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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

时间:2014-04-07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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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一):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起草组

2014年12月

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

一、 背景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任务和目标。美丽中国的建设重点和难点在于农村。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需要;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永续发展的需要;是强化农业基础、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农业部等相关部委纷纷出台一些措施和政策来推动美丽乡村的建设。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于2012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开展了以美丽乡村建设等十项主要改革重点的示范试点。2013年7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财农改[2013]3号),决定将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主攻方向,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农业部办公厅也于2013年初发布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13]10号)。全国各地已全面拉开美丽乡村的建设。

近年来,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涌现出了浙江安吉、福建长泰、贵州余庆等美丽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依然存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效率低、管理水平不高、城乡区域差别大等突出问题。农村作为社会最基层的单元,与城镇相比,整体存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基础薄弱、农民素质低等劣势,在如何实现“美”的过程中,在建设主体内容、建设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个环节上依然缺乏统一的技术指导;普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使得美丽乡村的建设成果无法得以有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标准化是美丽乡村建设的抓手和创新驱动力。2010年国标委首次将安吉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列为第七批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创新地将标准化的应用从农业、工业逐渐转向为美丽乡村、社会治理等更为广阔的领域,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与此同时,浙江省在总结安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于2014年4月发布了全国首个美丽乡村的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福建省也于2014年10月发布了省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通过标准引领、指导全省范围内的美丽乡村建设。

2012年,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农改〔2012〕12号)中明确指出应建立相关标准体系,做好建设、运行、维护、服务及评价等各环节的标准制定、实施与监督,实行分类指导。2013年11月5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将浙江、安徽等13个省列为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明确指出通过试点,要初步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标准体系,重要标准相对完善并得到有效实施,促进资源有效整合,形成以标准化支撑农村公共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但当前,在我国现有的标准体系中,在国家层面尚没有与美丽乡村系统性建设相关的标准,涉及农村领域的标准少,有少数行业部门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中某一环节或某一部分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GB 50445-2008《村庄整治技术规范》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资源配置存在标准不一或标准空白的现象,美丽乡村建设缺乏系统的过程控制、质量管理、结果评价标准及运行维护、服务规范,政府绩效考核难,政策效果评价难。而有关美丽乡村系统性建设的标准目前只有东部地区的浙江省和福建省两个地方标准;由于地区差异大,中西部大部分地区在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迫切需要标准予以指导和引领。因此,基于各地差异考虑,为了更好地推进试点建设,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顺利开展和实施,真正实现美丽乡村的可持续、保生态和惠民生,迫切需要在国家层面上制定有关美丽乡村系统性建设的指南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

二、 标准制定过程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于2014年立项(国标委综合〔2014〕76)号),项目编号20141520-T-469,具体编制工作如下。

(一) 第一阶段:征求意见稿

1、形成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为了确保标准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自接到国标委标准立项文件,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第一起草单位安吉县人民政府组织立即会同其它起草单位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明确了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了标准框架。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确定了标准起草组织架构体系

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

成立了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主体的总组织协调小组,负责总体协调、调度及技术把关。

成立了由安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食品与农业所、贵州省标准化研究院、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广西省标准化研究院、重庆市标准化研究院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负责共同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

(2)确定标准框架

在听取各地美丽乡村建设及标准化的经验基础上,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及全国实际,标准框架在以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福建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基础上进行微调,将村庄规划和建设分列,确立了12个章节,分别是: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精神文明、基层组织和长效管理,并明确了标准起草的总体要求。

(3)确定标准分工及时间进度安排

确定了各单位的分工。中标院与浙江省质监局统一负责标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安吉县人民政府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负责起草过程中会务工作、各类文件、材料汇总及标准的整合,并负责标准第1~4章(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及第8章 经济发展的起草;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5章村庄规划及第6章村庄建设部分的起草;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7章生态环境及整个标准《编制说明》的起草;安徽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9章公共服务部分的起草;贵州省标准研究院负责第10章精神文明建设和第11章基层组织的起草;广西省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第12章长效管理的起草。

明确了标准起草的整体时间进度安排。

(4)确定标准编制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是把握实用、普适、兼容的原则,同时遵循保住底线并适当超前总体要求。二是以生态、经济、文化、社会、政治“五位一体”的建设内容构成标准的整体构架;三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经济、环保、安全等重要指标项进行量化,对于文化建设等领域,则用定性方式明确基本要求。

根据第一次会议提出的标准起草的总体要求及标准总体框架,标准起草小组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及时沟通,收集了国家、行业部门及各个省有关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文件、现有标准及相关的文献资料,在全面梳理相应政策文件及现有标准的基础上,重点参考浙江省地标《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和福建省地标《美丽乡村建设指南》,汇总浙江省、福建省等地实地调研的结果,结合全国各地差异,通过综合优化,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稿。

