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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会议制度

时间:2014-03-30   来源:主持词大全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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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会议制度(一):党支部会议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抓好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研究决策工作,特拟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支部会,一般每季一次。

(二)、党支部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或委托有关成员主持,全体党支部成员参加,确因特殊情况请假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党支部会由宣传委员作好记录。

(三)、党支部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1、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安排;

2、干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推选后备干部、支部班子换届、推荐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及重大政策、原则的出台等;

4、组织发展等党务日常工作;

5、决策其它重要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党支部会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集中,重大工作的研究决策实行表决制度,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2、严守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制度。

二、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的内容

1、出台重大改革措施;

2、人事安排、教师聘用、奖惩;

3、干部推荐、任免;

4、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5、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6、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二)、民主决策的程序

1、决策前:广泛调查,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成员要带着问题调研,掌握决策的第一手材料。

2、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意

见统一的基础上认真做出决定。

3、决策后:认真实施科学决策,注重实践检验,不断修订完善。

(三)、民主决策的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发挥主要领导作用的关系。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引导和集中,发挥主要决策作用。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工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科学分工,各取所长,以保证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决策时领导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允许相互争论,做到以理服人。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策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三、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制度【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搞好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在领导班子中逐步形成坦诚相见、互帮互学、和谐宽松的环境和气氛,促进我校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心通气的时间

领导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随时进行。

(二)、交心通气的内容

1、领导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开展谈心,互通情报,求得共识;

2、领导成员之间工作上产生意见分歧后开展谈心,求同存异,化解矛盾。

【党支部会议制度】

3、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遇到困难、遭受挫折、出现失误时开展谈心,帮助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轻装前进。

4、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升降,岗位异动时开展谈心,征求意见,提出要求,策励将来。

5、领导班子成员对积极要求进步的同志开展谈心,听取汇报,提出希望,勉励进步。

6、领导班子成员思想作风有了问题或群众有了反映时开展谈心,指出问题,防微杜渐。

7、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通过谈心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三)、交心通气的要求

1、交心通气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坚持,要经常同班子成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

2、领导班子成员要坦诚相见,互帮互学。相互经常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促进班子团结、和谐,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3、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同干部职工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即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制度,它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宗旨,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校党支部对党员提出以下十条要求。并作为考核条件:

(一)、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素质教育理论、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有一本记录本。

(三)、年初有个人计划、年终有小结或体会文章等。

(四)、至少联系一名青年或积极分子。

(五)、提倡党员间互相听课,一期内至少听党员5节课。

(六)、承接一堂教育、教学研究课。

(七)、指导关心自己任教的班级一名思想、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或一名业余党校积极分子。

(八)、完成支部或总支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加强组织观念,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反映学校支部应重视的苗子和现象。

五、两会一课制度

党支部会、党员大会和党课是学校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必须从制度、方法、途径上加以保证:

(一)、两会一课必须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其内容紧紧围绕教育发展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坚持每季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委员会,每学年2次党课教育活动。

(三)、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方法和途径,不断提高两三会一课的质量。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内民主生活的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是党的组织具有生命力的体现,是党员之间、党员与党政班子成员之间交流思想、沟通情况、化解矛盾、总结经验教训的重要渠道,同时开展积极的

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是增强党员党性和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方法。

(一)、党支部成员自觉参加党支部的党员民主生活会。

(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月召开一次。

(三)、积极营造民主、和谐、团结向上的党风。

(四)、民主生活会实行专项记录,其记录本除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支委的检查外,要妥善保管和保存,不得向外泄露。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对党员思想、作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党员自我学习、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

(一)、民主评议党员在每年12月10日前进行,评议前党员写好自我总结,评议时一般采用个人小结、小组交流、相互评议、情况分析、意见汇总、组织推荐等有关程序。

(二)、支部每年年度对党员的评议,将评议结果分为三类:即优秀(一般在15%以内)、合格以及待帮助教育对象三类。优秀和待帮助教育类的要有典型事例的文字材料。【党支部会议制度】

(三)、党支部委员会每年上半年(6月10日前)对党员作一次思想、工作表现情况分析,并根据上年度党员评议的情况,采取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办法推荐表彰奖励的名单报党的上级组织。

