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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时间:2014-04-16   来源:演讲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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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岗位竞聘方案(一):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中共**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做好本部空缺中层干部职位的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十步”工作法》和《**市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本部实际,制定本次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把政治可靠、实绩突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人才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坚持人尽其才、用人所长、适人适岗的原则。

4、坚持德才兼备、以人为本原则。

三、人员范围

本部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四、竞争职位

中共******科科长。

五、具体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必须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胜任工作岗位的能力,具备较好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等次以上。没有违反党纪政纪情况;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3、现任主任科员或任副科级(含待遇)两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2年7月31日,下同)。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

六、工作机构

成立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关事项进行决策、指导和协调。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七、实施步骤【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一)方案讨论(7月27日)

召开部长会议,讨论通过《中共**2012年中层干部岗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二)公布方案(7月31日)

《实施方案》经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后,由竞岗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

(三)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8月6日)

以各科室、将竞岗人员报名申请表于8月6日报送办公室。由办公室初审后呈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有关表格详见附件)

(四)“两推一评”(8月7日)

【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1、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8月7日)。召开干部会议,公布任职资格条件、推荐范围,提供符合条件的报名竞岗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进行第一次会议推荐。(如报名比例不超过1:3,可直接进入竞岗述评环节)【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2、确定产生初步人选(8月7日)。召开竞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依据第一次会议推荐得票高低,按不低于1:2的差额比例产生初步人选。

3、进行竞岗述评及第二次会议推荐(8月7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对初步人选进行竞岗述评。由每位候选人在会上进行8分钟的竞岗述评。参会人员在听取候选人的竞岗述评后,进行第二次会议推荐。

“两推一评”参加人员范围为机关干部,实际参加人数须达到应到人数的80%以上。

(六)谈话推荐(8月7日)

组成一个谈话推荐工作组,分别对部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相关科室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干部,并将谈话推荐情况进行书面统计汇总。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组长)、**(组员)、**(组员)

(七)确定考察对象(8月7日)

部长会议根据“两推一评”和谈话推荐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差额或等额考察对象。【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八)组织考察(8月7日)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成员与谈话推荐工作组相同)。考察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职务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其得、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经考察不适合任职的,不予任用。

【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九)确定拟任人选(8月7日)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召开有关会议前,要报告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十)任前公示(8月8日)

经部长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对拟任职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办理任职(8月15日)

在公示期满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实行试用期制度,

中层岗位竞聘方案(二):中层干部岗位竞聘方案

关于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聘工作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我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推进我矿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经矿委会议研究,从二O一O年元月起,对全矿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制度(特殊岗位例外)。其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四化”要求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改革用人制度。通过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拓宽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激发广大中层干部敬业爱岗、恪尽职守、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精神,切实推进我矿的各项工作。

二、聘任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择优选用、优化组合、适度交流的原则;

3、坚持竞争上岗的原则;

4、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的原则。

三、竞聘的职位和职数(略)

四、竞聘的程序和方法

经总支、矿委会研究公布竞聘决定和方案。

【中层岗位竞聘方案】

1、公布岗位。公布竞聘的职位、任职资格及竞争上岗的工作程序等事项。

2、公开报名。凡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我矿在职员工均可报名。报名者必须填写《竞争上岗报名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每人只选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后,参加演讲答辩。

3、资格审查。依据公布的竞争上岗资格、条件,由考察组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张榜公布名单,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人的职位,不列入竞争,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由总支、矿委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4、竞聘答辩。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演讲,介绍自己的工作简历、竞争优势、工作实绩和对竞争岗位的工作设想,并就考评组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现场答辩。

5、民主测评。测评以百分制考核,测评内容包括工作能力、自身素质、管理水平、工作作风、协调配合五个方面。其中:岗位演讲90分,矿长占30分,副矿级占20分,中层干部占20分,职工代表占20分;理论问答10分。

6、组织考察。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人数多于拟任职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组织考察结束后,竞聘工作领导组将综合测评情况,报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录聘人选。

