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习报告 >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时间:2014-04-08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www.gbppp.com--实习报告】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一):税 务 稽 查 报 告

税 务 稽 查 报 告

案件编号 :×××

×××稽查报告

根据 ,我处(科、股)指派 从 年 月 日起对 (纳税人识别号: )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相关建议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

二、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一) 1. 2. …… (二) ……

三、处理、处罚依据及建议

(一) 1. 2. …… (二) ……

四、其他情况说明 (一) 1. 2. …… (二) ……

附件:拟查补、退税款汇总表

检查人员(签名): 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年 月 日 日

被查对象名称: 金额单位:元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被查对象名称: 金额单位:元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1.《税务稽查报告》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9‟157号)第四十二条设置。【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2.适用范围:检查部门实施检查完毕后,全面反映检查过程、结果,提出对税务稽查对象税收违法或者其他涉税问题的处理、处罚依据及建议时使用。

3.本报告标题“×××”处概括点明税务稽查对象名称及其主要税收违法或者其他涉税问题。

4.本报告正文“根据”后横线处填写案件来源。 5.“基本情况”主要填写:

(1)被查对象基本情况:被查对象的名称或者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姓名、主管部门、经营地址、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以及稽查所属期间、纳税申报情况、享受减免税等直接相关情况。

(2)实施检查基本情况:本次检查工作实施基本概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方式、检查方法、检查重点等。采取税收保全、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等情况应当重点说明。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6.“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主要填写:

对被查对象税收违法情况可以按照税种或者税收违法行为行分类整理,详细叙述检查发现的税收违法事实,并用附件的形式标明证据出处。具体包括:

(1)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二):税务稽查审理报告模版

税务稽查审理报告模版

根据我局工作安排,我审理组对常州××公司检查情况进行了审理,现将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州××公司,单位地址××,成立于××年×月,投资总额×××万元,现有职工××人。该单位主要×××等业务。××年度营业收入××元,利润××元(稽查所属期每年收入和利润情况),企业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元(国税不填),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征收方式为查帐征收(或核定征收,核定率为×%)。举报材料所反映的问题及核查情况。

二、检查人员查明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一)2008年度【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1、(营业税方面:)„„,复制×××帐页、记账凭证,制作谈话笔录等。【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

2、(企业所得税方面:)„„

3、(个人所得税方面:)„„

4、(发票违章方面:)„„

(二)2009年度

„„

三、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情况

纳税人配合本次检查情况,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上述事实的

意见:„„

四、经审理认定的事实及相关证据

内容与“二”相同

五、税务处理、处罚意见及依据

1、对上述违法事实第×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规定,应补缴××税×××元(列明计算公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该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对以上查补税款应加收×××天滞纳金(××年×月×日-××年×月×日),计查补税款×万分之五×滞纳天数=××元。

2、对上述违法事实第×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二、三、六条规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元,根据国税发(2003)47号文规定,税款已责成该扣缴义务人补扣或补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该扣缴义务人应扣而未扣税款,拟处以应扣未扣税款××的罚款,计税款×罚款比例=××元。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该单位采用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少缴应纳税款,以上违法事实第××项已构成偷税。拟处以查补税款××的罚款,计偷税额×罚款比例=×××元。

以上应补缴税费×××元、应代扣代缴税款×××元、滞纳金×××元、罚款×××元,总计×××元。

六、移送建议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及《涉税案件移送管理办法》(苏公发[2002]15号)的规定,该案件达到移送标准,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或未达到移送标准,不予移送)。

