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实习报告 >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时间:2014-03-29   来源:实习报告   点击:

【www.gbppp.com--实习报告】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一):2016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2016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关于驾驶证扣分的新规定已经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次扣分政策的新改革引起了有车一族的关注,主要是新政策中有不少处罚行为是非常容易触犯的,了解清楚相应的处罚政策,才能有效的避免。

一次扣12分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一次扣6分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一)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十二)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三)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更多相关内容阅读推荐:

2016驾驶证扣分新规定(全文)

驾驶证新规定

车辆年审新规定

2016年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a2驾驶证年审新规定全文

2016c1驾驶证扣分新规定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2016版)

驾驶证年审最新规定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二):2016驾照实习期扣分新规定

2016驾照实习期扣分新规定

驾驶证代扣分有哪些影响?驾驶证代扣分是否违法,是否会被拘留或者罚款。实际上,驾照被扣满12分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驾照考试才能上路,有人却从中看到了商机,以百元一分的价格公开叫卖驾照分数牟利。而那些面临被扣分的违章驾驶员也争相买分。汽车摇号网提醒你,9月起,严禁冒用他人驾照扣分!你还敢借驾照给人扣分吗?可能要被吊销驾照甚至拘留! 驾驶证代扣分新规定出台

从交警部门获悉,目前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正在进行全面升级。拟提前一个月即今年9月正式启用新平台,届时“一车多本”销分系统将自动报警。同时新的系统还将加大对驾驶人处理抓拍的信息审核,谁被抓拍,谁来处理,且必须刷二代身份证。

9月启动新平台

据了解,2015年上半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在8个月内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全面升级。而山东作为试点地区要提前进行升级工作。 据介绍,此次交管平台升级后,买分卖分处理违法的“生意”可要难做了。升级后的功能中,将增加对涉嫌高频次买分卖分人员的业务预警和监管功能。如果一个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处理非本人所有的不同号牌机动车违法行为,或者一年内使用多个驾驶证处理同一号牌机动车名下违法行为的,在驾驶人办理违法处理业务时,系统将自动报警。

也就是说,一个驾照给多辆车处理违法或一辆车用多个驾照处理违法,超过一定次数,系统会自动给交警部门报警。同时,当事人处理的非现场违法将上传公安部监管平台。这样一来,通过买分或卖分来处理非现场违法将更加困难。同时,也能够有效避免驾照被别人冒用处理违法记录。

要刷被抓拍人身份证

交警表示,升级后的交管平台还进一步加强了对违法处理当事人的身份鉴别认定。在处理非现场违法时,必须通过读取二代证读写设备获得当事人身份证信息。公安部计划从今年10月份开始强制执行这一规定,而青岛拟于今年9月正式启用平台后执行。

目前,交管部门规定驾驶人在处理违法时,必须持本人驾照到窗口办理,此外,同一辆车最多使用三本驾照。新平台启用后,靠倒卖驾照分数为生的黄牛们可能面临“失业”。值得注意的是,新平台也强化了驾驶证管理方面的有关业务。新平台调整流水修改功能,降级考驾驶证的学员不用再担心科目二预约考试次数被累计的问题。

此外,套牌车也将面临更严格的查处。交管平台升级后,将实行更大范围的信息共享,发现违法车辆属于套牌车辆的,可以将其非现场违法记录通过接口写入交管平台套牌车违法数据库,以方便之后查处。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提醒手机号变了请及时去更新信息

随着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升级,平台给车主和驾驶人的服务也多了。现在由于很多驾驶人和车主在办理驾驶证和登记车辆时填补的信息已经发生变化,或填写不准确,无法享受到交警部门开展的各项温馨提示服务,从而造成车辆和驾驶人临近年审、年检,车辆违法等信息。

据了解,交管平台升级后,针对驾驶证的服务也有所增加。在办理驾驶证初领、增驾、补换证、审验等驾驶证业务时,增加手机号码重复性校验,如果发现系统中已经存在相同的手机号码,会提示已有驾驶证手机号与录入的相同。这样可以更加明确车主和车辆信息,让驾驶人能够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

交警部门也提醒,驾照登记信息(例如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已变化的驾驶人和车主要及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驾驶证代扣分新规定处罚公告

根据最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 (送审稿)》新增规定,替人消分将被暂扣驾照半年还将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原文:

“第九十九条之三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代扣分给我们自身带来的恶果

对于买分人:

1、驾驶证将会被扣留6个月,并处以1000~2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再犯者将、组织他们代扣分者将会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0~5000元人民币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考。

