林地、84%的森林蓄积量、77%的湖泊、98%的淡水都集中在山区。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目前全国500多个国家级贫困县,有490多个在山区。因此,从全国的总体情况来看,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而农村发展最薄弱的环节在山区。

实践证明,由于各地区情况不同、差异较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有突破口。那么,相对来说,比较贫困落后的山区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应当从哪里突破呢?尽管各地区也有情况不同,但从总体上说,特别是对于那些林业比重比较大的山区农村来说,应当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这是因为,许多事实表明,凡是经济发展长期落后的地方,凡是许多老大难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地方,其问题的症结一般首先不在发展本身,而在改革不到位。从目前已经进行集体林权改革的几个试点省经验来看,情况确也如此。这次改革,不但大大激发了广大林农的积极性、解放了林业的生产力,促进了林区的生产发展,而且也大大提高了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的水平,并且使许多过去解决不了的“老大难”问题得到了解决。以制止乱砍滥伐为例,过去行政和公安部门也采取了不少手段,加以“围追堵截”,但是由于山林产权不清、责任不明,因此很难根本上解决。而林权制度改革以后,由于林农有了山林的经营权、处置权、受益权,这就不但使他们把山林看成是自己的生存和致富之本,而且把植树造林看成是在山上办银行,是为子孙后代留财产。因此,不但能自觉地制止乱砍滥伐,而且对可持续发展也有了内在动力。据江西省的统计,仅从2004年实行集体林权改革以来的两年时间,全省的造林面积就由121.2万亩增加到273.3万亩,增长了125.5%。由此可见,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一个发展问题、建设问题,还是一个改革问题、体制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把体制改革作为发展和建设的突破口,就会产生“磨刀不误砍柴工”的效果。

(四)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符合中央有关深化改革精神和部署

目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在这一阶段,能否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的大方向,真正打好改革的攻坚战,不但事关中央所提出的各项新的战略部署能否真正贯彻落实,而且事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二):集体林权改革政策问答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问答

1

、什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答:

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放活经营权、

落实处置权、

保障收

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

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基础,

放活

经营权是关键,落实处置权是手段,保障收益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2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的内容是什么?

答: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分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方面,

主体改革的内容

是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明晰产权,就是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

把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

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

权属明晰【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后,依法完善或补签林地承包(流转)合同,换发全国统一的林权证书。

3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

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

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

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4

、什么是林地?

答:包括郁闭度

0.2

以上的乔林林地、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

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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