七、审理人员、审理日期。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三):2015税务稽查报告

税务稽查报告根据市局统一布署,我局于2015年4月5日对江陵县龙祥商标辅料有限公司从2015年1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底执行税法的情况进行了稽查,现查明该公司涉税违法问题,提请审理处理。稽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情况江陵县龙祥商标辅料有限公司为私营独资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方式为制造销售,从事商标印刷、服装面料及辅料型制品制造等自产自销活动。公司法人代表:赵德龙,男,生产经营地址:江陵县熊河镇荆洪路208号,联系电话:4744168。纳税人识别号:421024732728726,开户银行:农行江陵县支行:270201540000165。2015年度申报销售额:1,446,372.43元、销项税额:245,883.29元、进项税额:182,615.94元、应纳税额:63,267.35元、已纳税额:38,710.02元,2015年期初留抵税额:7,096.22元、2015年底累计欠税:17,461.11元(已在二00五年元月申报缴纳)。应承担的税负为:4.37%,实际承担的税负为:2.68%,帐面反映平均物耗为:73%。二、检查情况该公司财务核算不建全,无“成本类各明细帐”、“现金帐”及材料进出库依据,我们对以其所能提供的资料进行了稽查,发现如下问题:该公司二00四年七月三十日5号凭证记录以收取现金的方式让售原材料一批,不含税价为:6,000.00元,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补增值税为:6,000×17%=1,020.00元,销售电子盒、工具盒一批,价税合计6,000.00元,未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应补增值税为:6,000÷(1+17%)×17%=871.80元。两项合计应补增值税:1,891.80元。三、 处理意见在稽查过程中,企业领导对稽查工作相当理解,财务人员对稽查工作积极配合支持,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对税收法律、法规的理解缺乏所造成的,要求有关人员加强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吸取教训,不再发生违法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应补缴增值税:1,891.80元。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少缴增值税: 1,891.80元,从少缴税款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公司行为已构成偷税,除补税、加收滞纳金外,对其处以所偷税款0.5倍罚款,罚款金额为:945.90元。 稽查人员: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四):2015规范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务稽查_[实习报告]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实施以来,我市征管、稽查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征管、稽查质量和效率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随着经济形式的发展,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入,在税收征管、稽查工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进一步研究解决。一、税收征收管理及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其作用(一)税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义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行政法规,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满足国家的基本财政需要和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税收征收管理是国家以法律为依据,根据税收的特点及其客观规律,对税收参与社会分配活动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控制,以保证税收职能作用得以实现的一种管理活动,也是政府通过税收满足自身需求,促进经济合理化的一种活动。税收征收管理是税务管理的核心,在整个税务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对于完成税收收入计划,保证财政收入和实现对经济运行的调控及监督,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和作用。⒈税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税收法律得到贯彻实施。⒉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财政职能。⒊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⒋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实现税收监督的职能。⒌税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提高纳税的自觉性。(二)税务稽查的概念、意义及作用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处理工作的总称。首先税务稽查的意义具体讲是税收经济职能得以实现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收征收的重要补充和保证;是监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税收任务,保证财政收入的重要环节;是严肃税收法纪,保证税收法律、法规顺利贯彻的有力保障。其次税务稽查有以下作用:⒈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⒉有利于保证税收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职能的正常发挥。⒊有利于税收监督职能的有效发挥⒋有利于促进纳税人强化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⒌有利于提高税务机关征管工作水平税务稽查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环节,在整个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征管规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对涉税企业监控不力⒈申报不实,难以监控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税务系统进行了征、管、查三分离及取消税务专管员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务厅,实行了纳税人自行申报。征管改革虽然改善了企业纳税环境,但增加了税务部门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的难度。因为纳税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进行纳税申报。而有限的征收人员只能就企业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对应关系进行书面的形式核审,对其申报的纳税申报表和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实质考证,所以对纳税企业的检查只能依靠税务稽查,但税务稽查又受到税务人员的数量、业务能力以及稽查时限等条件限制,因此对纳税企业税务稽查的深度和广度不能保证,造成对纳税企业监控不力。⒉对税源监控不力,产生漏征漏管对涉税企业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导致税源不请。