7、公示:将拟录聘人选名单向全矿职工公示,时间为一周。

8、决定聘任。公示期间,如群众举报、投诉或举报、投诉事实不影响其任职资格的,由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聘任。如举报、投诉属实,且举报、投诉事实足以影响其任职资格的,由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其聘任资格。

五、竞聘工作领导组

组 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及成员:副书记、副矿长、中层干部、职工代表

六、聘任的管理

1、对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6个月)制度。经试用不能胜任者,经矿委研究另行安排工作。

2、原任职的中层干部,其任职岗位决定竞聘时,参加竞聘。

3、竞聘上岗人员享受相应的岗位职务待遇。

4、在竞聘中,一些素质较高,但因职数限制等原因未能录聘的可列入后备干部。

5、所聘人员在任职期间,若有严重违法乱纪或其它不适应在本岗位工作的行为,可及时给予其免职或解聘。

6、年龄确定:如个人档案年龄与个人身份证年龄不同,以最大年龄为准。

七、聘任年限及条件

1、正职任职年限原则上为2-3年;副职任职年限原则上为2年。

2、所聘优秀人才由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矿长聘任。

3、其它特殊岗位由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矿长聘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研究补充。

中层岗位竞聘方案(三):2015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1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我院审判工作和司法政务工作的需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干部队伍。

竞争上岗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忠诚人民的审判事业,坚持实事求是,作风民主,团结同志,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能正确行使审判职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写作能力。

4、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和司法政务工作,积极肯干,具有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三、竞争岗位及名额

根据我院中层干部及审判工作实际情况,本次中层干部竞岗职数为正职3名、副职7名。具体名额如下:

1、正职:刑庭庭长1名、立案庭庭长1名、审监庭庭长1名。

2、副职:城关镇法庭副庭长1名、康庄法庭副庭长1名、立案庭副庭长1名、审监庭副庭长1名、办公室副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1名、法警队副队长1名。

四、任职资格

1、竞争非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竞争业务部门职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为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且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竞争监察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竞争法警队副队长应具有法警资格,竞争其他岗位应当取得法官资格。

5、竞争正职岗位,应具备任副职2年以上经历。

五、基本程序

1、制定方案。由本院起草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2、公开报名。凡拟参加竞争上岗人员于2XX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政治处填写报名表。

3、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条件和资格,由政治处、监察室对报名者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争者名单。

4、考试。20XX年1月6日上午9时至10时30分对符合条件的竞岗者进行考试。

5、演讲测评。竞岗者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围绕自己参与竞争岗位的优势和设想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参会干警(参加竞岗的人员除外)结合竞岗者演讲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当场公布得票数。

6、党组讨论决定。根据竞岗者演讲、民主测评情况和现实工作表现,经院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择优确定拟任职人选。

7、任职公示。对确定的拟任职人选在本单位公示7天,政治处将在公示中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党组汇报,由党组决定是否任用。

8、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任职人员方案报相关部门备案、审批和任命。

六、组织领导

此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在院党组领导下,由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高永生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晓东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程序方面的事宜,办公室主任由政治处主任崔智兼任。

七、要求

为使竞争上岗顺利有序开展,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法院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态度,关心、支持并积极参与此项工作,确保竞争上岗的顺利进行。

2、严格遵守纪律。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组织观念,绝不允许任何人以请客、送礼、电话联络等各种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搞贿选。如有违反,经纪检部门查实后,取消竞选资格,视情给予党政纪处分。

3、加强竞争上岗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领导要切实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开展谈心活动,及时发现所属人员思想上存在的问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以积极、健康、向上的心态参与竞争,正确处理本人意愿与组织需要的关系。每名同志都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出以公心填写测评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第2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局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县委办〔20XX〕122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择优任用、双向选择、优化组合等手段,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激励机关干部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促使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推向新水平。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职数共5个。其中中层正职2名,分别是综合科科长1名、管理科科长1名;中层副职3名,分别是培训中心主任1名、综合科副科长1名、管理科副科长1名。

三、竞争上岗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竞争上岗的对象为局机关事业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有竞争岗位所必备的政策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2、大专以上学历。

