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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时间:2016-11-26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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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一):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自查自纠的情况报告

市人口计生委:

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区自6月5日至15日,针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为抓好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由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研究省工作方案,围绕依法维权和便民服务两大重点内容,自下而上地分析形势、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广大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以利于和谐幸福金家庄建设。

现将本次专项自查自纠工作的基本情况归纳如下:

1、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的基本形势评估。

多年来,我区区委、区政府一直重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坚持创新机制和制度,努力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综合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条例》和《规范》创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近年来,严格按照《条例》和《规范》规定,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长效配套机制和制度。一是坚持了流动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管理责任制。以现居住地管理为原则,纵向逐级传递责任目标,横向相关部门承担综合治理职责。二是坚持了经常性跟踪管理制度。使

流入人口底数清理、信息采集、wis录入和信息通报(反馈)有效的常态化运作。三是坚持了定期督查分析制度。区级抓好两月一次综合督查分析,一月一次信息平台抽查考核;街道(乡)坚持月调度、月分析、月考核,并重视抓好个案限期整改的执行。四是坚持流动人口宣传教育制度。每年都要举办一至两次大型广场纳凉晚会或咨询活动,吸引上千名流入人口参加。去年,共计下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5000册,其他宣传资料8000份,为流入我区的外来育龄群众提供各方面学习知识。五是坚持依法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章。较好地规范了全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行为,在流动人口管理过程中无违法、违纪、违规人和事,无流动人口举报案例,无计群之间的严重纠纷事件,使流入人口与常住人口关系越来越融洽。

2、在“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中积累了有益经验。一是注重诚信承诺,一丝不苟地贯彻《条例》和《规范》。坚持全区流动人口计生工作阳光化管理,让流入人口知道的政策法规,全部交给流动人口自己掌握,提高其参与和监督能力。去年,我区严格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考核评估方案》和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平时工作和重点工作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据平时工作四项指标、重点工作两项指标和年终考核五项指标,认真兑现各项服务管理承诺,切实让绝大多数流动人口满意。二是注重文明执法,逐项规范各级计生干部管理行为。在去年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中,我区根据市人口计生委流

管科要求,就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问题,作为专题加以自查和整建。适应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制度配套需要,进一步防范流动人口管理中的侵权现象发生,研制出《关于严禁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决定》、《关于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四项规章制度,作为检验考核基层计生干部依法抓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依据。从流动人口评计生的问卷来看,其满意率达98.85%。三是注重人性化服务,不折不扣地做到“五个一样”。在子女入托、上学上,流入育龄夫妇与常住居民一样同等对待;在免费培训和就业招聘上,流入务工人员与常住失业人员一样看待安排;在妇科检查服务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与常住女性居民一样作为服务对象;在婚情、孕情处理上,流入育龄人员与常住人口一样尽职尽责;在政府财政投入上,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一样按统一标准编制预算。使流动人口享有生产、生活上的尊严。四是注重民主自治,积极抓好流动人口计生自治组织建设。我区坚持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四个集贸市场,先后建立四个流动人口计生自治协会,通过召开流动育龄人员会议,讨论通过《流动人口计生自治协会章程》,选举出理事和会长、副会长,并建立协会议事制度。每个协会都有办公和活动场所,还建立起与驻地街道社区计生协会的联系,接受经常性指导帮助,真正成为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载体。

3、有待解决的几个问题。我们在自查中感到,一是目前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建设比以往具有进步,有关规定越来

越清晰,但仔细追究起来却有不少棘手问题,如:信息交流制度虽然健全,但人为造成的不利因素致使信息通报不畅,需要反馈的信息,不是不全面,就是牛头不对马嘴,为后续管理增加了强度。二是证件办理工作,也因为地区具体政策存在差异,处臵起来难以协调一致,不能更好地为流入人口提供方便。三是真正的区域“双向管理”平台还没有构建完整,特别是跨省协作管理,有待于作出努力。以上三个方面,我区将在深入整改中加以探索创新,不断提升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北关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自查报告

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我街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回顾、总结过去几年来的流动人口工作情况,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便民措施落实情况、合法权益维护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一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出台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施意见》,对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各社区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计生协会、物业公司、警务室相互协作的管理工作模式,落实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管理措施。二是全面推行“以房管人”,落实双向动态管理。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健全管理服务链;消除服务管理中的盲区,明确工作职责。三是大力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覆盖。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帮扶奖励。

便民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畅通维权网络。公布维权电话和投诉信箱,畅通流动人口、农民工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诉求渠道,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二是优质服务上门。在流动人口、农民工集聚的社区、企业和集

贸市场设立标识明显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点,主动送宣传、送知识、送服务、送药具上门,满足服务需求。三是简化办事程序。免费为流出人口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逐项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合法权益维护情况

一是健全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内容,界定执法权限、范围和岗位目标任务。二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政务公开制度。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十项措施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制度。四是推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人口计划生育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发生了行政违法,行政不当或行政侵权行为,应当受到过错追究并承担法律责任。【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

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查报告(三):2016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范文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范文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16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16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16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依法办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范文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邕宁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邕宁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稳妥推进,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几年来我城区没有因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中和乡荣获全国第二批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光荣称号,荣获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光荣称号,2016年、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机制健全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投入专项经费。优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30多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城区法院联合成立执法宣传工作队,工作队有执法人员16人,负责在全城区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和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

(二)坚持“三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培训工作专业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2016年组织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45人参加2016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自治区执法证考试,有35人通过考试。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06人,全部持有自治区法制办发的《行政执法证》106人,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提高经常化。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依法普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了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文化。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下各乡镇开展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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