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习报告 > 吃空饷自查报告

吃空饷自查报告

时间:2014-04-22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www.gbppp.com--实习报告】

吃空饷自查报告(一):关于“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XXXXXX医院

关于“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县卫生局核定我院事业编制共105人 ,现有在职在岗人员 76人。每位职工都能依照院内分工,认真进行各项职能 ,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一是严格加强了日常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严格加强日常管理,做到管理常态化。二是规范管理制度。我院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严格考勤、请假制度,请假必须写出请假条。不准代签或者无故旷工。

三、加强监督管理: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工资发放都进行了公示,没有“吃空饷”的现象。设置了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四、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经过认真自查,我院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XXXXXX医院

2015年1月22日

吃空饷自查报告(二):吃空饷自查报告

【吃空饷自查报告】

清水县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

各位领导: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天机编办发[2011]310号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

[2012]162号)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查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天人社发[2012]340号)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工作,通过近阶段的清理整顿,基本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专项清理整治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即自查清理阶段、督促检查阶段和整治处理阶段,纳入这次全面清理整治的一类行政事业单位共82个,财政供养人员8421人。在职干部职工6683人(其中公务员846人,参照管理人员220人,事业管理人员633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况汇报

4378人,机关工人154人,事业工人452人),离退休人员1738人(其中党政机关593人,参照管理单位56人,事业单位1089人),遗属抚养人员619人。在这次清理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能够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积极建章立制,确实加强规范治理,整个清理整治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赢得了干部职工的普遍认同和支持。经自查清理整顿,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不存在文件中所清理的7种“吃空饷”问题人员。

二、主要做法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省市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工作文件下发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安排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单位召开了专项工作会议,对全县清理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检委牵头,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编办,抽调专人负责开展此项工作。二是及时转发省市文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编办、财政、人社以清机编办发[2012]1号文件,转发了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的通知》,及时印发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求将“吃空饷”人员统计表上报到县编办。三是明确单位责任人。要求各乡镇、

【吃空饷自查报告】

县直各单位主要领导为这次清理“吃空饷”人员的总负责,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明确了目标责任,落实了工作任务,各单位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群众举报、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审核上报,确保了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自查结果要求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到清理小组办公室,从而确保了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认真实施,不走过场。这次清理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我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查自纠,强化管理。按照规定程序,各单位细致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三定”方案、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资料,认真逐一排摸“吃空饷”和借调人员,如实填写报表。要求各单位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人员编制、档案管理、工资统计等入手,规范各项管理程序,确保清理工作阳光运行。二是督促检查,规范运行。今年元月份,县上将换届过程中从乡镇调整进入县直单位的17名领导干部与成员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了6个工作组,深入到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促检查。确保了这次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敢于碰硬,严肃纪律。8月31日,接到是人社局关于上报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人员名单的紧急通知后,县委、县政府十

分重视这项工作,专门在全县工作会上做了安排部署,就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自行抽调乡镇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顿,县四大组织的主要领导、纪检、组织以及分管人事的副县长对自行抽调乡镇工作人员的单位一把手进行了个别谈话,对缺编单位抽调的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对超编单位抽调的人员全部按时清理清退回到原单位工作,同时县编办、人社、财政结合工资审核工作,每月及时结转了工作调动后人员的工资关系,停发了已故干部职工、判处有期徒刑干部职工以及失去抚养条件的遗属抚养人员的工资。

(三)建章立制,防患未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巩固清理成果,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县委、县政府结合目前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安排纪检、组织、人社部门逐步制订了《清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和《清水县县直部门内设股室负责人交流轮岗办法》,进一步严格规定了准假权限及备案制度。二是接受监督,阳光操作。要求各单位经常进行自查,每月公布人员信息,适时研究存在的问题,严格按政策规定进行,使清理工作公平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欢迎并鼓励举报“吃空饷”的人员,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认真借鉴经验,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杜绝出现“吃空饷”和借调人员现象。

(三)加强考核管理。将“吃空饷”和借调人员清理工作与年终考核、职称核定、后备推荐、工人晋级、评先选优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细化措施,加强管理,落实建立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机制。

以上汇报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吃空饷自查报告(三):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一:

就华阴市委、市政府印发《华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学习。华阴市地震办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会议精神。成立了“吃空饷”治理工作机构,以潘亚平主任为组长,侯晓梅为副组长,办公室负责在全办开展“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照工资册,档案逐一进行了详细的核查,有效地完成了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宣传动员。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华阴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该地震办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认识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重大意义。

二是严格核查。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花名册等人员管理资料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定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自查。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十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四是完善了现有的干部工人职工人士管理、工作督办等工作纪律的相关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员核减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并确定专人负责,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经过认真自查,华阴市地震办不存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的有关问题。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二:

为了全面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办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办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扶贫办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三: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自查。