八、党员辅导员(党带团)制度

(一)、支部书记协助学校团委负责管理、指导教工团支部的工作,指导和辅导校团委(或少先队中队)的工作;

(二)、组织党员分工联系年级、班级、团支部,并指导和参加他们的有关活动。

(三)、党员同志联系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党校学员。

党员辅导员的任务是深入团支部(班级),积极配合党、团组织开展选苗推优工作,做好入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委员会每学期2-3次专题研究此项工作,并向党支部汇报,争取其它党员的支持和配合。

九、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

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联系考察工作,是学校党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

(一)、党支部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工作列入工作目标,建立岗位责任制。

(二)、支部组织成立党章学习小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党的有关文件,并选派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县党组织部的入党培训,高中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章学习小组承担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有计划、有内容、形式多样的系列教育。

(三)、党支部确定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经常交流思想,提出要求,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情况。填写好“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支部每学期召开二次党员大会,由联系人报告工作,专题研究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十、预备党员考察制度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是党章提出的要求,必须认真执行:

(一)、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应当自觉地经常地向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二)、党支部通过其入党介绍人,经常与预备党员保持联系,交流思想,提出要求,使他们不仅在组织上,更重要的是在思想上成为一名合格党员。

(三)、支部每季度要作一次情况分析:并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察期满,及时研究转正工作。

十一、党内责任区制度

建立党内责任区是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保障监督作用的重要保证。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工会(教职工群众)民主管理的领导监督管理体制。同时实行相应的部门(年级)行政组、党支部和工会小组三位一体的办公制度。学校党组织保证学校坚持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保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行政部门的指示、指令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实现。各支部和部门行政负责人在本部门、年级组(即相应的责任区)保证学校党支部的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一)、党内责任区的具体任务: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年级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执行学校的决议、决定,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

(二)、支部书记团结和依靠党员,并组织党员分头与组内的积极分子、青年教师、教育骨干结成对子,经常交流思想、讨论工作。

(三)、支部书记对本责任区内党员的先锋作用、师德表现进行经常性分析,对组内出现的违纪违规和其它不良现象及时指出和纠正,并及时将情况向学校总支报告,如乱收费、代学生订资料、家养家教、教职工经商、校外兼课或其它不正常的文化娱乐活动等。

党支部会议制度(二):党支部会议制度

党支部会议制度

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办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会议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

二、党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并在月初做出安排,如遇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三、党支部会议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支部会议参加人员为党全体成员。根据议题需要,经党支部会议主持人批准,研究事项涉及的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可列席参加。

四、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或研究决定特别重大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支部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主持人或由其委托的党支部成员向请假的党支部成员通报。

五、党支部会议议题,经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提出后由书记确定。凡需党支部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都要进行

认真准备,与有关方面充分酝酿,形成比较成熟的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党支部成员还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各方面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应在党支部会议召开的3天前,将会议议题和有关会议材料分送给全体党支部成员阅读。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不得搞临时动议。

六、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的主要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支部织的会议精神和指示,研究决定本办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研究决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方案、年度经费预算;

3、讨论决定本办党支部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廉政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本办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配备和调整,人员的调进、调出,干部年终考核、审定等;

5、对领导班子及各科室思想、作风、组织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6、研究和讨论需向上级提出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7、讨论和决定对违纪党员和干部的立案审查、结案处分,对不合格党员、不称职公务员的处置等;

8、定期召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中心组学习,

加强党支部自身政治思想建设和理论建设;

9、研究决定全办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的部署和方案;

八、党支部讨论决定问题,要严格掌握政策,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前,与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党支部会议制度】

九、决定重要问题,应充分酝酿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对需表决的问题,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支部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任免干部、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表决。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议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时处理,事后应及时向办党支部汇报。

十一、与会人员必须增强组织观念,遵守会议纪律。党支部会议讨论的具体情况以及党支部会议决定的问题未经批准公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

十二、党支部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决定,由党支部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指示有关科室和单位贯彻执行。决定、决策实施执行中,应加强督促检查和对落实情况的反馈。

十三、对党支部会议已经作出的决定需要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应经党支部会议决定。

十四、综合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党支部会议制度(三):2015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第1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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