首先,对一些不申报的“地下经济活动”和一些外地来津无证经营活动的个体业户无法掌握,产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对一些零散税源户缺乏全面、深入和详细的了解,只能简单定额收税,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对重点税源户的长期跟踪监督,不易获得足够的企业信息,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不能较透彻分析,对企业的纳税情况不能进行准确的预测,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税源不清监控管理弱化,不仅增加了税务稽查选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对纳税企业的日常管理,同时也使偷税、逃税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⒊异地征收不利于税收征收管理规范化全市开始实行新的征管模式,为了实行模式改革的平稳过度,新的征管模式继承了条块管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这种新兴企业经营手段灵活,行政管理薄弱,异地申报纳税不仅给经营者带来诸多不便,也给税务机关在管理上造成困难,形成“看的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怪现象。另外,异地征收极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红桥区的企业需要到南开区申报纳税,而有的税种(车船使用税、房地产税、印花税)按税法规规定应在企业坐落地进行申报纳税。异地申报纳税造成企业只能在其主管税务局进行所管税种的纳税申报,却漏掉了在座落地应该进行的纳税申报。异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税源管理混乱,增加了规范征收工作的难度,也给偷税者创造了机会。(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规范,缺乏监督⒈选案盲目性强,缺乏监督稽查选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纳税企业完全、真实的信息基础之上的。由于对企业的监控不到位,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能全面掌握仅靠企业会计报表的表面数据和工作经验进行选案很难抓住重点。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都很低,并带有较强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关系和“同事”效应的干扰,加上选案工作岗位长期不变,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往往使有背景、有关系的大户免于检查,造成税负不公平。⒉检查面宽,不能体现重点稽查的原则由于缺少对纳税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点放在对企业的日常检查上。而税务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员的数量和稽查人员本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限内将众多的纳税企业查深、查透。不能体现稽查工作以点线为主,通过对少数违法行为的查处来影响广大纳税人的行为的目的。同时,大面积、拉网式稽查不仅加大了税收成本,也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⒊个别稽查人员素质不高,造成种种不规范现象个别税务人员素质偏低,执法能力差,不能适应偷税与反偷税,骗税与反骗税,避税与反避税斗争日趋尖锐复杂的新形势。面对纳税人高智能的偷骗税手段,束手无策,听之任之,加上责任心不强,造成该查的不查,该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严,只得让税款白白流失。不仅助长了纳税人偷骗税行为,也使原本依法纳税的企业产生不平衡心态,抱着侥幸心理竟相偷逃税,导致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税务稽查人员每天都与纳税人打交道,经常接触钱和物,一些稽查人员意志薄弱,为私利所趋,执法犯法,置国家利益于不顾,为蝇头小利出卖国家赋予的权利与纳税人私下拉手,参与违法行为。有的利用自己对税收法规的熟知能力及业务技能帮助纳税人作假帐或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查而不报,查大报小,避重就轻,严重破坏税法的严肃性,干扰了税收工作,给国家的财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损失。⒋税务文书不统一,不规范现行的税收法律对每一个执法环节都规定了相应的执法文书。然而,一些单位井未完全准确使用。那种“重组织收人,轻法律文书”的思想大有人在。他们认为使用规范的文书只是“画蛇添足”,认为工作太烦琐,所以常出现以口头告知或“便条”代替“法律文书”的现象。或者责令纳税人限期纳税时,不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查封(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不使用查封扣押证,不开具《查封商品、货物、财产清单》或者《扣押商品、货物、财产专用收据》。即使使用了执法文书也有不规范的现象,如:使用过期税务文书;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漏填项目;字迹潦草,反复涂改。还有的没有加盖税务机关的印章对于应当登记备(立)案的资料不登记备(立)案等等。鉴于税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我认为,应根据企业本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利措施,尽快加以规范和解决。三、规范税务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一)规范税务征管工作,加强对纳税企业的动态监督⒈强化税源管理的基础地位对税源户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很多部门(工商、银行、公检法、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税务部门只是这一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因此,要强化对税源户的管理,必须建立与其他管理部门相联系的协调机制。为此,首先应加强计算机网络建设,尽快完成与其他子系统的计算机联网,形成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纳税企业信息。建立纳税企业的信息库,对各类信息进行科学的对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项指标和数据,测定企业应税额,并与企业的纳税申报进行比较,以核定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对有意瞒报的企业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的统一公平。其次,强化对税源的监控管理。税源监控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通过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和网络信息资源共享,有效的减少漏征漏管,使无税务登记的“地下经济组织”得到监控。⒉规范税务稽查选案税务稽查的准确性是建立在稽查选案针对性的基础之上,因此规范稽查选案工作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要对纳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准确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纳税企业动态信息;其次,必须建立健定期轮岗制和监督机制,对税务稽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还必须加强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有意让企业欠税、瞒报欠税和有意漏选的要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税法统一与税负公平。(二)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稽查执法监督,完善执法制度和复查制度⒈提高稽查人员的业务素质搞好税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税务干部的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各级税务部门在普遍重视税收业务技能培训与提高的同时,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政策及刑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条例以