2、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和第三稿

根据标准起草时间进度安排,2014年11月,标准起草小组在杭州召开第二次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一稿进行了逐条逐句的讨论,并对部分框架进行了调整。考虑到第9章公共服务中“文化体育”已经包含了第10章精神文明建设中有关乡风文明、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内容,因此,将原来框架中的第10章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内容一并整合到第9章公共服务的“文化体育”中。调整后的框架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基层组织和长效管理共11章。并要求根据地区差异,对相关标准内容进行简化、修改完善。

会后,标准起草小组对标准作了修改,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二稿,并与浙江省农办、地市质监局等专家进行再次研讨,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三稿。

3、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第四稿【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

2014年12月9日,标准起草小组在杭州召开第三次会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第三稿进行逐条逐句逐字讨论、修改。出于标准整体构架的考虑,结合地区差异性,将村庄规划中的规划要求与内容进行简化,修改为编制规划的主要要素,同时主要公共服务的要求进行了简化和进一步明确。此外,对每一句的语言表述作进一步斟酌,以确保标准语句的精练、严谨。在此基础上,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第四稿。

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二):[精品](2016年—2020年)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

某某镇美丼乡村建设觃划方案

(2016年—2020年)

建设美丼乡村,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并福美好新某某的重大丽措,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四个全面”精神的重要抓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行动计划,加快推进美丼示范村建设,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某某县美丼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某某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觃划方案。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

某某镇地处某某县以西15公里处,东接新某某镇,南靠和盛镇,西、北与西峰区接壤,吴凤、铜眉公路穿境而过,交通便捷,区位优势明显。全镇共辖30个行政村,213个村民小组,4.8万口人,现有耕地9.2万亩,人均1.9亩,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475元。

事、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绿色、和谐、发展”为宗旨,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领撬动作用,大力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努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提高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扎

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科学觃划、合理布局,全方位探索建设并福美好新某某镇的发展思路。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丼乡村,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生态文明和提升群众并福感,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建设“美丼乡村”,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顺应发展变化趋势,要突显生态文明,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

2、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要着力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大胆突破村庄觃划建设、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展现代农业等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农民与土地的新型关系。

3、坚持量力而行。立足农村经济基础、资源秉赋、区位优势、人文积淀等条件,实行梯次培育,突出建设重点,分类制定创建项目,避免无序冎进,确保取得实效。

4、坚持生态优先。遵循自然发展觃律,切实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展示农村农业生态特色,围绕农村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发展生态农业。

5、坚持长效推进。建设“美丼乡村”,要整合所有行政资源、集中全社会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制,促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协同协作的良好局面。

6、坚持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结合各村的特点,逐年抓好示范点建设,合理确定各村建设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提升景观。

四、目标仸务

以实现“五化”(生活城市化、环境田园化、农业现代化、农民市民化、服务便民化)为根本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强化觃划龙头作用,大力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努力把某某镇建设成为“布局优美、环境秀美、生活富美、服务完美、社会和美”的宜居、宜业、宜人“美丼乡村示范村”。 其中:

2016年:某某村建成省级美丼乡村示范村,西李村、张斜村、高尉村、玉村建成县级美丼乡村示范村。

2017年:某某村建成省级美丼乡村示范村,洪洞张村、半个城村、森王村建成县级美丼乡村示范村。

2018年:某某村建成省级美丼乡村示范村,朱寨、长官村建成县级美丼乡村示范村。

2019年:某某村建成省级美丼乡村示范村,樊浩村、宫刘村、桌子头村建成县级美丼乡村示范村。

2020年:某某村建成省级美丼乡村示范村,坳马村、王咀村建成县级美丼乡村示范村。

全镇力争到2020年,全镇50%以上的村民组创建成为符

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三):2016供销社年美丽乡村建设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要求,为指导、帮扶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驻点村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步骤

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组帮扶工作时间从3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3月下旬)。工作组根据帮扶安排,进驻到新农村建设点,深入农户开展调查,掌握具体情况,宣传动员广大农户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4月初到12月中旬)。工作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村建工作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村建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村组农户,组织指导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下旬)。针对一年来的帮扶工作,对照工作计划,逐一进行检查,完善各项工作,迎接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考评组检查验收。

三、工作任务

按照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部署,驻村帮扶工作组的主要任务是:

1、广泛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召开村民会议、印发宣传材料、开展“三民”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措施,把农民群众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县新农村建设的部署上来,使农民群众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工作目标和建设方法,明确自身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承担的责任、义务,树立自信、自助、自立、自强、自建的观念,激发农民群众的内在动力,领导农民积极投资投劳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

2、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帮扶工作组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驻点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有机蔬菜、畜禽水产、井冈蜜柚、高产油茶、花卉苗木等特色种养业,积极推进庭院经济、务工经济等,培育壮大专业大户和农民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农民专业保作社建设和稳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和新型农民培育步伐,使帮扶的新农村建设村点形成“一村一品”产业,60%以上的农户参加专业合作社,农民增收走在全县前列,过上美满幸福生活。