这次清理整治自查工作安排四个阶段,即动员部署、自查清理、抽查核实和清退处理。通过自查自纠,纳入清理整治范围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94个,七县一区机关事业单位3567个,共涉及财政供养人员72269人。清查出存在各类“吃空饷”问题的单位25个,共5类36人。其中:自动离岗10人,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人员8人;判刑2人;辞职1人;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人员;进修逾期未归15人。

在清理整治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省上文件下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下发了庆阳市《关于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责任和具体落实措施。由市人社局牵头,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了庆阳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采取个人申报、单位自查、举报反映、抽查核实等多种方式,逐级核查,逐级审核上报,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和县(区)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责任,靠实任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范围进行清理整治,自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清理程序,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清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确保清理核查结果的真实可靠。把清理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效能风暴”行动有机结合起来,要求各单位要以这次清理“吃空饷”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汲取教训,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和财务管理。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杜绝出现新的“吃空饷”现象。三是积极跟踪指导,重点抽查核实,确保全面完成清理整治工作。市清理吃空饷工作小组组成了四个联合核查小组,采取交叉对调的方式,适时将对部分县(区)、部门、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抽查核实。

8月31日已将清理整治工作自查报告上报省人社厅。

吃空饷自查自纠报告范文四:

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吃空饷”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新地税政函字〔2014〕142号)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监察科牵头,会同局办公室相关人员对我局“吃空饷”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认真的专项检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立县级北屯市的批复》(国税函〔2014〕161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地税局系统有关机构的批复》(新党编办〔2014〕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机构规格由科级调整为正处级,隶属关系由阿勒泰地税局的派出机构改为自治区地税局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由原来的29名增加到40名。其中:核定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局领导职数4名(含纪检组长),总经济师1名;内设6个科室,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下设:北屯地税局稽查局,机构规格为科级,核定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名;北屯地税局城区分局,机构规格为科级,行政编制16名,领导职数3名。城区分局设征收所、管理所各1个,机构规格

吃空饷自查报告(四):2016县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县纪委、县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纪发[]34号)文件精神,我局首先成立了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采取定向核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局属各单位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局下设共计2个局属事业单位(和)。根据核查情况,行政机关共有人员13人,其中在职10人,离退休人员3人;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4人,均为在职;为全额事业单位,共有人员18人,均为在职。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规范管理,建立机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成员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领导任成员的清理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清理工作。

二是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局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干部档案管理、工资情况统计、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监管。

三、建议意见

一是加大管理力度。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从严管理打着学习、治病等旗号,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三是科学建章立制。根据相关干部人事政策和工作纪律处分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综合性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从制度上严防“吃空饷”现象发生。

二o一二年八月八日

吃空饷自查报告(五):2015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根据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豫纪发〔20XX〕21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强化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监管,推进编制、财政、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专项治理,澄清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和工作关系底数,坚决纠正财政供养人员“占编制、不上班、吃空饷”等妨碍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

学院所属部门各类财政供养人员。

三、治理内容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二)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三)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四)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五)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吃空饷自查报告】

(六)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七)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八)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九)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十)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十一)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十二)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四、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和部门自查整改与组织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实事求是、宽严相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至9月15日)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对照“吃空饷”的各类情形,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认真梳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如实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统计表》和《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2015年9月15日前报学院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27房间,联系人:李志荣,电话:65928118)。

第二阶段:重点检查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察看、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各部门进行全面核查。被群众举报投诉、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重点核查。

第三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11日至11月10日)

加强机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问责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责任意识。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办法,实现人员编制、人事关系、工资变动、党纪政纪和司法处理等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建立机构编制情况、人事工作关系、工资津补贴发放、人员去向公开公示制度,建立“谁管理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洛阳理工学院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杨小林

副组长:袁静波 董延寿 韩振英 曹国杰

成 员:韩洪涛 王大力 赵尊群 宁建辉 王 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韩洪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密切配合。各机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核实各部门机构编制及现有在编人员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数据,并根据核查情况及时调整或核销“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同时要根据在编人员在岗情况及时调整核销组织人事、工资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处要根据编制、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手续,及时调整工资数据或核销工资关系,并相应核减工资预算。纪委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治理办要及时收集各种表格并及时向上一级治理办公室上报有关材料。全校各部门要加强沟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

(三)注重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安排。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自查清理和审核整改工作,尤其要严把审核关,逐人逐单位进行审查,做到“六查”:查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要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自查自纠阶段的督促指导,做好重点检查阶段的核查工作。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切实强化社会监督。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群众反映和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认真清理纠正。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2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周口市深化“转创”活动、推进“狠抓落实年”工作方案》(周办〔20XX〕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干部长期缺岗不上班“吃空饷”问题,依据《公务员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范围

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职人员。

二、治理对象

1、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等名义不在岗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经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期满未回原单位工作仍在原单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17887/

推荐访问:学校吃空饷自查报告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