税务稽查情况报告书(五):2016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调研报告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打造阳光税务稽查,提高纳税人对税务稽查工作的满意度,根据《地方税务局开展“三问三治”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中“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大调研’活动”的精神,我于月日至月日,对本部门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采用下基层科室、深入纳税人,进行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现调研结束,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税务稽查部门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事关税务稽查工作的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民心向背,影响着各项工作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抓不好,不仅正气难树,人心难聚,事业难兴,稳定难求,而且各项工作都会导致无序化。为此,我税务稽查部门始终把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发展。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点建设好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做到以先进的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引领税务稽查干部,以优秀的税务稽查廉政文化激励税务稽查干部,营造浓厚的“公正、廉洁、高效”的税务稽查氛围,着实让党和政府放心,让纳税人满意。在建设税务稽查廉政文化中,一是组织开展廉政知识竞赛活动,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税务稽查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巩固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建设成果。二是每年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座谈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主题报告会等形式,推动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升税务稽查廉政文化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三是每年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让税务稽查干部听警示案例,看警示录象,接受现身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长城,争当清正廉洁税务稽查干部。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税务稽查部门总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良好,近年来没有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在纳税人当中具有良好社会声誉,促进了税务稽查工作的深入发展,获得当地政府和上级地税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税务稽查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不足问题

(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够高

少数税务稽查干部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揭自身之短,露伤疤给别人看,影响本部门的政绩;认为抓税务稽查工作是务实,看得见成绩,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抓不抓无所谓;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与己无关,对党风廉政建设热情不高,无参与积极性。

(二)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不够强

我税务稽查部门虽然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措施,但措施不够强,落实不够,存在一定形式主义。比如,虽然每年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但没有进行责任分解,没有明确税务稽查干部的的具体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时轰轰烈烈,但签订后事过境迁,检查监督不够,没有真正实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初衷和目的,实际成效不高。

(三)税务稽查干部存在贪图享受思想

个别税务稽查干部对自己廉洁自律要求不高,存在一定贪图享受思想,造成工作浮夸,作风不实,存在着“虚、浮、散”现象。在税务稽查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办事随便、随意,服务质量不高;业务知识水平、业务操作技能与当前的税务稽查工作不相适应,依法行政观念较为淡薄,不规范执法的行为仍有所发生。在日常工作中,不比贡献比待遇,一坐下来就是人家单位年收入多,节日发了多少钱物,而我们只有多少,很少谈工作,谈成绩,谈贡献;极个别税务稽查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思想品位和职业道德不高,迷恋于酒桌歌厅、扑克麻将,严重影响了税务稽查干部的整体形象。

三、解决存在不足问题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廉政意识

我税务稽查部门要组织广大税务稽查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使税务稽查干部提高政治敏锐性,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任何时候,面对任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出任何问题,绝不能违法乱纪,出现腐败案件。要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三项配套制度,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坚持“一岗两责”,全面掌握《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的基本精神和主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13762/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