对于卖分人:

1、对方的违规记录会出现在你的档案中,严重影响日后车的保险、车检和车管部门的审核,给自己带来不便;

2、对方违章同时如出现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卖分者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驾驶证如6个有效记分未达到12分可换领10年驾照,如果卖光了12分,将影响更换驾照。

而代扣分带来的行政拘留将会对你的影响:

1、出国签证的办理将受到牵连;【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2、影响考公务员行政审核;【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3、对于公务员性质工作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4、单位有权解雇。【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

再严厉的新规也是以安全为目的,无论是为了社会还是自己,请开车的朋友一定要遵守交通规范。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三):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一、2015年驾驶证A或B照年审新规定

1、计分周期没遭扣分A、B照免年审

根据明年元旦开始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人办理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等业务时应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即A1、A2、A3、B1、B2驾照)记分周期为12个月。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应当在发生事故的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除审验交通违法、事故处理,违法记分和满分学习、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以外,还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

2、身体条件证明简化A、B照年审无需体检表

新规简化了身体条件证明手续。持有A、B照的驾驶人,以及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承担同等以上责任、驾驶证未被吊销的驾驶人,参加审验时只需填表自主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不必再到医院进行体检。

但是,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驾驶人,以及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还要按照原有规定期限,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此外,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审验时,需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

3、营运司机可异地审验需提前一年备案

依据新规,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异地审验实行属地化管理。为了方便大中型车驾驶人办理审验,交警对驾驶人属地化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前往从业单位所在的交警分局或大队;第二类是驾驶人前往身份证所在辖区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第三类是持户口或实际居住信息材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交警分局或大队办理。

需要提醒的是,备案登记制度只适用于营运驾驶人和货运车辆。对于非营运的小型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在异地进行检验。

4、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A、B照将降级

依据新规,持有A、B照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

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降低准驾车型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如果身体条件(如:存在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注销驾驶证。否则,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按相关规定予以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

二、2015驾驶证年审新规定

1、根据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2015年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在2015年新交规处罚中“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4、根据2012年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四):驾驶证年审最新规定

1、持ab4驾驶证年审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自1月1日起实施的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2、交警规定,必须是本人持有驾照才能进行违章记分处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交警部门还表示,今后将会加大打击力度,防止买卖驾照分数的行为,将采取措施,确保在非现场处理违章时的消分人员与现场驾驶员一致。

3、1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提高了多项交通违章的记分分值,其中光“故意闯红灯1次”就将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至扣6分,处罚力度提高了1倍。而随着年底年审的时间将至,平时违章被扣分的司机为避免驾照被吊销,也开始买分了。

根据5月1日公安部的新规定:a1、a2、a3、b1、b2,除二年提供身体体验信息外,还需要每年进行一次驾驶证审核(本人在车管所打印驾驶证副证)。

1、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新规定,其中最大的变动是:驾驶证无需年审,在有效期满后按新规定换证。

2、根据新规定,对于有效期为6年内的驾驶证,在换证和审验业务上,由市车管所下放到各县(区、市)级车管所。对于持超过审验有效期驾驶证而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人,公安交警部门对其不处罚,只是对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注销其驾驶证。

3、对于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或驾驶大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每年应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在记分周期(初领证日期)结束后向县级车管所提供身体检查结果。超过一年未提供的,将注销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周期结束时,要主动查询自己的记分情况。如果累积分达到12分,执勤民警查获后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车管所。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相关项目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驾驶证。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在相关教育考试后,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规定清分。对于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于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注销。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五):2015交通规则新规定

交通法规新规定2015全文

公安部10月8日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交通规则严格了对驾驶员的管理。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也更为严格,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最新交通法规中关于校车驾驶人管理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规定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5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具体扣分细节如下:

交通违法的处理: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扣12分。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

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详见《机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2条、第16条、第72条、第77条规定)

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4、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的,5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

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2分。

6、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

7、超速驾驶,根据超速车辆、行驶道路、超速50%、超速20%等具体情况,分别记12分、6分、3分(详解下面具体扣分规定)。

咨询律师交警的处理是否违规

从2015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6、逆行,罚款200元。

7、违停车,罚款200元。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六)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七)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八)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九)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十)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一)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2分: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三)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四)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七)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经审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八)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九)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十)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2016驾照扣分新规定(六):2015汽车年审授权委托书

年审授权委托书范文一:

xx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 (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本文来源:http://www.gbppp.com/fw/10913/

推荐访问:

热门文章