3、着力抓好村庄整治。积极协助驻点村制定村庄整治建设规划,按照“三清六改四普及”和“三绿一处理”要求,搞好村庄整治,使驻点村庄路面硬化,100%农户接通自来水,95%农户建水冲式卫生厕,农户普及电话,90%农户普及有线电视(含微波接收);农户住房院舍整治,村内道路、水沟、池塘通畅;搞好人畜分离,杂物堆放整齐,推广太阳能、沼气等清洁能源。村点“三绿一处理”建设(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村旁绿化和垃圾无害处理),要结合“一大四小”工程,大力开展造林绿化,使村内外主干道、庭院、空闲地林木覆盖率达30%。定期开展卫生打扫和垃圾处理,抓好垃圾分拣分类工作,加快农村垃圾回收网络建设,认真执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操作标准,杜绝简单填埋或简单焚烧错误做法,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要整治无序建设和违规建房,坚决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和省里规定的农民建房面积标准,切实做到“八个禁止”,确保村庄人居和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指导帮助驻点村按照科学规划、配套建设、完善服务、管理民主的原则,科学引导农村社区建设。推广“党组织+社区+村民理事会+志愿者协会”、“党支部+合作社+村民理事会”、“党支部+社区+村民理事会”等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农民理事会功能,积极开展“三增两带服务”工作。新农村建设帮扶村点要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处休闲活动场所、一个宣传栏和一套管理制度;开展“清洁户”、“文明户”、“信用户”、“五好家庭”、“生育文明”等群众性评比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从而建成以和谐文化为主轴,以创业文化,科学文化、道德文化、群众文化和法制文化为覆盖,党群组织较完备、产业较发达、功能较齐全、社会风气良好的农村新社区。

5、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引导村级组织不断创新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完善公共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协助村委会把矛盾、问题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村民理事会建设,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切实发挥好群众在农村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访民情,解民忧、保民安活动,组织机关干部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定期走访慰问贫困户、五保户等,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要加强对驻村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好帮扶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单位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工作组长)每月至少要到驻点村开展调研、指导工作1次,协商解决村点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

2、加强上下协调工作。工作组要在驻点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从驻点村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积极帮扶村点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项目和技术,确保各项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要积极帮扶村点做好村庄规划,发展富民产业,推进村庄整治等工作。

3、加强工作组自身建设。工作组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注重调查研究,进农家门,知农家情,化农家怨,解农家难。建立健全工作、学习、廉政建设、考勤等各项制度,严格遵守纪律,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四):2015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2016年有关美丽乡村的政策】

第1篇: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X中、X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新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苏坑镇嵩山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县委、县政府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结合该村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苏坑镇嵩山村系革命老区基点村,位于永春北部,是苏坑镇政府所在地,毗邻德化,泉三高速德化连接线、泉德公路贯穿全境,全村人口4576人,耕地2100亩,山地3700亩,20XX年工农业总产值5536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9344元,村集体收入26.4万元。村党支部、村委会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工作着力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实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推进新跨越,建设新永春”工作主线位,坚持产业带动,继续推进苏坑茶叶加工集中区建设,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1、村庄整理。拆除老厝、旧房屋30幢4200平方米,附属建筑45座1700平方米,征地35亩,新建房屋100套,计划投入60万元。

2、立面装修。推广永春县美丽乡村农村住宅设计图集,将对塔兜31幢房屋进行立面装修,店前埕硬化,排水排污设施建设,计划投入80万元。

3、道路建设。加宽、硬化小区道路1.6公里,新建道路500米,计划投入75万元。

4、溪岸筑砌。筑砌溪岸500米 ,计划投入40万元。

5、村庄绿化。开发“四旁四地”等规划林地,种植红豆杉、香樟、罗汉松、桂花、天竺桂等珍贵树木5000株,建设篮球场,内设健身器材1套,计划投入45万元。

6、环境保洁。配置垃圾转运车1部,推车2部,专职保洁人员3人,新建垃圾池15个,河床清淤3公里,计划投入15万元。

7、村庄亮化。架设太阳能路灯18盏,电力型路灯300盏,计划投入10万元。

三、工作措施

为切实加强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村专门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蔡明福同志担任组长,镇党委组织委黄裕滨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组成。具体负责我村美丽乡村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工作。

1、规划先行。建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从我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出发,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2、广泛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召开两委会、群众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宣传力度,真正使美丽乡村建设这一“惠民工程”、“民心工程”家喻户晓,让群众看到美丽乡村建设的具体成效,从而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民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

3、加大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同时多方筹资,全力搞好美丽乡村建设。在建设中采取对口部门投资,群众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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