3、中层干部最高任职年龄为男53周岁、女51周岁,在竞争上岗时不能再任满1年的,不再参加竞争上岗。提拔担任中层职务的,应能任满一个任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12月31日。

4、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原则上应当逐级晋升,一般需在竞争职位的下一级职位任满2年,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在下一级职位任满一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可破格晋升:(1)近三年内获得两次以上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2)由组织选派到县外条件艰苦地区工作一年以上;(3)因单位中层干部队伍结构需要配备的非中共党员干部;(4)专业性较强岗位紧缺的人才;(5)在处理重大危机、重大事件中表现特别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

5、身体健康。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程序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只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不竞争具体职位。

(一)、准备发动阶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0日)

1、制定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按县编委办核定的中层职数,班子集体研究制定《县建管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实施方案》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在单位内公布;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2月11日—12月20日)

1、报名(12月12日)。根据核定的中层职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的人员,每人可报名竞争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其中现任符合条件的中层副职可同时报名竞争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

2、资格审查(12月14日)。局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结果。

3、竞争上岗演讲及民主推荐、测评(12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竞争上岗演讲。演讲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德才情况、竞争的优势及做好工作的打算等。演讲结束后,全体干部根据竞争职位进行民主推荐,并对竞争上岗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结果作为竞争上岗重要参考依据。

(三)考察任免阶段:(20XX年12月21日—12月29日)。

1、组织考察(12月21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测评等结果,按照多于职位数1-3名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实行差额考察。

2、讨论决定(12月22日)。根据测试、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结合干部队伍结构需要,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票决制确定中层正职和中层副职拟任人选。并将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

3、公示(12月23-25日)。将拟任人选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

4、任职(12月29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集体确定具体任职岗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手续。

五、中层干部的任期、待遇、任免

(一)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本轮任期为三年,至20XX年12月底止。

(二)中层干部的任免和待遇按县委办〔20XX〕122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予以免职或不予任职:

1、政治素质差,工作精力不到位,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及岗位责任目标的。

2、在干部考察、评议或年度考核等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占30%以上的,或竞争上岗民主测评中得赞成票数少于参加人数半数的。

3、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按规定不能任职的。

4、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原因需要调整的。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成立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郑科仁同志任组长,胡向阳同志任副组长,顾武杰、欧宏伟、李先锋同志为成员。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是激活干部管理机制,提高干部管理水平的有效举措。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有关纪律规定,确保竞争上岗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干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仑委办〔20XX〕44号)和《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组委〔20XX〕27)精神,结合单位实际,现就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中层干部岗位设置

(一)综合科(办公室):科长(主任)(副)1名;

(二)督查考核科:科长(副)1名;

(三)办证服务科:科长(副)1名;

(四) 建设服务科:科长(副)1名;

(五) 生活服务科:科长(副)1名;

(六)项目建设服务处:处长(副)1名。

二、中层干部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开拓创新、勇挑重担、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正、团结同志,积极维护单位和集体形象。

(二)具有相应的业务水平,有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称职)。

(四)一般应在下一级职位任职满一年。

(五)年龄要求:新上岗的干部年龄一般为男45周岁、女40周岁以下;现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

三、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

(一)个人申报。

(二)演讲答辩。

(三) 民主测评。

(四) 党组审定。

(五) 竞争上岗中层干部名单公示。

(六)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程序、方法

(一)20XX年8月25日—31日,拟定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报区人事局审核后公布实施。

(二)9月1日—3日,召开动员会,个人申报任职岗位,党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9月4日—10日,组织演讲答辩、民主测评。

(四)9月11日—16日,党组考核审议,确定拟录用名单并公示三天。

(五)9月17日,任用发文,并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其他事项

竞争上岗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新上岗干部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一年。

第4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促进人才优化组合,建立干部能上能下、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机制,激发广大干部奋发向上、开拓进取的精神,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推进全镇各项工作。根据资委发[20XX]5号关于印发《资中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资委办发[20XX]214号关于转发《中共内江市委办公室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乡(镇)政府和事业单位职能调整的试行意见》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1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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